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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昏暗的电影院跨入明媚的阳光,我心里只想着两件事:保罗·纽曼 [1] 和搭车回家。真羡慕保罗·纽曼的样貌。他可真帅,能把我比到井里去。但我其实也不算丑。我那浅棕色的头发几乎接近红色,眼睛绿中带灰——我总盼着眼睛能再灰一点,因为大部分绿眼睛的家伙都让我讨厌。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我该知足。我的头发比许多伙伴都长,又密又蓬,拖在脑后,齐刷刷地剪一刀,额前的头发与两鬓都留着任其生长。谁让我们是“油头” 呢?街坊邻居没几个人在乎自己头发长短,谁都懒得打理。再说了,我留长发也蛮好看的。

我得一个人走很长一段路回家,不过这没什么,我一向独来独往。不为别的,我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受干扰地融入电影,体验故事里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和别人一起看电影总觉得不舒服,就好像有人趴在你肩膀上跟你同看一本书。说到看书,我跟别人也不太一样。我二哥苏打快十七岁了——我们叫他“苏打水”——长这么大没啃过一页书。我大哥达雷尔——我们叫他达瑞——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根本没工夫看书、画画。所以我在家里是个异类。平时一起混的伙伴们,没有谁像我这样酷爱电影和书籍。我一度以为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此爱好,所以理应保持特立独行。

苏打至少还试着理解,这一点比达瑞强得多。不过苏打本来就与众不同。他好像对什么事都能理解。比如,他从来就不会像达瑞那样天天对我大吼大叫,好像我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而实际上我已经十四岁了。我喜欢苏打胜过所有人,甚至包括我的爸妈。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见谁都笑眯眯的,不像达瑞,天天板着个脸,做梦都别想见他笑一次。不过话说回来,达瑞虽然只有二十岁,却经历了许多和他年龄并不相配的事情,所以他长大的速度也就异于常人。苏打倒像永远都长不大。我不知道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更好,但总有一天我会弄明白的。

总之,我一边回想着电影,一边往家走。这时,我突然渴望有个伴儿。油头一个人走路是有风险的,很大概率会遇上麻烦,再不然就会有人冲你大喊“油头”,那种滋味儿可不好受。拦截我们的通常是少爷党,我也不知道这叫法从何而来,反正说的是西区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和我们东区这些孩子被叫作油头党一个道理。

我们出身穷苦家庭,跟阔少爷们没法比,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但要是比谁更疯、更野,我们绝不会输给他们。我们和那些少爷不同,他们顶多也就欺负下落单的油头,砸砸人家的房子,或者聚在一起寻欢作乐,喝得七荤八素。也许前一天报纸还在批评他们不守公序良俗,改天就又大赞他们是对社会有用的青年才俊了。但我们油头几乎全是小痞子、街头混混。我们偷东西,开着破旧的改装车招摇过市,把加油站堵得水泄不通,偶尔还打群架。不是说我也干这些事,我要是敢去招惹警察,达瑞非揍死我不可。爸爸妈妈出车祸去世之后,我们兄弟三个要想不分开,就必须得规规矩矩的。所以我和苏打尽量不惹麻烦,即使干坏事也竭力不被抓到。总之,我的意思是,大部分油头都干过这样或那样的不法勾当,这就像我们留长发,穿蓝色牛仔裤和T恤,或者故意把衬衣下摆露在外面,穿皮夹克和网球鞋一样正常。少爷党和油头党,我没办法说谁好谁坏,反正大家就这样。

我本可以等达瑞或苏打下班后再去看电影,说不定他们会陪我,尽管苏打根本坐不了一场电影的时间,而达瑞对电影又毫无兴趣,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够丰富多彩,不需要再去了解别人的故事。但起码他们可以送我,坐车也好,走路也罢。再不济我也可以拉上一个哥们儿。有四个小子和我们三兄弟从小玩到大,关系处得和自家人差不多。像我们这样的社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之间都熟得不能再熟了。早知道我该提前跟达瑞说一声,好让他下班回家时接我一下,或者让“两毛五”马修斯开车跑一趟也行,他肯定不会拒绝。可我有时候就是不知道动脑子。干出这种蠢事通常能把我大哥达瑞气得跳脚,因为按道理我应该是很聪明的。我脑瓜好使,不管是上学还是其他方面都表现不错,但我偏偏不用,你说气人不?可能因为我喜欢一个人走走转转吧。

不过,当我瞥见跟在身后的那辆红色雪佛兰科威尔轿车时,我忽然觉得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一个人走走转转了。此时我离家还有两个街区,心里一慌,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我还从来没有尝过被人拦截的滋味儿,但我见过约翰尼被四个少爷党欺负之后畏畏缩缩的样子,他连自己的影子都怕呢。而他都已经十六岁了。

我知道,这会儿走多快都没用了,因为眨眼间那辆科威尔就停在了我身边,五个少爷党跳下车。我心里别提有多害怕了。虽然我长得挺结实,可相比其他十四岁的同龄人,个头却有点矮,尤其眼前这几个家伙个个都比我高大威猛。我下意识地把手插进裤兜,低下头,思考如果现在撒腿逃跑还来不来得及。约翰尼的样子浮现在眼前,他鼻青脸肿,脸上还被刀子划过。我至今还记得当初我们找到他时的情景——他躲在空地拐角,快哭晕过去了。约翰尼一向皮实,能让他哭的情况不多。

虽然很冷,但我身上却直冒汗。我能感觉到手心湿漉漉的,汗珠像蠕动的蚯蚓沿着后背往下滚。我特别害怕的时候就会这个样子。我悄悄环顾左右,想找个汽水瓶或棍子之类的东西——苏打的死党史蒂夫·兰德尔就曾经用一个烂汽水瓶硬是干赢了四个少爷党——可我身边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只好呆头呆脑地站在原地,任凭他们把我围住。我总是忘记用脑子。他们脸上挂着志得意满的笑,就这样慢慢地、悄没声儿地凑了上来。

“嘿,油头!”其中一个假装客气地同我打招呼,“你走运了。瞧你那长头发都油成什么样子了,今天哥儿几个帮你拾掇拾掇。”

他穿的是一件马德拉斯棉布衬衫。我至今还记得清楚,蓝色的马德拉斯棉布。另一个同伙儿笑了笑,低声骂了我一句。我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遇到这种只能等着受欺负的情况,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所以我就老老实实把嘴闭着。

“剪个头吧,油头?”一个中等身材的金发小子从后裤兜里掏出一把刀,“啪”的一声弹出刀身。

我终于想到该说什么。“不。”我边说边往后退,躲避着对方的小刀。结果可想而知,我正好退进一个家伙的怀里。他们一下子就把我放倒在地,死死摁住我的胳膊和腿。然后一个家伙骑在我的胸口上,膝盖压着我的胳膊肘。你们根本想象不到那有多疼。我闻到浓浓的须后水和烟草的味道,心想也许在他们揍我之前我已经被熏死了。我害怕极了,倒盼着自己能死得快一点。我拼命挣扎,差一点就挣脱了。结果他们更加死命地按住我,骑在我胸口上的那个家伙还趁机给了我几拳。于是,我便老老实实待着不动,只不过一边喘气儿,一边腾出嘴来骂他们几句。这时,一把小刀横在了我的脖子下。

“要不然咱们从下巴这里开始收拾?”

