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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总体来看,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极大地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边境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减贫事业取得重大进展、民生保障取得新成就、沿边开发开放步伐加快、人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民族团结事业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国家十分重视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特色产业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公共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均以较高速度增长。如表1-1所示,2018年年底,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264.15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比2010年年底的5158.75亿元增长了0.8倍,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03%。截至2018年,边境地区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921亿元、3315亿元和4028亿元,与2010年相比,边境地区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了0.76倍、0.47倍和1.22倍。2018年,边境地区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全国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2.97%、0.91%和0.86%。

表1-1 全国陆地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续表

注: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Σ[边境地区各县乡村人口数×各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Σ各县乡村人口数。②a表示采用的是2017年的数据。③所有经济数据均按当年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各边境省区历年统计年鉴。

2017年全国陆地边境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8959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16倍,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4%;2018年边境地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566亿元,为2010年的1.79倍,占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0.31%;2018年边境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092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43倍,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81%。

人均指标上,2018年全国陆地边境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为39012元,较2010年增长了75.12%;2018年边境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2075元,比2010年增长了1.63倍。

“十二五”以来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见图1-1。

图1-1 “十二五”以来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二)基础设施显著改善

自兴边富民行动提出以来,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始终是兴边富民行动的重点领域。“十二五”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1.交通基础设施持续改善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始终是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取得的主要成就是:进一步完善边境地区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布局,并编制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并尽量将边境县纳入其中,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交通发展的扶持力度。此外,交通运输部及各地方政府还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全面完成乡镇通沥青路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以建制村通沥青路为重点的通畅工程建设。国家还安排专项资金对人口较少民族及边境地区的国省道、口岸公路、边防公路、水运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建设。

从交通通达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年末,边境地区高速公路通达率达到61.43%,各边境省区中,除内蒙古和西藏外,其他边境省区均有一半以上的边境县市通有高速公路,其中辽宁、广西和甘肃边境县市高速公路通达率达到100%;边境地区铁路(含高铁)通达率达到51.43%,除云南和西藏外,其他边境省区均有半数以上的边境县市通有铁路,其中辽宁和甘肃的边境县市铁路通达率达到100%;边境地区机场通达率达到13.57%,除广西、甘肃和西藏外,其他边境省区均有10%的边境县市建有机场,其中辽宁和云南的边境县市机场通达率达到20%。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边境地区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架,国省干线公路协调衔接的“外通内联、城乡联网、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2017年年底广西边境地区公路总里程为8260千米,已实现边境8个县(市、区)全部通行高速公路,实现县城驻地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公路,除5个建制村正在进行道路硬化外,其余建制村均已通沥青(水泥)路。8个边境县(市、区)均建有二级以上公路客运站,全部乡镇均开通客车,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为89.55%。在铁路方面,南宁—凭祥—同登—河内铁路国内南宁至崇左段已于2017年开工建设。

2.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贯彻兴边富民行动,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其主要表现为:编制了边境地区水利规划,并在农村饮用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牧区水利、水利扶贫等一系列水利专项规划中,均突出反映了边境地区水利建设的重点内容。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重点加强了边境地区边境江河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城市防洪配套设施、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和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项目建设,提高边境城乡防洪能力。吉林省加大了城市供水水源、净水和输水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努力改善城乡群众饮水问题。重点抓好供水管网改造、排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体系。大力开展了以节水灌溉、灌区改造、人畜饮水、水毁工程修复、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截至2019年9月,吉林省共建成4465处灌区,发展旱田节水灌溉面积1795万亩。

3.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边境地区不少抵边乡镇、村寨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环境恶劣,存在供电半径长、电力供应不稳、电压较低的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制约着当地发展。新疆与8个国家毗邻,边境线长达5600千米,大多边境地区地处戈壁荒漠或高原山区,农村牧区乡、村分布分散。从2018年开始,新疆推进抵边村电网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7.53亿元,覆盖27个县、259个抵边村,其中2020年投资1.05亿元,涉及17个县、106个抵边村。工程建成后,将大幅提高边境地区供电可靠性,可惠及2.2万户、8.74万农牧民。

4.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边境地区城市光纤宽带接入,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现行政村通宽带、20户以上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覆盖、边境地区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全覆盖,积极引导了民族地区开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不断加大力度支持对边境民族地区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还积极推进边境民族地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和宽带中国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边境民族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信息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了边境省区的通信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

(三)减贫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边境地区减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自“精准扶贫”战略提出以来,在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全力帮扶下,边境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扶贫成效卓著。可以预见边境地区到2020年年底必将彻底消灭绝对贫困,与全国其他地区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1.“六个一批”精准脱贫

