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中,我将带着文化与认识论研究的笔调,对现代性做出一种制度性的分析。这种研究路径与目前的大多数讨论具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那些讨论将这些侧重点都倒置了。何为现代性?首先,我们不妨大致简要地说:现代性指一种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于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这一定义只是将现代性与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和一个最初的地理位置联系起来,但是就目前而言,它的主要特性仍然在黑匣子之中藏而不露。
在20世纪晚期的今天 ,许多人都认为,我们正身处新时代的开端,社会科学必须对这个新时代做出自己的回应,而这个新时代本身正引导我们超越现代性本身。人们就此提出了种类令人目眩的术语,以此指称这种转变,某些种类的术语(如“信息社会”或“消费社会”)以正面的姿态指代一种新的社会体系正在出现,但是大多数社会学术语,诸如“后现代性”“后现代主义”“后工业社会”“后资本主义”等等,更确切地说实际上是在表明一种先前存在的事态即将走向终结。有关这些现象的部分讨论主要集中在制度变革(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上,特别是那些认为我们正在从以物质产品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体系向主要与信息相关的社会体系转变的讨论,便是如此。然而,一般而言,大部分争论基本上关注的是哲学和认识论的问题。比方说,这正是利奥塔的典型观点,后现代性的概念如此流行主要就归功于他。 [1] 按照他的说法,后现代性意指一种背离,不仅背离了以由人类设计的进步为基础的认识论,也背离了对于这种进步的信念。由于“宏大叙事”(借助于贯穿始终的“故事主线”,使我们置身在具有确定的过去和可预见的未来的历史之中)的消逝,后现代性的状态才得以确立下来。后现代视角看到了对于知识的多元异质主张,科学在其中不享有特权地位。
对利奥塔表述的这类观点,一种标准回应是试图表明,一种连贯的认识论是可能存在的,并且关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模式的普遍性知识是可以获得的。 [2] 但是,本书将采取的是另一种路径。我将说明,当我们认为关于社会组织的系统性知识不可能被获取时,我们借此表达的迷惘主要是源于这样一种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拥有的感受:我们无法完全理解我们身处其中的这个事件世界,而且这个世界基本上处在我们的控制之外。为了分析这种状况是怎样形成的,仅仅发明一些诸如后现代性的新术语是不够的。相反,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现代性本身的特征。而到目前为止,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具体原因,在整个社会科学中,人们对现代性的理解仍然极为肤浅。与其说我们正迈进一个所谓的后现代性时期,不如说我们正在进入这样一个阶段,在其中现代性的后果比从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激进化、更加普遍化了。超越现代性之后,我以为,我们将能够观察到一种崭新的不同于过去的秩序轮廓,这就是“后现代的”(post-modern),但它与目前许多人所说的“后现代性”(post-modernity)大相径庭。
我在本书中提出的论点,缘起于我在其他地方称作的对现代社会发展的“断裂论”(discontinuist)的解释。 [3] 我所说的断裂,是指现代的社会制度在某些方面是独一无二的,其在形式上异于所有类型的传统秩序。我认为,理解断裂所包含的性质,是我们分析现代性究竟是什么,并诊断它在当下对我们产生的种种后果的必不可少的前提。
由于社会学是与现代社会生活研究最密切相关的学科,我的研究方法也需要对在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立场做扼要的批判性探讨。考虑到这些关于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讨论的文化和认识论取向,它们基本上没有正视存在于主流社会学立场中的诸多缺陷。然而,由于我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主要是一种制度性分析的阐释,因此我就必须正视它们。
以上述这些观察作为跳板,我将在本书的大多数篇幅中,对现代性的性质,以及可能会出现在本时代彼岸的后现代秩序的性质,做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描述。
[1] 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后现代状态》(Jean-Francois Lyotard, The Post-Modern Condition ,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5)。
[2] 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Jürgen Habermas, The Philosophical Discourse of Modernity ,Cambridge,Eng.:Polity,1987)。
[3] 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Anthony Giddens, The Nation-State and Violence ,Cambridge,Eng.:Polity,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