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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麻醉术前访视制度

1. 麻醉医生应于术前一日访视患者,做好相应麻醉前准备工作。

2. 麻醉前访视内容:

(1)了解病史,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麻醉手术史、食物过敏史等。(2)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率、呼吸、体温、体重、身高、ASA分级、NNIS分级等。(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离子水平、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4)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心脏彩超、Holter、肺功能、X光、MRI、CT等。(5)与穿刺,气管插管等操作相关的检查,如:脊柱形态、脊柱病变、有无义齿、门齿是否完整、颈部活动度、张口度等。(6)了解患者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做出相应的解释与沟通工作。(7)指导麻醉前用药,如:镇静药、镇痛药、抗胆碱药、抗组胺药等。

3. 评估患者整体状态并结合拟行术式进行麻醉方案设计,对患者接受本次麻醉和手术的耐受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对麻醉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4. 准备与麻醉实施相关的药物和器械。

5. 术前准备不完善,麻醉实施有困难或危险的患者,应与主管医师及上级麻醉医师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应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

6. 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 与患者及其家属解释麻醉相关风险,共同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5Q/uvpvmq98cUT94ST4K+E5FmH6mtN9TBPEuRQo4AFFzdert+bGNDqt1wbqfaH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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