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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播视域下的社会共识:研究的路径、议题与方法

杨颖兮

摘要 “共识”是对相互冲突的多方利益进行调和,一定程度的“社会共识”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然而在多元价值取向的现代社会中,价值观的“多”“一”矛盾难以调和,难以转换为整个社会的决策机制,如何促进社会共识也成为摆在政策制定者与学术研究者面前的重大命题。社会共识研究尚未形成紧密的学术共同体,而是散布于各学科,由不同背景的研究者出于各自关心的议题、从不同的角度展开讨论,包括政治学者对伦理规范层面的探讨、社会心理学家对群体极化的研究和传播学者对舆论极化现象的关注。现有的社会共识研究存在着对情境性、关系性因素的关注不足,媒介中心主义立场导致分析框架单薄等问题,也未充分回应网络社会的涌现性对社会工程有效性所构成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提出社会共识的基本类型与生成机制,并从社会组织形态角度考察共识生成的重要意义,以期铺垫理论升级和实证研究的可能路径。

关键词 共识 极化 网络社会

作者简介 杨颖兮,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媒介治理、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电子邮箱:yangyingxi93@163.com。

基金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 2018年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8RXW120)

在社会公共领域,共识的作用是在相互冲突的多方利益之间进行调和 [1] ,一定程度的社会共识是人们之间良好交往和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主张,价值共识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基础;这也是社会共识问题之所以获得社会科学学者广泛关注的重要现实考量——人类社会的进步史,说到底就是一个个观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的过程。随着政治参与的门槛降低和机会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借助互联网参与到社会问题与国家政策的讨论之中,民意也开始进入政策制定者的决策环节,从“网络群众路线”这一概念的提出可见一斑。在此背景下,社会共识的达成与否便具有了关乎治理成效的意义。

不同于自然共识,社会共识的客体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可以说,社会共识的核心就是价值共识。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曾指出,社会越是原始,其构成个体就越为相似;城邦、宗族、教会等权威控制性机构的存在,使传统社会内部更加容易达成共识。现代化解构了传统、稳定的社区纽带,家庭、教会、国家的垂直权威陷落,个人主义兴起,个体被抛入充满了陌生场景与陌生关系的原子化社会,在从“垂直社会”到“水平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身份政治成为主旋律 [2] 。正如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所指出的,根本价值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人们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常常需要被迫做出不同质的利益之间的取舍。依靠引入价值函数的形式强行解决不同质利益之间的取舍问题,其结果是多解性和主观性,“多”“一”矛盾难以调和,因而难以转换为整个社会的决策机制,如何促进社会共识的达成也成为摆在政策制定者与学术研究者面前的重大命题。

社会共识的达成不仅是一个应然问题,更是一个具有紧迫性的现实问题。纵观现有文献,对社会共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政治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等领域,与这些学科特有的研究对象相关联,例如政治哲学主要关注政治共识,伦理学主要关注价值共识,社会学主要关注狭义的社会共识,文化人类学主要关注文化共识问题;传播学对于社会共识的关注则具有明显的“媒介中心主义”偏向,并以共识的反面——“极化”为主要切入点。已有研究对社会共识的各种构成要件,包括共识的主体范围、客体对象、共识的生成机制以及达成效果等问题缺乏整体性研究,更缺乏基于系统性的实证性检验。本文将首先回顾社会共识研究的主要研究进路,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共识研究应当回应的主要问题,还将进一步提出社会共识研究的议题,包括共识的分类基础、生成条件,以及社会组织形态与共识生成的关系机制,以期铺垫理论升级和实证研究的可能路径。

一、社会共识研究的理论进路

围绕社会共识的研究尚未形成一个紧密的学术共同体,而是散布于各学科背景的研究者出于各自关心的议题、从不同的角度所开展的讨论中。在政治学领域,研究者主要关注社会共识的伦理规范问题,例如基本共识在价值多元社会中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将如何达成,以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及其协商民主理论的拥趸、自由多元主义论者以及彻底多元论者为代表。此类研究为社会共识研究的开展奠定了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但对于现实生活中导致共识形成(或破裂)的机制则不曾着墨。在社会心理学领域,研究者主要从群体互动的视角出发,聚焦社会共识的反面——群体极化背后的社会心理机制。这一脉络上的研究为群体小范围内的共识如何达成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全社会形成怎样的共识、如何形成共识,则不在其研究范围之内。在传播学领域,媒介环境与以心理群体或舆论群体形式存在的社会公众的意见分布关系得到了重点关注,但“共识”通常只是作为与“极化”相对的概念出现,相关理论真正聚焦的仍是“极化”问题。

