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二、启迪道心,防范人心

我们对人性做了简单的分析之后,就可以总结所有的人类管理和治理行为,无不是通过如何限制人性的弱点(法治)、启迪和培育人性的积极力量(文化和道德)实现社会的善治。大家可以观察总结人类的历史,凡是良好的社会治理,无不是通过培育、引导和启发人性的积极力量以弘扬正气,通过激发人性之中的积极力量实现人们的自觉和自律。同时,对那些伤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言行予以法律、制度层面的强制约束。反之,那种违背人性的良知、打压良善,甚至鼓吹人性之恶的治理,无不是人类社会的毒瘤,最终必遭历史的否定。当然,在人类的历史上也有这样的社会治理行为,那就是利用人性的“恶”达到所谓的治理目的,看似非常有效,由于鼓励了人性之恶,实际上埋下了自我否定的恶果,从长远看这是饮鸩止渴的行为,不是管理的正道。孔子曾经说“放于利,多怨”,意思是一个社会如果只讲利益的刺激、用勾引人的欲望来达到管理的目的,那必定会带来社会的怨气和不稳定因素,更不可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带着这种观点去分析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我们既要看到其所起到的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其中的弊端。有些变法的内容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激发人性的恶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比如通过杀多少人划分战功、通过奖赏土地和爵位的方式激发更多的人去杀人,这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非常有效的结果,但是一个只是注重利益和奖惩的国家,由于缺少启发人性之中积极向上的力量,缺少对人的关怀和爱护,缺少厚重文化的支撑,结果大秦王朝统一之后不到二十年,就土崩瓦解。导致秦王朝灭亡的原因很多,但过多的严酷法律,不懂得真正爱护人民,人民苦不堪言,缺少温和的人文教化,缺少对人性积极力量的启发、滋养和培育,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1.人类社会治理的永恒话题

一句话,如何启发、培育人的“道心”即人性之中的积极力量以提升人类文明的质量,如何通过制度和规范建设以防范人性的弱点,这是人类社会治理的永恒主题。

从最理想的人类社会状态来看,是一个人做到自觉、自律和自由的有机统一。

先看自觉。所谓自觉,就是“道心”的启发,即平时所说的做一个觉悟的人。什么才是觉悟?儒、释、道各家、人类的各种宗教都有各自的说法,但如果结合人类的现实生活,那就是对人的使命有觉悟,对人这一生的方向和责任有觉悟,对自己每个社会身份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觉悟。觉悟,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做一个明明白白的人,做一个知道自己是谁的人,知道自己人生定位和角色定位的人。当然,做一个明白人,不但是嘴上的明白,更是在行动上明白。孔子说“五十知天命”,就是觉悟者的表现。在日常生活里,人们说某个人有眼色,知道人情世故,知道该说什么,不说什么,分寸拿捏得恰当,这也是普通人的小觉悟。否则,吃一顿饭,坐也不是地方,说话也不是地方,那就是一个糊涂人。做一个明白人、自觉的人,就会有自知之明,知道什么当为、什么不当为,进退得失,有边界有规矩。

再看自律,简单地说,自律就是自己管好自己。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由于人性的弱点存在,故能全面管好自己的人微乎其微。只有真正自觉的人,只有开启“道心”的人,知道自己是谁的人,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人,而且能够将知和行结合起来的人,才能做到自律。否则,面对各种欲望,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更管不好自己,那就谈不上任何的自律。所以,大家读孟子的话:徒善不可以治国,徒法不可以自行。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将道德教化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治理国家。西方近代以来,特别强调法治的价值,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在现实中,自觉的人很少,真正做到自律的人也是稀有,所以法治的兴起有其内在的原因。

再看自由,这是让很多人神往的一个词,曾经有多少人为了这个词献出生命。我们要问:什么是自由?自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自由是不需要任何约束吗?当然不是,所谓自由,是在一定的边界内的自由,是遵守各种规矩之下的自由。人在宇宙之中,不尊重宇宙的大法,就不会有任何自由,甚至带来人类的毁灭。在社会中,不遵守各种法律,就不会有任何自由,甚至会深陷牢狱之灾。真正的自由,是一个人做到了自觉、自律以后才有的状态。一个自觉、自律的人,清楚自己是谁,管好自己,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拥有自由。否则,自由就是幻想,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因此,我们在提倡自由的时候,要把自觉和自律结合起来说,要把自由和法治结合起来说。如果真是做到了自觉自律,那就有主动的自由,如孔子所言,从心所欲不逾矩!如果做不到自觉自律,那就是被动的自由,在法律管制下的所谓自由,而且一旦违背法律,就会失去自由。中国文化在这一方面认识得特别深刻,任何时候,任何时代,宇宙、社会都会有各种规律和规范,只有上升到自觉的人,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说,通过人文的教育以滋养道德,通过文化的启蒙以提升人的觉悟,从而使人们做一个自觉和自律的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当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所谓的“自由”,是给那些积极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以尽可能的自由空间。反之,对那些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言行,必须加以限制和防范。否则,如果打着所谓“自由”的旗号,任由冲击社会健康发展的力量肆意横行,必然会动摇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对此,社会管理绝不可幼稚,管理者更不可被所谓“自由”的口号束缚而不敢大胆地管理。

