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也在进一步深化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与难点。
中小微企业能够给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活力。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国家不仅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配合政策的实施,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上的支持。但目前来看,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还是那些信用良好、融资渠道多的大型企业;而中小微企业多数情况下还是依靠中小商业银行来提供借款,这会导致金融资源无法有效利用,资源分配不均匀。这种不匹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中小微企业遍地开花,遍及全国各地的每个角落。尤其是一些农村新兴行业,多数位于比较偏远的地区,需要小额、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在规模上具有显著的优势,营业网点广泛分布于各地,而且国有商业银行受当地政府的干预比较少,能够根据自己的经营原则对资源进行配置,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用。与此相反,中小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较为集中,主要是受到自身资源和地方政府的限制,不能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服务范围无法延伸到中小微企业所在地区。这就造成了中小商业银行想提供服务,但因为自身条件限制而无法实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却因为投资回报率低、风险大而不愿意给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因此这些中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的成本比较高,而机会却比较少。
中小商业银行由于业务范围比较小,通常比较重视存贷款这种基本业务,金融产品单一,没有形成自己的服务特色。大型企业倾向于选择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因此中小微企业是中小商业银行主要的服务对象。中小商业银行往往追求高风险项目来获得利息收入,从而对那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降低门槛。中小商业银行没有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会给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相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通常对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采取审慎的态度,但是过高的贷款担保物要求以及企业评级会将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拒之门外,使其无法获取满足需求的贷款。
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国家促进企业实现债转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杠杆率,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效率,同时吸引更多机构参与债转股,优化市场结构。但是整体来看,还面临着不可忽视的风险。
对中小微企业来说,贷款门槛高、资料审核时间长,不能及时获取所需要的资金,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直接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即使是已经上市交易,与大型企业相比较,中小微企业在竞争力方面也比较弱,股市和债券的轻微波动都会给中小微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
民间借贷办理流程相对简单,抵押要求较低甚至无抵押要求,而且资金的灵活性大,这些条件都是符合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但是,民间借贷的利息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借贷资金无法偿还,最终会导致企业破产。如果资金流向风险较高的企业,那么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风险传导到金融市场则可能会引起市场动荡。
商业信用作为融资的一种手段,通常会出现在联系较为频繁的企业之间,或供应链金融中。这种信用形式完全依赖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并能够将多个债权债务主体联系在一起,极大地方便了企业之间的交易,但如果中小微企业之间仅仅凭借相互信任产生赊销行为,没有中间机构对其进行评级,那么一旦某一方出现经营风险就会导致无法偿付款项或者交付货物,严重时往往造成双方破产,从而影响链条上各主体的信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对金融支持的要求的增加,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金融产品的创新迫在眉睫。需要金融机构提高研发能力,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满足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外,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依托其经验及技术上的优势,将一些金融衍生品带入我国市场,给我国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压力和挑战。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和活动,打开国际金融市场,吸引外资和外企进入国内,推动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推进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但就目前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产品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金融产品趋同化,经营模式单一。相较于国际上一些金融衍生品来说,国内银行业金融产品涉及的范围主要有理财产品和外汇产品等,金融创新大都限于形式上的创新,真正具有创新意义的优质金融产品数量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