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与企业的行为关系中,一方面,政府担负环境规制的制定、监督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部分资金投入等职能,而企业则在环境规制约束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企业经营的税费等反过来又可能影响政府环境规制的力度和方向。对此,一部分学者认为,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会降低企业生产率、减缓经济增长速度(Jorgenson & Wilcoxen, 1990)和引起企业投资不足(Saltari & Travaglini, 2011),特别是部分地方政府在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引导下,环境规制政策执行非常有限(Lieberthal, 1997)。但Porter和Linde(1995)提出的“波特假说”则说明,适度的环境规制反而激励企业创新,从而提高企业生产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Ambec和Barla(2006)进一步发展了“波特假说”,并指出企业经理在企业决策上作用很大,环境规制会激励企业经理在环境治理上的创新投资。
周浩和郑越(2015)利用我国地级市数据的泊松模型考察环境规制对中国新建制造业企业选址的影响。他们使用污染源污染治理本年投资额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额两个变量作为衡量城市环境规制水平的指标,发现环境约束越放松的城市新建的污染型企业越多,即存在“污染避难所”效应。黄德春和刘志彪(2006)以海尔为例进行分析,发现适度的环境规制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改善环境质量。熊鹰和徐翔(2007)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不同假设条件下企业污染治理和政府监管的博弈过程,发现仅仅加大对企业污染的处罚力度不能有效治理污染,对政府失职行为的监管同样重要。陈诗一(2010)通过模拟分析中国工业2009—2049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发现,严格政府环境规制和企业节能减排可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李刚等(2012)分析了环境管制力度与中国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若加强对环境的管制,将使经济增长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使制造业部门就业量下降约1.8%,出口量减少约1.7%。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若政府严格实施环境规制,将会影响企业产量和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