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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民事权益保全请求权】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条文对比

关联法规

►《民通意见》

162.在诉讼中遇有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先行作出裁定。

当事人在诉讼中用赔礼道歉方式承担了民事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中叙明。 tEtHp3FUdz9sC852bp7fld/XB6I1/itU534ou/x/PCkkDSzNi13TwX+IW8A3IU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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