我突然意识到他们很可能会要我的命。这下我可慌了。我声嘶力竭地叫喊起来。我喊苏打,喊达瑞,喊随便谁的名字。有只手试图捂住我的嘴,我毫不犹豫地狠狠咬了一口,齿缝间顿时一股子血腥味儿。我听见有人气急败坏地骂,接着身上又挨了一通老拳,随后他们把一块手帕团起来塞进我的嘴巴。其间有个人一直在说:“该死的,快把他的嘴堵上,快堵上!”

这时,我听到一阵大呼小叫,伴随着急促纷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少爷党们不再管我,跳起来就跑。我躺在地上大口地喘气,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反正有人从我身上跳过,有人从我身边跑过,我恍恍惚惚的,搞不清是怎么回事。随后有人叉住我两边腋下,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是大哥达瑞。

“你没事吧,小马?”

他摇晃着我的身体,搞得我更加头昏脑涨。尽管视野还没清晰起来,但我已经知道他是达瑞,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声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的动作。真希望他能对我温柔点。

“我没事,达瑞,别晃了,我没事。”

他立刻停下:“不好意思啊!”

实际上他并没有不好意思。达瑞无论干什么都不会不好意思。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达瑞长得很像爸爸,但他的行事作风和爸爸正好相反。爸爸去世时才四十岁,因为他看上去很年轻,像二十五岁,以至于很多人都误以为他和达瑞是兄弟,而非父子。可他们的相似仅限于体形、容貌——我爸爸对人可从来不粗鲁。

达瑞身高六英尺两英寸 ,肩膀宽厚,肌肉发达,深棕色的头发前撅后翘,像牛啃过的草窝——和爸爸一样。但达瑞的眼睛和爸爸不同,他的眼珠像两颗淡绿色的冰球,放射出坚毅果决的神采,正如他身体的其他部位。虽然只有二十岁,但他看上去老成得多,浑身上下透着冷酷、强悍和精明。如果不是眼睛给人凶巴巴的感觉,他其实也帅得很呢。达瑞头脑比较简单,理解不了复杂的东西,但他喜欢动脑。

我又坐回地上,揉着被捶得生疼的脸。

达瑞把握紧的拳头塞进口袋:“他们打得不狠吧?”

不,他们打得可狠了。我浑身疼得厉害,尤其胸口,像要炸了一样。而且因为紧张,我双手直哆嗦。说实在的,我都快要哭了。可这些是不能跟达瑞说的。

“我没事。”

苏打迈着大步跑过来。这时我才回过神,刚才那阵喧闹是伙伴们来救我了。他一屁股在我旁边坐下,扳着我的脑袋检查了一圈。

“嘿,小马,你被划了一刀。”

我一脸茫然地看着他:“有吗?”

他掏出手帕,用舌头润湿一个角,轻轻按在我脑袋一侧:“你这血流得跟杀猪似的。”

“不会吧?”

“不信你看。”他把手帕拿到我面前,像变戏法似的,那上面果然有片红色,“他们对你动刀子了?”

我记得有个家伙说“剪个头吧,油头?”肯定是他们堵我嘴时手滑了。

“是。”我说。

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二哥苏打长得最帅。和达瑞不同,苏打的帅透着一丝电影明星的气质,就是走在街上会有人停下来看他的那种。他没有达瑞高,也没有达瑞魁梧,但他有张轮廓分明且敏感多情的脸,看着有点玩世不恭,实则善解人意、体贴入微。他头发金黄偏暗,像丝绸一样又长又直,一水儿梳向脑后,夏天被阳光一照就变成闪闪发亮的小麦黄。他深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时而脉脉含情,时而冷若冰霜。苏打的眼睛像爸爸,但又独一无二,他不需要酒精也能表现出醉眼迷离的神态,比如在飙车或跳舞的时候。在我们社区,想找一个从来不喝酒的年轻人是很难的,但苏打却做到了滴酒不沾——他不需要。因为平淡的生活也能让他陶醉。而且他理解每一个人。

他凑近我仔细端详,我急忙把头扭到一边,因为实话告诉你吧,我离放声大哭就差那么一丁点儿了。我的脸肯定白得吓人,而我的身体就像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发抖。

苏打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轻声说道:“别怕,小马,他们不会再来欺负你了。”

“我知道。”我说,但地面开始模糊,我能感觉到两行热泪滚下脸颊。我懊恼地抹了下脸。“我只是被吓到了,没别的。”我颤抖着深吸了口气,止住哭。当着达瑞的面可不能哭,除非我像约翰尼上次一样伤得那么重。可和约翰尼相比,我简直毫发无损。

苏打揉了揉我的头发:“放心吧,小马,你一个零件没少。”

我只好咧嘴冲他笑笑——不管发生什么,苏打总有办法让你笑。我猜这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就喜欢笑吧。“你指定有毛病,苏打,你不正常。”

达瑞看着我们,好像恨不得要扳着我俩的脑袋撞一下。“你们两个都有毛病。”他说。

苏打扬了扬一侧的眉毛——这是他跟两毛五学的小动作——嬉皮笑脸地说:“应该是祖传的。”

达瑞一愣,随后也咧嘴笑起来。苏打可不像别人那么怕达瑞,而且他特别喜欢戏弄达瑞。我宁可去戏弄一头成年的灰熊也不会招惹达瑞。可奇怪的是,达瑞似乎也很喜欢被苏打戏弄。

除了我的两个哥哥,其他伙伴都去追那几个少爷党了。对方灰溜溜地钻进车子疯狂逃离,他们就朝车子扔石头。这时,他们回来了,四个精壮的小伙子,个个都不是好惹的主儿。我从小和他们一起长大,早被他们接纳为这个小团伙的一员,尽管我比他们小一截。但我毕竟是达瑞和苏打的小弟弟,况且我嘴巴很严,从不会乱说话。

史蒂夫·兰德尔十七岁,生得又高又瘦,浓密的头发油乎乎的,还偏要梳成卷儿。他聪明、自信,从上学起就是苏打最好的哥们儿。史蒂夫是个车疯子,在社区里他能轻而易举地搞来一个轮毂,动作比谁都快,动静比谁都小。他对车了如指掌,只要是带轮子的,他几乎都能开。他和苏打在同一个加油站打工——史蒂夫是兼职,苏打是全职——他们的加油站是城里生意最好的。至于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史蒂夫懂车已经声名远扬,也可能是因为苏打一向招女孩子喜欢,谁知道呢。我喜欢史蒂夫,纯粹是因为他是苏打的好哥们儿。不过他可不怎么喜欢我,因为他觉得我是个累赘,还是个小屁孩儿。没女生的时候不管去哪里苏打都会带上我,这让史蒂夫很不爽。可这不能怪我啊。每次都是苏打主动带我,而我从来没有要求过。苏打从来不会把我当小孩子看。

