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地跨欧亚两大洲,位于欧洲东部和中亚、北亚,东西最远距离达10 000多公里,南北约5 000公里,总国土面积达到224 022万平方米,濒临黑海、波罗的海、北冰洋和太平洋,隔海与美国的阿拉斯加州、日本的北海道岛相望,陆上分别与挪威、芬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中国以及朝鲜相邻,其中同中国的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和吉林等地区有7 300多公里的边界线。苏联包括东斯拉夫三国(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中亚五国(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外高加索三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波罗的海三国(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摩尔达维亚15个加盟共和国,巴什基尔、布里亚特等20个自治共和国,8个自治州,10个自治区和129个边疆区或州。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秩序的安排与此前有所不同,其“缔造和平”的过程不仅体现在大国权力与意志上,而且还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和强制行为。正因为如此,欧洲迅速分裂为两大对立阵营,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和以苏联为首的东方阵营,东欧国家的命运再次被操控在大国手中。随着苏联军队的入境驻扎,东欧国家均被纳入苏联的势力范围。更确切地说,东欧国家已被深深地嵌入苏联影响的轨道里。苏联在东欧国家通过扶植亲苏政党、掌控国家权力、运用组织工具等方式,保证东欧国家成为苏联最可靠的盟友。东欧国家与苏联由此形成了长达40多年的捆绑式的同盟关系。东欧国家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全面纳入苏联轨道,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华沙条约组织(成立于1955年5月14日,简称“华约组织”)的成立,虽具有东西方对抗的背景,但这一政治军事组织在其以后的发展中无疑成为苏联协调东欧国家外交活动的中心,成为苏联监控东欧盟国的工具。
中东欧国家的自然资源主要是煤炭。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这些国家的煤炭经济可采量约466亿吨标准煤当量,约占世界储量的6%。中东欧国家普遍缺乏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两者仅占世界储量的0.3%~0.4%,而且分布不均,仅罗马尼亚的石油储量就占了该地区总储量的73%。 东欧经互会国家除波兰能源自给有余,罗马尼亚能源自给率稍高,只需要进口焦炭和部分石油外,其他国家的能源自给率都较低,需大量进口能源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20世纪50年代东欧国家的工业还不发达,煤炭是工业中的主要动力,在能源消费中,煤炭所占比重高达80.6%。随着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钢铁工业和机械工业、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费量激增。当时苏联的能源在国际市场上还未打开销路,西方国家对接受苏联能源尚存戒心,因而中东欧国家的能源需求能从苏联方面得到基本保证。到了80年代,中东欧国家的煤炭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重下降到36.7%,而石油则由50年代的15.0%左右上升到80年代的35.0%,天然气在能源消费量中的比重也迅速增加。与此同时,中东欧国家的能源自给率迅速下降。保加利亚1960年为55%,1978年下降到26%,同时期匈牙利从77%下降到51%,波兰从124%下降到109%,罗马尼亚从128%下降到85%,捷克从95%下降到66%。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东欧国家逐步进入社会主义阵营,同时,俄罗斯出于“冷战”的需要,为了巩固社会主义阵营,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铺设了向东欧国家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民主德国出口原油的“友谊”石油管道系统,以记账的方式向经互会国家提供石油,目的在于以优惠的价格向东欧国家提供石油以满足苏联和华约组织成员国军队对能源的需求,防范帝国主义的侵略。60年代以后,苏联在“经济一体化”的口号下,实行所谓的“国际分工”,扼杀了东欧国家煤炭工业的发展,把这些国家的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转变为以石油、天然气为主,从而迫使它们在能源供应上一直严重依附于苏联。
长期以来,苏联对东欧国家所需能源采取“包下来”的政策,苏联每年供应的石油从1950年的70万吨增加到1980年的8 000多万吨。
苏联对经互会东欧国家的石油供应不仅数量大,而且价格也比国际市场价格低30%~40%。由于能源和原料的需要得到了保证,东欧国家发展的速度是较快的,并且解决了充分就业这一难题。苏联给予东欧成员国这些优惠待遇是有其政治、经济考虑的。它要求东欧成员国在政治、军事、内政和外交上与苏联保持一致,具体表现为:军事上的一体化(参加华沙条约组织),经济上的一体化(参加经济互助委员会),意识形态上的一体化(承认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本来能源资源就贫乏的经互会国家,煤炭资源开发成本又高,再加上片面强调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利用,削弱了本国传统燃料的生产,减少了对煤矿工业的投资,造成了后天的失调,致使能源自给率下降,而石油需求量大幅度增加,所以东欧国家对苏联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
1973—1982年经互会国家从苏联进口能源占能源进口总量的比重见表2-1。
表2-1 1973—1982年经互会国家从苏联进口能源占能源进口总量的比重 (%)
资料来源:[联邦德国]保罗·扬森。第一次石油危机以来经互会国家能源经济的发展[J].东欧经济,1986(1):13.
