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格在外倾和内倾两种基本心态之间所作的著名区分,构成了他的分类系统的一个方面。为了充分理解这些关键性术语的含义,有必要首先区分另外两个概念:客观的与主观的。客观的涉及到一个人身外的、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这是一个人与物的世界,传统与习俗的世界,政治的、经济的、社会制度的世界,以及一切物质条件的世界。这个客观世界被归结为环境、外界或外部现实。主观的是指内在的和个人的精神世界。它是个人的世界,因为它不能被局外人直接观察到。它十分隐秘,甚至常常不能直接被自觉意识所接纳,而往往只有通过心理治疗者的帮助,通过对梦的分析,才能接触到这些无意识的心理要素。
在外倾型的人那里,心理能被引导到客观外部世界的表象之中,它被投入到对客观对象、人与物、周围环境条件的知觉、思维和情感之中。而在内倾型的人那里,流向主体的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外倾是一种客观的心态,内倾则是一种主观的心态。
这两种心态彼此排斥,它们不能同时并存于意识之中,尽管它们可以而且确实是交替地进入意识。一个人可能在某些时候是外倾的,而在另一些时候则是内倾的。但是,在一个人的整个一生中,通常是其中一种心态占据优势。如果是客观的倾向占据优势,这个人就被认为是外倾的;如果是主观的倾向占据优势,他就被认为是内倾的。
内倾型的人喜欢探究和分析他的内心世界;他是内向的、孤僻的,过分地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内心体验。在别人看来他可能显得冷漠、寡言、不喜欢社交。外倾型的人则把注意力集中在和他人的相互交往中,他总是十分活跃和开朗,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有兴趣。
所谓一种心态对另一种心态占据优势,其实不过是一个程度问题。一个人只是或多或少地属于外倾型或内倾型,他并非整个都是外倾的或者整个都是内倾的。“只有当外倾机制占据优势时,我们才把一种行为模式叫做外倾的。”
何况,在无意识中也还存在着一种与在意识中得到表现的心态刚好相反的心态,这种相反的心态把内倾与外倾的区分搞模糊了。意识中的外倾恰恰是无意识中的内倾,而意识中的内倾则恰好是无意识中的外倾。这正是无意识在人的心理中具有补偿作用的一个例证。
需要指出的是,无意识的心态具有与意识的心态完全不同的特征。自觉意识的外倾或自觉意识的内倾通过有意识的行为直接表现一个人的外倾或内倾。这种行为作为外倾的行为或内倾的行为可以很容易被人们观察到。我们大家都能够识别一个孤僻的、心不在焉的、脱离现实的人。他看上去仿佛沉溺在他自己的思想之中。而补偿性的无意识心态则不能敞开来表达自己,因为它始终是受到压抑的。尽管如此,它毕竟间接地影响着人的行为,就像一个人表现得反常、表现得与自己极不协调的那样。譬如说,当一个平时开朗的人突然变得抑郁、矛盾和孤僻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惊奇。“他怎么搞的?谁在折磨他?”我们会问。而答案却是:“他的无意识。他正暂时地处在他长期压抑的内倾心态的控制之下。”
无意识心理过程并不如意识的心理过程那样可以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分化,因为被压抑的心态造成的影响就具有一种使行为显得原始粗野的倾向。关于这一点,一个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一个内倾的人会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就突然疯狂地乱砍乱杀起来。此外,按照荣格的梦补偿理论,外倾型的人在他的梦中是一内倾型的人,而内倾型的人在他的梦中则成了外倾型的人。
心理功能在荣格的心理类型学中具有与心态同等的重要性。心理功能有四种:思维、情感、感觉和直觉。思维由彼此联结的观念组成,以便形成一个总的概念,或形成一个解决问题的答案。它是一种渴望理解事物的理智功能。
情感则是一种价值判断的功能。它根据一种表象唤起的是愉快的体验还是不愉快的体验而决定接受还是排斥这一表象。