兴边富民行动在推进过程中,重点采用了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发展边贸脱贫一批“六个一批”精准扶贫方式。因地制宜的精准扶贫方式充分考虑了边境地区扶贫工作的具体情况,综合利用了可以利用的资金和其他资源,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被扶持的村在基础和社会服务设施、生产和生活条件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得到较大的改善,并使各类项目间能相互配合以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从而使贫困人口在整体上摆脱贫困,同时提高贫困社区和贫困人口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就是要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摆脱贫困,以经济的发展消除绝对贫困。以内蒙古边境县市为例,“十三五”时期,20个边境旗县紧紧围绕肉羊、生猪、肉牛、家禽、饲料饲草、蔬菜、马铃薯等扶贫产业和旅游、电商、光伏等新型产业,采取自建直补、先建后补等“菜单式”帮扶模式,“企业+基地+贫困户”“党支部+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和入股分红等资产收益模式帮扶,实施各类产业项目2391个,带动3.17万户、7.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入产业链条,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截至2020年上半年,内蒙古10个贫困旗县全部脱贫摘帽,20个边境旗县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之初的11.8%下降到了0.13%,边境地区脱贫攻坚取得了新进展。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就是通过将居住条件恶劣的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原则下,有序搬迁到适宜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以西藏自治区为例,在扶贫工作中西藏各地各部门始终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高海拔“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截至2019年年末,西藏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934个,完成搬迁25.2万人,数以十万计的贫困群众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家。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作为深度贫困地区、高海拔地区、边境地区的代表,将易地搬迁脱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首选之策。截至2019年年末,日喀则市已完成16658户68568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已完成15269户61359人入住。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是指生态受益地区向生态价值提供地区给予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的补偿,让这些生态保护地区或者生态价值提供地区有积极性减少污染破坏,同时拓宽农牧民收入的来源渠道,使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新疆边境地区贫困呈带状分布,绝大多数处于高原、高寒、荒漠地区,气候极度干旱、植被稀少、水资源匮乏,生态环境十分恶劣。新疆共有35个边境县,其中17个边境扶贫开发重点县,分布着479个贫困村、38万贫困人口。边境县长期将以传统畜牧业为主的农业作为主导产业,工业发展处在农产品初级加工阶段,服务业发展水平极低,部分边境村没有集体经济,贫困程度很深,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脱贫攻坚基础最差的边境贫困带。 新疆边境县市通过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边疆生态屏障地区的转移支付,并在贫困地区增设生态管理员,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管理和巡察。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截至2018年,南疆四地州188.95万人脱贫、1707个村退出、4个贫困县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年底的29.1%下降至2018年年底的10.9%。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是通过在贫困人口中普及教育,使贫困群众有机会接受必要的教育,通过提高思想道德意识和掌握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来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摆脱贫困。以云南省为例,云南边境地区较一般的贫困地区而言,自然条件较为恶劣,扶贫难度更大;同时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多,受民族文化与地方风俗的影响,边境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观念转变不易,使得扶贫工作更为复杂。在扶贫工作中,云南边境县市深入贯彻落实扶贫先扶智的扶贫思想,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实施学前教育扶贫结合推普攻坚、义务教育依法控辍保学、中等职业教育落实优惠政策、普通高中教育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和高等教育实施分类资助等措施, 不仅大大提升了扶贫的效果,还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事业和边境教育事业的发展。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是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以黑龙江为例,2019年年末,黑龙江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556元/人提高到573元/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900元/人提高到4017元/人,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十三连增;将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儿童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1150元和1550元,增幅分别为64.3%和41%;扎实推进“福康工程”“龙江爱心工程”等福利项目,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1亿元,使52.7万残疾人受益;边民补助标准从每年1250元/人增加到2500元/人,并对边境地区农村低保对象按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给予补助。

发展边贸脱贫一批,是发挥边境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利用沿边开发的政策优势,依托陆路口岸、边民互市贸易点,积极发展跨境贸易,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广西有8个边境县市,其中5个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或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截至2015年年底,上述边境县有贫困村385个,贫困人口40.3万人,贫困发生率14.8%。2016年以来,广西深入推进边贸扶贫工作,创建以党支部为核心、边贸合作社为平台、党员干部为骨干的边境互市贸易改革新型载体,吸纳边民特别是贫困边民加入边贸合作社,帮助边民特别是贫困边民增加收入。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有实力的边贸加工企业落户园区,创建“扶贫车间”。2015年参与边民互市贸易(在海关系统备案)的人数只有1.11万人,但到2018年8月已激增至11.3万人,增长了9倍多,2017年通过参与边民互市贸易直接脱贫的人数达1.3万多人。

