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奥费利娅·伊斯特曼的脑海里有四句诗在摇摆:
每逢周五,子夜已过,
奥费利娅在苍穹中编织无垠。
与此同时,微风在棕榈树间漂流,
汇成沙沙的幽灵之河。
她起身将这些诗行记录在小本子上,红色的封面上是她潦草写下的黑字:梦的渣滓。
每当有人询问“女士您来自哪里?”,奥费利娅闭上眼睛,就会看见安哥拉那坑坑洼洼的泥地,到了雨季,迅疾的小河会在上面流淌。她会看见荆棘丛中的碎石子路,旧船生锈的骸骨,非洲野犬悬浮在沙丘之上。她会看见一个女人,皮肤染成了赭红色,梳着大辫子,手上抱着一个小女孩。“我来自南方。”她这么回答。而在其他场合,常见的安排是有对谈者,为了让他们感到震惊,她会选用不同的应对方式:“我来自所有自己曾获得欢愉的床。”
有一次采访,记者的一个问题惹到了她——“女士您出生在安哥拉南部,在里斯本长大,现在居住在里约热内卢。那么说到底,您觉得自己身上安哥拉人、葡萄牙人还是巴西人的成分更多?”——因此,鉴于愤慨其实是一种酒醉的形式,她失控了,当时的怒吼不仅吓到了记者,内容更是成为成百上千的文学网站的头条,不管这些网站的质量是好、是坏还是差极了:“我是棕榈树人——滚你的!不是安哥拉人,不是巴西人,不是葡萄牙人!哪里有棕榈树,我就是哪里人!我来自大海,来自森林,来自草原。我来自一个还没有到来的世界:没有神,没有王,没有国界,也没有军队。”
奥费利娅很不喜欢这段话,但对于它的不断传播无能为力。很多人从未读过她的诗,将来也不会读,现在却在分享这段诗意的怒吼,就好像是同谋者在交换密码与明钥。她的巴西出版商联系制作了一款T恤,上面印着“我是棕榈树人——滚你的!”,然后放在书店和文学节上售卖。这款T恤为奥费利娅挣的钱比书带来的进账还要多。她站起身,一边想着这一切,一边朝窗外望去。她看见丹尼尔急匆匆地走来,他仿佛总是在全速行走,就好像背后永远有强风在推他向前。在泳池旁边,乌利·利马坐着等他。和那个安哥拉人不同,这一位天生具有沉静气质,仿佛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周日。两位好友互相拥抱,而望着他们的女诗人则在想,自己希望有一个作家朋友,无论男女。对她而言,拥有女性朋友的可能性更小,和她处得更好的一直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她希望能有一个人,可以和他互相交换书籍和看法,向他展示扭曲的诗行。她知道自己的风评:傲慢,好妒,自负,疯狂。说她疯狂,没什么问题。说她疯狂不会让她感觉冒犯。疯狂意味着对常规的反抗,而常规可以和腐败、阿谀、马屁画等号。至于自负,她完全清楚它的价值,并不认为需要掩饰,谦逊只不过是平庸者才可能具有的美德。我也并不傲慢,她想,我只是坦诚而已。世人多将真挚错认为傲慢。说到好妒,这个没错,也避免不了。无能之徒的成功让她恼火。比方说,丹尼尔原来是一个还不错的记者,她还记得自己读过他的一篇报道,内容很有意思,写的是一个在内战中消失的村庄。因为人们喜欢读他的报道,见面时也总是拍拍他的背,“祝贺你,老伙计,你写得真好!”这个老实人就真的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作家,出版了三本天真到幼稚的小说,内容却浮夸到让人无法忍受。书的销量很好。这一点并不让她惊奇。人们就是喜爱伪装成复杂寓言但其实过分简单的小故事:会说话的长颈鹿,让人发笑的奥秘,随取随用的人生箴言。乌利就更让她生气了,因为这人的确才华横溢,节奏感出众,还能举重若轻地编织情节。这家伙可以轻而易举地写作,不需挥洒汗水就能成功。这让她想起老西部片里的典型牛仔,在咖啡厅里和十五个强盗对峙,拳打脚踢,一场架打完,帽子还稳稳地戴在头上,洁白无瑕的衬衫上连一条褶皱都没有。除此之外,他居然还是个帅哥,富有魅力,声音低沉有磁性,简直可以让铁石心肠怦怦乱跳。她嫉妒他——但也会心甘情愿地和他同床共枕。
她照了照镜子。最近几年她胖了十五公斤,腰身已经不见了。作为回报,胸部倒是大了不少。她觉得自己挺漂亮。她有茂密的乱发,使整个人显得狂野,还有大大的眼睛,就像镜子一样光亮。眼睛没有衰老。她还是可以用这双眼睛轻易地让别人着迷。她对着自己微笑。然后她选了一件轻盈的樱桃红连衣裙,涂上同色调的口红,下楼来到泳池边的咖啡厅,寻找那杯能让她找回活力的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