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将以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资料为基础,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及农户的服务获得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与农户需求之间的差距,并进一步分析其原因。
本次问卷调查范围为山西、江苏、黑龙江三个省份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户,发放问卷共计266份,剔除部分信息不完整的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43份,问卷有效率达91.35%。本次调研样本均取自农业农村部在相关省份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区,样本对总体农户不具有普遍代表性,仅能反映试点地区的一些情况(见表1-7)。
表1-7 样本农户的分布
本次调查所获得样本户主的平均年龄为54岁,平均受教育年龄为8年,说明样本户主的文化水平在初中上下。样本农户的户均家庭人口为4人,劳动力为2.3人;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下的农户有154户,说明调研的农户以小农户为主;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54.37亩,户均玉米种植面积为52.25亩,户均水稻种植面积为17.17亩,户均小麦种植面积为19.78亩;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亩均支出为253.45元,购买服务后亩均生产成本下降10.22%,粮食增产约7.89%,说明购买社会化服务后,农户降成本、增产量效果明显;家庭年均收入为58534.46元,其中,务农年均收入为24652.85元,务工年均收入为25934.77元,农户工资性收入略高于农业经营收入(见表1-8)。
表1-8 样本农户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从样本户购买农业生产托管的情况看,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的需求旺盛,有92.18%的样本农户选择购买了服务,购买原因以服务效率高和自己劳动太辛苦为主。数据反映的情况与实际调研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如黑龙江省兰西县一位年纪较大的农户说,“之前因为自己年纪大了种不动,将土地都流转了出去,今年有全程托管服务以后就将土地收了回来,由服务主体帮忙耕种,也不用自己干,但是效率更高、收益更好”。
调研数据显示,有7.41%的样本户没有购买服务,而“没有购买全套或部分服务”的原因以“服务价格高”和“服务的种类不符合需要”为主。以育秧服务为例,在江苏省仪征市调研中了解到,当地农户直接购买秧苗的成本比自己做更高,即使政府补贴30%,但是因为价格过高,农户更愿意自己育秧。除此之外,当地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发育不够,提供的服务比较有限,农户购买不到服务或者有些服务的种类不符合实际需要,农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如图1-8所示)。
注:“其他”为数据缺失值;数据为多选和重复选。
图1-8 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托管的情况
为样本户提供服务最多的组织是合作社,占比为69.96%;村集体提供的服务次之,占比为13.17%;其他组织提供的服务数量较少,如图1-9(a)所示。数据表明,农业生产托管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农户需求旺盛,多元的服务主体有利于满足农户的不同需求,但目前的服务主体以合作社为主,未来应大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
图1-9 服务主体及其服务标准
对于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62.14%的农户不知道是否有统一的服务标准,说明了目前提供服务的服务主体数量较少,农户接触得少。有统一服务标准的占比为18.93%,比例较低,说明农业生产托管业正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没有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服务标准,不利于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这在一定程度会对农户的服务需求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农业生产托管业的发展,如图1-9(b)所示。
大部分样本户在购买服务时与服务主体签订书面协议,占比为76.13%,正规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后续的纠纷,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口头协议和无协议签订比例分别是9.47%和7.82%,调研中了解到,样本农户向当地农机手等个人服务提供者购买的部分服务多签订此类协议,形式上不太正规,不利于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未来应积极引导各类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书面协议,以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如图1-10(a)所示。
