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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生产托管的主要组织方式与运行机制

一、农业生产托管的主要组织方式分析

(一)服务主体联合的组织方式

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在独立从事生产托管服务基础上,也在探寻节约成本、扩大服务规模的有效路径。他们之间的联合,能有效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体制具有重要意义。调研显示,各类生产托管主体之间的联系,可归结为横向联合、纵向联合和交叉联合三种方式(见表1-1)。

表1-1 推动服务主体组织化的方式比较

1.服务主体的横向联合

为满足农户对农机、农资、技术等服务需求,专业化的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之间联合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壮大服务实力,扩大服务规模。实践中,大多组建服务合作社或联合社。

横向联合的出发点就是从规模服务上要效益。横向联合实现了抱团经营、壮大了实力,弥补了单个主体力量不足的缺点,推动了服务主体从自我服务向社会化服务转变,进而实现了服务的组织化和社会化。合作双方拥有相对平等的市场地位,共同分享产业链和服务链的利润,实现了多方共赢。服务主体的市场议价能力提升,进而有利于实现服务的纵向联合,进一步推动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服务能力和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

横向联合服务规模比较大,但所提供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多为部分环节托管。目前,较多的是农机合作社联合体,通过整合大中小型农机手、耕种防收所需要的各类机械,以扩大作业面积和拓展服务内容。比如,黑龙江省伟河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农机资源进行整合,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玉米托管种植合作联合社,实现两社合一,解决了农机合作社大型农机设备闲置而小农机手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大幅度提高了玉米托管作业标准和质量,提高了玉米的产量和效益。黑龙江省瑞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吸引了91名农机手加入合作社,为社员和其他农户开展托管服务。农机加入合作社,解决了合作社农机不足和类型单一问题,大幅度提高了合作社整体作业能力。通过资源整合,农机户作业面积扩大,农机利用率提高,农机手在农业作业各环节中都能参与进去,收入明显提高。村级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手之间开展的联合,加速了小马力旧农机、空壳合作社的淘汰,推动了基层农业机械化水平整体提升。

横向联合必须要建有“规矩”。托管服务主体之间联合是将竞争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利益是“黏合剂”,成员之间的利益一旦分配不好,就会埋下矛盾隐患,影响联合社经营。因此,联合各方需要确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服务主体联合初期还是需要政府项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双方明晰产权、健全制度、现代管理和强化民主,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同努力提升获利能力,才能确保合作持续和为农户提供有效服务(如图1-2所示)。

图1-2 横向联合的服务主体组织化方式

典型案例

兰西县兰河乡瑞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于2015年3月成立,主营生产托管、谷物种植、中草药种植、粮食种植和采摘观光业务。合作社领办人回乡创业之前一直在教育系统工作。2018年是合作社开展玉米种植托管第一年,采用免耕种植技术第二年,全程托管面积为8161亩。2019年玉米托管面积为10万余亩,其中全程托管面积为31695亩。

为了促进连片种植、规模化种植,杜绝秸秆焚烧,做好农业托管,合作社吸引农机户、农机手自带起垄机、免耕机、收割机、植保机械等农机具加入合作社。2019年,91名农机手加入合作社,共有农机218台套。农机手加入合作社后,作业面积和工作量显著增加,有能力的农机手可在耕、种、防、收、粮食收购等多环节作业,农机手的收入明显提高。

合作社为农机手提供作业任务、服务协议、作业单、验收单等。农机手服从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代表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和开展作业。因土地分散、不便于机械作业、作业效率低等原因,合作社会根据农机手农业作业真实亩数给予3元/亩的机械作业补贴。因合作社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原因造成托管农户财产损失的,由合作社负责补救或赔偿损失。因农机手使用机械不当、田间作业(喷洒各种药物)失误等原因给托管农户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农机手负责补救或赔偿损失。

农机加入合作社,补充了合作社的农机不足和农机单一问题,不仅使合作社整体作业能力尤其在秋起垄、春起垄、播种、植保、收割等作业能力上有了较大提高,更有效提高了合作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农机手入社后,作为合作社经纪人,为合作社联系生产托管客户,帮助开展粮食收购、其他作物种植和销售等工作。合作社为农机手提供专业技能、业务知识培训,以提升他们农业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其逐渐成长为合作社的专业技能人才和骨干力量。

典型案例

兰西县伟河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7月,总投资2210万元,有农机具113台套,烘干粮食设备两套,烘干能力600吨/天。合作社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玉米规模化种植。合作社单纯靠流转土地来实现合作社大规模发展阻力大、困难多,2018年开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开展了生产托管。目前,托管土地为2.4万亩,其中全程托管为1.86万亩,涉及四个乡镇、11个村、1023户。

生产托管发展离不开大型农机具、粮食收储、烘干等有效措施的支撑。因此,合作社成立之初非常注重三者的有效结合。合作社整合农机资源,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玉米托管种植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两社合一,既解决了农机合作社大型农机设备闲置问题,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玉米托管种植合作社的作业标准和质量,提高了玉米的产量和效益。玉米烘干是保证玉米质量和销售顺畅的有效措施,因此,合作社投资新建烘干塔和储粮仓,为托管顺利开展提供了后端保障。

2.服务主体的纵向联合

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牵头,整合科研、农资、农机生产企业及粮食收储、加工、销售企业,以“生产托管+研产(加)销”的形式,将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推动农业经营组织化和产业化。实践中,表现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生产托管服务联盟等。

纵向联合实现了产业链上下游的“跨界融合”,出发点是最大限度实现产品商品化。服务主体之间以产出为导向组织生产,大多是龙头企业负责产业链前端和后端环节,农民合作社或村集体负责农户的组织协调和开展生产服务,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多赢”。黑龙江省宝清美莱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清美莱)与村级农机合作社开展联合,农机合作社负责生产托管,宝清美莱合作负责技术指导、粮食加工销售、产品品牌打造。这一经营模式,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规范的生产和管理渠道,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提升了农产品质量。纵向联合充分发挥了“专业人干专业事”优势,搭建了产供销对接通道,利于新技术、新装备、资金、金融保险等要素顺利进入农业,大大降低了生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托管服务主体在公司技术、农资等支持下,服务面积不断扩大,收入稳定增加,其他主体也由此获得稳定的粮源和确保了粮食质量。黑龙江省超越合作社开发了“智农管理系统”App,实现了网上全程精准、高效、实时、便捷的“耕种管收”一体化管理服务。

