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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要做什么

一、新冠肺炎疫情所处的阶段

对于新冠肺炎疫情,我们面对的绝不是COVID-19这一种病毒,而是随时可能出现的“灰犀牛”和“黑天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大规模流感每30~35年暴发一次,其发展可划分为以下阶段:

(1)预备期。第一阶段:未在人类族群中发现新型流感病毒。第二阶段:在动物中发现新型病毒,但尚未出现人类案例。

(2)警戒期。第三阶段:出现人类案例,但未出现或出现极少数人传人案例。第四阶段:在一小群活动范围受局限的人群中出现人传人案例。第五阶段:在一大群活动范围受局限的人群中出现人传人案例。

(3)瘟疫期。第六阶段:暴发大流行,造成族群间广泛传播。

从目前世界传染病的发生状况来看,流感传染病正处于第五阶段。WHO认为,在大规模传染病暴发的3个条件中,已出现新型传染病病毒(如高致病性H5N1型禽流感、SARS、COVID-19等)以及出现人类感染案例两个条件已经满足,但暂时还未出现迅速人际传播的能力。

显然,COVID-19如果控制不力,会直接演变成全球性传染病,直接进入第六阶段。2020年2月18日,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紧急项目执行主任迈克尔·瑞安表示,“中国目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战略和战术手段’都是正确的,期待所有国家都能采取基于事实的公共卫生措施”。

中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取得的成功没有避免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全球性传染病第六阶段。我们已经看到新冠肺炎成为全球性流行病,全球步入了世界卫生组织所定义的“瘟疫期”。

二、全球疫情变化趋势

历史上有很多传染病,都曾带给人类不同程度的危害,其中以鼠疫和天花最为严重(见表1-1)。进入21世纪,暴发于2009年的甲流导致全球214个国家和地区160多万人感染H1N1,总死亡人数约为28.5万,是近些年来感染人数最多的一次全球性疫情。我国近些年传染病死亡率排行榜上,艾滋病已经超过肺结核和狂犬病成为头号杀手。而始于2019年底的新冠肺炎疫情,则是全球面临的又一大挑战。

表1-1 传染病简史:全球历年大规模传染病数据

续表

总体来看,最近几年传染病发生频率和严重性明显增加,如图1-1所示。全球性流行病风险激增,并且表现出以下特点:高复制性、高易变性、无广谱抗病毒药物、呼吸道传播。从全球来看,每年传染病暴发次数超过200次,每次感染人数平均超过5人。

图1-1 传染病简史:发生频率和严重性明显增加

资料来源: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公布的报告整理所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传染病对人类的威胁应该有所降低,为什么近些年再次抬头呢?传染病发生频率和严重性明显增加的驱动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图1-2所示。

图1-2 传染病简史:发生频率和严重性明显增加的驱动因素

资料来源: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公布的报告整理所得。

第一,由于地球人口的迅速增长,公共卫生状况恶化,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从而令传染病乘虚而入。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使得城市人口迅速膨胀,卫生条件迅速恶化;而在农村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卫生条件、卫生观念、医疗诊断技术和疫情监测工作都相对落后,这为传染病的传播提供了条件。

第二,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参与地区间人口流动、旅游观光的人数迅速增加,使传染病向其他地区传播的可能性大为增加。同时交通技术的发展使传染病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染病的区域控制难度大大提高。

第三,随着森林的大面积开发、自然环境的破坏,人类接触到一些以往很难遇到的疾病虫媒和携带疾病的动物,而遭受感染。

第四,病原体产生了耐药性。其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滥用抗生素。在病菌顽强的生存竞争之下,很多之前颇为有效的抗菌素对一些常见病,如急性呼吸道感染正逐渐失去其有效性,而这些感染正是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

第五,新的医疗器械的使用、器官和组织移植的应用、食品生产供应的全球化及性放纵、滥用毒品等都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传播。

另外,有些专家认为,全球气候变暖,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传染病的流行创造了条件。气温的上升使热带和温带的蚊子密度成倍增加,蚊传疾病的发病率也随之上升。

同时,一些地区的天灾、饥荒、难民潮及社会动乱也对传染病的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人类自身对传染病的关注度降低是造成传染病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最主要原因:卫生条件的改善以及疫苗和抗生素的发现,使传染病导致的死亡人数稳步降低。传染病对人类威胁的降低使得相关研究领域的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整体减少,大批专门研究人员转向其他领域,这使一些新生和再现的传染病在较易控制的时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待到已酿成大祸时,又因防疫资金和研究人员不足,无法快速做出反应。

三、我国法定传染病历年情况

(一)法定传染病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计40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

(1)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共2种。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2)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共27种。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3)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斑疹伤寒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二)2019年法定传染病数据

国家疾病预防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2019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全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0244507例,死亡25285人,报告发病率为733.57/10万,报告死亡率为1.81/10万。

