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社会运动的定义仍旧存有争议。传统的社会运动学者将运动视为达成政治目标或政策目标的过程(Gamson, 1975),如Tarrow(1998)认为社会运动属于抗争政治学,是基于潜在的社会网络和架构共鸣发展出的能够持续挑战抗争对象的运动;Tilly(2004)将社会运动定义为更为狭窄的对抗权威的运动,且使用存在于政治领域的与激进主义密切结合的抗议库(Protest Repertoires);McAdam、Tarrow和Tilly(2001)认为,除了将社会运动主要归于政治分析领域外,还应对运动的关键特点做出界定,即扩散的边界、有限的正式组织,以更为高尚的名义从事杰出实践,以及持续不断的努力。
与传统定义相对,有学者认为不应将社会运动的定义局限在政治领域。如David A.Snow(2004)认为,“对抗性政治”这一术语的提出是一种概念霸权,它阻止了学者考虑和分析众多不直接与政府或国家相关的,发生在政治舞台之外的社会运动。Goodwin和Jasper(1999)也认为传统社会运动理论仅仅聚焦在抗议者与国家的相互作用,忽视了由中产阶级发起的,带有挑战性文化符码(culture codes)并不以国家为敌对目标的运动。Hank Johnston和Shoon Lio(1998)更加详细地指出,在后现代社会中,制度之外的挑战已经出现,而这些挑战已经超出了现有的关于社会运动的分析框架,特别是在资源动员、政治过程和集体行动视角,他们认为对社会运动的研究应从传统的政治领域延伸至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
还有学者扩张了社会运动的概念,如Snow、Soule和Kriesi(2004)提出了一个更为宽泛的关于社会运动的定义,他们指出社会运动可以被认为是对现存制度权威的挑战或者保护——无论是在政治的、宗教的、教育的还是文化领域里的实践。还有学者指出社会运动不仅抗议现存的系统,而且加强了科学、艺术、技术或者一般知识上的集体生产(Moore, 1996: Frickel and Gross, 2005: Hargrave and Van de Ven, 2006);另外,这些运动较传统的社会运动往往是非中央集权的,组织内包含的是松散联系的群体,这些群体通过独立地组织或者生产产品和服务来推动集体目标的实现(Siobhán O’Mahony and Beth A.Bechky, 2008)。
挣脱了“政治领域”这一约束条件,国外众多学者对市场、社会、宗教、医疗等领域内的社会运动进行了研究,如Siobhán O’Mahony和Beth A.Bechky(2008)研究了市场中计算机企业间著名的开放源代码运动;Katzenstein(1998)研究了在军队和教堂中女权主义的抗争;Chaves(1997)研究了女性在宗教组织中争取权利的运动;Taylor(1996)研究了致力于帮助治疗产后抑郁症患者的社会运动。特别是国外学者对市场领域中的社会运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在社会监管、市场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众多成果(Davis et al., 2005: King and Soule, 2007: Weber et al., 2008),Siobhán O’Mahony和Beth A.Bechky(2008)更是指出,在市场生产领域里发生的社会运动已经带来了诸多创新,做出了显著的经济贡献。
市场领域里社会运动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其能够进行市场创新并开创一个新的市场份额。新市场的产生是经济和文化变迁的重要引擎,但是新市场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它们往往是由动员了必要的经济、文化、社会以及政治资源的集体行动开创的(Fligstein, 1996: Swedberg, 2005)。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社会运动能够扮演这一市场创新过程的核心角色,例如,美国的禁酒运动、啤酒的“精巧酿造运动”(Craft Brewing Movement)、资源回收和可替代能源运动、环境保护运动、草食运动(Grass-fed Movement)等,这些运动中都动员了特定的目标群体——消费者、销售者和生产者,并且已经催生了新的市场产品(Weber, Heinze and DeSoucey, 2008: Carroll and Swaminathan, 2000: Rao, Morrill and Zald, 2000: Schneiberg, 2002: Lounsbury, Ventresca and Hirsch, 2003)。与常规的技术创新不同,社会运动驱动的市场创新往往使新市场带有一定的道德价值特色以及对传统工业产生方式的批判(Rao, Monin and Durand, 2003; Rao and Giorgi, 2006; Fourcade-Gourinchas and Healy, 2007)。
反观我国,对社会运动的研究还局限在政治领域中,如应星(2007)对草根动员和农民群体利益表达机制进行研究;施芸卿(2007)以被拆迁居民集团行政诉讼为例对机会空间的营造进行分析;张磊(2005)对业主维权运动进行了研究,考察了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在内的、一个具有分利性质的房地产商利益集团与业主的对抗。在这些研究中,政府都是社会运动诉求的对象、目标或是调停方,因而其明显是政治性的(McAdam, Tarrow and Tilly, 2001)。然而,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消费方式在改变,个人主义在蔓延,意识形态呈现出多样性,且通信技术等高科技领域里不断涌现出创新。这些变化已经衍生出新的社会身份,且原有的社会身份也在发生改变。因此,后现代的复杂性催生了众多小的、多样化的、分散的群体,他们表达不满和挑战的方式已超出了传统的政治领域(Johnston Hank and Shoon Lio, 1998)。基于此,本章倾向于采用斯诺(Snow, 2004)等更为宽泛的社会运动的概念,认为社会运动是松散的组织化联盟,它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鲜明地反抗现有的社会和文化实践。这一概念允许改革者、革命者、底层人群和精英群体的参与,允许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里反动的策略和行动,且运动的目标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或文化领域。
在中国,经历了改革开放40年的飞速发展,我国也出现了众多分散且多样的群体,出现了政治领域之外的社会运动,特别是在我国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人们的饮食安全受到威胁,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已经行动起来,共同发起了食品市场领域里的社会运动——社区支持农业。
