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家族私益功能外,家族信托还有社会慈善的功能。目前用上市公司股权成立慈善信托的做法是家族信托的另一种发展模式。企业家捐赠其所持股权而成立的慈善信托,除发挥企业家回馈社会的慈善功能、有助于家族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外,还因为慈善信托名下的企业股权不得或不易转让或出售,对家族长期控制企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国内外的富豪家族和高净值人士在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的时候,都开始从事慈善事业来回馈社会,相较于更为常见的捐款、捐物,慈善信托可以让家族和家族企业真正介入慈善事业的运作和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家族从事慈善事业的需求。
例如,著名实业家、慈善家邵逸夫先生早前成立了邵逸夫慈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信托基金”),受托人是在百慕大注册的私人信托公司Shaw Trustee(Private)Limited,通过在瑙鲁注册的Shaw Holdings Inc.控制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出售)、邵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氏基金”)以及邵逸夫奖基金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逸夫奖基金”)等资产。“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是根据信托契约挑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邵逸夫家人和一些慈善组织。“信托基金”结构图如下:
图2-6 邵逸夫慈善信托结构图
1973年6月,邵逸夫先生成立“邵氏基金”,主要用于发展教育科研、推广医疗福利及推动文化艺术;2002年11月成立“邵逸夫奖基金”,管理和执行“邵逸夫奖”,该奖分为天文学奖、生命科学与医学奖和数学科学奖,每项奖金一百万美元,对在相关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作出奖励。截至2012年,邵逸夫先生25年共捐赠内地教育47.5亿港币(人民币近40亿),捐建项目总数超6000个,其中80%以上为教育项目,受惠学校千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