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期,清政府和新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对我国的高等教育做了两次重大改革,并都将保险学设置为商科的重要科目。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教育主要集中于20世纪30年代,直至1937年抗战爆发后逐渐陷入停滞状态。这一时期,保险界的有识之士以“开启民智、传播科学”为途径,以“造福国家、保障民生”为目的,在国民保险教育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学校保险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保险知识和观念的宣传,以及保险学术理论和著作的出版三个方面。
光绪二十九年(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共同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正式确定了我国近代的高等教育制度。癸卯学制将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大学堂、通儒院。这也是我国第一个由中央政府颁布的高等教育制度。 其中,高等学堂是大学的预科,3年毕业,学科分为三类:预备升入经学科、政法科、文科及商科等大学的为第一类,预备升入格致科、工科、农科等大学的为第二类,预备升入医科大学的为第三类。成绩合格者升入大学堂。大学堂设立8科,在京师的大学堂必须8科齐全,京外省城设立的大学堂至少3个分科。8科分别是经学科、政法科、文科、医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其中商科大学分银行及保险学、贸易及贩运学、关税学3门,由学生选学1门。
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了《壬子癸丑学制》,对高等教育重新作了规定。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二十六日,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教育的宗旨是“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将大学本科由原来的八科改为七科(文、法、理、工、农、医、商),删去了“经科”。将原来的高等实业学堂改为各种专门学校,中等实业学校改为甲种实业学校,初等学堂改为乙种实业学校。《专门学校令》将专门学校的种类分为法政、医学、农业、商业、外国语等,其中法政专门学校包含法律科、政治科和经济科。民国二年(1913年)一月十七日颁布的《大学规程》规定了大学各科的专业设置,其中在商科一项设置了“保险学”课程,如表3-1所示。
表3-1 1913年大学各科专业设置
资料来源:骆威.“壬子癸丑”学制与民国初年高等教育立法评述[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3(5):126-130.
1913年的《大学规程》第九条规定了大学法科之科目,其中“经济学门”科目有26门课,“保险学”位列其中,且属于必修课;第十条大学商科之科目中有“保险学门”共22门课,包含“保险通论”“损害保险”“生命保险”3门必修课。
1912年11月4日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规定修业年限本科3年,预科1年,以养成法政专门人才为宗旨。学校共分3科:法律科、政治科、经济科。其中,经济科有“18+7”门课程(后7门中须选1门以上学习),“保险学”属于必修课程;政治经济科有“17+6”门课程(后6门中须选1门以上学习),“保险学”属于选修课。
1912年12月10日颁布的《商业专门学校规程》规定本科修业年限为3年,预科1年,研究科1年以上。第五条商业专门学校科目包括商业道德、工学、经济学、商业学、法学、会计学等,其中商业学又包括“保险论”“银行论”“仓库论”“海陆运输论”等8门课程。另外,1918年6月修订的《蒙藏专门学校规程》以开发内蒙古、西藏、青海人民学识,增进文明,造成法政专门人才为宗旨,第二条预科本科科目中,经济本科科目包含“保险学”课程,政治经济本科科目将“保险学”作为选修课程。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31年3月26日颁布施行的《专科学校规程》第二章第五条专科学校之种类中,丙类商业专科学校包括保险专科学校、银行专科学校、会计专科学校等。1933年3月公布并于8月施行的《职业学校规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高级职业学校分为五科,其中关于商业的课程有保险、银行、簿记、会计、运输等;同年9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职业补习学校规程》第九条也将保险列入商业补习课程之一。