纵向联合需要关注被服务农户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的机制。比如,宝清美莱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充分利用村里已有的农机手。农户能干的让农户自己干,农户不能靠自己能力完成的环节由公司做,如出种植方案、提供栽培技术、提供大型机械、进行粮食收购等。宝清美莱将生产托管环节让利农户,并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打造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获得更多利润。

由于服务主体各自诉求不同,联合合作需要博弈,达成合作的难度比较大,加之市场信息不对称,将会对企业合作协议达成和持续性造成影响。因此,需要有关政府搭建相关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此外,各方合作是围绕产业利润开展服务,盈利是核心,对于产业后端增值能力要求比较高。因此,生产托管政策应与农业产业发展政策配套实施,兼顾农业生产和销售市场两端,才能发挥更大作用(如图1-3所示)。

图1-3 纵向联合的服务主体组织化方式

典型案例

宝清美莱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宝清美莱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清美莱)为农户提供生产托管、农资供应、粮食收储销售、农产品加工、金融等服务。截至2018年底,宝清县全程托管达2.5万亩,服务农户超过1000户。农资和飞防服务都接近7万亩,农机服务6万亩,玉米粮贸1.9万吨,总产值达到1.05亿元。

宝清美莱前身为具有25年农资销售经历的企业,与国内众多种子、农资公司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全品类农资,拥有宝清丰收农业、宝清丰收种业和宝清植物病虫害防治医院等多家子公司,作物栽培、病虫草害防治等经验丰富。

宝清美莱认识到要做好农业生产的全程托管,就必须拥有产业链后端经营能力。2015年从农资经营转向粮食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加强了产后能力建设。公司根据下游企业客户产品需求订单,确定第二年粮食生产规模和农资、农机、土地等投入计划。公司充分调动村屯种植能手、农机手、村干部等能人的积极性,协助组织农户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宝清美莱提供大型农机,当地机手提供动力机头,按照品种统一、肥料统一、耕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作业统一、收获统一的“六统一”标准开展服务。

为建立畅通的粮食购销通道,宝清美莱与中合粮油黑龙江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宝清中合粮油有限公司”,将托管农户的粮食全部统一收购,让托管农户随行就市结算粮款,降低了市场风险,受到广大农户的普遍欢迎。公司探索金融领域服务,解决贷款难题。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利用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可以将粮食作为担保物,建设银行为与公司合作的农户提供贷款,解决农户在生产过程中的贷款难题。

宝清美莱还重视整合产业链前端研发资源,发挥科技创新对于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宝清县是中国水稻所北方水稻研究中心的所在地,研究中心所有育种基地全部由宝清美莱托管,每年要完成上万个育种材料的栽培、田间管理和统计工作。公司将水稻科研成果试验示范与生产托管有机结合,在部分托管地块上建立示范田,推广新作物品种、展示新技术、实行集约化和标准化种植方式,让托管户真正看到并信服规模化托管服务和科技创新发展带来的好处。在大豆种植中,配套的生产技术采用“垄上四行、大垄窄行、密植栽培技术”,实现农作物合理密植,增产幅度可达15%。在托管服务模式下,统一进行机械化作业,采用联合收割机大面积统一收获,收获的粮损失率远低于分散经营模式。

3.服务主体的交叉联合

服务主体之间横向开展合作,建立生产托管联合体,纵向与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生产企业及粮食收购、储藏、加工企业合作,为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提供相应的专业化服务。交叉联合是横向联合和纵向联合的升级版,兼顾生产托管的服务规模和效益。

明确服务主体各自功能和定位是交叉联合网络系统有效运转的前提。在交叉联合的网络体系中,每一位服务主体不仅要单独开展服务,还要与其他服务主体共同作为网络节点发挥作用。通常村集体组织、合作社负责作为小农户“组织者”和托管的服务商,对接农户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各类种子化肥农药信息的供应商、粮食企业,作为农业生产要素供应商和采购商,负责农资供应和产品收购加工。最为典型的是平遥县的“十字托管”模式。由和之瑞联合社纵向整合了各级服务合作社建立直接面对农户的服务网络,横向整合了中化公司、种子经销商、农资商、粮食收购企业、植保公司、信息化服务公司等生产资源,共同为农业生产托管提供服务。

交叉联合主体从重视常规要素向更加重视科技、文化、人才等创新要素转变。和之瑞联合社聘请了山西省农科院、山西农大等部门的30余名专家顾问的技术服务团队,联合了“爱种网”、兴农丰化数字农场提供的托管数字化管理团队,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爱种网为平遥农业生产托管开发了“托管通”App,托管信息、农事服务、套餐管理、媒体报道等信息一目了然,实现了托管管理体系数字化。北京兴农丰华数字农场为平遥县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数字农场”平台,对托管农田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及时测报气象、病虫害等农事商情。新技术应用有效拓展了农业或农业产业化的市场空间,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典型案例

和之瑞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联合社组建于2017年底,由和之瑞联合社及另外2家合作社共同组建。目前,对平遥县6个乡镇67个村38744亩农田实施了托管服务,提供玉米从种到收全程托管服务,每个村示范100~500亩农田。联合社还成立党员突击队,在乡村服务站体系建设中发挥了党员先锋作用。2018年11月,党员突击队带领六台大型拖拉机、行程70多公里为贫困村500多亩土地进行了免费秋耕。

联合社纵向建立了直接面对农户的服务网络,横向整合了中化公司、种子经销商、农资商、粮食收购企业、植保公司、信息化服务公司等生产资源,共同为农业生产托管提供服务,形成了平遥县的“十字托管”模式。(1)联合社组建了由乡级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构成的服务网络,站点负责人凭借根植本土优势,拓展农户市场,直接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合同,为农户提供生产托管服务。联合社还托管农机具48台(套),实行统一调度,开展联种、联耕、联收。截至2018年底,联合社已组建乡级服务站6个,村级服务站106个。(2)在平遥县政府组织下,联合社与中化公司开展合作。中化公司依托所建立的“现代农业平台(MAP)”,采用园区化方式经营种子、化肥、农药、保险、收购粮食和测土配肥业务。中化公司为联合社托管的土地,提供一整套的农资农机服务技术方案。联合社借助服务网络,将中化公司的技术服务方案和农资落实到田间。中化公司提供的农资质量好,粮食收购价格高,深受当地农户欢迎。(3)和之瑞联合社还联合了11家种子经营大户、6家农资大户及6家粮食收购企业,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和粮食购销服务。联合了山西田航公司、山西飞农植保公司,提供植保服务。联合了“爱种网”、兴农丰华数字农场,为生产托管提供数字化管理技术。