思维和情感都被认为是理性的功能,因为两者都需要作出一种判断。思维就两种或更多的观念(表象)之间有无真实的联系作出判断;情感则就一种表象(观念)是愉快的还是厌恶的、是美的还是丑的、是令人激动欣喜的还是沉闷乏味的作出判断。
感觉是一种感官知觉,它既包括所有通过感官刺激(声、色、嗅、味、触)而产生的意识经验,也包括那些来源于人体内部的感觉。直觉是一种直接把握到的而不是作为思维和情感的结果而产生的经验(体验)。在这一点上它同感觉完全一样,两者都不需要任何判断。
直觉不同于感觉之处在于,具有某种直觉的人本身并不知道这直觉来自何处,是怎样发生的。直觉是出其不意地出现和降临的。感觉通常可以通过指出刺激的来源而获得解释,例如说,“我牙疼”、“我看见一条鲸鱼”。但当一个人直觉或预感到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时,如果有人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只能回答说:“我从骨子里觉得就是这样”,或者干脆是“反正我知道就是了”。直觉有时候又被叫做第六感官或者超感知觉。
感觉和直觉被认为是非理性功能,因为它们不需要任何根据和理由。它们是一种心理状态,通过作用于个体的刺激的变化流动而逐渐形成。这种变化流动没有方向和意图。它与思维和情感不同之处是它没有任何目标。人们感觉到的一切无不来自当前的刺激,而人在内心深处直感到的,依据的则是未知的刺激。荣格使用非理性一词并不意味着它与理智相冲突。感觉和直觉只不过是与理智完全无关而已,它们是非理性判断的。
荣格给四种心理功能下的定义非常简练:“这四种心理功能符合于四种明显的意识方式,意识通过这些方式使经验获得某种方向。感觉(感官知觉)告诉我们存在着某种东西;思维告诉你它是什么;情感告诉你它是否令人满意;而直觉则告诉你它来自何处和去向何方。”
所有这些心理功能的不同特性还要取决于它们是与外倾心态还是与内倾心态相结合。
外倾思维利用的是由感官刺激提供给大脑的信息。激发思维过程的对象是某种存在于外部世界的东西。例如,种子是怎样发芽生长的,水为什么加热到一定温度就会变成蒸汽,语言是如何被人掌握的……人们往往希望对这些问题作出解释。荣格发现,许多人往往把这看作是惟一的思维类型,然而实际情形却并非如此。荣格认为,事实上还存在着一种内倾思维即一种主观性思维。人除了对所有感兴趣的是某种思想观念本身。他当然也可能搜集外部世界的事实来验证他自己的思想。在科学中,这种思维被称之为演绎思维,与之相对的则是归纳思维。在归纳思维中,所有的概念和假设都来源于并且建立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内倾思维者还可能不断反思他自己的想法而不考虑它们与外部世界是否有关联。
外倾思维型的人是比较实际和注重实践的,他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手。
外倾情感受客观外在标准的制约。一个人觉得某种东西美或者丑,仅仅因为它符合或不符合传统的固有的审美标准。由于这一缘故,外倾情感往往倾向于保守,倾向于符合传统规范。而内倾情感却同内倾思维一样,是由于内在的主观的条件,特别是由来自原型的原始意象激发起来的。既然这些内在的原始意象既可能是思想意象也可能是情感意象,因而一旦情感意象占据优势,其结果则必然导致内倾情感。内倾情感往往是原始的、不同寻常的和富于创造性的,有时候则由于背离一般人的习惯而显得古怪和反常。
在外倾感觉中,所有的感觉都取决于人所面对的客观现实的性质;而在内倾感觉中,所有的感觉则是由某一特定瞬间的主观现实决定的。在前一种情形中,知觉直接地再现了客观对象;它们是来自外部世界的心理事实。而在后一种情形中,知觉则受到心理状态的严重影响,它们仿佛是从心灵深处产生出来的。
外倾直觉力图从每一客观情境中发现多种可能性,并且致力于不断地从外部世界中寻找新的可能性。内倾直觉则致力于从精神现象,特别是从来自原始意象中寻找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外倾直觉转游移于各种客观对象之间,内倾直觉则游移于各种主观意象之间。
现在让我们看看心态与心理功能的这些不同组合怎样表现为个体的行为模式。这些表现方式构成了荣格的心理类型学,它包括八种不同的心理类型。像荣格那样,我们也要对这些不同类型的典型表现作一番描述。但是不言而喻,在每一种人格类型中,实际上存在着许多程度不同的人格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