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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人本城镇化推进水平达标监测

4.3.1 人口城镇化指标的达标

推进人的城镇化是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素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2016年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1)图4-13显示了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变化趋势,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不断扩大。与2020年规划目标值比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16年为57.4%,距离目标值60%不到3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距离目标值45%低了3.8个百分点,还存在一定缺口。各省份编制了相应新型城镇化规划,根据人口流动规律和区域差距设定了这两个指标目标值。

图4-13 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时序变化趋势

(2)各省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按照2020年全国平均水平60%的目标值衡量,如图4-14所示,①2016年有10个省份达标,分别是北京、福建、广东、江苏、辽宁、内蒙古、上海、浙江、天津、重庆。其中北京、上海和天津进入80%以上段位;2016年福建63.6%、江苏67.2%、辽宁67.37%、重庆62.6%,分别与2020年目标值67%、72%、72%、65%相差3.4个百分点、4.8个百分点、4.63个百分点、2.4个百分点。②在201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60%的20个省级队伍中,海南、黑龙江、湖北和山东接近60%水平,且各自设定的2020年目标值也基本在60%左右。③2016年,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南、四川、新疆和云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则表现为基本处于45%~55%,且目标值设定也低于60%。

图4-14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指标2016年水平与2020年规划目标对比

(3)促进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特别是农村迁出人口的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中央已经确定到2020年落户1亿人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但是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选择性执行和差异化不公平的积分制落户措施,造成各地离指标完成还有很大缺口。①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按照2020年全国平均水平45%的目标值衡量,如图4-15所示,2016年有11个省份达标:北京、福建、广东、吉林、黑龙江、江苏、辽宁、青海、山东、上海、天津。②内蒙古、宁夏、新疆和重庆接近45%,但基本与各自的2020年目标值还相差2%~6%。③安徽、甘肃和广西设定了低于40%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当前的低位水平距目标值也还有较大差距。

图4-15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2016年水平与2020年规划目标对比

4.3.2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的达标

推进人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是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捆绑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福利分配制度,覆盖了劳动就业、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和福利。消除城镇内部基于户籍身份的福利差异、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转移人口生活质量是彰显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

在城镇基本服务的构成中,选择城镇常住人口医疗保险覆盖率指标为代表考察其达标情况。如图4-16所示,全国该指标的达标情况较好,距离目标15%左右。各省份2016年水平与2020年目标值98%的离差并不均衡,差异性较大。广东目前已基本实现目标;北京、吉林仅次于广东,离目标还有3%~6%的差距;海南、辽宁、黑龙江、湖南、江苏、山东、上海、天津、新疆、浙江、重庆目标值低于前面三者,还有15%~20%的差距;安徽、福建、甘肃、贵州、湖北、江西、宁夏、青海、山西、陕西、云南目标实现程度还有30%~45%的缺口;广西、河北的差距最大,目标完成程度最低。

图4-16 城镇常住人口医疗保险覆盖率指标2016年水平与2020年规划目标对比

4.3.3 城镇公共设施指标的达标

《规划》中指出要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镇化高质量建设也体现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管网设施、污水处理等建设,是实现城市生活安全和谐宜人的保障。如图4-17所示,按照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目标值95%来评比,各省份2016年基本都有了较高的完成程度,甚至有的已经达标。海南和青海是达标缺口最大的,还有15%左右的距离。新疆、云南、江西、黑龙江、山西、陕西等都已接近目标值,还差3%~5%。

图4-17 城市污水处理率指标2016年水平与2020年规划目标对比

4.3.4 城镇可持续发展指标的达标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模式,为了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力,《规划》指出以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模式为主导模式,要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应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从而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如图4-18所示,2016年各省份的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数据分布离散程度显著,可以看出新疆、宁夏已超过上限,城市聚集度过高,承载压力明显。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处于人均80~95平方米区间,集中度较高。云南、陕西、山西、湖南、河北、河南、贵州和福建等地均在人均60平方米以下,城市紧凑和集约的功能尚有提升空间。

图4-18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2016年水平与2020年规划目标对比

如图4-19所示,通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标数据的达标实现程度发现该指标2016年的集中程度较高,反映近年来对城市病等方面的治理效果比较明显,按照2020年38.9%的目标值考核,甘肃和青海的实现还有一定困难,还需努力提高7%左右。

图4-19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标2016年水平与2020年规划目标对比 0G8S7OPjpMoIkTKO54q3XiEMSeyrkhitD4uFW0eHHE2sX5n6qRf1HdIYFvtuRw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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