(一)关于社会共识的政治伦理与规范

社会共识之于社会秩序与政治合法性的意义,是当代政治学者讨论该问题的理论起点,尤其是协商民主者;他们大多是哈贝马斯的拥趸,将共识视作民主的要义和目标。然而,以极端多元论、冲突理论、后现代主义为代表的多元理论对共识在维系社会秩序方面的价值提出了质疑。这些学者认为,人们在价值、认知、利益等方面都是多元的,没必要也没有可能达成共识,而分歧和差异才更值得关注。处于两者之间的自由主义多元论者则认为,社会生活中存在某些具有根本价值的共识,它们对实现多元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并主张通过特定背景下的实用判断来弥合多元与共识之间的分歧。

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所带来的个体赋权和对话潜能,使协商民主理论经历了新一轮大发展。网络社会实现了交往主体的再生产,任何个体都能成为中心的“去中心化”平等主体逐渐生成。数字世界的核心是以信息为基础的智能化,计算机的首要任务不仅仅是处理信息,更重要的是实现智能,即围绕某个人或群体,形成一套以用户为中心的数字交往网络 ;正如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等所指出的,网络社会中的传播具备了去中心化的特征,形成了分布式格局 。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由线下迁移到线上,交往范围由小变大,交往对象由熟人向陌生人转变。一直以来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强关系逻辑因互联网的出现而受到了撼动:人与人可以超越传统的种种限制,灵活而有效地采用多种社会性工具联结起来,一起分享、合作乃至展开集体行动 。这种去中心化的交往条件催生了媒介化的话语空间,使得之前因没有条件参加听证会、民主座谈会等线下商议实践而被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新成员得以加入其中,并因其发言自身优劣而非发言者的社会地位得以评判 [3] ,网络空间公开、平等、无界、直接、实时的表达和互动,降低了对话成本,提升了协商效率,为大范围协商、即时协商和低成本协商创造了可能,因此被寄予了成为网络公共领域(network public sphere)的厚望。

与此同时,对于难以回避的多元价值的困境问题,社会共识的政治伦理研究大多诉诸“一”“多”关系的调和。“多”之所以能够和谐共存,是因为背后有个“一”,即允许不同价值、观念并存的自由空间;没有这个“一”,“多”就成为撕裂性力量,“多元共识”就会退化为“相对主义”。那么这个“一”将从何而来?罗尔斯宣称多元主体基于公共理性——某些权威价值或公共推理规则、程式,证成公共理由,可达成重叠共识。哈贝马斯主张构建交往理性,寄望多元主体能够在真实、真正、正当、可理解的对话中达成共识。福山(Francis Fukuyama)提出用“信条身份”,即基于对宪政主义原则、法治、民主责任制以及人人生而平等的信条来构建“我们” [4] ;胡百精则从中国传统思想中发掘“一”“多”关系平衡的思想遗产,主张公议空间,并以有形、具化的交往规范——礼来调和多样性冲突 。这些主张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并未涉及如何在不同社会背景下落地的具体问题。

(二)关于群体共识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如果说政治学对社会共识的研究更加侧重于“理想类型”和规范论证,那么社会共识研究的社会心理学进路则更具实证倾向,其着眼点投向了群体共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即社会共识为什么未能达成,主要理论资源来自对于群体互动和群体决策的研究。

从最初通过群体讨论前后的个人决策对比研究而得出的“风险性漂移”(risky shift),即群体讨论导致个人作出更冒险的决策这一现象出发,研究者提出群体趋同(group think) [5] 、虚假共识效应(false consensus effect) [6] 等理论来解释群体态度的一致性趋向的原因;社会身份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则更进一步指出,人们通过社会类别的自我归类,主动调整自身态度以适应群体规范的过程。至于群体讨论与态度变化的关系,学界普遍接受两种理论解释:一是社会比较理论(social comparison theory),指由于群体规范所带来的压力,群体成员的观点会朝着大多数人的观点方向移动 [7] 。这一理论所概括的现实较为悲观:人们在交互中不会相互靠近,只会渐行渐远,此时,反而需要警惕人们所达成的共识是否为强制性的或系统扭曲的结果。二是劝服性辩论理论(persuasive arguments theory),该理论认为论据的说服性对于群体成员的态度具有决定性影响,若具有说服性的论据与群体初始观点一致,就会造成群体极化;而若与群体初始观点相反,则会造成去极化,也就是群体态度趋向共识 [8]

