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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5: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物质奖励,具有特定人身性的,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刘玉坤诉郑宪秋离婚及财产分割纠纷案 CWTx4RivW8z3ADmajYYW9C0Bhuzz8iXUqT3xk17sjg+b9c+n2Rpcfer4TgwVpC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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