(二)带动小农户的组织方式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然要求土地相对集中,但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小农户利益需求千差万别,很难形成统一决策,必然推高了与千家万户对接的交易成本。因此,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必须在推动小农户组织化基础上实现土地规模化。调研显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动小农户组织化主要依靠村集体、合作社和企业三类主体(见表1-2)。

表1-2 不同主体推动小农户组织方式比较

续表

1.村集体主导型

村集体主导型是在农村集体主导下,由村两委干部带动,将农户组织起来,统一接受生产托管,村集体只在其中发挥了组织农户的“桥梁”作用,不经营托管业务(如图1-4所示)。

图1-4 村集体主导型农户组织化方式

这一方式发挥了村集体“统”的功能,实现了小农户组织化和土地规模化,具有公益性特点和较强的社会效益。通过以村为单元开展整建制托管、成方连片种植,不仅有效整合地边地沿,还充分发挥大型农机作业效率高、化肥药剂使用效率高及全程数据化管理的优势。村集体托管可以照顾到普通小农户,尤其是对于贫困户的带动作用明显。同时,村集体代表农户利益,直接与生产托管主体签订合同,能有效保护农户利益。生产托管主体依靠村集体解决了指认地块、收取托管费等工作,降低了成本。比如,山西省寿阳县朝阳镇胜利村和大南河村,面临着土地无法连片经营、人才缺失、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在政府推动下,采取整村推进方式,由村集体统一跟农民签订合同,与生产托管服务公司对接。2019年,有7个村开展整村托管,解决了90%农户的种地问题。村集体除组织农户开展托管外,还在帮助服务主体整治田间路、指认地块、收取托管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村集体主导最初动力来自政府行政命令或小农户的要求。山西省寿阳县采取“县级部署督导、乡镇组织协调、村组调度实施、服务主体规范作业”四级联动方式,整村推进生产托管试点工作。江苏省仪征市在农民要求下,由村两委干部牵头,整合外出务工农户的土地,统一接受生产托管,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难题。

在组织小农户开展生产托管过程中,村两委带头人及其组织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生产托管工作,村干部与农户所获得利益没有联系,经营托管责任重、风险大,加之村务头绪繁杂,专职人员不足,致使村干部从事这项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如果农户收入与干部不挂钩,干部只是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受限于村干部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后续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能力有限。一些村干部对于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认识不到位,政经不分开也会导致生产托管效果不理想。因此,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是这一组织方式发挥作用的关键。江苏省淮安区为激发村干部投身集体经济发展和改革,试点村在年终核算并按规定提取折旧和各项集体积累后,对按股分配给村集体的红利以及实行其他经营模式的试点村集体经济纯收入,村集体可按规定提取当年增量的20%用于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绩效报酬。当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书记每月奖励600元,其他干部奖励200~400元。

在生产托管试点阶段,村集体组织农户统一开展生产托管,发挥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村集体组织农户开展集体行动具有天然的优势,能有效降低外来的服务主体对接农户的交易成本,提高农户组织化和生产托管工作效率。这其中,村集体担任了服务组织者角色,但长期来看,不能一直依靠村干部的“情怀”来推动工作。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经分开、政社分开,由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来做。开展生产托管的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较高威信、有为农服务情怀的带头人,加强村干部、带头人的培养,并在资金、人才等方面进行扶持和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2.合作社主导型

合作社主导型是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服务主体职责,为社员或其他农户提供生产托管服务。实践中,有联耕联种、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表现形式(如图1-5所示)。

图1-5 合作社主导型农户组织化方式

合作社作为生产经营性组织,服务社员和推动合作社发展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类:一是专业合作社主导型。农户自发组织起来或者在能人带动下,以土地、农机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服务合作社,在为社员服务基础上,对外开展生产托管经营服务。山西省寿阳县南燕竹镇金穗种植合作社,由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农户以承包地入股,合作社经营了村里80%的土地。江苏省淮安市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在季桥镇南湾村、苏嘴镇沙吉村、南闸镇泾河村、车桥镇丰年村、博里镇马桥村、朱桥镇石塘村等6个试点村,推进“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由村两委牵头成立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入股的土地实行全托管,从产前的种子采购、产中的粮食生产经营、产后的烘干储存销售等都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合作社收益由合作社、村集体、村民按比例分红。二是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主导型。由村集体组织成立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专业服务队伍,选聘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生产托管业务经营工作。黑龙江省双太村2019年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采取村民小组“整小组推进”的方式,吸引了全村81%的农户参与全程托管,规模生产经营降低了农资采购成本、提高了粮食产量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合作社主导型推动了小农户组织化与农业生产要素整合有机结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作社经营效益与农户联系比较紧密,社员通过参与合作社经营,提高了收入。开展生产托管服务的村集体有了经济收入,实力不断增强,也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和村庄的治理,实现了村产融合发展。但村集体牵头合作社并开展托管服务,非纯粹的市场主体,而且依靠政府财政扶持发展的村集体服务主体,也会对市场正常发育产生干扰。

提高社员参与度和提高合作社经营收益是推进生产托管发展的关键。合作社应该代表社员利益和满足社员需求,社员参与度及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建立的意义所在。但调研显示,很多合作社是大户(企业)领办,企业化经营,社员参与程度并不高,这样的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不对等,在缺乏监督运营机制情况下,规范性水平不高,带动农户效果不如预期。为此,需要政府强化制度设计,规范合作社发展。黑龙江省兰西县出台的生产托管细则规定,项目扶持的集体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所获取盈利的70%要用于村民分红。

与产业化龙头企业相比,合作社的人才、资金等条件匮乏,农机装备不够先进,产业链条延伸和对接市场能力不足,导致合作社生产的经营管理效率不高。需要政府以项目形式加强对合作社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引导合作社发展壮大,繁荣社会化服务市场,激活市场竞争活力。

典型案例

金穗种植合作社

山西省寿阳县南燕竹镇南燕竹村,有648户、1570人,耕地5100亩,以粮食种植为主。2008年由村两委领办合作社,村委成员威信高、能力强,在协调处理各种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合作社与农民直接签订生产托管协议,村委会负责监督。合作社采取民主集中制度,选出18名成员代表、1名监事长,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监督、决策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配有专职会计,为财务核算、红利分配、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合作社以土地流转、全程托管、半托管三种方式经营了村里80%的土地,还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销售,建有超市、蔬菜采摘大棚各一处。合作社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丰收贷”“农资贷”“农机贷”等贷款业务,为农户购买农资提供授信服务,同比降低利息40%左右,在助农创业、融资中起到积极的作用。生产托管政策推动下,更多的农机大户、营销大户要求入社。目前,社员已增加到217户,带地入社3000余亩,拥有农机具60余台(套),服务周边近万亩土地。