“两毛五”马修斯是我们这群死党中年龄最大,且最有头脑的。他身高大约六英尺,生得孔武有力,对自己那长长的锈褐色的连鬓胡子特别引以为豪。他有一双灰眼睛,整日嬉皮笑脸的,满嘴跑火车。他不说俏皮话会难受死,这也是他的保命法宝。谁也别想让他闭嘴,就像那些说书的,只要一开口,总得说够两毛五分钱的。所以大家都叫他“两毛五”。就连他的老师都不记得他本名叫基思,而我们甚至忘了他还有本名。人生对两毛五来说就是个大笑话。他是出了名的“三只手”,同样出名的还有他那把黑把儿的弹簧刀(当然这刀也是他顺来的)。他就喜欢跟警察过不去,没办法,他忍不住。从他嘴里飞出来的俏皮话能把人笑死,所以他必须让警察们也听听,好给他们单调乏味的生活增添点儿乐趣(他是这么对我说的)。他喜欢打架,喜欢金发美女,而最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喜欢上学。可问题是他都十八岁半了还在上初中,而且学了那么多年什么都没学会。他去学校纯粹是为了混日子。我挺喜欢他的,因为他能逗我们笑,笑我们自己,也笑别的东西。看见他,我总能想到威尔·罗杰斯 ——可能是因为他的笑容。

要说我们这一群人里真正的人物,还得是达拉斯·温斯顿——我们叫他“大力”。以前我很喜欢画他生气时的模样,因为只需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他的性格特点。他的脸型好似精灵,高颧骨、尖下巴,牙齿像动物的,又尖又小,耳朵像山猫。他的头发黄得发白,平时不喜欢剪头,也不用发油,就那么一绺绺地挂在额前,或在耳根子后面和后脖颈上堆成卷儿。他的眼睛蓝莹莹的,像燃烧的冰,阴森中透着对全世界的恨意。大力曾在纽约最乱的地界待过三年,十岁时就进过局子。所以他比我们所有人都横,比我们所有人都强悍、冷酷、圆滑、卑鄙。他身上已经不存在油头小子和绿林好汉的差别。他和城里那些帮派分子一样豪横,比如蒂姆帮。

在纽约时,大力经常参与帮派之争,可我们这里基本找不到有组织的帮派,大部分都只是一些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结成的小团伙,即使有冲突也往往发生在社会阶层之间。至于斗争形式,不过是俗称的打群架。谁看谁不顺眼了,就拉上朋友干一架。哦,对了,附近的确有那么几个叫得出名号的帮派,比如河王帮、泰伯街猛虎帮之类的,但我们东区并不存在什么帮派之争。所以,尽管大力偶尔也能好好打上一架,可他并没有特定的仇恨目标。没有敌对帮派,只有少爷党。而你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赢不了他们,因为连老天爷都站在他们那一边,平常的小打小闹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可能就是因为这样达拉斯才苦恼不堪吧。

说起来他也算声名在外。他进过局子,所以很“光荣”地留了案底。他喝酒、赛马、撒谎、诈骗、偷窃、调戏醉鬼、欺负小孩儿——他几乎无恶不作。我不待见他的做派,可这人头脑灵活,粘上毛比猴都精。你得尊重他。

最后,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个是约翰尼·凯德。你不妨想象一条被人踢过无数次,而今又沦落到一群陌生人中间的小黑狗。对,这就是约翰尼给人的印象。在我们这帮人中,他是除我以外年纪最小的,身材纤瘦,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嵌在黝黑的脸庞上。他的头发同样乌黑发亮,且油光光的,梳成一个大偏分。但头发实在太长,其中许多像蓬乱的刘海垂在额前。他眼神中总是透着紧张和疑虑,被少爷党欺负之后,这种情况更加严重。他是我们这个小群体的宝贝,是每个人的小兄弟。他在家里并不好过,他爸爸老是打他,而他妈妈把他当空气,只有发脾气的时候才会扯着嗓门儿吼他。他妈妈嗓门儿大得吓人,在我们家都能听到。我觉得约翰尼宁可挨打也不愿挨骂。如果不是有我们,他恐怕早就离家出走一万次了。如果不是有这帮兄弟,约翰尼可能永远都体会不到什么是情谊。

我匆匆擦了擦眼睛:“追上他们了吗?”

“没有。让他们跑了,便宜了那帮狗杂种……”两毛五把他能想到的和能编出来的所有骂人话都用在那群少爷党身上。他骂得唾沫四溅,眉飞色舞。“小马没事吧?”

“我没事。”我绞尽脑汁想找些话说。在别人面前我一般很安静,哪怕和伙伴们在一起。所以我立刻换了话题:“我还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被放出来了,大力。”

“表现好,提前释放。”达拉斯点上一支烟,递给约翰尼。大家便坐下来一块儿抽。抽烟总能让人放松。几口过后,我不再哆嗦,脸色也总算正常过来。两毛五拿胳膊肘杵了我一下,说:“小马,你脸上有块很漂亮的瘀青。”

我小心地摸了摸脸:“是吗?”

两毛五点点头,一副洞悉一切的样子:“刀伤也不赖,能让你看起来更狠些。”

“狠”和“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狠”代表凶悍、有种,“酷”则代表高傲、帅气。比如,我们可以说很酷的野马跑车、很酷的记录。这两个词在我们社区都是用来夸人的。

史蒂夫朝我弹了下烟灰:“你怎么想的,一个人在外面瞎溜达?”唉,也只有史蒂夫能问出这么正中要害的问题。

“我去看电影了,没想到……”

“你是从来就没想过,”大哥达瑞插进来说,“不管是在家还是在别的地方,你什么时候用过脑子?当然,你可能把脑子全用在学校里了,所以你的成绩才那么好。你天天看那么多书,能不能也抽时间学点基本的生活常识?另外,不是我说你,小马,就算你不得不一个人出门,好歹也带把刀防身嘛。”

我盯着网球鞋尖上的破洞。我和达瑞天生合不来。不论我干什么都别想让他满意。要是我当真带把刀出门,他不骂死我才怪呢。平时上学也是,如果哪次我考了个B,他就问我为什么没有拿A;如果我拿了A,他就警告我下次还得拿A。我去踢球,他说我得学习;我看会儿书吧,结果他又说我该出去玩玩,免得变成书呆子。他从来不会对苏打吼,哪怕苏打私自退学,或者因为超速吃了罚单也不会。他只会吼我。

苏打瞪了大哥一眼:“别再骂我的小老弟了。这事也不能怪他,谁让他喜欢看电影呢,谁让那帮少爷党喜欢找我们的麻烦呢。要是他真的带了刀,只会被欺负得更厉害。”

苏打永远站在我这一边。

达瑞不耐烦地说:“不用你教我怎么管教弟弟,别忘了你也是我弟弟。”但他没继续训我了。只要苏打开口,他十有八九会听。

“下次随便叫我们谁陪着你,小马,”两毛五说,“我们是不会拒绝的。”

“说到电影……”大力打了个哈欠,把烟屁股弹出去,“明天晚上我要去‘好事成双’看电影,有没有想一块儿去的?”

史蒂夫摇摇头:“我和苏打要带伊维和珊迪去看球赛。”

他根本没必要那么看着我。我是不会求他带上我的。这件事我从来没对苏打说过,因为他和史蒂夫好得几乎穿一条裤子,可有时候我实在受不了史蒂夫·兰德尔。真的,说我讨厌他也不过分。

达瑞叹了口气。我早料到了,他从来没工夫干别的事。

“明天晚上我还要上班。”他说。

大力看了看我们其他人:“你们呢?两毛五?约翰尼,你和小马要不要来?”

