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这个题目的原因当然是所写内容和这个短句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个短句最恰当的翻译应该是“享受生活”吧,它是我来到澳大利亚后听到较为频繁的话之一,我甚至觉得这可能反映了澳大利亚人基本的生活态度。
当然,看到这个题目,很多人的思想会一下子回到中学时代,因为中国的英语教学中对于英语语法尤其重视,某人(Somebody)、某事(Something)等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就不断地冲击我们的视线。当然,某人的(One's)作为宣讲语法中不可避免的代称,也是最频繁用到的词之一。这些教学方法也让我在澳大利亚说话时首先会有意识地检查一下自己的语法是否会有问题,而当很多不符合语法的语句频繁地从澳大利亚土生土长的人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就在困惑不已之后开始反躬自省我国的英语教学模式了。
不过,无论如何,在金山词霸里没有查到Enjoy life,更不会有Enjoy one's life的古怪说法。于是,我起这样一个明显带有中国式英语味道的题目,不能说这是错的,就算是我们也为丰富英语的语言文化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吧。
1985年,新疆妹妹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就到了澳大利亚,从哪儿说都算是我的前辈了。读完了博士之后,她从大学的讲师做起,一直做到现在的副教授。在澳大利亚的大学里,这是很高的职称了,因为这里教师的级别是从副讲师到讲师,再到高级讲师,最后才是副教授和教授,后两者的数目是极少的,一个系里大多只有1名教授,大规模的系才会有2名教授,而副教授则也是只有2名左右。这也呈现了真正的金字塔结构。
我注意到新疆妹妹是因为她的姓氏。她办公室门上的名牌上是Chang,完全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姓,但是前面纯粹的英文名却让我非常迟疑。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地问她:“Are you from Hong Kong?(你来自香港吗?)”她回答到:”I am from Xin jiang(我来自新疆)。”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个新疆妹妹。一切疑团烟消云散。
新疆妹妹是个非常勤奋的人。多次深夜,我从会议室里取水出来经过她的办公室时,仍然看见里面亮着灯。
我跟着她看过一次国际会议的招待电影。当时我看她手里拿了很多票,并非常热情地招呼我去。她开着红色现代跑车,带着我还有她的印度学生及其妻子。电影开演前,我们还吃了她买的玉米花和可乐,颇觉不好意思。
没事时,我会访问她的主页,知道她的作品也是非常多的,很多还发表在顶级的杂志上,而她本身的社会活动也很多,主持了一些项目,其中一个是和工业界合作的有上百万元规模的国家基金项目。的确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妹妹,成就也让人羡慕。
然而,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看不到她的影子,照她以往的勤奋来说,这可是不同寻常的事情。直到有一天我从她新招的一个博士生那里知道,原来她在珀斯(Perth)的一个大学中担任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直译应该是椅子教授,一般一个系只有一把这样的椅子,所以坐上去的人一般都是不得了的人),且负责系里的全部工作。这样,她就可以不再教书,能够专心致志地从事研究工作了。于是,我便越发地佩服起她来,从她学生羡慕的口气中,我知道,从此她可以“Enjoy life”了,因为这是一个终身的职位,且工资很高(年薪14万澳元)。
我想,这应该算是一个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Enjoy life资格的例子吧。
我非常不愿意把听来的故事作为我文章的内容,因为谁都知道在传话过程中走样的概率究竟有多大,就像一个广泛传播的笑话那样,令人莞尔。
1910年,一个美国营长对值班军官说:“明晚大约8点钟,哈雷彗星将可能在这个地区被看到,这种彗星每隔76年才能看见一次。我命令所有士兵着野战服在操场上集合,我将向他们解释这一罕见的现象。如果下雨的话,就在礼堂集合,我为他们放一部有关彗星的影片。”