典型案例

淮安季桥镇南湾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南湾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一家由村集体领办、集体经营并吸纳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的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所有社员以户为单位自愿入股,现有社员374户,入股土地1501.3亩,土地折股1501股,农户土地股份采取“保底+分红”的办法;财政扶持资金200万元,量化为集体股份,折股为2500股;龙头企业入股90万元,折股为1125股;总股份为5126股。合作社由7名村干部组成经营管理团队,具体经营南湾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提取适当集体积累后按股分红。具体做法:建立了村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社、耕作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的综合运营模式。粮食烘干项目在省级财政扶持下,吸引龙头企业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南湾村为主体,组建农机耕作服务专业合作社,通过机耕、机插、机植保、机收、烘干和仓储一条龙服务,在服务社员基础上向周边村和全镇辐射,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在规范种植方式的同时,合作社还加大粮食烘干中心、工厂化育秧等装备投入。依托本村建筑产业优势,组建南湾村劳务合作社,吸纳低收入农户和特殊群体就业。通过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项目,村集体增收达到30万元以上。

典型案例

双太村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黑龙江省兰西县远大镇双太村,是国家级深度贫困村。全村有963户2665口人,耕地29856.58亩,以玉米、大豆种植为主。土地资源匮乏,土壤盐碱成分大,多年来,农户小型机械作业投入增加,土地板结,耕种难度大。2019年,由双太村两委牵头,吸引了小农机手以农机具、农户以土地入股,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委会组织本村各类农机小分队开展服务。

合作社采取村民小组“整小组推进”的方式,吸引了318户,占全村81%的农户参与全程托管,土地面积达到10380亩。合作社现有大豆收割机约翰迪尔2台套,东方红2004大马力1台,654拖拉机1台。生产托管后,种植成本节约50元/亩。其中,统一购买农资,节约成本20元/亩;托管土地集中连片管理,降低了整地、播种、田间管理、喷洒除草剂、叶面肥以及杀虫剂等成本,降低成本30元/亩。由于种子选择合适、技术指导到位、田间管理到位,托管经营的土地苗齐苗壮,长势良好,大豆亩均产量达到175公斤以上,亩均增收100元。

3.企业主导型

企业主导型是指龙头企业、农业园区、专业服务队伍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以获取稳定粮源、超额利润、构建产业链等为目的,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践中,主要为订单农业托管、土地托管等形式。

企业主导型农户组织化,企业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通常会采取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两种方式,来实现效益最大化。节约成本方面,企业通常会依靠村集体、合作社、农村能人、农机手等本地人协助,推动小农户进行集体行动,降低公关成本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方面,企业通常会采取托管服务、带实物、带技术等方式,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和农作物产量。中化公司通过与山西省平遥市和之瑞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由联合社成员将中化公司提供的一整套技术服务方案和农资输送给农民。黑龙江省超越现代玉米农民种植合作社构建的“合作社+服务经理+村级技术员”,成为拓展托管市场的有效组织方式。山西嘉禾公司采取“整村推进”方式,依靠村集体帮助整治田间路、指认地块、收取托管费等(如图1-6所示)。

图1-6 企业主导型农户组织化方式

降低企业与小农户对接的公关成本是促进生产托管发展的关键。当前,企业类纯经营性、专业化的服务主体是推进人力、资金、科技、信息等现代资源进入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最活跃的力量。企业距离市场端近,但与农户融合程度不高,对接小农户的公关成本高。需要政府发挥信息沟通、中介等作用,帮助企业搭建进村入户的平台,降低其公关成本。生产托管过程中企业与小农户地位的不对等,容易出现侵蚀农户利益和土地非农化的风险。比如,黑龙江省部分农户所签订的托管合同条款规定由农户来完成农作物测产,但实际上以农户现有实力很难完成,一旦生产出现减产情况举证困难,合同条款浮于表面,农户权利难以保障,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农户审查合同和对企业托管行为进行监管。

典型案例

寿阳县嘉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寿阳县嘉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是一家经营蔬菜、水果、中药材种植、林木育种育苗、造林更新等业务的农业科技企业。拥有意大利马斯奇奥7~9行精密播种机4台,意大利马斯奇奥深松犁5台,美国凯斯4088型籽粒收获机2台。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嘉禾公司与墨西哥艾特尔农业技术咨询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建设“中墨功能农业合作交流示范园”。如何在短期内集中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生产用地,是他们面临的一大难题。2017年,公司以流转土地方式,以1200元/亩高价艰难流转了近5000亩土地,运营压力陡然倍增。2018年,公司转变了思路,积极开展了生产托管服务,使其在很短的时间内,经营土地扩大到1万亩,打破田垄、联耕联种,推进了墨西哥玉米高产集成技术在山西的快速落地。公司采取了“整村推进”方式,由村集体负责跟农民签订合同,然后对接公司进行全托管。目前,公司与4个乡镇7个村对接,以50亩为一个作业单元,破除田垄连片服务,托管土地面积达到1万亩。现已实现7500亩无地膜覆盖种植、测土施肥、无倒伏、高密植,平均亩产1092公斤,创造了山西旱作玉米最高产纪录。

典型案例

超越现代玉米种植合作社

该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2月,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现吸纳社员387户,流转土地达到3.3万亩。合作社占地3万平方米,拥有储藏钢板粮仓一间,储存玉米能力达20000吨,机具库为7000平方米,各类农机具设备齐全,总价值达到4000万元。合作社2014年开始以“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模式,采取免耕方式,开展玉米专业化种植和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2014年,代耕代种1000亩,由于免耕技术不成熟,土地太硬,苗势长得不好,产量不高,托管效果不是很好。2015年,合作社在国家玉米产业体系专家支持下,采取抗旱种植技术,提高玉米产出效率,并推动生产托管服务规模迅速扩大。2016年托管服务面积为1000亩,2017年为15万亩,2018年为16.4万亩,2019年达到42万亩。

合作社对托管的土地实行网格化组团式管理,每一个乡(镇)区域合作社派一名服务经理,每一个行政村(或者屯)聘请一名农机手作为技术员,负责客源、对接农户、开展服务。目前,合作社已经招聘了840名农机手,年龄在30岁左右,每年还派一定数量农机手去大专院校学习。农机手(保底+绩效)年收入可达到10万元左右。公司根据农机手前一年学习情况进行打分考评。这些农机手懂得种植技术,年纪小,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农场主。受托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不变,一户一算账,不搞集中连片,这样,不仅农户愿意接受服务,还解决了百姓信任问题。