“我和约翰尼跟你去。”我说。我知道,约翰尼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是不会开口的。“可以吗,达瑞?”

“好吧,反正后天不用上学。”幸亏是周末,达瑞倒乐意让我出去溜达溜达,平时夜里我连家门都别想出去。

“明天晚上我原本是想一醉方休的,”两毛五说,“如果我没喝多,就过去找你们。”

史蒂夫看着大力的手。他的戒指又戴上了,那是他从一个喝醉了的高中生身上摸来的。“你和西尔维娅又掰了?”

“没错,不过这次是来真的。我蹲监狱的时候那小妞儿跟别人好上了。”

我想起了西尔维娅、伊维、珊迪,以及两毛五身边换了一拨又一拨的金发姑娘。这些可能是仅有的愿意跟我们混在一起的女孩子了。她们一个个壮得跟男生似的,说话粗声大气,化着夸张的眼妆,喜欢莫名其妙地傻笑,满嘴脏话。不过我对苏打的女朋友珊迪印象还不错。她天生金发,笑起来很温柔,一如她瓷蓝色的眼睛。她的家境和我们这些油头小子没什么差别,不过她真的是个好姑娘。但有很多次,我还是不由得想象其他女孩子是什么样子。那些眼睛明亮的、穿着漂亮长裙的姑娘,看见我们就一脸不屑,好像一有机会就要冲我们吐口水似的。有些女孩子很怕我们,可一想起达拉斯·温斯顿那德行,我就没办法怪她们了。大部分女孩子看见我们就像看见了脏东西,她们和那些开着野马或者科威尔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并大喊“油头”的少爷党一样,脸上会露出嫌弃的表情。我时常想象,我是说那些女孩儿……她们的男朋友被警察抓走的时候,她们也会哭吗?就像史蒂夫被抓后伊维所表现的那样。或者,她们会不会也像西尔维娅对待达拉斯那样,扭头就跟了别人?不过,也许她们的男朋友不会被警察抓,不会被人揍,也不会在马术表演场上打架斗殴。

当天晚上温习功课时我还想着这件事。英语课上老师要求我们阅读《远大前程》 [2] ,书里的小主人公皮普的遭遇使我不由得联想到了我们。他身份卑微,因为自己不是绅士且总被心仪的女孩儿瞧不起而经常抬不起头。我大有同病相怜之感。这类事我就遇到过。有一次,生物课上要解剖一只小蠕虫,可解剖刀片怎么都划不开小虫的肚子,于是我就掏出了我的弹簧刀。弹出刀片的那一刹那我才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要是早想到,我绝对不会那么干——我旁边的女生惊讶得倒吸了口气,对我侧目而视,并说道:“原来他们没骗人,你真的是个混混。”我听了很不是滋味儿。那个班上少爷党挺多的——我能进这样的班级是因为我成绩好,他们大都觉得新鲜,可我没这种感觉。同桌是个很可爱的女生,尤其穿黄色衣服时特别好看。

我觉得很多麻烦都是我们咎由自取。达拉斯现在的遭遇纯属活该,说实话还不够糟。两毛五偷窃上瘾,问题是他从人家商店里顺来的东西多半都没用,他自己也不需要。他只是觉得好玩罢了。不过,对于苏打和史蒂夫我多少倒能理解。他们和人飙车、打架,两个都是精力过剩的家伙,且一肚子情绪无处宣泄。

“使点劲儿,苏打,”我听见达瑞嘟囔说,“我都快被你捏睡着了。”

我望向门外,看到苏打正给达瑞按摩后背。达瑞干起活儿来从不心疼身体。最近,他在给人修房顶,爬梯子的时候他非要一次扛着两捆材料。我知道苏打会让他昏昏欲睡。苏打有这本事,只要他想,他能让任何人在他手底下睡着。他一定是心疼达瑞,想让他歇歇。我也是。

达瑞才二十岁,没必要把自己累得像个老大爷。以前上学时他也是个风云人物。他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还入选过年度最佳球员。可惜家里没钱让他上大学,尽管他赢得了体育奖学金。

现在他忙得团团转,上大学的事早被抛在了九霄云外。所以除了偶尔去健身房或跟几个老友去滑滑雪,他哪儿也不去,除了工作还是工作。

我摸摸脸上有瘀青的地方。我照过镜子,这块瘀青确实让我看起来更男人了些。但达瑞非得让我在伤口处贴张创可贴。

我还记得约翰尼挨打之后的惨样。那些大街又不是少爷党家里的,我有权到街上逛逛。约翰尼也从没得罪过他们。可这群少爷党为什么看我们那么不顺眼呢?我们从没主动去招惹过他们啊。我满脑子想着这个问题,差点把作业都耽误了。

随后苏打跳上床,用困倦的声音命令我关灯睡觉。我只好先把第一章看完,便也上床去了。

躺在苏打身边,眼睛盯着墙,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围住我的那群少爷党的脸,还有那个黄毛小子穿的蓝色马德拉斯棉布衬衫。我耳边又响起那个低沉的声音:“剪个头吧,油头?”我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小马,你冷吗?”

“有一点。”我撒谎说。

苏打伸过来一条胳膊,搂住我的脖子,接着又睡意蒙眬地对我嘟囔:“你听我说,小马,达瑞虽然吼你,可他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年纪轻轻就有一大堆事情要操心。你别多想哦,小马。他其实很为你骄傲呢,因为你脑子好使,将来肯定有出息。他管你只是因为你还小,他其实特别爱你。你能明白吗?”

“能。”看在苏打的分儿上,我竭力掩饰住讽刺的语气。“苏打。”我叫道。

“怎么了?”

“你怎么会辍学呢?”我一直没想明白。他退学的时候我难过极了。

“因为我脑子笨啊。所有科目我只有机械和体育能及格。”

“你不笨。”

“不,我笨。你别说话,我告诉你一件事,不过你得保证别告诉达瑞。”

“好。”

“我将来一定要娶珊迪做老婆。等她毕业,等我找份好一点的工作。不过,可能要等到你毕业之后,这样我才能继续帮达瑞分担一点家里的开支。”

“也好。等到我毕业吧,这样起码你还能替我挡一挡达瑞。”

“别这么说,小马。很多时候他都是有口无心……”

“你爱上珊迪了吗?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嗯……”他得意地说,“那感觉美极了。”

才过了一会儿,他的呼吸就变得轻柔规律起来。我转过头,月光下,他的脸俊美得好似降落凡间的希腊神。我很好奇他怎么会长这么帅。随后我又叹了口气。关于达瑞,虽然苏打苦口婆心地说了那么多,可实际上我并没有完全理解。在达瑞眼里,我只不过是一张需要喂食的嘴和一个专门用来吼骂的对象。达瑞会爱我?我想着他那双苍白冰冷的眼睛。看来苏打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达瑞不爱任何人或任何东西,当然,可能除了苏打吧。我几乎没把他当成人类。管他呢,我自我安慰地想。他不在乎我,我也不在乎他。我有苏打就够了,而且他能一直陪我到毕业。我才不管达瑞怎么样呢。可这是自欺欺人,我心知肚明。我总是骗自己,可我又从来没相信过自己。


