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是余华在书中序言提到他创作《活着》的初衷,正是因为这首民歌打动了余华,萌生了他的创作,他想写一个承受苦难却仍能乐观面对的故事。他想传达这样一个道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释放,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去世了;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苦根便给他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一头老牛伴随着老了的福贵在阳光下回忆往事。
起初,我以为这是一个压抑到让人无法自持,单讲苦难的故事,于是迟迟不敢去读它,不想让本来平静的内心产生如小说人物一般的痛苦感受。后来看了太多对这本书的评价,我还是禁不住打开了它,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一口气把它读完。原本以为它会是一本帮助失意人走出困境的书,用的是“比惨”的方式,通过感受苦难,对比自己那点困难不值一提,从而让你忘却自身的不幸。但读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它的确是一本可以带你走出人生困境的书,只不过它用的方法和我想的并不相同,它教会你感受生之希望,学会捕捉不幸生活中的点滴欢乐和幸福。苦难会提升我们对幸福的敏感度,这本书就是教会我们捕捉幸福的能力,从而让人们面对苦难的时候能生出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也许就是大家推荐这本书的理由,它不是一本单纯讲死亡与苦难的书,而是一本让人看到希望教人活下去的书。
余华最初本想以第三人称叙述这个故事,打算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福贵的一生,可是写作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因为用旁观者的视角来看福贵只能算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无法真正表达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所以后来当余华采用第一人称来写,障碍突然就消失了,很顺利地完成了《活着》。以福贵的视角写他自己的一生,不但可以表现出他的不幸,更能写出在他的一生中所体验到的幸福。没有这些许的幸福,没有家人及周遭给予他的温情,就不会使他获得活下去的勇气和面对生活的力量。这才是小说最想表达的。
小说中的温情,让人在这个悲情故事中看到了曙光。当福贵从战场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得知龙二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被划为恶霸地主做了他的替死鬼时,妻子家珍安慰道:“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家珍怀着对命运的感恩劝慰福贵,使他认识到“家珍说得对,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为让有庆读书而将凤霞送人,凤霞偷偷跑回来后,福贵终因舍不得将她再次送人,决定“就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当家珍病重卧床不起觉得自己已成为废人而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时,福贵对她说:“按理说我是早就该死了,打仗时死了那么多人,偏偏我没死,就是天天在心里念叨着要活着回来见你们。”福贵的话给了家珍信心,鼓励她继续生存下去。这些亲情的温暖让福贵有了生活的信念,给予了他希望,增强了他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最终将内心的苦难消解殆尽。
从一个人延伸到四代人,最后都化成尘土,只剩下一个人。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仍旧是活着,但所经历的却使生命的深度截然不同。尝尽人生苦味后,此时的活着,就不仅仅是生命的存在,更多的是内心的平和。就如同福贵老人最后说的:“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即便福贵老人最后只有一头老牛相伴,他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但他仍有回忆亲人的能力,让他相信他有世上最好的妻子、最好的子女、最好的女婿和外孙以及在他生活中出现的点点滴滴……这些记忆足以支撑他活下去,因为只有好好地活下去,这世上才有人去回忆他们、怀念他们,讲述他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