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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尽管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在理论模型中广受重视,但在实证研究中,机构投资者监督多数属于“幕后行动”,因而缺乏实证证据。本章充分利用保险投资在上市公司中的投资比重差异以及险种分类差异,提供了我国险资持股降低公司违规的治理效应以及具体作用机制的实证证据。首先,险资持股能够有效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并且险资持股比例越高,则降低上市公司违规次数的效果越明显。这一治理作用的发挥更多来自持股比例高的第一大险资和传统险、分红险资金的监督效应。第二,险资持股降低公司违规的主要机制是通过保险机构实地调研上市公司的渠道实现,并且险资持股的治理效应更多地表现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和分析师跟踪较少的上市公司,表明险资持股是对内部治理机制中控股股东和外部治理机制中分析师跟踪的有效替代。 vxYPALyR9xEmMbSgtQGwWkpHmI4XjGjDyobNS8Eso6G3FO/Vxb8za/0URYzxo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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