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图书馆《少数民族古籍漫谈》、《跨越千年的对话——敦煌吐鲁番文书解读》、《清皇室的天禄琳琅藏书》、《明清稿抄本赏析》、《郑振铎的西谛藏书》、《古籍鉴赏与收藏》等与古籍相关的讲座与沙龙场场精彩,频频爆满 。服务场馆空间有限、服务信息不对称带来了各个场馆用户的“冷”“热”不均,节假日高峰时间段的“井喷”让图书馆、博物馆颇感压力,也影响了用户的服务体验。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文化信息服务带来了新的契机,面对公众高涨的文化信息需求,它们纷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的推出打破了公众在信息获取中所受到的时空限制,适时地缓解了这些机构在文化信息服务中所面对的服务压力。
然而,互联网络充斥的海量信息、分散而置的文化信息资源客观上增加了公众的信息搜寻与获取成本,各个场馆参差不等的文化资产数字资源种类与数量也让公众很难全面、深入地挖掘文化信息资源的精髓。公众渴望能够实现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之间文化信息资源的存取网络化、信息使用共享化、信息提供增值化、信息传递及时化 。目前国外已经有多个国家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开展合作,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的服务融合。我国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界都已经认识到社会公众对文化信息的需求变化,部分学者已经展开了三馆合作提供文化信息服务的研究。三馆打破行政管理藩篱、携手合作,共同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文化信息资源供给正是社会的渴望。
文化资产具有不可量化的存在价值和可量化的使用价值 ,尤其是在历史研究、文化审美、科研教育、情感交流等多方面所体现的存在价值意义重大。正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所言,它能“让我们的子子孙孙刻骨铭心地认知自我,认知自己值得骄傲的民族,认知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文化信息的价值以其所传达的信息体现出来,而信息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故文献、文物、档案虽然在载体形式和内容上有所不同,但都是一种表现信息、传达信息的方式,其本质上都是记录历史文化发展的信息,是重要的文化遗产信息记录载体。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设立,旨在以科学有效的方法保护文化遗产信息、传播中华文明。
文化信息价值实现需要经历自在、自为、再生三个阶段。处于自在阶段的文化信息价值既具有客观存在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处在自为阶段的文化信息价值具有主观性,不同认识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所认识到的价值是不相同的;再生阶段的文化遗产信息价值是认识主体对文化信息价值的创造性发现 。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发现馆藏文化信息的隐蔽价值,对珍藏的各种文献、文物、档案所进行的加工、标引、组织等有序化整理并形成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文化资产信息从自在阶段向自为阶段的转换,挖掘隐性价值转化为显性价值的过程。图书、博物、档案向社会公众提供种类丰富的文化资产信息资源,就是完成文化信息从自为阶段向再生阶段的转换,是促进文化信息多种价值的实现途径之一。
可见,对于文化信息而言,其价值的充分实现受到自在阶段的信息记录、自为阶段的信息加工和再生阶段的服务方式的影响。由于文献、档案、文物在记录文化信息时各有侧重,例如档案是对历史的原始记录,强调原真性、不能事后编写,而文献是对信息的编辑整理,重视知识的系统性,不具有直接性和原始性 ;文物看重的是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既有实物形式,也有文献形式和档案形式。所以,在文化资产信息资源价值实现的过程中,文献、档案、文物能够互为补充、相互印证,帮助人们全面了解和利用文化资产信息资源。然而,现实中,经过加工整理的文化资产信息资源被分散保管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由三馆分别向公众提供文化资产信息资源服务,这种时空分隔在客观上为人们系统利用文化信息资源造成了障碍,阻碍了文化信息资源价值的充分实现。
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最大特点就是能够打破时空阻隔,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将馆藏文化资产信息资源加工成数字资源,提供网络化服务,拓展了文化信息资源的价值实现空间,同时也为文化信息资源的再生和共享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三馆利用数字技术联合实现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服务融合,能够将文献、文物、档案连接为“一体”,有助于共同挖掘三馆文化资产信息资源的隐藏价值,合作实现其显性价值,并面向更多的用户群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再生性价值。
图书馆具有搜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文献资料的社会功能,博物馆的社会职能是收藏、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文化信息资源,档案馆的社会职能是积累和管理档案、提供原始凭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传播档案信息和开展宣传教育。可见,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文化存贮、社会教育、情报服务职能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为了解决信息资源的收藏和利用之间的矛盾 。为了保存和传播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所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都在不遗余力地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