由于中国近代保险业始于1805年英商创办的谏当保安行,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产生的,是一种“舶来品”。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民族保险业大多模仿外商保险业而设,发展迟缓。进入20世纪30年代,为了改变国人保险观念落后的现状,推动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界的有识之士多方呼吁,努力争取教育界、舆论界和政府对国民保险教育的支持,于教科书中编入保险课程,开创了30年代国民保险教育的新局面。
1935年7月,宁绍保险公司致函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首次提议在小学课本中列入保险课程,认为“保险一业,关于社会经济机能之发展,国家财赋值增殖,至重至巨。惟查我国坊间出版之小学教科书中,向无保险课程之编入,以是各种保险业务不能深入儿童心理,实为推行尽利之障碍”。于是恳请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联系邮政局简易寿险部,双方共同呈请教育部,并接洽上海的各大书局参照日本先例将保险课程编入我国小学教科书内。并特将日本文部省所发行的高等小学课本(卷二女子用)内列的保险一课翻译成中文随函附上,以“供参阅”。同年9月,上海邮政储金汇业局也提议在小学课本加编简易寿险。
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和中国保险学会积极行动,分别呈文实业部和教育部倡议于小学教材中编入保险内容。同时,“两会”还致函商务印书馆、世界、中华等书局,恳求于次年春季小学开始编刊课本时,能编入保险一课,获得各大书局的赞同。 保险界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得回报,1937年1月,时任教育部长王世杰作出批示:“查小学课程标准业已公布,其中有储蓄一项包括保险教材,将来编订教学要目时,可将保险一项列入要目中,至民众学校课本业已编竣,将来改编时,亦可将保险教材酌量加入。”
获得教育部批示后,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派秘书长关可贵会同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罗北辰往各大书局接洽当事人。1937年夏天,商务印书馆、大东书局、中华书局等数家书局都将保险内容编入小学教科书中。
保险普及教育在小学教科书中落到了实处,上海保险界在兴奋之余,又开始着力推动大学保险课程的教育推广。1936年10月,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和中国保险学会致函有关大学及专门学校,“保险事业对于社会经济之发展,国家财富之增殖,人民俭德之养成,皆有密切关系。在此国势凋敝、俗尚奢靡之秋,厥宜将保险学识普及灌输,庶可树育人民节俭之风气,辅助国民经济之建设。考诸欧美各国,凡各大学及专门学校,对于政治经济法律商学各系学生,设有保险学为其必修课程者,为数亦属不少”。希望这些大学及专门学校对于政治、经济、法律、商学各系,模仿欧美各国,开设保险学课程并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实现“百年树人”和“为国储才”的目标。
对此,中华大学在回函中告知,该校已经将保险学一科列入商学院二、三年级的必修课程。 沪江大学和广东法科学院等也纷纷作出回应表示赞同。其中,沪江大学校长回信“敝校商学院向有保险课程,此后在经济与人才可能范围内当适当扩充,于保险人才多多培养” 。
1940年,在我国土大片沦陷、民族危急存亡之际,上海保险界人士仍然不忘继续推进学校保险教育,立足长远、为国储才。4月,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呈文俟“抗战胜利,建国复兴之后,凡百工商事业,自必日臻发达,而保险范围当亦随之更为扩大,则保险知识,尤为商科学子所不容或缺也!” 请求教育部、经济部饬令全国各大学,将保险学列为商科学生的必修课程。5月29日,教育部长陈立夫批示已将财产保险列为银行学系必修科目及工商管理选修科目,将人寿保险学列为统计学系的选修科目。
除了在小学和大学的课程设置中加入保险一科,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还特别组织保险学方面的专家学者赴高校演讲,普及知识,选拔人才。
向大众广泛宣传保险知识和观念是保险业界推进国民教育的又一项工作。正如宁绍保险公司总经理胡咏骐所言:“今日推销寿险之最大困难,非在一般能力之不足或意志之不愿,乃在普通人士缺乏寿险利益之认识。”其认为为了让人们懂得寿险的意义和投保华商公司的优点,有必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其进行保险宣传,如在《申报》或《新闻报》等媒介开辟寿险专栏等。
基于对普及保险教育的共识,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寿险组在会议上,决定“聘请干事,专办人寿保险之宣导事工”。主要包括以寿险界消息投送本外埠各大日报、著译寿险论文投登国内著名刊物、开办人寿保险函授学校、教育从业人员、请各大学以人寿保险列为必修课程等。计划在《上海新闻报》《申报》《时事报》《大公报》分登封面广告,每两个月一次,并于上报每月登广告三次;在国内著名刊物如《东方杂志》《银行周刊》《快乐家庭》等分登广告;在天津、广州、南京、汉口、重庆各地日报订登广告。