(三)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基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服务主体或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公司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其与农户在网络空间上的对接。

服务平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生产托管多为民间行为,托管关系基本上建立在双方个人威信、声誉的基础上,从而造成匹配合作关系的数量有限,服务半径有限,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存在信息不对称。通过搭建综合服务平台,生产托管服务的资源、客源、信息、金融等生产要素在平台上得到共享。平台发挥了整合资源作用,建立种植管理、服务标准,线上和线下结合,打破了生产托管服务地域空间限制,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范围和提高了服务效率。

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服务效率。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和共享经济理念,越来越广泛应用在农业生产托管领域。各类主体通过硬软件产品开发和应用,使生产托管实现了可视化、实时化和全过程记录。比如,农机具装上GPS,机手完成作业后台就知道作业面积及质量,开发App软件进行托管农户合同管理,节省了人工,提高了作业效率。再如,山西省平遥县的和之瑞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托管通App”,农户可以通过App查询农业的相关信息,包括农产品价格信息、农业政策信息等,满足了农户对信息服务的需求。

服务平台经济推进构建了新的商业模式,对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推进土地规模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的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使生产托管原来形成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农户”“农户+农户”的直接交易关系,变成了“服务主体+平台+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平台+农户”“农户+平台+农户”的间接交易关系,在服务主体与农户不直接见面情况下,也可以完成托管服务工作。服务平台推动了新型雇佣关系的变革,为那些拥有农机具、农资、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提供了一个创新创业的机会。服务平台主要面向农业服务主体,小农户对信息化工具的使用习惯和能力限制,还需要经纪人作为中介进行线下推广。服务公司需要很强的信息资源获取能力和服务市场开发能力,要提高线上线下用户活跃度。

典型案例

神州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息)隶属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神州信息开始从城市跨界到乡村,展开“互联网+农业”的布局,打造智慧农村。2017年,神州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神州农服)上线,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农技、农机、金融、电商、信息等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如图1-7所示)。

图1-7 神州农服平台

(1)以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打造线上服务平台。神州农服由“一网一库三大服务”构成,其中,“一网”即智慧农业云平台,“一库”是神州信息组建的三农数据库,“三大服务”囊括了农村管理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和农业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与全国专业的涉农服务商合作,整合大量优质服务加入平台,能够为经营主体提供标准化的种植方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得精准化的生产决策指导。通过挖掘海量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信息,神州农服实现了经营主体与服务商信息及需求的精准匹配,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低的问题。目前,产品及服务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0多个县、45万个村组。

(2)依托县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线下运营中心。神州农服线下运营模式是“平台+县域运营中心+经纪人”。神州农服通过政企合作模式,获得县域农村产权交易的独家运营权,这也是公司县域运营中心的线下实地机构。神州农服为中心提供建设方案、软件系统工具、网络技术、业务培训、宣传推广服务、招商推介服务、农业金融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实用性、标准化、规范化业务流程,培养运营团队,搭建经纪人体系。农村经纪人是以收取佣金为目的,对涉农商品及项目开展中介服务和促成交易,如农村经纪人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并完成土地流转。

(3)神州农服平台应用——河北省玉田县集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集粮食、果蔬种植、良种繁育、农机服务、电子商务等多元化经营于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目前,全社有社员1980户、员工55人,经营土地1.5万亩。

集强合作社整合区域性的各项农业服务资源,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128台(套),组建了农机作业队、植保专业化服务队两个专业服务队,拥有土壤深松、精量播种、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以及机械化收割等技术。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从传统农业向“互联网+”转型,2015年与神州农服合作,探索农业托管信息化服务。

借助神州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合作社通过“线上提供产品,线下提供服务”,实现了农业生产全程智能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社员和农户线上采购农资、找农机服务、植保服务、向专家咨询病虫害等防治知识和实现土地流转。目前,借助平台,合作社社员增加到近万人,有6万亩完成流转土地。通过农服平台实现了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平均每亩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成本降低50~150元,农机服务费成本降低20~30元,标准化生产产量增加15%~20%,订单种植产值增加150~400元;小麦平均亩增产30~50千克,玉米平均亩增产50~80千克,每亩增收250元以上。

典型案例

中化集团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MAP(Modern Agriculture Platform)即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平台,以推动“土地适度规模化”和“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把地种好”为突破口,以集成现代农业种植技术和智慧农业为手段,以农产品品质和种植效率提升为核心,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涵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现代农业综合解决方案,通过全方位提高农业种植水平,最终实现农业产业链综合价值提升和种植者效益提高的目的。

中化农业MAP战略线下的具体实施途径为“MAP技术服务中心”+“MAP示范农场/示范园”。“MAP技术服务中心”为种植者提供品种规划、测土配肥、植保、农机、检测、培训、智慧农业服务和粮食烘干仓储及销售、农业金融服务和农用柴油供应等“7+3”服务,实现多要素的服务和有机融合,后台是“国家—省级—县级”三级应用技术体系的支持,可因地制宜、因作物制宜,为种植者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实现效率和效益的最优化。“MAP示范农场/示范园”既是一块试验田,也是一个示范窗口,集成最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向广大农户展示。MAP示范农场/示范园实现了“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并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加入现代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中。

二、不同组织方式下农业生产托管的运行机制分析

利益分配机制是各个主体的利益分配关系,利益联结机制必须通过分配关系来实现,这是利益联结机制的核心部分。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分配方式,如保护价格收购、二次返利、预付定金、赊购赊销、股份合作等。不管在哪种利益分配机制下,都要树立农户的市场经济地位,优先考虑保护农民利益,同时兼顾利益共同体中其他主体的利益关系。

(一)服务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分析

生产托管双方作为经济独立核算的个体,交易行为成立的核心是利益。不同组织方式下,农户与生产托管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存在差异。调研显示,托管主体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有一般市场型、股份合作型两种模式。

1.一般市场型利益联结机制

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针对被托管土地签订服务合同。全程托管模式下,双方约定农户获得保底产量、保底收入,待农产品收货时农户按照合同向企业提供相应数量及质量的农产品,并进行交易结算,双方利益联结相对紧密。部分环节托管一般只承诺本环节作业质量,无产量、收益约束,双方利益联结相对松散。

一般市场型利益联结机制委托服务关系比较简单。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签订单纯服务购买合同,明确权责,服务和结算完成后合同终止。合同促进了农户与企业之间信任,能很好地约束企业与农户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农村熟人社会,农户不得不雇用小农机手作业,造成作业质量不稳定、作业半径不够等问题。这种联结机制适用于农户土地依赖程度高,家里缺少劳动力,为防治田地荒芜和获得稳定粮食生产收益,需要购买全程托管和部分环节托管农户。