群体极化研究中的群体讨论以达成共识为目标 ,但是结果却往往是群体态度较讨论前进一步偏移,并表现为以心理群体或舆论群体形式存在的社会公众的意见极化 ,这体现出极化与共识在一定条件限定下的一体两面性。由于心理学以实验方法为主、以小群体动力机制为主要关切的研究范式,更广范围内的社会共识为何无法达成或如何达成的问题并不在社会心理学家所关心的问题列表中。

(三)围绕舆论极化现象的传播学研究

共识问题之所以进入传播学者的视野,是因为社交媒体让原子式、个体化的受众有了互动的可能,但人们很快发现,互联网虽然为打破社会阶级的对话创造了条件,但协商民主理论家所构想的那种理性交往并没有随之到来,网络世界反而常常呈现出对立和撕裂的局面。建立在社会心理学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传播学对于社会共识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媒介与以公共议题为纽带、以观点和态度为分界的公众心理群体的关系,将研究范围从“群体”放大到“公众”,体现出较强的现实导向。

基于推特、微博等网络平台上的大规模文本,研究者为社会基于不同问题的观念分布情况提供了翔实的描述性数据。除了意识形态方面的极化,还有学者指出了情感极化(affective polarization),即人们对于对立阵营者的人更加反感或厌恶 [9] 。在机制分析方面,相关研究主要提出了信息的选择性接触(selective exposure)和社会背书(social endorsement)等理论 ,前者指的是人们通过选择性机制,重复接收同质性内容,从而导致“回音壁效应”;后者则是指人们依靠他人的背书来进行启发式思考(heuristic reasoning),换言之,来自他人的解读对人们观点的影响甚至比信息本身的影响更大。

一个引人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传播学研究普遍更关注极化,而非共识?本文认为,极化是绝对的,而共识是相对的;“不同”是一望而知的,“和”却是有条件的。由群体心理学的研究可知,小群体内部的共识表现为极化,但放大到全社会范围来看,小群体之间的不同共识就是分歧,即碎化的共识与极化同时存在 。从这个角度来说,极化比共识更易于定义和描述,极化现象的经验材料也远多于共识。但是,共识研究的难度不应成为研究者回避绕行的原因,当已有研究为我们理解人群中的分歧“缘何产生”“为何扩大”等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之后,接下来自然应该追问的是:在不抹杀分歧与差异的前提下,有哪些促进社会共识现实的可行路径?

斯坦福大学政治学家詹姆斯·费什金(James Fishkin)的协商民调(deliberative polling)可谓化解舆论极化最著名的尝试 [10] 。这一实践构想在动机层面激励民意代表的参与热情,提升认知动力;在信息层面,通过专家组、小组讨论来提供充分、多元、深入的信息;在互动层面,通过有主持的讨论和面对面接触,培育平等、理性、负责的交往,希望通过这些手段得到充分了解情况的民意(informed public opinions)。但是,面对网络社会去个人化、去中心化、去本质化等方面的变化,这一方案亟待升级——缺乏在信息爆炸的环境中深思的动力,缺乏面对面的交往,缺乏稳定的、多轮次的互动,社会共识的形成何以可能?

二、社会共识研究的主要问题

回顾已有文献,社会共识研究存在以下不足,这也是研究者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其一,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共识是在人们的交往实践过程中发生的,更具体来说是作为一种社会建构(social construct)的话语实践,必然作为一种社会表征具体地发生在交往之中,因此社会共识研究不能仅着眼于规范,或单纯从表征层面来评价共识的存在与否和强弱。人们对于任何事件的事实认定与价值判断,虽然可以由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地位、性别、年龄等一些较为稳定的属性特征来预测,但由于人们与信息的互动越来越多地嵌入于社交互动之中,这种社交嵌入性强化了在社会共识研究中情境性、关系性因素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和算法作为媒介和新型行动者,也开始嵌入传播关系网,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共识问题的复杂程度。因此,传播学研究应当以追问关系与表征之间的关联如何建立作为社会共识研究的切入口,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如何影响网络社会的关系逻辑,而这种关系逻辑对社会共识的生成又有何影响。