通过广告对民众进行保险宣传,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既普遍又效果显著的做法。在这一时期的报纸和期刊上,随处可见有关保险公司的广告。有的是宣传业务类型的,比如“可以抵押贷款,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如1914年1月11日《申报》刊登的广告:“延年人寿保险公司有银出借。启者本公司备有现银专做头等押款,欲押者请驾临本公司与总理面议或投函接洽。上海广东路10号总公司启。” 还可以看到很多“赔款迅速”“保险可靠”“鸣谢”之类的广告,意在宣扬某保险公司的实力雄厚、赔款快捷,如“太古火险公司赔款快捷”“申谢(鼎新公司、保众火险公司)五万两赔偿迅速”等,类似于今天的感谢信。这种鸣谢广告一般都是出自保险公司的安排,但它们在扩大保险公司社会声誉的同时,势必会对民众的保险观念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
还有告白类广告,类似于一种公告,例如,“驻汉联泰、联保、先施、羊城水火保险有限公司收水险处告白:启者本公司等……保险起见,八年(民国八年,即1919年)一月一日起在河街周家巷口(即羊城保险公司旧址)特设水险收单处专为接洽四公司之水险生意。凡蒙赐顾,如欲就近送单者请至本收单处盖印可也”。这类广告虽字不多,但公司名称、时间、事由、地点都写得很清楚了,同时也起到了宣传公司产品的作用。
广告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广告不仅本身包含大量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反映整个行业的发展状况。根据陈国庆的统计,民国时期的保险广告大致分为以下几类:①保险洋行或保险公司的整体广告,主要是介绍公司的资金实力、服务、信誉等方面的内容;②保险公司开业、歇业、停业或招聘人员、招股、分发股息和派红,以及公司地址搬迁、召开会议的广告等;③保险广告产品类宣传,以水、火险,人寿险,兵险或新产品为主,包括保险价格打折、让利;④售后服务即理赔方面迅速、快捷等;⑤劝告续保或一些保险观念的引导类广告等;⑥保险公司的百年或恭贺新禧广告等;⑦保险公会联合公告或保险单被劫、丢失等信息。
据资料 刊载,有关中国保险学会的最早记载可以上溯至1926年的北洋政府时期。《申报》在1926年8月29日至9月4日刊登了“招请各地代理”的广告。这一年的10月12日,位于上海愚园路合泰坊的中国保险学会又在该报刊登了有关“寿险速成班”的广告。早期的学会主要从事保险职业培训而非理论研究。
众所周知,中国保险学会于1935年8月3日在上海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个保险学术团体,发起人为宋汉章、张明昕、丁雪农、吕岳泉、梁晨岚、徐可陞、王效文、罗北辰。其发起声明认为“……保险事业,是安定社会经济的最好工具,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最好方法。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更是集中游资从事长期放款之国民经济的保管库,而担负起国家建设的财政泉源。因此,我们特发起创设中华保险学会,(深望我国保险学者与保险事业家热忱参加)以昌明保险学术,改造现实环境,而建立国家之永久的经济基础”。在8月21日举行的会员临时大会上,中国保险学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国保险学会章程》共7章二十三条。其中第五条规定了学会的会务共九项,即研究保险学理、调查保险实务、编制保险统计、拟定保险条款、训练保险人才、举办保险演讲、发行保险书刊、创设保险图书馆和组织各种保险研究会。中国保险学会的成立,是中国保险学者和保险企业家共同促进保险事业的创举。 而中国保险学会的早期筹备是在汉口开始的。1935年春天,中国保险学会在汉口开始筹备,初期拟名为“中华保险学会”,主要筹备人为中国保险公司寿险部汉口区经理罗北辰 。后经罗北辰与汉口保险同人的多次商讨,1935年6月先在汉口组建中国保险学会。同年7月,罗北辰前往上海向中国保险公司董事长宋汉章等汇报筹备经过,于是,宋汉章、吕岳泉等人欣然参与发起,并登报宣告该会即将建立。经宋汉章等人商议,为更好地发挥中国保险学会的作用、引领全国,将中国保险学会由筹备期的汉口转移到近代中国保险业的中心——上海。
中国保险学会创立以后,在民族保险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936年9月创办《保险季刊》。《保险季刊》一共出版了3期,后因为抗战爆发而停刊。《保险季刊》前后共刊登了43篇文章,基本都以当时的保险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例如,第一期有张素民的《保险与经济》、王效文的《中国保险业之四大问题》、方豪和的《人寿保险与业务选择的关系》、张明晰的《人寿保险之意义》等17篇论文;第二期有李莫强的《火灾保险与犯罪》、关可贵的《失业保险法的发展状况》、陈稼轩的《劳工立法之保险问题》、罗北辰的《日本人寿保险事业之金融劳力》等14篇研究论文;第三期有郭佩弦的《我国应推行信用保险制度》、郭雨东的《美国人寿保险投资法规概况》、李莫强的《保险数学与经济人寿保险事业之关系》等12篇学术论文。其中有关于火险、人寿保险和信用保险等商业保险的论文,也有关于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研究;有关于国外人寿保险问题的介绍,也有国内社会保险的立法研究。该刊对于深化保险理论、普及保险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呈请教育部并致函清华大学、中英庚款会派遣国外保险留学生。中国近代保险业源于欧美,而保险事业的发展,首赖保险人才的培养。为此,中国保险学会呈请教育部并致函中英庚款会和清华大学,选派留学生到国外研习保险;博采众长、储蓄保险人才以为国所用。