不同组织方式下,一般市场型利益联结具有一定差异:

第一,村集体主导型,农户直接向服务主体支付托管费,托管主体直接服务农户,集体从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山西省寿阳县胜利村和大南河村,采取“整村推进”或“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方式,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经济主体谈判地位,利于实现分散小农户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市场顺利对接。

第二,企业主导型,农户向托管主体支付托管费,获得粮食产量保底收入;企业为农户提供菜单式的全程托管和部分环节托管服务。企业收入来源多元化,经营科技、农资、农机等生产要素,以服务带物资方式获得团购低成本,同时,部分企业具有产后销售加工经营能力,增值收益也很显著。比如,山西省嘉禾公司对农户提供玉米生产全过程托管服务。托管内容包括从整地、播种、植保、收获、仓储销售一条龙服务。公司在园区建立了“收、烘、储、运”四位一体的万吨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对内与农民建立“粮食银行”机制,免费为托管农户进行粮食安全储存,解决农民收储和卖粮难题;对外与各大中型加工企业形成“订单模式”,形成稳定的外销渠道。与农户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托管服务合同,收费方案有三种选择。一是收取600元/亩服务费,次年交农户900公斤/亩粮食。二是给农户900元/亩收入,公司负责从种到收及粮食的销售。三是收取600元/亩服务费,保证增产100公斤/亩,农户自己销售粮食。整个过程中,农民不花钱,公司垫付所有费用,秋收后结清或将玉米折价。其中,第三种是公司主推的方案,农民自由度更大。目前,选择三种方案的农户比例分别是15%、80%、5%。

第三,合作社主导型,通常合作社为社员之外的农户开展服务,签订服务买卖合同。农户向托管主体支付托管费,获得了粮食产量保底收入;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菜单式的全程托管和部分环节托管服务。合作社以服务带物资方式获得团购低成本,产后销售加工增值收益不是很显著。比如,瑞丰玉米种植合作社玉米全程托管服务,包括代购种子、化肥、农药、播种、喷洒除草剂、收割及运输等服务,服务收费标准340元/亩。如果农户需要喷洒叶面肥、杀虫剂、防病药等其他服务的,按市场价格另行缴费。合作社保证粮食产量不低于当地当年相同地块、相同品种产量。关键环节托管服务过程中,农户提供种子、化肥等基本农用物资,合作社提供专业机械和技术人员进行机械作业和植保服务。农户选择此项服务的,合作社仅负责播种,播种结束时合同双方履行完成,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山西寿阳金穗种植合作社,建立以农户利益为核心的保底收入。其中,开展全程托管按750~1000公斤/亩粮食、次年1月15日市场挂牌价,扣除生产费用(生产资料、机械作业、管理合计600元)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农户;部分环节托管,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全部农资投入,合作社负责某个时段的作业项目,按100元/亩收取服务费。

三种组织方式下,小农户通常通过村集体、本地农机手、经济人等实现与市场主体对接,农户的收益较为单一,只获得了与被托管土地面积相应或略高的粮食销售收入,均没有建立促进小农户持续增收机制。除村集体主导方式外,另外两种方式,小农户在服务市场上仍处于劣势。一般市场型利益联结机制下,合同是服务双方利益关系的凭证,因此,合同约束条款内容对农户十分关键。目前,很多农户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对于合同条款认知不深,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小农户与企业的市场谈判地位不平等的问题,使他们并不能很好地利用合同条款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代农业发展除了要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还要解决农民持续增收问题。因此,还需要探索小农户与服务主体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持续增收机制,在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基础上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针对农户弱势一方,需要专业人士或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同监管(见表1-3)。

表1-3 一般市场型利益联结机制

续表

2.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

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针对被托管土地,签订股份合作合同,有“按股分红”“保底产量+按股份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农户被“内化”为服务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服务主体的资产所有者,农户对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有分割权。

在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中,农户与经营主体联系的主要纽带是产权关系,农户的资源成为企业经营资本,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比较紧密。托管服务主体着眼于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和综合利用方案,将农户资源与服务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综合利用。不同组织方式下,村集体主导型、合作社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在开展股份合作制的利益分配机制下,差异界限不明显。调研显示,开展股份合作制主要是由村集体牵头组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开展托管服务。村集体以农户土地作为生产资源开展多元经营,获得增值收益,农户获得产量保底收益和二次分红收益。

例如,山西省寿阳县金穗种植合作社,合作社股份有土地股和现金股两种形式。农户以承包地入股,土地按200元/亩折价,成为合作社社员。如农户不愿意出资,可参与合作社的其他实体经营。合作社建有生产托管农机服务队伍,还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销售,建有超市、蔬菜采摘大棚等。合作社经营收益除生产托管服务费外,还有规模化经营的节本增效部分以及粮食收储、加工、农资销售、旅游等衍生服务收入。土地等作为农户的生产资料,除作物种植收益外,还发挥了为其带来增值收益的潜在价值。2018年,合作社留足发展基金后,39万元用于社员分红。

例如,山西省寿阳县宁固镇左家堡村开展土地入股托管试点,全村3000余亩土地,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织,以土地入股的形式集中交由和之瑞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连片种植、统一管理、保底分红。目前,已完成70%农户、近2000亩土地入股登记工作。合作社提供了菜单式“全托”与“半托”服务,且以高于市场价1~6分/公斤的价格收粮,使每户平均增收230.6元。联合社还建立了“粮食托管中心”,为农民免费储粮、销粮,储粮户可以根据粮食市场行情来决定粮食出售时间。粮食托管中心与当地多个村的粮店联合成立联合商店,储粮户未卖粮就可以到联合商店提前消费。粮食托管中心从联合商店获得3%~5%提成来补贴储粮费用,为逐步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发挥了一定作用。

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户建立以土地股份分红、务工等渠道的增收机制,更能调动农户积极性。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适用于依赖土地程度低,非农就业转移率高,自愿入股合作经营的农民。这一机制对托管服务主体的责任心、经营能力等要求比较高。与千家万户小农户打交道的公关成本高,加之农户契约意识不强,经营风险和压力比较大。因此,需要村集体组织沟通,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从有利于小农户角度出发,长远来看,还应该鼓励服务主体与农户建立股份型利益联结机制(见表1-4)。