在国外,CSA于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日本、瑞士等国,之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发展,它是世界“本地食物运动”(Local Food Movement)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本地食客”(Locavores)作为一条新词汇被收入《新牛津美语大辞典》中,这无疑是对日益兴起的“本地食物运动”的一种认可(Dawn Thilmany et al.,2008)。一本名为《分享收获:社区支持农业指导手册》的书中写道,在美国,一场规模逐渐扩大的社会运动正在兴起,这场运动承认了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现实,那就是我们为食品所付的钱大部分都落入运输、加工和营销公司囊中,这些食品虽然源于农场,但收益却不能归农民自己所有。实际上,种植了食品的人却不能得到足够的收入维生。于是一些社区志愿者组织起来支持农民,他们直接向种植者购买产品,绕过了超市、中间商和国际运输系统,以合理的价格得到了新鲜的、本地产的应季食物,这个系统就被称作社区支持农业(伊利莎白·亨德森,2012)。由此可以看出,国外CSA的兴起与保护本地农业、节约能源有很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贸易保护主义的色彩。以美国为例,该国的CSA的产生与当地反对工业化农业生产体系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不公平贸易有关。
与国外CSA兴起的背景有所不同,中国CSA的兴起与中国当前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关。有诸多学者指出,中国CSA是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日益重视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且该模式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安全的食品,确保了食品安全(朱清海,2012)。石嫣(2012)认为,日益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加剧了中产阶级消费群体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以及对工业化食品体系和全球化食品供应系统的不信任,使得中国的CSA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刘飞(2012)等也认为,CSA是一种以区域性、安全性、公平性为特征的新型农产品贸易形式,是可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生态型都市农业。因此,与美国的CSA相比,我国的CSA更多的是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任务,如陈卫平(2011)给出的CSA的定义认为,CSA是农产品直接销售的一种模式,它是一种在农场(或农场群)及其所支持的社区之间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形式。消费者成为农场的用户,并承诺在农场整个生产季节给予支持。用户支付预订款(按照季节或者月份支付),而农场提供新鲜安全的当季农产品作为回报,直接运送给订户或分配给销售网点。
现有的关于CSA的研究文献主要从CSA的特点、CSA的发展机制、CSA的作用、CSA参与人的特点等四个方面展开。第一,CSA模式具有密切生产者和消费者关系、缩短生产者和消费者距离的特点,如Kolodinsky等(1999)验证了CSA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有团结一致的关系;Donahue(1994)对美国密歇根州的一个CSA农场进行研究,发现该农场为了维持农场主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熟悉程度和互动程度,举办了各种活动,甚至最后不惜通过缩减会员数量来达到这一目的。第二,在CSA的发展机制方面,美国CSA的先行者伊丽莎白·亨德森(2012)认为,过去的20年里,分散在美国各地的CSA汇聚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运动力量,其关键的机制在于它拥有诸多社会力量的参与,如众多环保组织和市民团体,在众多外部力量的协助下,CSA形成了全国性的网络、高效的政策部门,并发起了美国可持续农业合作运动,一起进行了农场法案的政策游说,并促成了美国食物政策方面的改变,可以说,在美国,本地购买运动的发展势头越来越大,另类食物体系正在挑战传统的工业化农业。第三,在CSA的作用方面,Feenstra(1997)认为CSA促进了另类食物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他指出CSA是本地食物系统的一种形式,这种食物系统提倡本地生产、本地消费,支持“吃在当地、吃在当季”,呼吁减少食物运输里程,支持当地农业生产。第四,在CSA参与人的特点方面,文献中对CSA的消费者特点关注较多,研究结果认为,CSA的消费者是一群关心食物质量、关心环境健康、关心食物生产者的人,如Cooley和Lass(1996)对美国马萨诸塞州艾莫斯特市CSA的消费者进行调查,发现他们加入CSA的主要动机是关心产品质量、支持本地种植、关心环境和食品安全;Ohara和Stagl(2001)对纽约州71个CSA的会员调查显示,人们加入CSA的主要动机是获得新鲜蔬菜、获得生态种植的蔬菜、想要支持本地农民、关心环境、减少包装、知道食物来自哪里以及希望为健康做些事情;Delind和Ferguson(1999)发现女性参加CSA的比例较高,他甚至将CSA称为一种女性运动。在美国,Perez等(2003)发现加利福尼亚州的CSA的会员拥有更为健康的饮食习惯;Ostrom(2007)发现明尼苏达州和威斯康星州的CSA会员会食用更多、更新鲜以及更丰富品种的蔬菜,很少去超市购物并且转向了更为健康的饮食习惯。而当前有关CSA的生产者的研究较少,现有Lass等(2003)率先利用美国全国CSA调查的资料分析得出,94%的CSA农场采取有机耕作的方式。
综上可知,当前,少有文献对我国市场领域里社会运动的动员机制及其相关影响进行研究。而从CSA的研究文献中可以看到,CSA作为“本地食物运动”的一部分,已经拥有了相当规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且改变了其参与者的认识和行为,有其独特的发展机制,并推动了其他国家,如美国另类食物体系的建立。但由于中国CSA运动产生的背景与其他国家不尽相同,中国也不同于其他国家拥有强大的支持CSA的NGO和消费者组织,因此作为食品市场领域里的社会运动,中国CSA的发展有其特殊的困境,但中国的CSA能够突破困境,发展壮大,这又显示出社会运动在市场领域里的顽强生命力。正是基于此,本章以中国CSA的发展为例,探寻我国市场领域里社会运动的力量之所在,通过分析CSA发展的内在机制及其对“另类食物体系”的影响,总结社会运动在市场领域中的作用机制和重要影响,同时弥补我国学术界对市场领域里社会运动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