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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能源统计制度和管理

一、能源统计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是政府统计行政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针对能源统计报表内容、报表实施范围、报表实施单位、调查方式和调查对象、统计报告期、报告方式、报告时间等事项制定的政府行政文件。与其他专业报表制度相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依据,调查目的,政府行文机构对文件受理机构(下级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的总体要求,以及报表目录,调查表式,与报表调查、上报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等。

能源统计报表分为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两类,各类又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现行的能源统计基层报表主要有:能源生产企业能源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报表;使用能源的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报表,以及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报表;非工业用能企业(单位)能源消费报表;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报表;等等。

能源统计综合报表是与上述基层报表的表式相同的,以一定行政区域、行业(部门)领域为综合统计对象的统计报表,包括行政区域间能源流向统计报表、能源平衡表和其他能源统计核算报表等。

根据我国对规模以上企业的定义和规定,能源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包括:①各行业规模(限额)以上法人单位;②填报后续表的金融业产业活动单位;③纳入能源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④规模以下工业重点耗能单位;⑤规模(限额)以下重点耗煤单位;⑥各行业规模(限额)以下法人样本单位。

二、能源统计制度相关规定

(一)能源统计执行的行业分类

目前执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是2017年修订颁布的,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与能源生产直接相关的类别主要是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见表1-3。

表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

续表

资料来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与2011年版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相比,新标准增加了2个中类、6个小类,细化完善了电力生产和燃气生产的分类,此次修订后可以通过国家能源统计直报平台获得生物质能发电和生物质燃气的翔实数据。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①细化了441电力生产的分类,增加了两个小类(4412热电联产和4417生物质能发电);②细化了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的分类,增加了两个中类(45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2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下设三个小类,即4511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4512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业,4513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但是,水的生产和供应的分类仍然缺失,可再生能源热力仍没有法定的统计分类和统计渠道。

(二)分行业的能源统计报表要求

目前工业行业执行的能源生产、能源消费、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报表以及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报表,报送的要求分别是辖区内规模以上(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 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非工业行业执行的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报表,报送要求是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关行业的法人单位。上述报表的报送均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络平台自主报送。

三、能源统计调查方法

能源统计调查方法是指搜集调查对象原始资料的方法,主要有全面调查、非全面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和专门调查等。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调查方法:

(一)按调查对象包括的范围不同分类

(1)全面调查。

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所有的单位全部进行调查,其主要目的是取得全面、系统、完整的总量资料。

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般用来调查在一定时点上社会经济现象数量的全面调查。

(2)非全面调查。

非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如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非全面统计报表等。

重点调查,是指在全体调查对象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以取得统计数据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方法。如为了掌握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可选择煤炭、电力、化工、石油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进行调查。

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目的和任务,在对所研究的现象总体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调查和研究,借以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要研究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可在同行业中选择一个或几个经济效益突出的单位作为典型进行调查等。

抽样调查,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取部分调查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观察研究,并根据这部分单位的调查结果推算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调查方式,如城乡居民能源消费调查等。

非全面统计报表,是依据调查目的和标志,选择一部分调查单位,按照统一规定的表格形式、统一的报送程序和报表时间,自下而上提供基础统计资料,是一种具有法律性质的报表,如非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能耗调查等。

(二)按登记时间是否连续分类

(1)经常性调查。

经常性调查,是随着调查对象在时间上的发展变化,而随时对变化的情况进行连续不断的登记。其主要目的是获得事物全部发展过程及其结果的统计资料。

(2)一次性调查。

一次性调查,是间隔一定时间而进行的调查,一般间隔时间相当长,如一年以上,它是对事物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进行的登记,如循环经济资源产出率调查等。一次性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事物在某一时间点上的水平、状态的资料。

(三)按调查的组织方式不同分类

(1)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调查要求与文件(指标、表格形式、计算方法等)自下而上地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报表制度。

(2)专门调查。

专门调查,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统计调查,包括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 UuEYt8LmCmImfM2oybtMck6AvfK3v0ZWM+dQcN7x2hen+B/DX54x0qyGDVfox1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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