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估治疗方案时,应首先评估病人的输液目的,了解病人的用药史、药物过敏史。根据治疗方案、预期治疗时间、药物性质,选择适宜病人需要的血管通路装置类型。
1.评估病人的输液目的:用于化疗、重症病人抢救、肠外营养、补液及输入抗生素等治疗用药。
2.评估药物性质:主要了解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理化性质,包括渗透压、pH和药物的腐蚀性等。
3.选择血管通路装置的标准如下:
(1)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宜用于短期或单次给药(<4小时);腐蚀性药物不应使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
(2)外周静脉留置针:宜用于短期静脉输液治疗(例如,少于6天);不宜用于腐蚀性药物等持续性静脉输注;对于连续输注发疱剂、肠外营养或输液渗透压大于600mOsm/L的药物时,不可使用外周静脉留置针。
(3)中等长度导管:①宜用于短期静脉输液治疗(例如,1~4周)。②对于抗生素、液体补充和外周静脉耐受性好的镇痛药和溶液,可考虑使用中等长度导管。③对于连续输注发疱剂、肠外营养或输液渗透压大于900mOsm/L的药物时,不可使用中等长度导管。
(4)中心血管通路装置(非隧道式导管和隧道式导管、置入式输液港):①CVC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血液动力学的监测,不应用于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耐高压导管除外)。②PICC宜用于中长期静脉治疗,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不应用于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和血液动力学监测(耐高压导管除外)。③植入式输液港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预期需要进行间歇性输液治疗(如抗肿瘤治疗)的病人,不应使用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耐高压导管除外)。④预期需要进行长期间歇性或持续性输液治疗(例如,抗肿瘤治疗、肠外营养)的病人,可考虑隧道式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