表1-4 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机制

(二)生产托管的风险防范机制分析

1.生产托管面临的风险分析

生产托管涉及小农户、服务主体和政府三方,由于各自对于风险的认知、风险内容的了解以及抗风险能力的强弱有所差异,需要对于共同风险进行防范。以下分析风险因素和所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

(1)契约风险。农业生产托管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情况下,农民将土地的部分或全部生产经营环节委托给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主体,从而实现土地的“合作”耕种(常伟和王丽霞,2018)。由于企业与农户之间签订的合同约束力不够,可能存在契约规范性风险和违约风险。

第一,契约规范性风险。托管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契约条款规范性不足。比如,有的托管合同中规定,由农户来完成测产,而实际上,以农户现有能力很难完成科学测产。一旦生产出现减产,举证困难,造成合同条款浮于表面,难以保障农户充分享受权利。此外,部分环节的生产托管行为,农户向受托方支付一定服务费用,将生产过程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受托方完成,这时土地的种植决策权、产品处置权和绝大部分田间管理权归农户。风险发生时,损失责任难以权衡和确定,农户将承担损失风险。

第二,违约风险。其中,小农户面临的风险点主要有:首先,违背农户意愿,以生产托管名义拿走农户土地或改变用途,农户担心找不回土地。其次,所托管土地粮食收益得不到保障。包括粮食质量、产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粮食销售价格过低等。最后,服务主体单纯为了卖农资,而不是“真服务”。存在收取服务费不合理;服务主体经营不善,服务合同无法履行,服务费被骗;服务主体没有按照既定技术标准、环节、时限等开展有效服务,服务质量差;等等。

服务主体是企业化行为,以收益最大化为核心,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第一,农户干扰正常生产服务活动、违规收回已托管土地并给服务主体造成损失。第二,对于全程托管而言,农户不按合同约定销售粮食。第三,服务组织没有足够资金支撑服务行为开展,不能按要求履行生产托管服务;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生产托管服务无法达到;服务主体产销不平衡、产品成本过高、缺少目标客户,经营不善拖欠农户服务费;等等。

契约风险一旦发生,除给农户和服务主体造成损失外,也可能由此引起一些上访等社会问题。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涉及生产托管相关的产品(粮食)和服务两类要素,由于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在生产托管中,服务主体与农户双方按照确定的粮食价格、服务价格水平和确定的交割时间签订买卖或服务合约之后,粮食价格、服务价格的任何变化,都有给参加交易的某一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市场风险与农户、服务主体关系密切,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产品价格波动也对其他产业造成影响,政府也比较关注。

(3)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干旱、洪涝、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对生产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这一类风险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但势必对生产托管行为产生影响。自然风险的防范,需要农户、服务主体和政府一起努力,将灾害降到最低。

(4)制度风险。主要表现在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方面。政策风险是政策变动频繁,年度之间无法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慢,以及上级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推进劳动力短缺、土地撂荒等问题的解决,财政资金没有发挥试验、示范、引导作用,造成资金浪费的风险。管理风险是对生产托管没有规范化管理,公平、公开、公正性不够,干扰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等等。制度风险对于服务主体的托管行为有一定影响,政府部门需要关注。

(5)粮食安全风险。服务主体以生产托管名义,意在跑马圈地,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用途,土地非农化,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存在不确定性,如产量降低、质量不合格、价格失控等;服务主体因经营利益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甚至使用未获批环境释放的转基因种子,威胁粮食质量安全。政府以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肩负着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

2.生产托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不同主体防范措施不同,政府选择加强管理,农户和服务主体选择金融或保险手段。

(1)管理措施。这主要是由行业政府部门对于生产托管行为面临的制度、市场、契约、粮食安全风险等,制定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①制度监管。县、乡镇、村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从政策层面对市场上生产托管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各级政府部门成立生产托管的管理机构,组织专职人员,落实生产托管政策,监管生产托管执行全过程及效果。

②市场风险监管措施。政府部门对于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进行指导,对服务主体从农户收取服务费的安全性进行监管。

③契约监管措施。政府部门依法对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规范,如提供格式合同样本,明确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服务价格、质量标准等内容,为后续监管提供依据。

④粮食安全风险措施。对于服务主体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管、防范、加强,建立粮食质量控制机制。

(2)金融措施。主要是在服务主体和农户协商基础上,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采取融资、保险、粮食银行等金融措施,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分担机制。

①融资服务。服务主体与农户协商开展托管费贷款、抵押贷款、赊购等融资服务,防范契约风险、市场风险。其中,托管服务费贷款,由服务主体自己、服务主体联合银行,为农户购买农资、支付服务费等开销提供低息贷款。抵押贷款是农户将农机、粮食等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解决资金短缺、无法支付服务费的难题。

②保险措施。农户采取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保险等措施,防范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服务主体通过引导农户购买保险,以防范契约风险、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生产政策性保险不具有营利性,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促进和保护的作用,灾害一旦发生,可保住农业生产成本。商业性农业保险,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是以营利为目的,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费用。

③粮食银行。把价格保险作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期货、期权、价格保险等市场化工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收农民手中余粮“储蓄”,“储户”可凭“存折”随时提取、购粮、折现的粮食经营业态。粮食银行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存取自由。粮食银行存取时间通常为一年,其间粮权不变,可以随时提取存粮或兑现。二是保值增值。农民存粮后可以直接提取现金,也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变化随时进行结算。三是与便民连锁店联网,兑换方便。农民凭“存折”可到粮食系统开设的“粮油超市”兑换不同品种的粮油或其他商品。

表1-5 农业生产托管相关主体面临的风险识别

3.不同组织方式下生产托管风险防范机制

由于农业生产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生产托管行为必然要面临着粮食的产量风险、价格风险、灾害风险及托管费收取交易风险等。理论上,生产托管风险由双方共同分担,但分担比例和防范机制需要交易双方商定。调研显示,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普遍采取购买保险、提供资金融通等措施来防范粮食产量、价格波动和灾害风险,地方政府则是通过市场监管来防范市场风险。

