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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企混改现有的基础数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部委高度重视国企改革。2016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国企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力量”, 有助于构建全球价值链推进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利益。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列为重点工作来抓。在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预见,国企混改将是长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至2019年10月,国企混改户数占比超过70%,与2012年相比提高20%。 2019年5月17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批160家国企混改试点名单,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的国企99家,占比61.8%。 2019年11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主持的第三次会议中提出,要尽快明确国企混改的各项任务举措。为此,要制定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精准解决混改中的矛盾与突出问题。

一、国企混改总体良好

2007年至2012年9月,央企通过改制上市,从境内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约9157.5亿元。所以,上市公司成为央企混改的主要载体。至2013年12月,央企下属各级企业38423家(2014年47699家),同比增加24.14%。其中,改为公司制的占比89%,混改企业占比52%(2014年66.15%),有385家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2014年,在央企混改企业中,国资占比43.89%。同年12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全部央企的54.49%、59.89%、66.05%。也就是说,央企优质资产通过改制上市,与非公资本融合,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但是,中央及地方国企集团绝大多数仍是国有独资。特别是,行业龙头央企和地方骨干国企还有50%未实行公司制改革,也未建立治理结构。当然,剩余的50%虽已实行公司制股份制革,但股权结构普遍表现为国资“一股独大”,既没有真正形成规范的治理机制, 也还没有完全确立市场化经营体制。虽然不少国企已实现多元化股权结构,也建立了形式完整的治理结构,但治理行为与经营管理依然沿袭混改前模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国资委统计数据显示,至2016年12月,央企及下属子公司混改数量占比达68.9%,而且,50%以上国资集中在上市公司,省级国资委出资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47%。在央企混改户数中,商业一类(充分竞争领域)占比73.6%,多元化程度最高;商业二类(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承担重大专项)占比62.6%;公益类占比31.1%。从地方的角度看,国企混改数量占比47%。其中,上海、广东、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的混改工作涉及面更广泛。城市重要性越高,混改政策要求的压力就越大。地市级政府对下属国企混改有更多自主权,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缺少战略性产品的生产加工,更少受到中央混改计划约束。然而,我国沿海地区比内陆的民企多,非公资本实力强,所以,当地国企混改程度会更高。相应地,东北、西南地区国企混改少。出于军工国企的历史发展原因,其资产体量大且高度集中,而且,民企非公资本未得到充分发展,混改交易成本较高。从产业类别看,房地产、建筑、建材、通信、矿业的国企混改户数占比分别为88.3%、86.3%、78.3%、77.9%和76.8%。简单标准制造行业实施国企混改的交易成本低,所以比复杂非标契约行业的混改程度更高。前者包括建材、纺织、家电等,后者包括高端制造、金融保险等。截至2018年1月,央企一级子公司混改户数占比22.5%,二级子公司混改占比超50%,并逐级提高,而四级以下子公司混改占比已超90%。即央企或地方国企级别不同,面临的政策改革压力对混改的影响也会有差异,即表现为“层级越低,混改程度越高”。

国企混改转换治理机制和经营体系,更好地融入市场经济,以此提高国资效率,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同时,会提高社会服务功能,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要尽可能做到“一企一策”,具体要以行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量、国家要不要控制等作为判断基准, 既不是要国资完全退出,也不是完成“一混就灵”的政治指标,而是合理配置国有股权(或净资产比例)。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实现共同富裕,既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扩大国资国企控制非公资本的影响范围(如避免财富两极分化)。为此,要坚决制止国资无下限退出或国企无底线私有化的思想取向,同时要鼓励各地公益性中小型国企发展壮大,而非“一卖了之”。

二、国企混改后的影响力提高

自1992年股份制改革后,国企增加值年均提高0.6%。2000年,国企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27.9%,2006年进一步提高到33.95%。至2007年12月,国资委管辖国企151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26家,利润超百亿元的19家,进入世界500强的16家,比2002年分别增加20家、13家和10家。此外,还有一大批地方各级国资委直属大型国企,其运营效率也有所提高。2006年,1031家省(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2097.2亿元,同比增长38%;上缴税金2375.3亿元,同比增长20.4%。2007年,国企实现销售收入18万亿元,同比增长20.1%;实现利润1.62万亿元,同比增长31.6%。2013年,我国大陆地区进入世界500强企业85家。其中,除个别国有独资外,大多数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2012年,按照注册登记类型划分,扣除国有、集体、私营、个体、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外,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的33.9%,就业人数5218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14.1%。2012年中国混合所有制工业企业数据见表1-1。规模以上混合所有制工业企业数占比26.3%,总资产占比44.0%,主营业务收入占比38.8%,利润总额占比41.8%。1999—2011年,混合所有制企业对全国税收贡献率逐年提高。1999年为11.68%,2005年为36.57%,2011年为48.52%。2012年,上缴税收总额5.1823万亿元,占比47%。2005—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市发行可转债引入非公资本投资638项,累计15146亿元。