(3)呈请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于小学教科书编入保险教材,并与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一同致函各大专院校请设保险学课程。除此之外,为了传播保险知识、推进保险事业的发展,中国保险学会预先设置演讲地点,积极组织活动,曾聘请当时国内知名保险学者专家马寅初和李权时等人分期举办保险学术演讲,“以期达到教育民众、广泛传播保险知识的目的” 。
自1875年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保险招商局成立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我国民族保险业已初具规模,然而我国保险市场仍被洋商保险公司垄断,民族保险业发展缓慢、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一是保险学术落后,尚未建立精确而系统的统计工作,无统计资料可资借鉴;二是民族保险公司的各自为政、盲目竞争,缺乏科学管理。 正如胡咏骐所指出的“今日之研究保险事业者,辄以难得正确之材料及统计数字为苦”。“……以是目前最重要之工作,厥惟编制各种统计及设计工作。”于是,中国人寿保险协进社社长张似旭委托该社编辑沈雷春主持编写了《中国保险年鉴》。在沈雷春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终于在1935年3月完成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保险年鉴》,并于1936年改称《中国保险年鉴》。1935—1938年,《中国保险年鉴》共出版四册。全书史实翔实、统计精确,概括了中外保险业的全貌,是保险业及研究保险业者的指南,为保险学术研究工作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由于各界及国民党政府中有识之士的支持,民族保险事业得以快速发展。1928年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决议着手翻译原来只有洋文的保险单单据、契约、章程等文件并逐步改用中文。华商保险业不仅开始使用中文的保险单,而且迫使外商接受保险单中同时使用中文和洋文。1931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国有财产应由华商承保令》,实业部通令全国各部委及省、市、地方政府,凡官有财产和国营事业单位的火险交由华商保险公司承保。外交部训令提倡职工团体人寿保险,并由纯粹华商保险公司承办。国民政府一系列的政令及华商保险公司的发展迫使洋商保险公司不得不改变在华经营策略,开始与华商保险公司洽商关于保价划一、接受分保、掮客整顿等问题。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就是由洋商寿险公司同华商寿险公司联合成立的。
1932年9月,美商友邦人寿保险公司营业总监张似旭发起组织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以宣传保险知识、推广保险教育为宗旨。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成立以后,开展了大量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特聘保险学专家学者到圣约翰大学、大夏大学等各大专院校演讲,阐扬人寿保险学理,引发了各校学生研究人寿保险的兴趣。
(2)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附设有人寿保险函授科,经常举办保险培训,普及人寿保险知识,培养保险专门人才。函授科请专门学者编写讲义,分发给学员进行自修,遇有疑难问题时可以函询解答。函授学校的开办吸引了不少保险从业人员和有志于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参加。
(3)配合大学讲授保险课程。沪江大学、大夏大学等校都开办有保险课程,由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派员担任教师。