[1] 保罗·纽曼(Paul Newman,1925—2008):美国著名演员,代表作有《春浓满楼情痴狂》( Sweet Bird of Youth )、《骗中骗》( The Sting )等。——译者注(本书中注释均为译者注。)

[2] 《远大前程》( Great Expectations )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 RWiM7CFe9KwjnsRU/moEhy2Uezw8Lq5cWQsft73i8M15Hak6F59nv/gEWNQOfiw7



第二章

大力在皮科特街和萨顿街交叉口的路灯下等我和约翰尼。天色尚早,我们还有时间到购物中心的药店转转。我们买了几瓶可乐,拿吸管对着女服务员吹气取乐,然后又在货架中间瞎逛,看看这、看看那,直到老板察觉我们居心不良,把我们请了出去。不过他还是慢了点。出来时,大力的夹克里面已经多了两包烟。

随后我们来到路对面,沿着萨顿街朝“野狗”影院的方向走。城里有许多汽车影院,不过少爷党们一般去“出路”和“拉斯提”影院,油头们通常去“野狗”和“松鸦”影院。“野狗”影院是个很乱的地方,打架之事时有发生,有一次有个女孩儿甚至还遭到了枪击。我们四处乱逛,和认识的油头或混混有一搭没一搭地瞎聊。我们一会儿靠在这个人的车窗上,一会儿又跳进那个人的后排座,胡乱打听最近谁又跑路了,谁进去了,谁和谁混到一起了,谁能打得过谁,谁在什么时候偷了什么东西,为啥要偷。这里的每一个人我们都认识。我们到的时候,有个二十三岁的油头和一个搭便车过来的墨西哥人正打得激烈。打红了眼他们就各自亮出弹簧刀,这个时候我们就立马闪人了,因为刀子一亮警察很快就会赶来。只要不傻,谁也不想让警察看见自己和这种事沾上关系。

我们横穿萨顿街,绕到斯宾塞特价大卖场后面。我们在一片空地上看到两个初中生,就连追带赶地把他们撵跑。这时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正好让我们可以从“好事成双”汽车影院的后围栏偷偷钻进去。这是城里最大的汽车影院,每晚放两部片子,周末四部。可以说,来一次“好事成双”的时间,足够你在城里逛个遍的。

其实我们买得起票,不开车的话一个人只要两毛五分钱,可大力偏偏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人。他喜欢用行动告诉别人自己有多不在乎那些条条框框。法律在他眼中啥也不是。他每天都在想方设法违反法律。影院小卖部前面有成排的座椅,我们过去找位置坐下。除了前排坐了两个女孩子,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大力冷冷瞥了她们一眼,随即走下过道,在两人后面坐了下来。我的心不由得一沉,他恐怕又要玩平时那套把戏了。果不其然,一坐下来他就开始说话,声音大到足够让那两个女孩儿听见。关键是从他嘴里蹦出来的没一个好词儿,而且越说越不堪入耳。达拉斯能说一天脏话还不带重样的,只要他愿意,而我觉得他现在就在兴头上。我的耳根子越来越热。如果两毛五、史蒂夫,甚至苏打在场,他们一定会随声附和大力,没别的意思,他们的目的就只是让女孩子脸红尴尬。可我对这种把戏毫无兴趣,所以我就傻呆呆地坐在那里。约翰尼同样不习惯这样的场面,匆匆起身买可乐去了。

如果这两个女孩儿和我们油头是同一类人,或许我就不会如此尴尬,甚至还有可能给大力加点油。可她们不是油头,而且她们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姑娘,穿着讲究,长得也漂亮,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她们一个黑色短发,一个红色长发。红发女孩儿明显很烦躁,或者是害怕,只见她坐直了身体,嘴里的口香糖越嚼越快。而另一个女孩儿则假装没听见大力说话。大力渐渐不耐烦起来。他把脚伸到红发女孩儿的座椅背上,朝我挤了挤眼,随后又说了句破他个人纪录的下流话。女孩儿扭头瞪了他一眼。

“把脚拿开!另外,请你闭嘴!”

好家伙,她可真漂亮。我见过她,她是我们学校啦啦队的。我一直认为她是个清高孤傲的女生。

大力看都不看她一眼,脚也一动不动:“就不。你能把我怎么着?”

另一个女生扭头瞥了我们一眼:“他是偶尔去斯莱许·杰的牧场当骑师的那个油头小子。”她说话那样子,好像我们全是聋子。

同样的语气我都听过上万次了。油头小子,油头小子,油头小子……这一点都不稀奇。可我不明白的是,她们为什么不是坐在车里,而是坐在公共座椅上?我心里想着。这时,达拉斯说话了:“我认识你们两个。我在马术表演场上见过你们。”

“可惜你骑牛的功夫连你吹牛功夫的一半都不及。”红发女孩儿转过身,冷冰冰地挖苦说。

大力丝毫没有生气:“你们俩参加过绕桶比赛 对不对?”

“你最好别骚扰我们,”红发女孩儿咬牙切齿地说,“否则我会报警的。”

“嘿,”大力一脸皮相,“你吓死我得了。宝贝儿,你真该去看看我的案底。”他恬不知耻地龇牙笑着说,“你猜我都犯过什么事?”

“别烦我们好不好?”女孩儿说,“你干吗不当个好人放过我们?”

大力又咧嘴笑笑,流里流气地说:“我从没当过好人。喝可乐吗?”

这时,红发女孩儿已经火了:“就算我渴死在沙漠里,也不会喝你一口可乐。拜托你滚远一点,浑蛋。”

大力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耸耸肩,走开了。

女孩儿忽然看着我。说实话我有点怕她。所有漂亮女孩儿都让我害怕,尤其是有钱人家的。“你也打算骚扰我们吗?”她问。

我立刻摇头,瞪大眼睛说:“不。”

见我紧张的样子,她忽然笑了。哦,天哪,她可真漂亮。“你看起来不像那种人。你叫什么?”

真希望她没问。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不想告诉别人我的名字。“我叫小马·柯蒂斯。”

随后我便等着她们问“你开玩笑吧?”或者“这真是你的名字?”或者其他什么问题,反正别人都会问。小马就是我的大名,说心里话,我还挺喜欢的。

然而红发女孩儿却微微一笑,说:“这名字蛮有个性的,也很可爱。”

“我爸爸就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我说,“他给我哥哥起的名字叫苏打,苏打汽水的‘苏打’,出生证明上也是那么写的哦。”

“我叫雪莉·华伦斯,不过因为我的头发颜色,大家都叫我樱桃。”

“我知道,”我说,“你是啦啦队的。我们上同一所学校。”

“你看起来不大嘛,不像是上高中的年龄。”黑发女孩儿说。

“是不大,但我小学跳了一级。”

樱桃把我打量了一番:“像你这样的好学生怎么跟那种垃圾混在一起啊?”