2.因地制宜、整合脱贫政策

在支持边境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有意识地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促进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边境群众持续增收致富因人因地施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边境地区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通过扩大就业、发展产业、创新科技、对口支援稳边安边兴边。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对于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符合条件的边民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边境地区群众搬迁安置到距边境0~3千米范围,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动态的边民补助机制,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科技部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提出要调整和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的区域结构,加大对西部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家还通过智力扶贫的方式,提高边境人民群众的自身素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贫困对象积极参与到脱贫致富中来。通过采取政府扶持、多元办学等方式,大力开展劳动力培训,使外出务工人员具备较强的劳动技能,留守劳动力掌握一定的适用技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以提高他们致富的能力。

(四)民生保障取得新成就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边境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稳步发展,边民保障程度提高

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过程中,民政部门在边境地区落实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截至2018年年底,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万人,111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国家扶贫线,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年底的1380元增长到3812元,年均增长幅度达29.37%;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年底的270元增长到590元,年均增长幅度达19.7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城乡特困人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767元/月和4956元/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最高可发放至1400元/月,最低的照料护理标准也在390元/月以上,有效满足了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重病有人看护”的需求。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落实资金11.75亿元实施临时救助48.97万人次,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此外,针对老年人福利方面,“十三五”以来,民政部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省区纳入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范围,截至2018年年末共安排资金41亿元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光荣院、对伤病残退役军人供养终身的优抚医院、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等,截至2018年,边境县市每万人已拥有21.4张福利机构床位。民政部还加强了对边境省区儿童和残疾人的福利保障的工作,在安排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时坚持公益金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的原则,采用“财力系数”的分配因素,体现了向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

以云南省为例,“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加快了农村养老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的建设。截至2018年年末,云南省建成和在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5个,农村敬老院898所,民办养老机构14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68个,养老床位达17.71万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含老年活动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在城市和农村的覆盖率分别达到33.76%、43.99%。

2.文化固边工程积极推进

在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过程中,边境地区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推进文化固边工程。2017年5月,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十三五”时期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发挥了文化在稳边、固边、兴边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深入开展。

中央财政设立送戏下乡项目,为贫困地区所辖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以地方戏为主的文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3000元;2016—2017年,在国贫县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行政村建设2.2万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启动“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在中西部22个省份的839个贫困县,对乡镇文化站提升配置。

此外,“十三五”以来,文化和旅游部还组织开展了“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以“大舞台”“大讲堂”和“大展台”为主要形式,组织内地文化志愿者为边疆民族地区提供文化支援服务。文化和旅游部还切实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科学规划并引导边境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实施差异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针对特色文化资源丰富的边疆地区,提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引导边疆地区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边疆地区文化产业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

在多方的努力下,边境县市文化固边工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至2018年,边境县市拥有文化馆143座、图书馆139座和博物馆126座,且每百万人拥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17.2座,远远超出全国平均水平的8.2座。另外,边境县市特色文化取得不俗发展。截至2019年年末,边境县市共获批历史文化名城2个,历史文化名镇7个,历史文化名村5个,占比分别为1.49%、2.24%和1.03%;此外,边境县市荣获特色村寨204座,特色小镇18座,占比分别为12.37%和4.47%。

以吉林省为例,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吉林省加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吉林省边境县市每百万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数量达15.7座,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截至2019年共获批历史文化名城1座,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2座,中国特色小镇4座,对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18年吉林建设完成200个农村文化小广场,累计达到7800个;为最后一批393个贫困村配备文化器材,全省1493个贫困村实现文化器材配备全覆盖。

3.医疗卫生条件大幅改善

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过程中,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倾斜政策措施,大力支持边境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建设,保障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同时,卫生计生委切实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为减轻边境地区政府和居民负担,中央财政在安排补助资金时,重点向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等贫困地区倾斜。2018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90元,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了4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云南等西部省份的补助标准为356元,补助比例为72.7%。2017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和中部地区等边境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324元和258元,分别占当年政府补助标准(450元)的72%和57%。与此同时,卫生计生委还安排专项投资75.59亿元,支持边境9省区13534个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委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边境省区开展农村卫生人员重点业务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提高了边境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以广西为例,广西2016年启动实施了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全区5年计划总投资164.71亿元。2016—2018年,广西共下达项目2564个,总投资104.91亿元,实现投资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乡镇卫生院是本次行动计划重点倾斜对象,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增加病床数量、配齐仪器设备等措施,全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得到改善。云南响应“十三五”卫生健康及深化医改等政策,四年来持续开展了“县在起航”——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及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至今已培训县医院院长2600人,专科骨干医生3400人,远程培训人员近万名。