2019年全国法定传染病按类别统计:甲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1例,死亡1人。其中鼠疫报告发病5例,死亡1人;霍乱报告发病共16例,无死亡。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为0.0015/10万、0.0001/10万,报告发病数较2018年减少7例,报告死亡数增加1例。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白喉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他共报告发病3072317例,死亡24980人。报告发病率为220.00/10万,较2018年下降0.2%;报告死亡率为1.79/10万,较2018年上升7.2%。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和猩红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1.1%;报告死亡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和流行性出血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9.6%。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共报告发病7172169例,死亡304人,报告发病率为513.57/10万,报告死亡率为0.022/10万。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9.5%;报告死亡数居前4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包虫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100%。

2019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播途径统计:一是肠道传染病发病150752例,死亡27人,报告发病率为10.79/10万,较2018年下降7.6%,报告死亡率为0.0019/10万,较2018年上升18.8%。二是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共890614例,死亡2999人,报告发病率为63.77/10万,报告死亡率为0.21/10万,分别较2018年下降4.6%和5.7%。三是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发病共79642例,死亡360人,报告发病率为5.70/10万,较2018年上升31.2%,报告死亡率为0.026/10万,较2018年下降45.1%。四是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发病共1951265例,死亡21590人,报告发病率为139.72/10万,报告死亡率为1.55/10万,分别较2018年上升1.5%和11.1%。

(三)我国法定传染病趋势

表1-2给出了2002—2019年我国法定传染病的数据,总体来看发病率逐年上升,基本与全球趋势一致。对于我国而言,促发传染病流行的客观隐患主要是流动人口的激增、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不善、食品尤其是个体摊贩制作的食品卫生状况不佳。从主观上看,首先,社会卫生观念有日益淡漠的趋势,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忽视经常性的预防工作,只是在传染性疾病流行后才重视起来。其次,卫生防疫经费严重不足,占卫生事业费的比重在降低。有的地区甚至已无法保证防疫人员下乡防病灭病的基本开支。最后,疫情漏报的情况也十分严重。

表1-2 2002—2019年我国法定传染病的数据

续表

(1)从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来看,图1-3给出了我国法定传染病发病数及同比增幅,图1-4给出了我国法定传染病发病率趋势。

图1-3 我国法定传染病发病数及同比增幅

图1-4 我国法定传染病发病率趋势

(2)从法定传染病死亡数来看,图1-5给出了我国法定传染病死亡数及同比增幅,图1-6给出了我国法定传染病死亡率趋势。

图1-5 我国法定传染病死亡数及同比增幅

图1-6 我国法定传染病死亡率趋势

(3)从法定传染病病死率数据来看,图1-7给出了我国法定传染病病死率及同比增幅,图1-8给出了我国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趋势。

图1-7 我国法定传染病病死率及同比增幅

图1-8 我国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趋势

总体来看,我国历年法定传染病病死率在0.25%左右,远远低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病死率。根据截至2020年5月31日24时的数据,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病死率为5.58%,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病死率为6.11%(截至5月31日,全球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6014117例,累计死亡367627例;中国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83017例,累计死亡4634例)。

从传染病病死率来看,始发于1967年的马尔堡病毒感染在1998—2000年的致死率达到过83%。2004—2005年,在非洲安哥拉暴发的马尔堡病毒感染人数374例,死亡329例,死亡率高达88%。在近些年暴发的传染性疾病中,埃博拉可以说是令人印象最深刻的。人们对其的恐惧源于其较高的致死率。埃博拉病毒是人类已知最致命的微生物之一,一旦感染,病死率最高可达到90%。

四、面对传染病保险要做什么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险公司除了“做好理赔”之外,更应该“读懂数据、看清趋势”。虽然银保监会一再重申“六个严禁、六个不得”,但是还是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保险(赠险),更有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借这些保险产品宣传公司的“社会责任”。如果到此为止,也无伤大雅,就怕又演变成获客和宣传的工具,如此将是保险业的又一次退步。

从目前市场上保险公司开发的传染病相关的保险来看,主要包括:

(1)健康保险,如急性传染病健康保险、附加法定传染病保险等。

(2)责任保险,如医疗责任保险附加法定传染病责任条款、雇主责任保险附加法定传染病责任条款、医务人员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以及扩展医务人员家庭成员责任、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传染病责任条款、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法定传染病责任条款、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法定传染病责任条款等。

(3)旅游保险,如出境人员传染病保险、入境人员传染病及急性病保险、附加每日传染病隔离津贴保险等。

(4)利润损失保险,如扩展法定传染病责任条款等。

从上面的保险条款来看,保险的主要作用是“挽救生命、拯救经济”(见图1-9),而“挽救生命、拯救经济”背后的原理是“损失补偿、财务稳定”(见图1-10)。

图1-9 保险:挽救生命、拯救经济

图1-10 保险:损失补偿、财务稳定

新冠肺炎疫情终将过去,但是作为一名保险人,却不能忘记风险无处不在,因为我们从事的就是“风险”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险业要做什么?做好理赔,读懂数据,看清趋势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基于此要思考“如何参与国家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如何助力构架国家安全网,如何助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sFfgocj6oBjBpYI9UkVCvOlf/XLoYqD1NNVQ8ASF2B84Tnp4wc72Hrr262YlHW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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