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用于治疗里热证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清热药性皆寒凉,沉降入里,主要用治温热病高热烦渴、湿热泻痢、温毒发斑、痈肿疮毒及阴虚发热等里热证。根据其功效及主治证不同,分为清热泻火药、清热燥湿药、清热凉血药、清热解毒药、清虚热药五类。
使用清热药时,首先应辨证准确,选药精当。若里热兼有表证,当先解表后清里,或与解表药同用,以表里双解;若里热兼积滞,宜与通里泻下药同用。
本类药物性多寒凉,易伤脾胃,故脾胃气虚,食少便溏者慎用;苦燥药易伤阴,阴虚者慎用;阴盛格阳或真寒假热证忌用。注意中病即止,避免克伐太过以伤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