1973年以后石油价格一再上涨,苏联为了自身的利益,紧跟世界石油市场的供求变动,大幅度提高油价。不同于西方工业国家从1973年后石油消费径直减少的情况,经互会国家在这以后的石油消费仍继续增加。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经互会的石油进口国没有直接受油价倍增的冲击。这些小国的石油绝大部分从苏联进口,但是按照当时通用的“五年一定,基本不变”的经互会价格惯例支付的。1975年1月召开的经互会执委会第七十次会议上强行改变过去“五年调整一次价格”的规定,提出按市场每年确定一次价格的办法向经互会成员国出售石油。1973年苏联给东欧国家的油价为平均每吨15.0卢布,到1979年已经上升到64.1卢布,1980年为70.3卢布,1981年为87.0卢布,1982年为107.0卢布,具体见表2-2。1975—1978年,世界价格与经互会价格的差额在缩小,经互会国家进口苏联石油的优势逐渐减小,而当时各国已经将能源重心由传统的煤炭资源转向依赖进口的石油资源,东欧国家为此在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
表2-2 1970—1982年石油价格 单位:转账卢布/吨
20世纪70年代末,苏联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把石油产量的一半抛售到西方市场上赚取外汇,并且表示,之后只在“可能限度内”向东欧供应能源。东欧各国的能源形势变得更加紧张。1973—1982年东欧国家能源进口中苏联所占比重见图2-1。
图2-1 1973—1982年东欧国家能源进口中苏联所占比重
注:以上数据包括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罗马尼亚和匈牙利5国。
资料来源:经互会国家对外贸易统计。
由图2-1可知,1981年东欧五国从苏联进口的能源平均达到近80%,在此之后逐渐下降。
在经过挫折和失误以后,东欧国家认识到提高能源自给率的重要性,再度启用煤炭。各国根据本国褐煤资源相对丰富的特点,充分挖掘本国煤炭资源潜力,加强对本国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纷纷提出了以煤炭代替石油的方针。波兰的煤炭产量从1979年的235 000千短吨增加到1988年的293 440千短吨(见表2-5);罗马尼亚的煤炭产量从1979年的29 000千短吨增加到1990年的42 090千短吨(见表2-6);匈牙利的煤炭产量从1979年的26 000千短吨增加到1982年的29 144千短吨(见表2-7);保加利亚的煤炭产量从1979年的25 000千短吨增加到1984年的37 099千短吨(见表2-8);捷克斯洛伐克的煤炭产量从1979年的124 000千短吨增加到1984年的144 636千短吨(见表2-9)。
东欧多数国家铀资源丰富,20世纪70年代末,各国都强调利用本国生产的铀大力发展核电站,以满足电能消费的增长部分。1979年6月的经互会会议上,通过了到1990年前经互会国家生产原子电站的计划,规定正在苏联兴建的伏尔加顿斯克大型原子能机械厂(计划年产8座各为100万千瓦的反应堆)与捷克斯洛伐克的原子能机械厂协作,到1990年生产出装机容量为15 000万千瓦的核电站设备,以满足苏联和其他经互会国家发展核电站的需要。罗马尼亚还得到加拿大援助,建造了4座反应堆。截至1985年4月,已投产的核电能力状况表现为:保加利亚为1 760兆瓦(4座),捷克斯洛伐克为1 760兆瓦(4座),匈牙利为880兆瓦(2座),具体见表2-3。但在国际比较中,核能占发电总量比重较高的只有保加利亚,自1982年以来一直占年发电量的1/4,其他国家最高占14%。
表2-3 1985年各国核电情况
东欧国家中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水资源较为丰富,各国都很重视充分利用水资源发电。其中,水能资源利用较好的国家是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1988年水能净发电量分别占总发电量的18.3%和6.2%,具体见表2-4。
表2-4 1980—1990年各国水能发电 单位:百万千瓦时
为了弥补石油不足,东欧各国纷纷向利比亚、伊拉克、叙利亚、伊朗、阿尔及利亚和墨西哥等国家寻求油源。为此,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与南斯拉夫合作修建亚得里亚输油管,波兰和东德也修建石油码头,扩大中东石油进口量。同时,大力发展同这些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以签订合同、派遣专家、提供技术设备、帮助勘探石油等形式换取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