档案馆长期被认为是“为政府机关服务的机要部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对档案馆文化事业性质进行了正确认识 。在新的信息环境下,档案馆确立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功能定位 ,并积极地接收文化遗产档案和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服务,如天津档案网建设了“在家看档案——档案全文数据库”、3D网上展厅 ;上海浦东新区档案馆的网上展厅、浦东记忆利用图片、视频、在线杂志等形式展现了馆藏珍品和浦东的历史文化发展 。但是“以藏为主、秘而不宣”的传统工作模式为公众带来了思维定式,加之档案馆信息传播渠道的有限、缺乏与公众的互动、馆藏档案加工简单、创新性的文化挖掘匮乏,都让公众对档案馆的信息资源服务不太满意。程结晶(2012)的调查显示,只有27.8%的公众认为档案馆是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观看过档案展览和浏览过档案网站的调查对象分别只有26.6%和30%,而仅有7.8%和8.9%的调查对象感觉档案展览和网络服务还不错,16.3%的调查对象认为档案馆的服务能够完全满足需求,18.6%的调查对象认为完全不能满足需求。档案馆在自身形象的塑造,以及面向公众的数字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博物馆长期以来是公众获取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首选场所,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展示服务上独树一帜。在数字信息技术环境下,博物馆以立足公众需求、增强服务体验为目的,将语音导览、多媒体视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景漫游、FLASH动画等多种技术手段应用于馆藏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展示,其动态、交互的展览形式深受公众欢迎。然而,博物馆系统琳琅满目的文化遗产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在数字资源的描述方面也缺乏统一的元数据规范,各馆自成体系的资源分类标准和难以统一的数字资源描述规范在客观上影响了各个博物馆之间的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
可见,迅猛发展的网络环境下,馆藏文化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建设与服务成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需要面对的共同课题。三馆在文化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服务中各有优势又互存“短板”。三个文化机构联合开展数字化服务融合,既能在资源上形成了互补,满足公众的文化信息需求,又能进一步推动三馆事业向前发展:图书馆能够借鉴博物馆和档案馆的文化资产保护技术和经验提高馆藏资源的保护水平;档案馆能够分别从图书馆和博物馆吸收数字资源的建设与服务经验,增加“人气”、提升服务水平;博物馆能够从图书馆借鉴数字资源的分类组织经验,从档案馆获取佐证材料丰富馆藏文物的信息描述。
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构建公共知识资源库,收集和保存各类的文献资源;档案馆的主要职能是构建社会记忆库,收集和保存档案资料;而博物馆主要提供实物藏品的公共展示空间,收集和保存各类藏品。上述机构能够从不同角度分别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收集与保存的信息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现象。例如:博物馆所展示的某古代文书可能既属于图书馆古籍管理的范畴,又属于档案馆所收藏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范畴。这种部分资源在属性上可以从不同角度同时被不同机构收藏的现象,源自社会信息资源形成的复杂过程。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作为非营利性的信息服务机构,其原始职能都是收藏与保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逐步扩展出社会教育和科学研究等职能。三馆当前已经发展成为传递知识信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辅助科学研究的多功能复合形态。鉴于上述业务模式的相似性和业务领域的交叉性,学界一直特别关注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合作问题。
构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服务融合体系的本质是为了利用数字化技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文化信息需求。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馆藏信息特征、三馆的历史渊源,以及数字化技术发展和应用来看,三馆的数字化服务融合具有理论上和现实上的可行性。
文献/图书、档案、文物虽然被保存在不同的文化机构,但是它们都是人类文化历史发展的产物,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文化发展。
文献、图书、档案的产生是以文字的形成和发展为前提的,如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就是记录祭祀、卜筮等方面的档案,《尚书》是用殷周两代的档案材料编纂的图书 。文物的前身是器物,经过一定历史时期自然转化形成,如原始社会的石器、商周时期的青铜器、记录文字的甲骨都是文物。三者之间关系可以用“大同小异”来概括 :
第一,本质相同,都是反映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信息载体。档案、文献、图书属于记录性信息载体,文物则是兼有记录和实体信息或者只含实体信息。