其二,本文不赞同部分研究所持的“媒介中心主义”立场,即在互联网、平台、算法、自媒体和社会共识的达成或撕裂之间划上线性的因果关系,对社会共识的生成作过于简单的机制认定;事实上,已有研究证明,只有当社会失稳、主流媒体信誉流失时,社交媒体才会放大舆论极化。借用洛芬克(Greet Lovink)的话来说,“互联网曾经改变了世界,而现在则是世界正在改变互联网” [11] ;这与上文提到的“技术影响社会”视角互为补充。因此,社会共识的研究亟须建立一个统合传播学、政治哲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视角的要素多元、层次丰富的分析框架,以突破媒介中心主义的局限,从而增进对社会共识的认识。

其三,网络社会的“涌现性”颠覆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时代理论的假设,以达成共识为目标的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的有效性受到了挑战。需要首先明确一个前提,共识的无法达成才是常态,而共识的达成则必然是社会工程的结果。赫尔曼(Edward S.Herman)和乔姆斯基(Noam Chomsky)曾在《制造共识:大众传媒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提出“宣传模式”,以揭示美国现代社会中民众对于美国外交政策的一致意见是如何通过大众媒体开展的社会工程所实现的 。反观今日社交媒体上动辄爆发的唇枪舌剑乃至非理性冲突,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传统控制手段的失灵——生产社会表征的权力不再为传统媒体所垄断,在社会信息流动过程中,传统主流媒体的信息流量仅占不到20%的份额 ;过去借由大众传播系统直接开展的意识形态灌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今,任何个体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这在增加了观点多样性供给的同时也造成了“众声喧哗”的局面,让共识的达成更加困难。因此,相关研究必须要对反共识的要素进行识别和控制,这就要求对于网络社会的组织结构特征的深入剖析与把握。

三、社会共识研究的议题

马克思曾经说过,历史的逻辑从哪里开始,理论的逻辑就应从哪里开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分工的深化,中国社会的改革也逐渐步入深水区。在此背景下,社会的异质性与分化性提高,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需要达成共识的问题越来越多,共识所要覆盖的人群越来越广,而人们彼此交互、表达意见的方式则大不同于以往。现实的需要呼唤理论的升级:在当前的社会技术现实之下,关于社会共识的理论应囊括以下要素并回答以下问题:

(一)社会共识的基本类型

社会共识具有条件性,是“在一定的时代,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的个人所共享的一系列信念、价值观念和规范” ,究其根本,社会共识的对象是实践中的现实社会,涉及从私人问题到公共问题、从地方问题到全球问题、从利益问题到价值问题的方方面面,所谓社会共识,并非不同主体之间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看法,而是对社会的某些问题或问题的某些方面的共同感受。因此,在对社会共识的实证研究中,必须以社会共识的条件性为前提,一事一议地确定社会共识的内涵;同时还有必要厘清什么条件下的共识是必要的,而什么条件下差异与分歧比共识更可贵,以免陷入对同一性的一味强求和事无巨细的治理陷阱。

具体而言,社会共识存在着广度、强度、程度、对象等方面的差别。从广度来看,依据主体中达成共识的人群范围,共识可以分为多元共识、基本共识、高度共识和完全共识;从主体的态度强弱来看,共识可以分为分歧、底线共识、一般共识和强烈共识;从主体态度的积极程度来看,共识可以分为分歧、默许的共识(默契)、允许性共识(消极共识)和支持性共识(积极共识) 。从共识的对象来看,共识可以分为认知共识、规范共识和偏好共识,分别对应人们看待事物的角度、价值观念和政策偏好方面的立场一致性 [12] 。本文认为,共识可以分为具体共识和元共识,而前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事实层面的共识和价值层面的共识。下面将对三者作分别论述,以期为更加深入的讨论提供抓手与基本框架。

事实共识(factual consensus)主要聚焦事实层面的认定,包括事件的发生过程、政策的效果评定等,是在社会范围内进一步形成道德判断或偏好取舍的基础。在大众媒体仍然占据权威地位的时代,在垄断性信息单向传输的条件下达成事实共识并不困难。但是,以情感取代事实、以“另类事实”(alternative facts)为旗号的“后真相”时代的到来,使得事实共识这一基础要素连存续都受到了威胁,而让缺乏投入认知资源动机的公众就基本事实形成一致意见,却成了进行舆论治理的基本前提。

价值共识(normative consensus)主要聚焦价值层面的一致性,包括对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等重大基本关系的价值判断。现代社会的多元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达成价值共识之不可能,所谓偏好融合所形成的结果,最理想状态下也是建立在对一部分人的偏好打折甚至取消的基础之上。但即便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仍然是社会治理中不可放弃的阵地,价值共识是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