图1-10 协议形式及其内容
以协议中是否保证最低产量来考察对农户利益保护情况。调研显示,在签订协议的样本农户中,只有6.73%的协议里向农户保证了最低产量,比例较低,如图1-10(b)所示。原因有两种:一是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得还不够健全,服务主体不能保障农户的最低收益;二是服务主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协议标准,以另一种形式保证了农户的最低产出。比如,黑龙江省调研显示,由于当地看天收成的概率大,服务主体无法保证最低产量,但合同承诺“保证土地产出不低于同等地力同等地块的产量”,也就有效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从整体来看,样本农户购买的服务方式以部分服务为主,占比为49.38%,购买全套服务的样本农户占比为42.8%,部分托管服务发展明显快于全程托管服务,如图1-11(a)所示。这说明,部分作物、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托管虽然得到了农户的认可,但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图1-11 农户购买的服务模式及收费评价
从表1-9中可以看出,山西省和江苏省的样本农户以购买部分环节服务为主,黑龙江省的样本农户以购买全程托管服务为主。在调研中发现,这和各个省份的气候条件及资源禀赋有很大关系。黑龙江地广人稀,目前为玉米和大豆两种作物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相较于大豆,玉米种植面积更广且社会化服务程度更高,更易推行服务。江苏省耕地分散、地块面积较小,作物主要以水稻为主,水稻的生产环节复杂,部分服务的价格昂贵,相比较农户更愿意自己做。以育秧环节为例,当地购买秧苗的成本较高,即使政府补贴30%,但是因为服务费用过高,农户更愿意自己育秧,因此农户对部分服务的需求较大。山西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较早,服务模式较为成熟,农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购买服务,从实际情况来看,样本农户对大型机械作业环节的服务需求较为旺盛,因此购买部分服务的样本农户比例较高。
表1-9 农户购买生产托管服务的方式
在服务费用的收取方面,只有2.47%的样本农户认为费用的收取不合理,大部分农户认为服务的收费合理,这离不开当地政府对服务定价的正确引导,如图1-11(b)所示。比如,黑龙江省兰西县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成本测算,核定了一个合理的收费范围,在保证农户节本增效的同时又确保了服务主体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保证了双方各自的利益,农户的满意度高。
目前,样本户购买比例较高的服务集中在化肥统购、深耕深松、收割运输、秸秆还田等产中环节,占比分别为79.00%、72.84%、65.84%、57.61%。一般来说,服务主体会对土壤进行检测,配置出适合作物生长的肥料,农户更愿意选择购买。除此之外,由于农户力量小、资金薄弱,很少有农户会选择单独购买大型机械,相比之下,农户更愿意向服务主体购买该服务,因此农户对大型机械作业环节的服务需求旺盛,购买比例较高。样本户购买比例较低的服务集中在烘干仓储、农药统购、种子统购等环节,未购买比例分别为53.50%、53.09%、46.91%。对于烘干仓储来说,实地调研中了解到,农户购买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是提供该服务的农户组织数量较少,农户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比如,山西省寿阳县的金穗种植专业合作社,由于烘干需要烧煤发电,一方面购买服务设备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造成了环境污染,所以服务主体没有烘干设备,不提供该服务。对于农药和种子环节来说,农户购买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该环节服务的成本高,如江苏省的育秧环节等(如图1-12所示)。
图1-12 农户购买生产托管服务总体情况
由表1-10可以看出,首先,相较于其他两个省份,黑龙江省样本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获得情况最好,农户对各项服务购买比例都很高,说明试点地推行的全托管模式满足了农户的需求。其次,相较于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的样本农户购买服务的比例最低,这和水稻作业环节复杂、生产成本高有很大的关系,农业生产中的许多环节样本户更愿意自己做以节约成本。最后,相较于其他两个省份,山西省样本农户在农资环节购买的比例较低。在平遥县的座谈会时一位农户说,虽然服务主体提供的农资价格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但由于目前农资价格上涨过快,成本上升明显,抑制了其正常需求。
表1-10 各省农户购买的生产托管服务情况的对比 (单位:%)
注:山西省、黑龙江省以玉米种植为主,江苏省以水稻种植为主。