她的话显然触动了我的某些神经,我感觉到身体僵硬了起来。“因为我和大力一样,也是油头。他是我朋友。”

“不好意思,小马。”她轻声说道,随即转移了话题,“你哥哥苏打,他是不是在加油站上班?我记得好像是……DX加油站。”

“对。”

“嘿,你哥哥长得很帅呢。我早该猜到你们是兄弟了,你们长得很像。”

我骄傲地咧嘴笑笑。其实我和苏打一点都不像,可听到一个富家小姐夸我哥长得帅,这种事可不常遇到。

“他以前是不是也参加马术表演?骑那种有鞍的野马?”

“是,不过他韧带撕裂之后,爸爸就不让他再参加了。但我们还是经常到场,我见过你们两个参加绕桶比赛。你们很厉害呢。”

“谢谢。”樱桃说。另一个女孩儿——名叫玛西亚——也说道:“我们怎么没在学校见过你哥哥?他应该也就十六七岁吧?”

我心里一紧。早说过,我最受不了苏打退学的事。“他辍学了。”我含混说道。辍学总让我联想到街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小流氓,这形象和我那无忧无虑的哥哥完全不符,倒更像大力。

这时,约翰尼回来了。他在我旁边坐下,先是环顾四周寻找大力,随后腼腆地和两个女生打了个招呼,接着便目不转睛地看起电影来。看得出他很紧张。约翰尼在生人面前一向紧张。樱桃盯着他,像刚刚打量我那样把约翰尼也打量了一遍,然后微微一笑。显然约翰尼并没有让她讨厌。

大力抱着一堆可乐大步走回来。他给两个女孩子各递了一杯,然后挨着樱桃坐下:“也许这能让你消消气。”

樱桃难以置信似的看着他,径直把可乐丢在他脸上:“也许这能让你清醒清醒,油头。什么时候你学会把嘴巴放干净了和人说话,什么时候能像个正常人一样做事,也许我的气就消了。”

大力用袖子擦去脸上的可乐,阴森地笑笑。如果我是樱桃,这时最该做的就是逃之夭夭。我太了解那笑容的含义了。

“嗬,还挺泼辣。正是我喜欢的类型。”他抬起胳膊便要搂住樱桃,但约翰尼伸手止住了他。

“大力,别闹了。”

“什么?”大力有些猝不及防,他不敢相信地瞪着约翰尼。

约翰尼吓得脸都白了,大气也不敢出。但他咽了口唾沫,还是奓着胆子说:“你听见了,我说别闹了。”

达拉斯的脸色要多吓人有多吓人,若是换成我或两毛五,或苏打,或史蒂夫,或其他别的什么人,他早就动起手了。没人敢这样命令达拉斯·温斯顿。有次在一家小商品店,一个家伙让大力从糖果柜台前挪开,结果大力转身就抽了对方一皮带,差点把那人的牙都抽下一颗。他发起火来可不管认识不认识对方。但约翰尼是个例外,他是我们这帮人里最得宠的宝贝疙瘩,是宠物。大力不会打他,因为他也是大力的宝贝。

大力站起身,把拳头插进口袋,板着脸,气冲冲地走了,而且到最后也没有回来。

樱桃如释重负:“谢谢你,他都快把我吓死了。”

约翰尼赞赏地笑了笑:“看不出来。没人敢像你那样和大力说话。”

樱桃也微微一笑:“我看你就敢。”

约翰尼的脸红到了耳根子上。我一直盯着他。对大力说出那样的话需要的可不仅仅是勇气——要知道大力是约翰尼的偶像啊,大力踩过的地方他都恨不得趴上去亲一口呢。况且我从没见约翰尼和任何人顶过嘴,而今居然如此对他的偶像。

玛西亚对我们笑笑。她比樱桃小一点,也很漂亮可爱,但樱桃才是真真正正的美女。“你们俩坐过来吧,给我们当保镖。”

我和约翰尼对视一眼。他忽然咧嘴笑了,两条眉毛高高扬起,直到消失在刘海儿后面,眼神分明在说“这下咱们在同伴面前可有的吹了!”我们遇到了两个女孩儿,漂亮女孩儿。不是我们油头阶层中那些膀大腰圆、力大无穷的傻妞,而是来自少爷党阶层的、真正的大家闺秀。等我告诉苏打的时候他一定会羡慕死的。

“好吧,”我故作淡定地说,“有何不可呢?”

我坐在她们两个中间,约翰尼坐在樱桃的另一侧。

“你们俩多大了?”玛西亚问。

“我十四。”我说。

“我十六。”约翰尼说。

“真有意思,”玛西亚说,“我以为你们两个都……”

“都十六呢。”樱桃接过她的话说。

我很感激她这么说。因为约翰尼看起来倒像十四岁的样子,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而且对此特别介怀。

约翰尼笑了笑说:“为什么你们那么讨厌大力,却不讨厌我们呢?”

樱桃轻叹一声道:“你们两个太可爱了,谁会讨厌呢?首先,你们没有像达拉斯那样满嘴喷粪,而且是你们阻止了他骚扰我们。其次,我们请你们过来坐时,你们并没有表现出可以吃我们豆腐的沾沾自喜。况且达拉斯·温斯顿的臭脾气我早就有所耳闻了,但你们两个看上去却很无害。”

“是啊,”我淡淡地说,“我们还小,正是天真无邪的年龄嘛。”

“不,”樱桃小心翼翼地盯着我,缓缓说道,“不是天真无邪,只是……还没那么脏罢了。你们见过那么多丑恶的东西,不可能还保持天真。”

“其实大力人不坏。”约翰尼为大力辩解道。我表示赞同地点点头。兄弟就是这样,不管他干过什么,我们都会站在他那边。只要你是某个群体的成员,就要维护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如果你不为同伴说话,不能和同伴牢牢地团结在一起,彼此亲密得像兄弟一样,那这个群体就无法存在下去。它是一种联系,成员之间互相纠缠、彼此猜忌、争执不休的联系。就像少爷党们的社交俱乐部、纽约街头的帮派,或丛林中的狼群。“他是有点粗鲁,但他也是个很酷的老大哥。”

“如果你们认识的话,他就不会那么骚扰你们了。”我说。这是真的。史蒂夫的表妹从堪萨斯过来时,大力对她就很客气礼貌,说话也十分注意。我们在朋友亲戚家的女孩儿面前都很规矩。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总之,对于那些我们偶尔会见到的女孩儿,比如谁的表姐、表妹或者同班的女生,我们总是竭力表现出得体的样子。但在街上碰到素不相识的漂亮女孩儿,我们依然会目不转睛地盯着看,还在人家背后说些不三不四的下流话。别问我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不知道。

“哼,”玛西亚斩钉截铁地说,“还好我们不认识。”

“我还挺佩服他的。”樱桃轻声说,可能只有我听到了。随后我们便安静下来,专心看电影。

哦,对了。后来我们总算明白她们俩为什么会坐在公共座位上,而不是坐在车里。她们本来是和各自的男朋友一起的,可她们发现男生们带了酒,便丢下他们自己过来了。男生们觉得很扫兴,一气之下也不管她们了。

“他们爱走不走。”樱桃不屑地说,“我可不想看着他们在电影院里喝得酩酊大醉,那一点都不好玩。”

从她的语气来看,“好玩”很可能是一种比较高级,也很可能需要花钱的事情。不过尽管有这些不愉快,她们还是决定留下来看电影。片子不算新鲜,还是那种海滩派对的类型,没什么情节,也看不出演技,反正就是一堆穿着比基尼的美女晃来晃去,再配上节奏欢快的歌曲,马马虎虎吧,不至于让人昏昏欲睡。我们四个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分别落在约翰尼和我的肩膀上。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我说油头小子,你们俩可真会享受啊。”

我吓得魂儿都要飞了。就像有人突然从门后跳出来大喊一声“鬼呀!”