表1-1 2012年中国混合所有制工业企业数据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

虽然国企收入、利润及资产等规模增长较快,但与外企、民企相比,绩效仍相对较差。如图1-1所示,2003—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国企净资产收益率一直低于民企,并且于2008年后逐年扩大差距。而且,在竞争性市场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形成较大体量,在零售与批发行业尤为凸显。2012年,限额以上批发企业72944家,混合所有制企业20937家(占比27.7%),年末从业人数占37.0%,商品购进额占43.7%,销售额占42.8%,总资产占31.6%,所有制权益占39.0%,主营业务收入占42.6%,主营业务利润占32.3%。同年,限额以上零售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数占33.7%,年末从业人数占18.4%,商品购进额占51.5%,销售额占52.7%,总资产占53.2%,所有者权益占52.7%,主营业务收入占51.8%,主营业务利润占50.7%。而且,混合所有制连锁零售企业总店数占52.0%,门店总数占60.6%,年末从业人数占71.2%,年末零售营业面积占76.2%,商品销售额占75.5%,购进额占74.4%。

图1-1 规模以上工业国企与民企的净资产收益率比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

三、国企混改后企业控制力增强

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12月,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325万户,实收资本总额18.2万亿元。其中,国资8.7万亿元(占比48.1%),集体资本1.4万亿元(占比7.9%),个人资本5.1万亿元(占比28%),港澳台资本1.3万亿元(占比7.3%),外资1.6万亿元(占比8.7%)。所以,国资依然占据最重要地位。不仅如此,在基础产业、自然垄断性和社会公益性行业领域,国资占有绝对优势。甚至在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资控制力也得到充分的发挥。虽然国企数量大幅减少,但大型国企迅速壮大。1995年,全国共有国企31.8万户,2006年减少2/3至11.6万户。其中,在地方竞争性市场领域,国企减少最多。此后,中小型国企数量逐年递减,一批大型、特大型国企不断涌现。在境内上市公司中,有大量国有或集体来控股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排名前列。有不少特大型国有控股公司在境外上市融资,也成为跨国混合所有制企业。2010年“新36条” 颁布以来,央企及下属国企控股上市公司378家,引入非公资本混改企业已占52%。而地方国企控股上市公司681家,非公资本占比已超60%。至2012年12月,在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股本中,非公资本占比45%,而城市商业银行非公资本占比超50%,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占比超90%。同时,非公资本投资参与各类国有资产交易4473项,占产权交易总数的81%,涉及金额总计1749亿元,占比66%。

党的十九大指出,“推动国资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如图1-2所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0—2015年,在工业企业中,国家资本金从13962亿元增至53076亿元,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仅在2002年、2005年、2009年、2010年出现了下降的情况。但是,国家资本金占实收资本比例在2011年前后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变化趋势:2011—2015年呈现上升趋势,2000—2010年是下降趋势,2008年还出现短暂的小幅上涨。根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资料,1999—2007年,不仅每年都有国企混改(年均2672家),而且也发生民企国有化(年均1459家)。其中,民企国有化数量比例一直保持在1%左右。例如,1999年,该比例最高(1.27%),其次是2001年(1.21%)、2004年(1.09%)、2000年(1.02%),而2007年最低(0.52%)。2018年,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总资产178.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63.1万亿元,净利润2.5万亿元,上缴税金4.6万亿元。国资不仅控制自然垄断、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等行业的国企,而且还遍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实业领域。至2015年12月,在一般性生产加工产业中,国企数量占全国比例为17.9%,在商贸服务行业中,国企占比52.1%。72.1%国企的主营业务属于竞争性行业(商业类),只有28.9%属于基础性行业(公益类)。2017年,在41个大类行业中,除其他采矿业外,国企均有涉及。而且,在绝大部分行业中,无论是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还是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国企均超过民企。但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还远未完成,在398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国企涉足380多个,大而全且小而全问题仍然突出”。

图1-2 2000—2015年国家资本金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指标数据(2015)》。 We4OPTYvwRWP8gE17/npb0hkaswtMendONBDsFAZaxkMetshVJ08m5VbosyG6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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