调研中发现,不同作物对托管的需求也存在差异。从托管的模式来说,玉米的社会化程度较高,以半托管和全程托管为主,节本提质增效效果更显著;水稻的作业环节复杂,以关键环节托管为主。从具体托管环节来说,不同地区的需求又存在差异:山西省以种植玉米为主,样本农户对收割运输、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等大型机械作业环节的托管需求较高;江苏省以种植水稻为主,水稻的种植环节复杂,农户对机插秧和收割环节的托管需求较为旺盛;黑龙江地域广阔,耕地面积大,种植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和大豆,但生产托管多以玉米为主,购买玉米全程服务农户的提质增效效果更好,水稻种植环节复杂,开展全程托管难度相对较大,目前提供水稻托管服务的组织较少,而且多以收割环节为主,而且由于大豆托管的比较效益低,目前为大豆提供托管服务的组织较少。
总体来看,在有服务主体供给的前提下,样本农户对农机作业服务和农资供应服务的购买比例较高,说明目前该服务的供给满足了农户的需求(见表1-11)。
表1-11 农业生产托管的供给及购买情况 (单位:%)
相较于其他两个省份,江苏省对多项服务的需求比例都较低,对“资金融通”服务的需求最低。一方面,水稻生产环节复杂,种植成本高,样本农户为了节省成本,多选择自己作业,如育秧环节;另一方面,江苏省经济发达,户均收入高,对资金的需求低。
总体上来看,样本农户对服务的满意度较高,平均在90%,说明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大体上满足了农户的需求,也说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迎合农户需求,前景广阔(如图1-13所示)。
图1-13 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的满意度及满足度
从满足农户需求来看,农户的机械化作业、农资供应、农业技术、信息化服务等满足度比较高,在60%左右。但农户对资金融通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的满足度较低,只在30%左右。对于资金融通服务来说,由于农户实力较弱,收入得不到保证,一般农户个体购买农资或服务需要资金时,很难获得贷款,或者只能获得小部分贷款,且手续复杂。比如,黑龙江省兰西县的农户申请贷款需要将自家房屋或土地进行抵押,必须“两户担保”才可贷款,且一亩地最多贷1000多元,远满足不了农户的发展需要。对于农产品销售服务,调研中了解到,目前为农户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的服务主体数量较少,农户大多需要自己卖粮,但农户还是更渴望服务主体能够提供该服务,一方面可以提高粮食的售价,另一方面在市场中可以获得话语权。
从总体来看,样本农户对农资供应、农业保险、农产品销售服务的需求较高,对资金融通、农业信息服务的需求次之,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服务的需求较低(如图1-14所示)。
图1-14 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的需求展望
在农资供应服务中,样本农户对便捷购买服务的服务需求最为旺盛。近几年随着农资价格的上涨,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农户希望服务主体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
在农业保险服务中,样本农户对提高赔付额、及时赔款的需求最为强烈,这与调研中获取到的实际信息一致,如黑龙江省大部分试点区只有成本保险,遇到极端天气,农户最多只能保个成本,甚至连成本都保不住,因此提高赔付额并及时赔款对农户来说很重要。
在农产品销售服务中,样本农户对提高售价、拓宽销售渠道的需求最为强烈,由于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近两年才开始,除了一些之前已经从事农业生产相关的经营主体,如黑龙江的超越合作社、宝清美莱现代农业和中粮建立了合作关系,农户可以随行就市结算粮款,其他实力较小的合作社很少有为农户提供粮食销售服务。实际上,不少农户希望可以建立“粮食银行”来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可以提高粮食的售价,进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在资金融通服务中,样本农户对低息贷款的需求强度最大,对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的需求次之。实际调研中了解到,一般农户购买农资或服务需要资金,但是不容易获得贷款,目前的贷款门槛高、限制多,农户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
在农业信息服务中,样本农户对“农产品价格信息、农业政策信息”的需求最为强烈,了解农业政策走向和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可以帮助农户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农业生产活动,如有政策信息显示明年的大豆形势一片大好,大豆价格会提高,农户就可以增加大豆的种植面积,进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在农技推广服务中,样本农户对作物高产技术的需求最高,对土壤改良技术的需求次之,高产是农户不断追求的目标,对土壤进行改良有助于提高作物的产量以及品质。比如,黑龙江省兰西县双太村,由于缺少大型农机具,小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时并没有打破犁底层,导致土壤板结严重,加上部分地区土地盐碱化程度较高,农户对土壤改良技术需求强烈。