(4)编译和出版新书。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出版发行的新书主要有郭佩弦编译的《人寿保险招徕学》、郭佩弦和陈克勤合译的《人寿保险社会学》、张明晰编著的《人寿保险推广方法》、陈克勤编译的《人寿保险经济学》、沈雷春编写的《人寿保险概论》和《中国保险年鉴》等。除此之外,该社还编印了《寿险嘉言集》《寿险界》《寿险季刊》。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一度改变了学术界对保险学研究不够重视、保险书籍刊物不多的境况,为保险学术的研究和传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另外,太平保险公司主办的《保险界》,宁绍人寿保险公司主办的《人寿季刊》,《申报》的《人寿专刊》,《新闻夜报》的《保险周刊》,《晨报》的《寿险特刊》,《时事新报》的《人寿特刊》,《大美晚报》的《寿险专刊》,《大光报》的《保险栏》,《新闻报》的《经济常识》,《中央日报》的《简易寿险专刊》,以及《银行周报》《商业周报》登载保险方面的论著和消息报道都由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出版发行。
(5)中国近代保险业属于“舶来品”,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和掠夺诞生的,其历史短、专业人才匮乏,与洋商保险业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华商保险业的保险条款、费率、章程、管理方式等都是模仿或照搬洋商保险公司,至于保险书籍和创新更是无从查考。1925年出版的由王效文编著的《保险学》一书,是中国第一部保险学专著。马寅初为此书作序,在序言中写道:“吾国向无所谓保险学,有之,自本书始。”此后,王效文还著有《火灾保险》《海商法论》《保险法释义》。同一时期的其他著作如陈掖神的《保险业》、孔涤庵的《保险法》、王孝通的《保险法论》、魏文瀚的《海商保险法要论》、张伯箴的《保险学ABC》、管怀琮翻译的《保险学概论》、徐兆荪翻译的《人寿保险学》、须维周的《人寿保险销售术》、宁绍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学讲义》等也陆续问世。如此多的学术著作集中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版,将保险教育和保险理论的研究推上了一个高峰,直到抗战爆发后,保险教育的推广和保险学术研究几乎再次陷入了停滞状态。
保险公司宣传产品的媒介之一就是通过报纸发布的广告或公启。从晚清开始,湖北就已经有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报刊,当地有据可考的最早报纸是1866年1月6日由英、美两国人在汉口创办的《汉口时报》;而华人自办的最早报纸则为1873年8月艾小梅在汉口创办并独资经营的《昭文新报》。《汉口时报》创刊后,英、美、德、日等国在华官方机构或民间团体竞相效仿,至1900年前后,先后创办了《汉皋日报》、《昭文日报》、《字林汉报》、《汉报》、《中西日报》、《楚报》(英文、中文)、《汉口日报》、《湖广月报》、《文华评论》等几十种报刊。洋人创办报纸的目的除作为侵略工具进行文化渗透外,主要是为了迎合商人的需要。
1905—1911年,是湖北民办报刊的勃兴阶段。据粗略估计,仅报刊就开办有40余家,主要有1905年创办的《大声日报》《不缠足画报》;1906年创办的《汉口中西报》《公论报》《工商日报》《汉江日报》《新汉报》《绎言报》《交通报》《现世报》;1907年的《鄂报》《五洲日报》《通俗新报》;1908年的《江汉日报》《湖北日报》《艺林报》《湖北女学日报》《大陆报》《华报》;1909年的《通俗白话报》《汉口商务报》《扬子江白话报》《军国日报》《趣报》;1910年的《大江白话报》《雄风报》《繁华报》;1911年的《大江报》《夏报》《政学日报》《武汉白话新报》《新鄂报》等。 其中,《汉口中西报》是中国历时最久的商办报纸之一,被誉“名重中西”“源远流长”。
辛亥革命以后,长期遭受封建文化压制的湖北报业顿时复苏并进一步发展。相继创办了《大汉报》《中华民国公报》《新汉报》《民心报》《震旦民报》等革命报刊,洪宪帝制败亡以后数年间,武汉兴立了40余家报馆。自1919年五四运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30年间,仅湖北创办的报纸就有480余种,其中大部分在武汉出版。
1926年到抗战前,武汉的报刊有《革命军日报》《汉口民国日报》《武汉民报》《扫荡报》《大光报》等,抗战期间至抗战胜利以后,在武汉创刊的报纸有《新华日报》(1938年1月11日在武汉创刊)、《大众报》、《前进日报》,《大公报》和《申报》也由津、沪迁来。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只允许抗战前停办的报纸复刊,不准办新报。武汉地区出版的各类报刊达153种,主要有《客观周报》《时代周报》《远东周报》《社会周报》《学系杂志》《新青年》《乡村建设》《武大新闻》《中国文摘》《世界新闻》《商业研究》《武汉文艺》等。
报刊的多少虽说不能代表保险业的发展状况,然而,报刊业的繁荣能为保险业提供宣传的阵地,能推动保险业更加活跃。随便翻阅几份《汉口中西报》或《大汉报》,保险广告俯拾皆是,在清代的保险广告中,洋商保险占据了绝对的份额,反映出近代中国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是实力雄厚的洋商。而在民国中后期的保险广告中,民族保险占据了绝对的份额,说明此时民族保险业已经成为中国保险市场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