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企混改提出新要求。一方面,要提高活力适应市场竞争;另一方面,要提高服务国家战略、公共事业的能力。进入新时代,国企混改就是要解决计划经济留存国资运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间的矛盾。其基本目标是两者的全面融合。实质上,党的十四大以来,国企股份制改革已将两权分离,逐步完成政企分开,而且,不断引入非公资本参与治理,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些都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国资委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1—9月,央企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600户。按穿透式统计口径, 至2018年底,央企混改数量占比已达70%。按单户统计,2013—2018年,央企混改3359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9000亿元,各省(区、市)国企混改超过5000项,引入非公有资本超6000亿元。 2019年11月,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明确提出国企改革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未来三年落实好顶层设计。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实施2020—2022年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国资改革和国企混改的综合成效。因此,就现阶段而言,亟须解决国资改革中的困惑,并探索出新的国企混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