4.教育事业取得明显进展

在贯彻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过程中,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各项教育工程向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倾斜,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教育部在边境地区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如图1-2所示,截至2018年年末,边境县市每十万人拥有小学19.7所,比全国平均多出8.1所;每百名小学生拥有专任教师7名,比全国平均多拥有1.1名;每十万人拥有普通中学4.9所,超出全国平均水平0.2所;每百名中学生拥有专任教师8.8名,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名。可见,在兴边富民行动的推动下,边境县市教育事业硬件条件提升明显。

图1-2 “十二五”以来边境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状况

以广西为例,2014—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共向贫困县投入建设资金约147.7亿元,新建校舍面积440万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边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加大对边境县支持和投入力度,推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投入资金1.48亿元,支持8个边境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8所,实现边境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边境沿线适龄儿童能够上好学。投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3.87亿元,建设义务教育学校733所,新建、维修改造校舍面积38.57万平方米,改善边境县学校办学条件,让边民能够安居乐业,为实现稳边固边富边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8年年末,广西边境县市每十万人拥有33.7所小学,在边境省区中位列第一;普通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5.6名教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加强了边境地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技培训和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拓宽教育培训途径,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基本建立与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截至2018年年末,黑龙江边境县市普通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10名教师,每十万人拥有5.1所中学,每百名中学生拥有10.7名教师,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五)沿边开发开放步伐加快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等中央部委积极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的主要任务和要求,鼓励沿边地区加快开发开放。“十二五”以来,商务部积极支持边境地区开展对外贸易、支持边境地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边境省区“走出去”和支持边境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年末,边境县市共建设完成17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3个跨境经济合作区,极大地提升了沿边开放水平,推动了边境县市对外经济的发展。2017年,边境县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业总产值约为766.91亿元,进出口总额约为1053.6亿元,税收收入约为61.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为350.81亿元。各边境经济合作区中,东兴边合区占东兴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60%,河口边合区占河口县经济总量的比重达55.69%,凭祥边合区占凭祥市经济总量的比重为50.76%。 此外,商务部还不断加强信息引导,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为少数民族省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走出去”企业培训相关管理人员。

海关总署全面加强与沿边省区的合作,大力扶持和帮助沿边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大力支持边境地区陆路口岸建设,为沿边外向型经济发展搭建平台;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沿边地区产业贸易发展;高度重视沿边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充分发挥开发开放的辐射带动作用。“十二五”以来,海关总署加大对边境地区口岸发展的支持力度,如广西8个口岸对外开放被列入规划,分别为新开硕龙口岸,扩大开放北海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梧州和柳州口岸;提出把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东部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俄罗斯、朝鲜、日本、韩国)开放的枢纽;充分发挥新疆、甘肃向西开放优势,培育面向中亚、西亚、南亚以及中东欧国家的商贸物流中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此外,海关总署还积极创造条件吸纳沿边地区优秀人才,为沿边地区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边境9省区积极推进沿边开发开放,提升边境口岸功能,建设边民互市贸易点及进行边境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截至2018年年末,边境县市口岸年过货量约28787.55万吨,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年均增速达9.2%;口岸年通关人次约6383.12万,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增速约为9.57%。

广西拥有国家一类口岸21个,2018年广西夯实口岸经济发展基础,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柳州白莲机场临时对外开放获批,爱店口岸升格、梧州港口岸扩大开放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启用,全区边境口岸年过货量约为7230.81万吨,在边境省区中排在第二位,年均增速约为2.83%;口岸年通关人数也位列第二,约1578.21万人,增速约为28.23%。广西也支持边境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边境地区的改造农贸市场计划经实施业主提出申请的,自治区商务厅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支持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厅棚、卫生、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

云南省有11个国家一类口岸、9个二类口岸、90个边民互市通道和103个边贸互市点,形成了陆、水、空齐全,全方位开放的口岸格局。截至2018年年末,云南边境口岸年过货量达2606.65万吨,年均增速约为28.31%;口岸年通关人次达3596.76万,为各边境省区之最,年均增速约为3.36%。此外,云南“十三五”时期致力于建设成为“一带一路”西南开放桥头堡,并印发《云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查验准备工作效率,创新边境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并明确各项指标认为的负责单位以及具体完成时间,为口岸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以及路径探索。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边境其他省区努力提高跨境经济技术合作水平,逐步建成一批以能源、原材料、特色农产品、粮食、棉花等资源性产品为主的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选择一批重点口岸和城市,发展外向型产业,完善配套产业链,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资金聚集效应,探索与周边国家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制,促进形成国际经济走廊和经济合作带。以开发区、边境及跨境经济合作区为平台,着力引进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和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而且,边境省区也加快了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扩大规模和调整区位,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按现有程序向国务院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立东部沿海开发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口协作机制。优化边民互市点布局,规范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