元共识(meta consensus)无涉在简单层面的多元立场或意见一致性,主要聚焦人们对于不同的认识论、价值观和政策偏好的合理性的承认,亦即“求同存异”的共识。这是社会共识的最高层面,也是自由多元主义者所寄望的“实用主义药方”。尤其当价值共识难以达成时,元共识仍然能够保障有益的社会交往的开展,阻挡社会滑向对立与撕裂。

(二)社会共识的生成机制

共识是一种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态的结果。一个和谐的社会并非高度共识的社会,因此关于社会共识的研究无须以消灭差异、弥合分歧为终极目标,也不必以观念立场的高度一致为评价标准,从传播的“效果”研究转向“过程”研究,尝试达成共识的过程本身(包括行之有效的行为规范)也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在实际研究中,研究者应着重关注各项干预手段发生前后的共识度的变化,以此一窥社会共识的生成机制。

对于不同的共识类型,需要采取不同的共识手段。围绕社会共识生成机制的实证研究可以对以下三方面问题予以回应:

一是通过及时、透明、可获取的信息,能否促进事实共识的达成?垃圾信息的泛滥、有效信息供给的缺乏所致的人们不得不诉诸关系或情感要求来降低不确定性,常常被指认为“后真相”现象的产生原因。若要建立事实共识,必须恢复人们对事实以及获取事实的可靠渠道的信心。若能确立提升改进信息供应端的具体成效,则将为形成共识的政策规划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二是通过场景化叙事,能否促进价值共识的达成?对中国社会大众伦理道德的实证调查发现,中国社会的道德发展虽然存在较为显著的群体差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文化共识 。然而,哪怕我们搁置无法调和的价值分歧,暂且只关注能够调和的部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无奈的场景:在具体场景、具体问题中达成共识并不困难,但围绕抽象概念的讨论则常常是“鸡同鸭讲”,难以对话。原因可能在于随着词汇抽象水平的提高,个体理解差异也会相应增加 [13] 。因此,在网络讨论中对抽象的概念进行降维,化为日常生活中的场景加以叙述,或将在最大可能范围内弥合价值观念的差异。

三是通过建立共同承认的规则,能否促进元共识的达成?如果通过面对面的交往和有组织的协商,人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向中间立场靠近,那么在匿名化和去个人化的网络空间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恢复人们对彼此的尊重,更具体地来说是对彼此作为真实存在的人的尊重(respect for personhood) [14] 。具体到可操作化层面,可以通过制定共同承认的规则对网络讨论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实证研究可以关注各平台不同的准入门槛和互动规则是否与平台内的元共识程度存在相关关系。

(三)社会组织形态与共识的生成

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形态,使人们获得了线下与线上的双重身份,再加上网络交往的匿名化,社会互动变得去个人化,虚拟群体的身份认同也变得更加游离,不再像传统生活世界中那样稳固;此外,基于互动的经常化,互联网上也逐渐形成了以“圈层”为典型组织形态的社会再组织化。还有学者提出“单维大片”的概念来形容这种新型组织,即围绕单一目标而组织起来、成员覆盖面广且彼此之间存在多种渠道紧密互动,以趣缘群体、粉丝群体为典型代表,围绕网络事件所形成的组织也属于这一类型

作为网络化社会组织形态代表的“圈层”(或其他种种概念),与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百年前提出的“共同体”(community)这一概念相比是否是旧瓶装新酒?彭兰指出,如果说滕尼斯的初衷是用共同体来解释人群的聚集,那么圈层则更加关注人群的分化。一个圈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频繁而稳定的互动关系、明确的群体意识、内部存在权力等级、关系持续时间长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去中心化”的网络社会并不是“无中心化”的,只是由一个绝对中心分散出多个相对中心;考虑到这些分布式结构所辐射的范围,圈层与共同体之间并无根本差异。共同体之间可以不相往来、各自安好,但是在一切互联的网络社会,同属一个圈层的群体容易达成共识,但圈层之间的隔阂与分歧则构成了互联网冲突的基础。因此,从关系维度入手,如何弥合圈层之间的鸿沟成为达成社会共识的必解题。

因此,社会共识的生成需要依赖从圈层内到圈层间的“破圈”,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倚赖于关键行动者(key actors)——在圈层中占据核心影响地位的社会机构或个体。研究者需要追问的是:在具体社会问题或社会政策的讨论中,这些关键行动者如何引导、形塑或凝聚本圈层的共识?在哪些平台和场域发挥向外兼容的功能?在何种条件下,这些行动者所引领的对某一议题的讨论能够随时间的推移和互动轮次的增加而提高不同圈层间的共识度?在日常情况与突发事件中,关键行动者“破圈”的尝试遵循哪些不同的行动逻辑?