第二,来源相似,都是源自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档案产生于机关、组织、个人的实践活动,文物源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遗留,文献/图书是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思考与总结。
第三,功能相似,都能证明历史,发挥科学研究价值和艺术价值。文物和档案是客观反映历史发展的原始性凭证,属于一手资料。文献/图书是经过一定加工整理形成的二手资料,受到主观性因素的影响。
第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档案可以经过编辑整理出版转化为图书,图书经过历史积淀可以转化为档案、文物,如宋、元的旧刻本书,档案和文物也可合二为一,如甲骨文。
文献/图书、文物、档案之间的天然联系为三者的集中管理提供了可能。事实上,早在奴隶社会,文献/图书、档案、文物就共存于象征神权社会宗法制度的宗庙里。《周礼》记载,周代的宗庙谓之“天府”,收藏了具有档案性质的法典、谱牒、盟约、文书等,具有文物性质的镇国宝器——青铜器、玉器等,以及具有图书性质的“贤能文书” 。从历史发展来看,从先秦到唐朝,档案和文献/图书一直被封建统治阶级特设场馆集中管理,而历朝对文物的收藏也从未停止,如隋炀帝将魏以来的古籍字画分别存放于妙楷台和宝迹台 。直到宋代,文献/图书、档案、文物才逐渐分开存放,档案仍由官府管理,图书放开后私人著作增多、民间藏书风行 ,同时统治者将皇家图籍档案与中央政府图籍档案分开保管,皇家档案库仍然集中管理皇室的档案、图籍、宝物,如龙图阁、天章阁等,这种做法也沿用到了其后的明清两代 。
当然,现今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都保管了大量的文献/图书、文物、档案并形成了各自完善的管理体系,重新将三者从物理上合并,耗费巨大,但是利用数字化手段将三馆资源集中在一个数据库系统中共享和共用,则具有现实的可能性,既有利于宏观管理全国的文化资产信息资源,又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文化信息的获取。
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都是古老而长青的机构,它们都是一定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的产物,是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断演变而形成的。
虽然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三个名词是在近代以后才进入人们的视野,但类似的机构在我国古代已经存在。正如前文所言,周代的“天府”就同时具有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性质,而清朝的国史院、起居院、会要所等皆属于档案馆性质;唐朝的弘文馆、宋朝的崇文院、元朝的宏文院、明朝的文渊阁、清朝的四库七阁等皆属于图书馆性质;汉代的兰台、隋朝的宝迹台、宋朝的博古阁、元朝的奎章阁等都具有博物馆的性质。1840年以后,我国开始正式出现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如今,它们已经形成三个独立的机构并且有着各成体系的管理方法。
共同的历史渊源决定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之间存在许多共同之处。
首先,性质相同、职能相似。三个机构所具有的专业性保管职能和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职能决定了它们具有相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目的 ,尤其是面对网络环境下公众信息需求的变化,三馆完全可以合作开展数字化服务,提供更为丰富的文化信息产品以满足更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其次,管理对象本质上相同、工作内容相通。虽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分别管理的是文献、档案和文物,但是三者同为记录文化信息的载体,本质上是相同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工作重点是文化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图书馆的工作内容是文献采访、分类、编目、典藏、流通推广、情报服务;博物馆的工作内容是藏品收集、鉴定、登账、分类、编目、保护、陈列、社会教育 ;档案馆的工作内容是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利用。由此可见,三馆的工作内容可以概括为收集、整理、收藏、服务四类,它们在信息组织、管理与保护、信息技术利用等方面具有相通之处 ,因此理论上有条件联合开展文化资产信息数字化服务融合。
20世纪90年代,数字技术在信息传播及利用方面的独特优势开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图书馆界、博物馆界、档案馆界也敏锐地抓住数字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开展了一系列研究与实践。
从1997年“中国试验性数字图书馆”立项起,图书馆学界可谓是一直活跃在数字图书馆研究领域的中坚力量,它们在数字资源建设与评价、信息组织技术标准规范、信息检索与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移动图书馆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等的实施扩展了文化信息传播的渠道,许多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也纷纷对馆藏资源数字化,并建立了数字图书馆。
博物馆界对数字博物馆的研究稍晚于图书馆界,但是在数字化应用方面是与发达国家同步的 。数字故宫项目、国际敦煌项目、大学数字博物馆项目、中国数字博物馆工程等的实施将大量珍藏的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并搬到了网络 ,以多种形式生动地展现文化遗产的魅力,也推动了国内数字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目前,许多博物馆都建立了数字博物馆,如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北京空竹数字博物馆、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澳门艺术博物馆、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数字博物馆、山东大学考古数字博物馆等。