我战战兢兢地回过头,看见了一脸坏笑的两毛五:“妈呀,两毛五,你快把我们吓死了!”两毛五最擅长模仿别人说话,而他刚刚模仿的就是让我心有余悸的少爷党。这时我瞥了一眼约翰尼,只见他紧闭双眼,面如死灰,气都有点喘不上来。两毛五不该吓约翰尼的。我估计他是忘了,现在的约翰尼就像惊弓之鸟。他睁开眼,有气无力地说:“嘿,两毛五。”

两毛五拨了拨他的头发。“不好意思啊,小子,”他说,“我忘了。”

他翻过椅子,坐在玛西亚旁边。“这两位是谁呀?你们姑妈吗?”

“是姑奶奶。”樱桃从容说道。

我很难确定两毛五是不是喝多了。没办法,他有时候虽然滴酒未沾,看着却像喝醉的样子。只见他两条眉毛一条朝上挑,一条往下压,这是他惊讶时的标志性反应,还有一个意思是,他可能要说点什么逗人乐的俏皮话了。“天哪,这么说你们起码得有九十多岁了吧?”

“瞧你年纪轻轻眼睛就花了。”玛西亚同样俏皮地回答。

两毛五赞赏地看着她:“哟嗬,反应够快的。你们两个花儿一样的姑娘怎么会被小马和约翰尼这样的油头小子撩上?”

“实际上是我们撩的他们,”玛西亚说,“我们的真实身份是阿拉伯奴隶贩子,我们正打算把他们拐走呢。他俩起码能换十头骆驼。”

“五头顶天了。”两毛五说,“他俩可不会说阿拉伯语。约翰尼,你会吗?来两句听听?”

“行了,别耍嘴皮子了。”约翰尼打断说,“刚才大力骚扰她们,大力走了以后她们就让我们坐过来了,好保护她们。可能防的就是你这种满嘴跑火车的油头吧。”

两毛五龇牙一笑,因为约翰尼很少这样说话。按照我们的标准,能让他开口已经是很大的成就了。另外,我们不介意彼此之间互称油头,自己人这么叫反倒有种戏谑和亲切的味道。

“原来如此,大力那家伙呢?”

“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要么去喝酒,要么去泡妞,要么找人打架。但愿他别再被抓起来,他放出来还没几天呢。”

“估计要打架。”两毛五兴致勃勃地说,“所以我才来这儿找你们啊。蒂姆帮正在找他呢。蒂莫西·谢泼德先生的车轮胎被人扎了,科利·谢泼德说他看见是大力干的……所以……大力身上带刀了吗?”

“应该没有吧。”我说,“好像带了根管子,上午他把刀弄断了。”

“那就好,只要大力不拿刀,蒂姆应该会公平地和他打一架。单挑的话大力吃不了亏。”

樱桃和玛西亚盯着我们问:“你们不会也信奉这种野蛮粗暴的做法吧?”

“公平较量算不上野蛮粗暴,”两毛五说,“动刀子才叫野蛮呢,还有铁链、手枪、台球杆,以多欺少,打群架。肉搏一点都不野蛮,还是最好的宣泄方式。两个人互相抡几下拳头有什么打紧的?少爷党他们才叫野蛮粗暴。他们经常一群人对付人家一两个人,还有,他们也经常打群架。我们油头也喜欢拉帮结派,可打架向来喜欢一对一单挑。况且大力也是自找的。没事儿扎人家轮胎干吗?最终还得打工挣钱赔人家。而且扎就扎呗,居然还让人看见,这不是活该吗?我们平时虽然抱团,可我们也有一个规矩,那就是不管你干什么坏事,首先要做到不被人发现。反正他可能会挨顿打,也可能不会。无论怎样,我们和蒂姆帮都不至于结下血海深仇。今后有什么事用得着他们了,他们照样会鼎力相助。就算今天蒂姆把大力打一顿,明天又请我们去帮他们打群架,我们也义不容辞。大力这是自作自受,谁让他被人抓了现行呢?被抓了就得付出代价。没啥大不了的。”

“是啊,老兄,”樱桃用讽刺的口气说,“没啥大不了的。”

“是啊。”玛西亚漫不经心地说,“如果他被人打死了,你们挖个坑把他埋了就行。没啥大不了的。”

“说得好,宝贝儿。”两毛五咧嘴笑笑,点上一支烟,“你们抽不?”

我不无钦佩地望着两毛五。他这张嘴可真厉害。虽然他都十八岁了还在上初中,虽然他两鬓的胡子看着比头发都长,虽然他经常喝得烂醉如泥,可他懂的东西还真不少。

樱桃和玛西亚冲他递上来的烟摇了摇头,不过我和约翰尼各伸手捏了一支。约翰尼的脸终于恢复了血色,呼吸也均匀多了,但他的手还在微微发抖。抽支烟能让他平静下来。

“小马,能陪我去买些爆米花吗?”樱桃问。

我立刻跳起来:“好啊,你们也要吗?”

“给我带点儿。”玛西亚说。她已经喝完了大力送给她的可乐。这时我才注意到玛西亚和樱桃的不同。樱桃说过,她就算渴死也不会喝大力送的可乐,她果真说到做到。而玛西亚觉得,这么一杯免费又好喝的可乐,丢掉似乎可惜了。

“我也来点儿。”两毛五说着丢给我一枚五毛硬币,“给约翰尼也捎一份儿……”见约翰尼开始摸口袋,他又加了一句,“我请客。”

我们来到小卖部前。一如既往,这里又在大排长龙,我们只好慢慢等着。几个小鬼扭头看我们——那是自然,一个油头小子和一个出身富贵的啦啦队队员在一起?这可新鲜了。不过樱桃似乎没注意到。

“你朋友没事吧?我是说连鬓胡子那个。”

“如果你想问他是不是和大力一样讨人嫌,那我可以告诉你,他还好。”

她微微一笑,但眼神表明她的心思在别的事情上面。“约翰尼……他被人欺负过,对吧?”她的语气陈述大于疑问,“所以他才会那么畏畏缩缩。”

“是少爷党干的。”我不安地说,因为此刻周围就有许多少爷党,有些正好奇地打量我,好像我不该出现在樱桃身边。我也不想聊这个,我是说约翰尼被打的事。我暗暗加快了语速,因为这件事我连想都不愿意想。

那是差不多四个月之前。有一天,我走路去DX加油站买汽水,顺便找史蒂夫和苏打,因为他们一般会请我喝汽水,还允许我帮他们修车。我不喜欢周末去,因为周末总有一大堆姑娘围着苏打,打情骂俏。各种各样的姑娘,其中不乏有钱人家的小姐。我对女孩子不感冒。苏打说我只是情窦未开,长大些就会变了,他就是这样过来的。

