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生的目的就是获得幸福。”我就是一个非常关注幸福感的人。有的人一大早就去上班,晚上回来还要学习英语、锻炼身体。对于这种近乎完美的生活习惯,很少有人能坚持下去。退一万步讲,即使你能坚持做到这些,你也未必能够得到幸福。
在本书中,我想帮助大家通过塑造微习惯创造幸福的人生。
那么,到底什么是幸福?是成为有钱人吗?是出人头地吗?还是找到理想的结婚对象?我们很难给幸福下定义。虽然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理解,谈一谈积极心理学理论中的幸福公式。
我认为,所谓的积极心理学就是不把心理学视为治疗心理疾病的学问,而是把它用来丰富人的内心世界。积极心理学家提出了这样一个幸福公式。
也就是说,幸福是由“固定值”“生活状态”和“自发活动”这三个要素决定的。
1.固定值(占40%):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
这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一种认识上的固定值,即自己能够感受到多大程度的幸福。即使遇到同样的事情,有的人会理解为自己遭遇了困境,有的人则认为机遇降临到了自己头上。据说,这种认识上的差异深深扎根于人的意识中,无论多久都很难发生改变,这在积极心理学中被解释为由于遗传而导致的难以改变的心理状态。但是,我认为这种固定值会因思维习惯的改变而改变。的确,我们受先天遗传和家庭环境的影响很大,但经过训练,完全可以在后天发生改变。总之,与其说我们40%的幸福被事实所左右,不如说取决于如何解释那些事实。
2.生活状态(占10%):生活中发生的事情
根据这个理论,各种事情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仅有10%。例如,中彩票不会长期影响你的幸福感;相反,公司倒闭和摔了一跤等不幸事件也只是暂时使幸福感下降而已。决定人们幸福感的最终还是他们所拥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些固定值。也就是说,以积极态度看待人生的人最终都会从不幸当中看到幸运的一面;以消极态度看待人生的人即使在幸福当中也会将注意力集中到恐惧和不安上。当然,因发生的事情有所不同,我们的情绪的确也会暂时上下波动,但不会长期影响幸福感。
3.自发活动(占50%):能否按照自己的心愿生活
当我们被周围环境所左右或受情绪影响不能遵守约定、使自己处于失控状态时,我们的幸福感就会下降。 在生活和工作中,不是“被迫做”,而是“主动做”——我们要像这样通过找回主体性、能动性、积极性让自己感到幸福。 这一点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竟然高达50%。例如,早起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重视,不是因为大家受公司上班时间的约束,而是因为如果按照自己规定的时间起床,就会有一种找回主体性的感觉。另外,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或从事有使命感的工作也十分重要。这是因为,如果产生了“我的人生可以由自己选择!而且我已经选择了自己想要的人生”这种感觉,你的幸福感就会陡增。你能切实感受到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点至关重要。
概括而言,幸福感各要素的占比分别为:固定值占40%、生活状态占10%、自发活动占50%。我认为,固定值指的是思维习惯,而自发活动指的是行为习惯。 也就是说,幸福感的90%来自习惯,这说明幸福与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