在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启发下,档案馆界在20世纪90年代末也提出了建设数字档案馆的设想,将馆藏档案数字化以提供网络检索和共享。2000年起,国家档案局开始在全国试点建设数字档案馆,深圳档案馆、青岛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都是率先开始数字档案馆建设尝试的机构。高校系统内,南京大学档案馆较早地搭建了数字档案馆信息管理平台,上海交通大学档案馆、浙江大学档案馆、复旦大学档案馆在档案资源的数字化建设和网络服务中也都比较有代表性 。目前,国内档案馆也基本上都进行了馆藏数字化,搭建网站开展了数字化服务。
综上所述,经过约二十年的数字化建设实践,图书馆界、博物馆界、档案馆界在数字化建设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三个行业都有应用成熟的元数据标准,如DC、MARC、FRBR、EAD、CEDARS、VGA Core、CIDOC CRM、MPEG-7、CDWA等,也都建立了部分数字化建设标准规范,如中文文献著录规则、数字图书馆服务政策指南、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指南、数字图书馆安全管理指南、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和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指南、档案著录规则、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等。这些实践也为三馆开展数字化服务融合提供了坚实的合作基础。
万维网的蓬勃发展为三馆数字化服务融合提供了应用大环境。语义网将Web技术与人工智能结合,基于XML和RDF实现网络信息资源的描述和组织,使得互联网增加了一定的“思考”和“推理”功能,不仅可以更为快速、准确地查找信息,而且还可自动实现机器之间的交互沟通,提供跨越异构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服务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互联网的信息传播范围,移动终端、移动网络接入实现了信息与用户之间的快速信息传递和精准信息推送,人们再也不用“困守”在电脑前,而可以随时、随地遨游信息空间,享受信息服务。借助语义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可以基于异构系统建立文化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服务融合,利用移动互联网将文化资产信息传递给更多的人群。
目前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都以元数据作为数字资源描述语言,建立了丰富的馆藏文化资产信息资源数据库,然而三馆资源存在差异,元数据描述字段并不统一,元数据互操作的研究与应用为三馆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融合提供了可能。元数据在语义、语法、结构层面都可以实现互操作,语义层元数据互操作通过建立元数据之间的转换对照表实现不同元数据之间的转换或映射,如MARC到DC、DC到EAD、CDWA到DC等;RDF/XML组合实现了结构层和语法层的元数据互操作 ,METS、Z39.50协议、OAI-PMH协议、Z39.88协议等从综合管理的角度解决了元数据之间的互操作问题。国外不少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已经借助元数据互操作实现了馆藏文化资产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服务融合,同样,元数据互操作也能应用于我国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之间的数字化服务融合实践。
集成融汇(Mashup)技术立足于满足用户多元化的信息服务需求,可以在网络环境下实现信息资源的跨界调用,如数据层面的简单混合、分析汇聚;功能层面的基于时间、多维空间、展览馆、分类图表、主题空间的可视化融汇;表示对象层的数据型组件嵌入,都是常用的数据融汇方法 。集成融汇可以在不改变物理存储的前提下,通过开放接口调用不同图书、博物、档案的资源,以个性化的方式向用户提供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
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为文化资产信息资源提供了更为立体生动的展示途径。多媒体技术将音像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紧密结合,是以数字形式对文本、图形、图像、声音、动画、视频等进行综合处理集成呈现于用户的交互性系统技术,目前在各个领域得到普遍应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都是多媒体技术领域的研究热点,也是在文化资产信息展示中应用较多的技术手段。虚拟现实技术利用计算机模拟产生三维空间,能够提供视觉、听觉和触觉等多种实时感知交互手段,为用户营造身临其境的交互感。增强现实技术对真实世界在一定时空内难以体验的实体信息进行科学仿真生成虚拟信息,通过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集成丰富用户对物体的感知。这些技术在图书、博物、档案信息展示中的应用,能够扩大人类的信息感知和认识能力,将文化资产信息资源服务与展示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综上所述,信息服务的开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发展,语义网、移动互联网、元数据互操作、集成融汇、多媒体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应用,能够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的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服务融合提供技术支撑。