四、结语

社会共识的问题既老又新。既有历代统治者竭力追求共识,也有当代政治家全面否定共识;既存在面对面小群体中的共识问题,也存在媒介化社会中的共识问题。若网络生活诚如巴赫金(Michael Bakhin)所说,是一场去个人化、宣泄式的“集体狂欢”,那么人们是否果真无法达成任何共识?互联网诞生之初,人们认为虚拟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而如今,虚拟世界里的信息却构成了我们理解现实的意识背景,塑造着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 。从社会治理角度来说,我们对网络共识的撕裂不能坐视不管、听之任之,而需要积极培育良性的网络互动环境,并从社会新型组织结构的层面深刻把握社会共识的新动态与新机制。本文抛砖引玉,试提出以上问题,邀请学界一同探索。

Social Consensus in the New Communicative Landscape: Research Approaches,Issues,and Methods

YANG Yingxi

Abstract :“Consensus”is to reconcile the conflicting interests of various parties,and a certain degree of“social consensus”is the premise of a functioning society.However,modern society is characterized by diverse values,an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plural”and“unitary”values is difficult to be reconciled and incorporated into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How to promote social consensu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front of policy makers and researchers.The research on social consensus is scattered across various disciplines.Researchers from different academic backgrounds probe into this topic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political scientists focus on the ethics involved in social consensus,social psychologists center their inquiry around the phenomenon of group polarization,and communication scholars are mainly concerned with the polarization of public opinions.The existing research on social consensus pays insufficient attention to situational and relational factors,and its media—centric perspective leads to a weak analysis framework,failing to respond to the challenges posed by network society to the effectiveness of social engineering projects.This paper proposes a typology of social consensus and their respective generation mechanisms and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ensu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al forms,in the hope to pave the way for theoretical advances and empirical research.

Key words :Consensus;Polarization;Network Society

注释

[1] Payne,T.(1965).The Role of Consensus. The Western Polit cal Quarterly .18(3).

[2] Friedman,L.M.(2004).Some Thoughts on the Horizontal Society. Diritto & Questioni Pubbliche .6(4).

[3] Poor,N.(2005).Mechanisms of an Online Public Sphere:The Website Slashdot. Journal of Computer - Mediated Communication .10(2).

[4] Fukuyama,F.(2018).Identity: The Demand for Dignity and the Politics of Resentment. Farrar,Straus and Giroux,pp.130-131 .

[5] Janis,I.L.(1971).Groupthink. Psychology Today .5(6).

[6] Ross,L.,Greene,D. & House,P.(1977).The“False Consensus Effect”:An Egocentric Bias in Social Perception and Attribution Processe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13(3).

[7] Myers,D.G.(1978).Polarizing Effects of Social Compariso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14(6).

[8] Burnstein,E. & Vinokur,A.(1975).What a Person Thinks upon Learning He Has Chosen Differently from Others:Nice Evidence for the Persuasive-Arguments Explanation of Choice Shifts.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11(5).

[9] Iyengar,S.,Sood,G. & Lelkes,Y.(2012).Affect,not Ideologya Social Identity Perspective on Polarization.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76(3).

[10] Fishkin,J.S.(2011). When the People Speak :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Public Consultation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pp.25-28.

[11] Lovink,G.(2011). Networks Without a Cause : A Critique of Social Media .Cambridge:Polity Press,p.1.

[12] Dryzek,J.S. & Niemeyer,S.(2006).Reconciling Pluralism and Consensus as Political Ideal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 ence .50(3).

[13] Wang,X. & Bi,Y.(2021).Idiosyncratic Tower of Babel:Individual Differences in Word-Meaning Representation Increase as Word Abstractness Increases. Psychological Science .32(10).

[14] Dryzek,J.S. & Niemeyer,S.(2006).Reconciling Pluralism and Consensus as Political Ideal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 ence .50(3). LtVe6IEInorfMfHA9xkPUsOuQqKNmBOb3lmc+DiEwpOPBt/4QD/JIDU0ckVxSb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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