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所以,保险具有商品属性和经济属性,保险业的发展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下简称“国十条”),明确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逐渐上升。保险有助于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自我修复能力,缓解社会公众对疾病和养老的担忧。然而,由于保险业的市场空间并未充分释放,保险公司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较为突出。全国车险占比超过60%,致使财险市场变成车险市场。低保障的投资类人身险产品仍是主流,使寿险市场变成理财市场。保险业健康发展应坚持回归本源,突出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为本,拓展更广泛的蓝海市场,形成高水平差异化的竞争格局,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保险具有经济属性,但如何界定这种经济属性却是一个问题,因为关于什么是“经济”,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政治经济学中,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总称。
西方经济学中,经济学家给经济学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但对经济的定义却比较模糊。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自然是经济,而经济这个最基本的概念是一个清晰自明的实体,无须定义,故迄今为止在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一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既然无法从“经济”定义本身对保险经济属性进行界定,我们不妨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进行分析。
(1)财富说。基于此说,保险无论是投资型产品还是保障型产品,都是我们的财富。投资型产品是财富的分配,保障型产品是财富风险的对冲。按照保险经济属性,保险就是财富,我们要从财富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保险的功能,从经济学的财富说来研究保险。
(2)历史或制度说。基于此说,保险经济属性的前提是保险国家属性、保险社会属性,在保险研究中始终将历史放到极端重要的地位,并且坚持以国家为中心来建立保险学。保险研究有两重目的:既追求个人利益的极大满足,又使整个国家得以富强,并且后者是主要的。
(3)人的欲望及其满足说。基于此说,“欲望、努力、满足,就是经济观点中的人”,所以,保险经济属性要以人类为满足其欲望而展开的互助共济活动为条件。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要遵循人的“欲望、努力、满足”,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4)人与财富综合说。基于此说,保险经济属性决定了保险既要研究财富,也要研究人;保险任何时候都是人和财富的综合体。虽然我们排斥风险,但是我们不能排斥保险。
(5)人类选择行为说。基于此说,保险学是门研究目的(财富)与具有可供选择的用途的稀少手段(风险对冲)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科学。这就说明,保险的产生就像人类无尽的欲望与物品稀少性的矛盾。保险就是研究人和财富如何作出最终抉择的科学。
(6)宏观经济行为说。基于此说,保险经济属性的表现就是保险是整个经济体系的一部分,我们要研究的就是如何使保险在经济体系中实现帕累托最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保险作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这一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
(7)微观经济行为与宏观研究合流说。基于此说,保险经济属性是在一定经济体制下,对稀缺资源进行配置和利用的科学。该定义涉及四个问题:一是稀缺资源,这是经济学产生的基础和研究的出发点;二是资源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三是资源利用,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四是经济体制,因为无论是微观经济学还是宏观经济学都涉及经济体制问题。
(8)广义对象说。基于此说,从横向角度,保险经济属性涉及保险的理论、问题和政策;从纵向角度,保险经济属性涉及保险的六个方面,即渊源、流派、理论、方法、问题、政策。
由于经济思想和学说受社会、历史、阶级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必然随着历史时代的更迭而发生变化。相应地,保险经济属性的界定也将随之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其本质都是“经济”。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保险经济属性,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才能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演变是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保险经济属性也不同,如图1-2所示。
图1-2 保险的演变
注:经观察阴影区域通常表示与经济增长同步发展的险种。
综上,研究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时,我们要认识保险经济属性背后的两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则是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
第二,保险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同时也受到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
从保险经济属性的高度理解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险演变成了一种人与财富的结合体,是一种“人的欲望、努力、满足”的外在表现,其目的是使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