LAM数字化服务融合的目标是构建一个与共享后的LAM数字资源相匹配的服务,融合后的服务被称之为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既然同样是以信息资源作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那么它应该遵守信息服务的最基本原则,如针对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易用性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原则等。但是,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有着自己的特点,因为它面对的资源具有区别于网络上其他泛泛的信息资源的独特禀赋,因而这也对其提出了特殊的要求,LAM数字化服务融合应该遵循如下一些原则。
第一,层次性原则。对LAM数字化服务融合进行层次性划分是解决其模式构建问题的有效手段,另外层次化可以使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更加清晰,能够使不同的服务方式体现出自身的特点,同时层次性原则与资源共享的层次之间也是相呼应的。通过不同层次服务的目的、理论、方法以及技术的分析,可以从微观层面逐步解决问题,从下至上地构建整个LAM数字化服务融合。LAM数字化服务融合的不同层次之间不是完全分离的,它们体现着内在的递进关系,如从最基础层到最高层体现着馆员、专家及用户等智力资源不断深入地参与到LAM数字资源的组织过程,而高层次的信息服务也离不开基础层的信息服务方式。对于开展的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来说,也可以区分它们的服务性质,如基础层的服务方式应该是公益性的,但对于高层次的馆员或相关专家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的信息服务方式可以是有偿的,这种对不同层次服务方式的区分一方面有助于社会的公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发馆员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创新热情,从而实现LAM数字资源价值的再创造。
第二,动态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对于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来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方面,主要是指共享的LAM数字资源是不断变化的。有些服务方式要能够动态跟踪资源的变化,例如对于目前大部分LAM数字资源合作项目来说,它们的资源大部分来源于一些世界上文化机构的捐赠,也就是说它们拥有的资源集处在一个动态的成长过程之中,因而一些服务方式需要及时跟踪这种变化,将相关信息推送给所需用户。另外,LAM数字资源之间的关系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这种动态的变化也应该有相应的服务方式予以监测,以便将这部分动态信息推送给所需要的用户。第二方面,是指LAM数字化服务融合应该能够跟紧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能够动态地引进一些新的信息技术,以提供新的服务方式。例如,目前很多博物馆已经提供二维码扫描、微信语音导航等,通过新出现的社交网络工具带给用户全新的服务体验。
第三,开放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对于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来说,同样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对资源的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档案馆的数字资源都具有不同格式,因而LAM数字资源服务应该对这些不同格式的数字资源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以能够存储、检索和展示不同格式的信息资源。另一方面,LAM数字化服务融合要对用户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也就是说允许用户参与到LAM数字资源的相关操作之中,比如用户可以建立资源之间的链接等。LAM数字化服务融合只有坚持一定的开放性原则才能使之成为资源和用户等不同元素或主体之间交互的舞台。
第四,图书、博物、档案资源并重的原则。LAM数字资源服务应该充分考虑图书、博物、档案数字资源的特点,不应该只注重仅与某一种资源相关的服务方式。例如,图书馆的数字资源主要发挥的功能是知识的存储、检索、获取、阅读等功能,对于社会来说其主要作用在于知识的存储与传播、教育以及学术研究等。博物馆的数字资源主要以藏品的数字图片为主,另外还包括一些其他格式的数字资源如藏品3D数字模型等,它们发挥的主要功能包括文化的传播、文明的传承以及艺术审美等,旨在以直观的视觉形象带给用户以文化的教育、艺术的熏陶等。而档案馆具有很多珍贵的图片、视频以及音频材料,它们具有很重要的历史佐证价值。图书、档案以及博物的数字资源功能上的不同正是对它们进行统一组织与共享的原因,三者只有相互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有机整体的作用,因而不应该过于强调某种资源的主体地位,在构建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时应该给予三者相同程度的考量。
第五,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以用户为中心的信息服务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构建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时需要遵守的十分重要的原则。LAM数字化服务融合的深化和发展要以用户需求为基础,通过对LAM数字资源的获取、组织、分析、创新等,形成满足用户所需知识产品的服务方式。对于LAM数字资源组织策略来说,LAM数字服务融合将成为资源与用户交互的平台,所以它十分注重用户与资源交互以及挖掘用户头脑中隐性知识。LAM数字化服务融合旨在充分挖掘、存储以及共享用户头脑中的知识,并考虑用户的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