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统计中,水电的统计范畴是全口径的,包括大型水电和小水电,也包括抽水蓄能电站。
欧盟的可再生能源量是按照终端能源消费量统计的,其水力发电量中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的发电量。
中国:只统计先进的生物质能直接燃烧利用技术,包括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农林剩余物发电/热电联产等;不包括“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明确将能效低且污染环境的传统生物质燃料方式排除在《可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之外。
欧盟:只统计高效的生物质能直接燃烧利用。民用和商用领域的生物质能系统效率要达到85%以上、工业领域要到70%以上,才能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统计。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生物质能的统计范畴包括生物质的所有利用方式,包括低效率炉灶的直接燃烧,传统的生物质能直接燃烧占到生物质能利用总量的2/3。
中国:目前地源/水源热泵系统属于浅层地温能的一种应用方式,已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但空气源热泵系统是否应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尚不明确。
欧盟:明确热泵技术是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明确提出地热能、水热能、空气热能的概念,并明确通过热泵技术从土壤、水体和空气中提取的能源属于可再生能源。但同时要求只有系统效率高于45.5%的热泵系统才能被纳入可再生能源供热量的统计范畴。这也就意味着,电力驱动热泵系统的SPF要高于2.5、热力驱动热泵系统的SPF要高于1.15。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明确热泵系统是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应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热泵系统的定义是:利用热泵技术,将周边环境(土地、空气或水)中的热能(环境能,Ambient Energy)提取出来,提供可再生能源热力。
应用较广泛的被动能源系统主要有被动太阳能房、温室大棚、风车、食物自然风干晾晒等。
中国:对被动太阳能房、温室大棚等是否应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统计均没有明确的规定。
欧盟:明确被动能源系统不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统计,通过建筑设计降低的建筑能源消费量不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可再生能源量只统计主动能源活动产生的能源量。被动的能源活动不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包括被动太阳能房、温室大棚。
中国:没有明确的一次、二次可再生能源划分规定。按照现行的能源统计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均按照一次电力、以等价热值法核算一次能源消费量。生物质固体燃料已被纳入能源统计品种,是一次能源。太阳能热能、地热能尚未被纳入能源统计品种,未明确是一次能源还是二次能源。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有明确的可再生能源一次/二次能源划分标准。
中国:明确规定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甲醇等生物液体燃料均应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但同时,我国也明确生物质能发展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不支持用粮食(包括玉米等)大规模生产乙醇。目前,燃料乙醇的生产原料仍主要是玉米,对于这是否是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尚有争论。
欧盟: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交通燃料的发展,提出了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交通燃料中占比要达到10%的欧盟发展目标。但同时也规定,生物交通燃料和生物液体燃料技术只有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才能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生物液体燃料是可再生能源,应被纳入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