(1)保险防范机制。为应对农业生产通常面临着合同以外的、企业或农户不可控制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需要生产托管双方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分担机制。其中,市场风险是指出现在生产投入过程中,由于种子质量、技术水平、农资质量等不合格造成的风险及粮食产量、市场价格下跌的产出风险;自然风险是指干旱、洪涝、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对生产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调研显示,托管主体通常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防范风险。一是购买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比如,超越合作社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为托管农户承保700元/亩产值保险,农户自愿选择缴纳25元/亩保险费。保费可以选择直接缴纳现金或公司垫付两种方式。这种防范方式,使受托农户每亩地都有商业保险保产量、政策保险保成本,托管风险降低。企业有金融机构支持,经营的资金风险降低。二是给农户提供托管费贷款、购买农机抵押贷款、资金垫付等融资服务。宝清美莱公司建立了全程托管的代销服务机制。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利用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将粮食作为担保物,建设银行为与公司合作的农户提供贷款,解决农户在生产过程中的贷款难题。三是建立粮食银行。超越合作社与中粮开展“粮食银行”项目合作,粮食收获后享受入库“绿色通道”,由托管农户根据市场行情自行选择结算时间。宝清美莱公司与中合粮油黑龙江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宝清中合粮油有限公司”,以粮食银行方式将托管农户的粮食全部统一收购,托管农户随行就市结算粮款,降低了市场风险,受到广大农户的普遍欢迎。

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过程中,企业、合作社等生产托管主体风险意识更强,能懂得利用信贷、保险等金融手段,且注重采取与受托方共担风险方式。村集体、村社融合发展的托管服务形式中,托管主体社会责任更强,替农户承担了大部分风险,但其使用信贷、保险等手段控制风险能力弱。因此,需要加大对村集体、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在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见表1-6)。

表1-6 不同组织方式的风险分担机制比较

(2)市场监管机制。从宏观政策实施和组织管理角度看,生产托管还面临着市场机制以外,来自托管主体和受托方自身行为的风险。为确保托管双方利益和维持市场健康发展,政府部门通过识别生产托管过程中交易风险,从服务主体筛选、项目资金补助方式、资金监管、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浙江省干部到黑龙江省兰西县挂职主管农业副县长,带领当地经管干部开展生产托管政策设计,极大地推动了生产托管工作。黑龙江省兰西县的做法为:一是建立筛选和竞争机制。按照一定标准,筛选有条件、有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户组织化和生产托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其他社会化服务主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二是“先服务、后补助”。大部分都是按照要求,服务之后进行补助,但对于补助对象和补助方法,各地还有区别。有的事先确定补助的服务主体,有的是建立服务主体名录,从中择优补助。三是服务费资金监管。目前,只有黑龙江省建立了财政人员担保机制、账户监管机制。如黑龙江省瑞丰玉米种植合作社,托管资金达到3000万元,服务主体在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县社会化服务办公室负责监管,农户以刷卡或移动支付的方式来缴纳服务费,账户资金采取授权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四是质量控制机制。按照技术标准、环节、时限开展服务,并进行验收确认,搭建服务主体与技术单位、大的农资公司对接的平台,从技术、农资源头进行质量控制。

加强构建市场监管机制,净化生产托管的市场环境。山西省寿阳县针对服务主体的服务质量监督,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规定》《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手册》,并利用“双向选择”方式,对于不合格的服务主体进行淘汰。制度的出台,能有效防止生产托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风险。

三、本节小结

(一)服务主体联合的组织方式

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在独立从事生产托管服务基础上,也在探寻节约成本、扩大服务规模的有效路径。主体之间的联合能有效提升服务供给能力,通常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横向联合。为满足农户对农机、农资、技术等服务需求,专业化的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之间联合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壮大服务实力,扩大服务规模。第二,纵向联合。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牵头以“生产托管+研产(加)供销”的形式,将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推动农业经营组织化和产业化。第三,交叉联合。这是横向联合和纵向联合的升级版,兼顾生产托管的服务规模和效益。明确服务主体各自功能和定位是交叉联合网络系统有效运转的前提。

(二)带动小农户的组织方式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生产托管服务须在推动小农户组织化基础上实现土地规模化。当前,推动小农户组织化主要依靠三种力量:第一,村集体主导型。在村集体主导下,由村两委干部带动,将农户组织起来,统一接受社会化服务,村集体在其中发挥了组织农户的“桥梁”作用,不经营托管业务。第二,合作社主导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服务主体职责,为社员或其他农户提供生产托管服务。第三,企业主导型。龙头企业、农业园区、专业服务队伍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以获取稳定粮源、超额利润、构建产业链等为目的,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基于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生产托管资源、客源、信息、金融等生产要素在平台上得到共享,线上和线下结合,生产托管实现了组织化、可视化、实时化和全过程记录。通过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打破了生产托管地域空间限制,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服务平台经济推进构建了新的商业模式,对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推进土地规模化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服务平台使得生产托管原来形成的直接交易关系,变成了间接交易关系,在服务主体与农户不直接见面情况下,也可以完成托管服务工作。服务平台推动了新型雇佣关系的变革,为那些拥有农机具、农资、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提供了一个创新创业的机会。当前,服务平台主要面向农业服务主体,小农户对信息化工具的使用习惯和能力限制,还需要经纪人作为中介进行线下推广。

(四)服务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一,一般市场型。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针对被托管土地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是服务双方利益关系凭证。在村集体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合作社主导型三种组织方式下,小农户通常借助村集体、本地农机手、经济人,实现与市场主体对接,农户只获得了与被托管土地面积相应或略高的粮食销售收入,没有建立促进小农户持续增收机制。第二,股份合作型。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针对被托管土地,签订股份合作合同,采取“保底产量+按股份分红”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比较紧密,托管服务主体着眼于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和综合利用方案,利于将农户资源与服务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综合利用。当前,大多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制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以农户土地作为生产资源开展多元经营,获得增值收益,农户获得产量保底收益和二次分红收益。

(五)生产托管的风险防范机制分析

第一,保险防范机制。为应对农业生产通常面临的合同以外的、企业或农户不可控制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需要生产托管双方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分担机制。调研显示,服务主体通常采取购买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给农户提供托管费贷款、购买农机抵押贷款、资金垫付等融资服务和建立粮食银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过程中,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风险意识更强,能懂得利用信贷、保险等金融手段,且注重采取与受托方共担风险方式。村集体、村社融合托管形式中,托管服务主体社会责任更强,替农户承担了大部分风险,但使用信贷、保险等手段控制风险能力弱。第二,市场监管机制。为确保托管双方利益和维持市场健康发展,政府部门通过识别生产托管过程中交易风险,从服务主体筛选、项目资金补助方式、资金监管、质量控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范。黑龙江省兰西县通过建立项目筛选机制、先服务后补助机制、资金监管机制、质量控制机制等,防范生产托管风险,引导托管服务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山西省寿阳县针对服务主体的服务质量监督,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规定》《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手册》,并利用“双向选择”方式,对于不合格的服务主体进行淘汰。制度的出台,有效防止了生产托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风险。 0hNyeETrtSHsG/EE8pfr2zspGj3tFal+exV1sb7C+3NhUQRHUoybtpeTo+oXKs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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