(六)人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十二五”以来,国务院及中央主要单位积极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中的人才建设政策,在人才建设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其主要成果有:加大专家工作支持力度、加大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支持力度、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支持力度和加大“三支一扶”支持力度。在“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高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标准,在专项补助名额分配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并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待遇保障水平,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另外,国务院及中央主要单位还根据自身的情况,加大了对口人才培训力度,保障了边境9省区各方面人才的发展。

边境9省区认真贯彻人才建设政策,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边境9省区政府积极制定边境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并采取优先培养边境县市人才的策略。同时各省区采取定向培养、专项培训等措施,大力培养边境地区急需的各类人才。此外,各省区致力于办好各种形式的边境地区干部培训班,落实好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各项待遇,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到边境地区发展创业。而且,各省区继续有计划地选派边境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挂职锻炼,提高了边境地区人才的综合素质。另外,边境9省区还加强了培训,扩大边境地区农村实用人才规模,提高了人才素质,优化了结构,使人才总量大幅度增加,使农村实用人才运用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显著提高。

(七)民族团结事业稳步推进

在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过程中,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各民族团结,并在民族团结工作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国家宗教事务局设立专门资金、项目在兴边富民行动中大力推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特别是加强了对边境地区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举办了多期西藏和新疆宗教工作干部专题培训班,为他们在兴边富民行动中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此外,共青团中央实施了一系列具体项目帮助边境9省区建设就业工程,并组织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活动及志愿者行动,为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国务院及中央其他单位都根据各自的情况,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在具体的事务中努力贯彻民族团结方针,为民族团结事业的进步作出了贡献。

边境各省区在贯彻民族团结政策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采取重点抓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方法,加强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并依法打击了民族分裂犯罪活动,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此外,边境各省区还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乡、县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边境9省区还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爱民固边活动,并建立边疆内地、军地、警民、各民族之间团结和境内外友好共建机制,防范打击跨国跨境违法犯罪,构筑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屏障,为边境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三五”时期,42个边境县市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约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总数的6.32%;共有66名人员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约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总数的8.13%;共有65家单位被评选为民族团结示范区(单位),占比约为8.49%。

各省区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加快建设沿边经济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强边固边的主文件和7个配套文件。在边境地区累计打造和培育66个兴边富民示范创建单位、12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9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300万元、安排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1300万元,支持柳城县、东兴市、罗城县、环江县、象州县和忻城县等地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缓解少数民族聚居区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自治区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64个县(市、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9年1—11月,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少数民族聚居区转移支付1603.98亿元,争取中央下拨广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99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50万元。

(八)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

国务院及中央主要单位,尤其是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兴边富民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边境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以来,生态环境部采取措施支持边境9省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保障边境地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边境地区生态保护并提升了边境地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具体而言,在兴边富民行动中,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帮助边境地区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地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水保护工作,促使边境地区农村饮用水水质逐年提高。此外,生态环境部将边境地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划定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政策,并对国家生态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实施了重点保护。

边境9省区认真学习领会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政策,认真贯彻这些环保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边境县市森林覆盖率有所提升,截至2016年年末,边境县市的森林覆盖率约为25.85%,超过同期全国平均森林覆盖率21.36%,并有半数以上的边境省区森林覆盖率超过60%,树立了建设生态环境的典范。二是边境县市造林面积有所增加,截至2018年年末,边境县市“十三五”时期累计造林65.55万公顷 ,在全国总造林面积中占比达到5.54%。三是经济发展效率紧追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8年年末,边境县市单位GDP用电量约为0.13(千瓦·时)/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8(千瓦·时)/元。

以云南为例,2018年云南省开展水、土、气“三大战役”,开展了67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云南省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全省2.5296亿亩森林得到了有效保护。2018年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千米,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91.93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56座,处理能力414.75万吨/日,管网10542千米,实现全省129个县(区、市)城镇污水全覆盖的目标,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1.5%。2018年完成101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2856.7万亩,建设农村村委会所在地水冲公厕1870座,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42.8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3.5%。

以广西为例,2018年为改善生态环境,广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期间全区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23.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2.6%。2018年国家“水十条”考核,广西地表水优良率为96.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0.9%,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5%。 w6H+l9D/8w13Yawd+IKnldeVnZMDfzm28RRge0ic5argpZQGKmClfAp/niBRWk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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