经过值班军官对连长、连长对排长、排长对班长的传递之后,班长向士兵们是这样传达的:“在明晚8点钟下雨的时候,著名的76岁哈雷将军将在营长的陪同下身着野战服,开着他那辆‘彗星’牌汽车,经过操场前往礼堂。”
但是,按照物质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唯物主义观点,我们不能说自己没有亲自看到的就不能相信。虽然有时候自己看到的东西也不太能让人相信,不过感觉还是比其他途径更让自己心里塌实。因为老郑说话从来都是比较实在的,所以我直接采信并进行描述。
老郑的一个澳大利亚朋友在一家医学院做教授,他有三个孩子,大儿子继承了自己的衣钵,在另外一家医学院做老师,二儿子喜欢鼓捣音乐,主要是在各个城市的街头弹唱,女儿则正在上大学。
老郑赞扬朋友的大儿子,说他真有出息,如果其他孩子都能像这个儿子似的,那当爸爸的该更有成就感。
然而,那位朋友却对他的二儿子情有独钟,让老郑的赞扬颇有尴尬之意。不过听他解释之后,老郑也就跟着理解了,我们对于个人生活模式的选择和澳大利亚人还是有区别的。
当爸爸的觉得,人应该首先让自己满足,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生活是最幸福的,因为在兴趣的驱使下选择的生活自己才会去享受。为生活所迫而选择勤奋,选择超人的努力和钻营,最后即使有一个优渥的生活,也不见得真的会享受。因为奋力追求后获得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是自我实现的快感,而享受则是自身最直接、最简单的快乐感知过程。
我不禁想起悉尼火车站前地道中卖艺的长发小伙子们。地道中的路人行色匆匆并没有影响他们进行认真而投入的演奏。我总是在想,对于他们来说,弹奏的过程应该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吧,就像我在去购物的路上路过无人的桥洞时总愿意聆听自己歌唱的声音一样,因为它悠扬的回音而兴奋着。
我却不能和他们一样快乐,因为他们每天都可以收拾行装,来到这个地方,而我的生活常态则是在论文里,仔细看别人的论文,并筹划写自己的论文。
老郑故事中的朋友每次对二儿子的回家都有节日般的感受,而和大儿子则有些相对无言了,因为大儿子的生活对于教授自己来说已经过了很多年,未来还是要继续过类似的很多年,而自己的足迹则必然地要被儿子重复,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有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的。
也许,朋友自己的青春时代也是有遗憾的,快乐的心被社会压力和家庭压力所困扰着,Enjoy life成为自己的梦想,二儿子则代替他实现了这个对于他来说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梦。其实,我想,他也完全可以去“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毕竟这个社会本身就是个宽容的社会。
我讲的两个故事是完全不同的,就像那个在海边沙滩上向晒太阳的渔夫建议去完成“积极打鱼—挣钱—投资—盖别墅—晒太阳”的富翁一样,他可以有自己如何享受生活的想法,而同样地,渔夫反诘“我现在不正在晒太阳吗”,也正反应了享受生活的不同模式,而这不同并没有优劣之分。为什么澳大利亚人能够把Enjoy life作为常用词挂在嘴边,这才是个核心问题。
我觉得,澳大利亚人能够Enjoy life还有一个缘故,那就是这里的人不在乎工作性质和工作种类。在澳大利亚,我曾经遇见过一个在失去银行经理的工作后找到一份种菜工作的人。
没有人会因为自己的工作而觉得不自在,这样的感觉真好。
最初,我对澳大利亚这样的西方国家的认识来自新闻报纸上的介绍,或者是一些口口相传的事情,那时候的自己对这些以事例为主的描述总是充满羡慕的,如国家给孩子的奶粉钱、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大家都可以根据兴趣去选择学习的专业乃至选择工作。我每每设想自己在那里快乐生活时,甚至还担心地想如果全澳大利亚人民都因此而懈怠下来可怎么办,很为他们操心了一把。
好在,现在的学者越来越关注民生,政府也把人的生命作为非常重要的事情来考虑,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同等对待,没有人会为自己的工作感到羞愧,这样,我们就真的可以享受生活了。
那时候,我一定要去地铁唱我写的歌Enjoy My Life,流转的眼波之间是匆匆而过的人群和偶尔好奇的眼光,我知道,我来过,我唱过了,生活总是那么美好。
那么,经过这个沙哑歌者的时候,你会驻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