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前所述,为了向社会提供足够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学会需要通过收费的方式补偿其提供服务产生的成本。服务性收费与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等不同的地方在于,学会的服务性收费是学会对基于自身优势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收费,该收费应当属于市场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会依法自主制定价格。学会对服务性收费应当合理设定收费标准,但由于国家对学会这类社会组织没有规定统一的服务性收费标准与价格指南,又由于学科间差异较大,学会间的收费标准很难统一,所以会出现个别收费相对方或者监督部门认为学会的某项收费标准过高,或者要求提供定价依据等,使学会在服务性收费定价标准上出现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学会的发展。良性的收费模式应当是学会将服务性收费的款项用于收费服务的提供与服务水平的提高,但由于各个学会的服务性质并不相同,无法用同一标准要求学会提供服务,对于学会是否提供了合法合理的服务也难以评测,而这些都是造成学会服务性收费具体风险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