农机作业服务中,样本农户对秸秆还田、产地烘干的需求强度最大,小农户不具备资金优势,农业投入能力不足,对于农业生产设施购置建设难以完成,因而更倾向于购买服务来满足自己的需求;烘干服务可以帮助农户减少因霉变而造成的粮食损失,但由于目前烘干设备价格昂贵,提供该服务的组织数量少,农户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
整体来看,样本农户未来在农资供应方面的需求较大。近年来,随着农资价格的不断上升,农户希望服务主体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服务,不仅可以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还能保证作物的品质及产量。
对比来看:一是山西省和黑龙江省对秸秆还田服务的需求较高。这与当地种植的作物玉米品种有关,玉米收获后会产生大量秸秆。还田后的秸秆覆盖在地表,需经过两年才能腐烂,时间较久;秸秆长时间覆盖在地表易造成土壤板结,不利于作物的生长;农户自己进行秸秆作业的成本高,相比之下,农户更愿意选择购买服务(见表1-12)。
表1-12 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需求展望的对比 (单位:%)
续表
二是江苏省和黑龙江省样本农户对农产品销售服务的需求较为旺盛。这反映了目前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托管发展不够完善,结构不合理;农户希望拓展粮食的销售渠道,满足自己的粮食销售需求。
三是黑龙江省样本农户对农业保险服务中的提高赔付额需求旺盛。目前,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的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成本保险,比如,兰西县阳光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的成本保险,保险额度较低,玉米4元/亩,遇到极端天气,保险公司根据受灾程度为农户提供赔付,但是赔付额度也相对较低。例如,2019年受台风影响,地块大面积受灾,农民颗粒无收,仅靠成本保险无法挽回损失。
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的需求旺盛,购买主要是由于服务效率高和自己劳动太辛苦。农户对服务满意度较高,显示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大体上满足了农户的需求,也说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迎合农户需求,前景广阔。除此之外,有7.41%的样本户没有购买全套或部分服务,原因是服务价格高和服务的种类不符合需要。生产托管组织发育不够,提供的服务比较有限,服务价格、服务种类不符合实际需要,农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目前,提供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以合作社为主。调研显示,为样本户提供服务的合作社,占比为69.96%,村集体次之,占比为13.17%。其他服务组织数量较少。对于主体提供的服务,62.14%的农户不知道是否有统一的服务标准。有统一服务标准的占比较低,为18.93%。这显示大部分地区没有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服务标准。
在购买服务时,大部分样本户与服务主体签订书面协议,占比为76.13%。口头协议和无协议签订比例分别是9.47%和7.82%,主要为农户从当地农机手等个人购买服务时,多签此类协议。调研以协议中是否保证最低产量来考察对农户利益保护情况,结果显示,在签订协议的农户中,只有6.73%的协议向农户承诺最低产量和“保证土地产出不低于同等地力同等地块的产量”。大部分农户认为服务的收费合理,占比为97.53%。这离不开当地政府对服务定价的正确引导。
农户购买服务方式以关键环节服务为主,占比为56%,购买全过程托管服务的农户占比为43%。其中,购买比例较高的服务集中在化肥统购、深耕深松、收割运输、秸秆还田等产中环节。农户对大型机械作业环节的服务需求旺盛,购买比例较高。农户购买比例较低的服务集中在烘干仓储、农药统购、种子统购等环节。农户购买烘干仓储比例较低原因主要是提供该服务的农户组织数量较少,农户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户对资金融通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的满足度较低,接近30%。对于资金融通服务来说,由于农户实力较弱,收入得不到保证,小农户购买农资或服务需要资金时,很难获得贷款,或者只能获得小部分贷款且手续复杂。
展望未来,农户对农资供应、农业保险、农产品销售服务的需求较高,对资金融通、农业信息服务的需求次之,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服务的需求较低。其中,农资供应需要便捷购买服务,农业保险需要提高赔付额、及时赔款服务,农产品销售需要提高售价、拓宽销售渠道服务,资金融通中需要低息贷款和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服务,农业信息服务需要农产品价格、农业政策信息,农技推广服务需要作物高产技术和土壤改良技术,农机作业中需要秸秆还田、产地烘干服务。不同区域比较,山西省和黑龙江省对秸秆还田服务的需求较高。这与当地种植的作物玉米品种有关,玉米秸秆还田后易造成土壤板结,农户自己作业的成本高,更愿意选择购买服务。江苏省和黑龙江省农户对粮食销售服务的需求较为旺盛,希望拓展销售渠道,满足销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