当然,由于人性的复杂,在现实中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将启迪人性的“道心”与防范人性之中的“人心”结合起来,从而让社会达到各得其所、井然有序的目的,这是贯穿人类文明史的永恒问题。

2.文化启迪道心,制度防范人心

如何启迪“道心”?就是通过优秀文化启发人性之中的积极力量,通过提升人性之中的德行、智慧、开明、上进等优秀品格实现人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一个完全自律的人,才是真正有修为的人,由自律的人组成的联合体,才能达到社会管理成本最低的效果。在如何防范“人心”的问题上,就是对人性的弱点有非常清醒的认识,通过完备的制度、法律建设和有效的制度运行和执法来防范人性的弱点。

“扶正固本”,才能“邪不可干”。社会治理的重点在于培养社会的正气!在启迪“道心”的问题上,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优秀文化的教育以培养社会成员的德行,从而实现道心昌扬与德行落实的有机统一。近几年,有些人讨论社会道德的弱化等问题,社会也开始大力提倡道德建设。实际上,道德建设分为道德自觉和道德行为两个层次。而道德自觉的培育是道德行为的前提,只有一个人在内心深处具有了道德的境界,才能在外在的行为上表现出道德的行为。可以说,道德建设是道德认知、认同和道德实践的有机统一,而在道德认知、道德认同的教化和培育上,文化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今天的道德建设之所以成效并不理想,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文化的滋养。文化的熏陶是根基,在文化熏陶的基础上才能培养一个人的道德境界和实践。当前,我们的道德教育更多的是一些简单空洞的说教,那些干巴巴的道德教条很难真正得到大众的认可。由于缺少深厚的文化滋养,结果导致道德的根脉未曾建立。

从只有文化之水才能滋养道德建设之根的角度看,我们必须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在优秀中华文化的滋养下,才能真正培育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我个人在阅读中华文化典籍的时候,也有一些体会。读《论语》《孟子》等书,其中所传达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思想,会自觉不自觉地影响自己的认知和行为。中国文化史上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肝脑涂地的人,今天想起来都不免让人潸然泪下,这些都会自然地浸润人的心灵,升华人的品格。可以想象,一个长期接受经典熏陶的人,经典所传达和渗透的智慧、思想,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一个人的言行和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传承中华民族的经典诸如“四书五经”、《道德经》《庄子》等书,就显得格外有意义。

通过启发人的道心,培养社会的浩然正气,塑造社会成员自我管理的能力,这是最理想的境界,马克思把这种状态称之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必须看到现实的人是很复杂的,人性之中有各种力量,如何防范人性之中的消极力量和弱点,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永恒话题。人性弱点的集中表现就是自己不能管好自己,人们在自私、贪欲、偏见、狭隘、嫉妒等人性弱点的诱导下,往往会做出各种危害社会和别人的恶行,害人害己,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规范建设、法治精神的培养就显得格外重要。法治精神的教育与完善的立法是基础,严格执法是关键,在法治精神的影响下,再加上严格执法才能培养社会的规则意识和守法习惯。防范人性的弱点,就是给人性的弱点装上笼子,以防止其伤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利益。在防止人性的弱点问题上,我们要关注制度建设背后的价值立场,关注遵守制度的习惯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从法治建设背后的价值立场看,无论是制度的建设和制度的执行,都是为了捍卫人类的美好价值,简单地说就是立善法,惩恶扬善,只有这样才能让法治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公正而体现法治的力量。从培养遵守法治的习惯看,任何制度的落实只有让社会成员养成遵守法治的习惯,才能真正建设成法治社会。否则,再完备的制度,人们没有守法的习惯,也是一纸空文,单靠执法无法形成全民尊重规则的局面。

从社会现实看,我们今天的社会治理,也包括企业管理等各类具体的管理行为,在道心的培养上缺少深厚文化的滋养作为支撑;在防范人心的问题上,如何让社会成员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也是当务之急。从对策的角度看,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善于学习其他文化形态的优点,以文化的厚重滋养道心,培养堂堂正正大写的人!我们要加强法治精神的教育,严格执法,以培养全体成员遵守规则的意识和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是井然有序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才是欣欣向荣而有浩然正气的国家。 fu8pKsD1ihKhYdPd542v+4CwrJLVth7eSU8Onun+4zdu3hRCZm2LAel7hTjTw3O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