那是一个温暖的春日,阳光明媚,不过到我们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暗淡,冷飕飕的。我们是走路回去的,因为史蒂夫的车被我们留在了加油站。我们那个街区的拐角有一大片空地,我们经常在那里踢足球或玩别的东西,当然,那里也是单挑和打群架的好地方。我们走过那片空地,无所事事地踢着脚下的石子,把瓶里最后的一点可乐也倒进嘴里。这时,史蒂夫发现了地上有什么东西,他捡起来,认出那是约翰尼的蓝色牛仔夹克——约翰尼就这么一件夹克。

“看来约翰尼把衣服忘这儿了。”史蒂夫说着把衣服往肩头一搭,准备经过约翰尼家时还给他。可他突然停下来,仔细检查了一遍衣服。发现衣领处有一片铁锈色的污渍。他又看地上,草丛里有同样的污渍。他顿时神情紧张,四下张望。我想我们应该都听到了那低沉的呻吟,也看到了空地另一头那个一动不动的黑影。苏打率先跑过去,只见约翰尼脸朝下趴在地上。苏打小心地把他翻了个身,看到他的脸时,我差点吐了。他被打得惨不忍睹。

约翰尼受伤是常事,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他爸爸经常打他,我们虽然义愤填膺,却也无可奈何。可眼前他受的伤和他爸爸打的完全不一样。约翰尼的脸上有割伤,而且到处是瘀青,肿得不像人样。从太阳穴到颧骨有道深深的口子,这条疤会陪伴他一辈子。他的白T恤已经血迹斑斑。我站在那里,突然一阵恶寒,浑身颤抖。我以为他死了,被打成那样还怎么活得下来啊。史蒂夫闭了会儿眼睛,痛苦地呻吟一声,在苏打旁边跪了下来。

大伙儿瞬间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两毛五突然出现在我身旁,他脸上破天荒地没有出现他那标志性的笑容,平时神采飞扬的双眼此刻也变得阴森可怕。达瑞从我家门廊看到了我们,察觉到了不对劲,火烧火燎地跑过来,一个急刹停在我们跟前。大力也在,他小声骂着,把头扭到一边,仿佛受不了眼前的场景。我有点纳闷儿,大力曾在纽约西区见过有人横死街头,为什么此刻倒不敢看了呢?

“约翰尼?”苏打扶起他的上半身,用肩膀撑起他的头,而后轻轻晃了晃他了无生气的身体,“嘿,尼仔?”

约翰尼没有睁眼,却轻轻问了句:“苏打?”

“对,是我。”苏打说,“别说话了,你不会有事的。”

“他们好几个人。”约翰尼没有听苏打的建议,他艰难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开着一辆……蓝色野马……我很害怕……”他想赌咒骂娘,却控制不住地哭了起来,而且越哭越厉害。我曾见过约翰尼被他老爸拿着木板子抽,他连吭都没吭一声。所以他现在这个样子更叫人心疼。

苏打扶着他,把他的头发从眼前拨开:“没事了,尼仔,他们已经跑了。没事了。”

终于,约翰尼平静下来,抽抽噎噎地叙述了一番他的遭遇。原来他一个人在空地上练习踢球,一辆蓝色野马跑车在空地边停下来,车上下来四个少爷党。他们抓住约翰尼,其中一人手上戴了很多指环,就是那些东西刮花了约翰尼的脸。他们把约翰尼打了个半死,这没什么,他不怕揍,只是被吓得不轻,因为他们对他百般恐吓威胁。约翰尼本来就有些神经质,在家里动不动就挨打,父母天天争吵不休。生在那样的环境下,一般人都会变得乖张叛逆,约翰尼早就受不了了。不过他可不是胆小鬼,打群架约翰尼从没㞞过。对朋友他忠诚不贰,见了警察也一向守口如瓶。可自从被打之后,约翰尼就变得更加神经质。我觉得他的心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挥之不去。从那时起,约翰尼再也不敢一个人走路。以前他是我们中间最遵纪守法的,可如今他的屁股兜里总是装着一把六英寸长的弹簧刀。下次要是再被人欺负,说不定他真会用上。那帮人给他造成的恐惧无法想象,所有的宣泄都将落在下一个人身上。他不会再任人欺负成那个样子,除非他死了……

我沉浸在故事里,差点忘了樱桃的存在。当我回到现实中,看着她,不由得吃了一惊——她的脸白得像纸一样。

“并不是所有的富家子弟都那样,”她说,“你要相信我,小马。我们不是全都那样。”

“当然。”我说。

“这就好比并非所有的油头小子都像达拉斯·温斯顿那样。我敢打赌他也一定劫过人。”

我想了想,好像是这个道理。大力劫过人。听他讲他在纽约打家劫舍的那些事时,我经常被吓得汗毛直竖。但并不是我们所有人都干过那么多坏事。

樱桃脸上惊恐的表情渐渐淡去,只剩下一丝忧伤:“我想你一定认为少爷党——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吧?实话告诉你,小马,你可能不信,我们也有你听都没听说过的烦恼。你知道吗?”她直视着我的眼睛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我相信你。”我说,“咱们还是赶快买了爆米花回去吧,要不然两毛五会以为我拿着他的钱跑了呢。”

我们回到座位继续看电影。玛西亚和两毛五挺聊得来,他们都是风趣幽默之人。可樱桃、约翰尼和我却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电影,什么话都没有再说。我不再胡思乱想,抓紧时间享受着这宝贵的时光——我坐在一个漂亮的女生旁边,而且不必听她骂骂咧咧,她也不会逼得我想抄起棍子把她打跑。我知道约翰尼也乐在其中,他很少和女生说话。达拉斯进少年感化院后,西尔维娅勾引过约翰尼,对他不知道说了多少甜言蜜语。后来史蒂夫逮到她,威胁说,她要是再敢去调戏约翰尼,就给她点颜色瞧瞧。随后,史蒂夫又给约翰尼上了一堂女人课,告诉他说,像西尔维娅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会给他带来一大堆麻烦,所以约翰尼不怎么和女生说话,但至于是因为他怕史蒂夫,还是因为他太害羞,我就无从得知了。

有一次我们在市中心认识了几个女生后,两毛五也给我上了一课。我觉得这事挺有意思,因为女生这个话题长盛不衰,就连达瑞也觉得我唯独在这个话题上才舍得动下脑子。更有意思的是,两毛五教育我的时候都已经喝得半醉了,所以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他讲的有些事情让我听了脸红心跳,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可他说的全是西尔维娅,或者他和大力或其他人在汽车影院或市中心勾搭上的那类女孩儿,关于有钱人家的小姐他向来只字不提,大概那是他的知识盲区吧,所以我觉得和这些小姐在一起坐坐应该也没关系。尽管我身边这位姑娘居然说少爷党也有自己的烦恼。我想象不出他们能烦恼些什么。他们拿着漂亮的成绩单,开着漂亮的车子,身边坐着漂亮的姑娘……好家伙,要是我也有他们那样的烦恼,恐怕做梦都会笑醒吧。

但我现在明白了。 RWiM7CFe9KwjnsRU/moEhy2Uezw8Lq5cWQsft73i8M15Hak6F59nv/gEWNQOfi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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