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最突出的社会现象之一,是“衣着逾制”。首先这“制”源于朱元璋的统治信念,他希望在国家体制中给每个人一个固定的位子,大家都乖乖地待在各自社会空间的原地上,安静过着如同“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所以他的统治一直管到人民的生活细节,有很多相关的“制”。
据《明史·舆服志三》记载,1458年有一道禁令,规定人民穿衣服不得使用几种颜色。第一是“姜黄”,那是浅黄色;还有“柳黄”,柳叶刚冒出来的颜色,接近黄绿色。最大的禁忌当然是皇帝用的“明黄”,即鲜黄色。另外“玄黄紫”也不能用。
此外还规定衣服上不能有哪些花纹。蟒、龙不能用,飞鱼、斗牛、大鹏、狮子不能用。四宝相花,四个图案连续盘在一起的,不能用。大云纹,即大块云状图案,也不能用。
这道禁令告诉我们,到这个时候,明朝的服饰已经改变了。当初朱元璋的理想是用衣服显示社会身份,你是什么样的人就穿表现你身份的那种衣服。而且不管什么身份穿的,基本上都以功能为主要考量,尽量简朴。但这样的原则没能维持很久,到15世纪中叶已经濒临瓦解了,才会在英宗时又颁布这道禁令。
使得朱元璋的信念实行不下去的一股力量,正来自其信念内部的吊诡。衣服要清楚显现身份,别人可以从你的衣服上立即看出你是什么社会阶级的人,这种规定反而提供了强大的“衣着逾制”诱因。只要换穿上不一样的衣服,在别人眼中的地位就改变了,那么方便就可以提升地位的方法,干吗不用啊?
到必须以禁令明白标举哪几种颜色、哪几种花纹不准用,表示连“明黄”和“蟒龙纹”这种明确和皇家有关的服制元素,都有人敢乱用了。
不过1458年的禁令,主要处理的还是衣装上的社会标记问题,然而也差不多在这时候,另外一方面的发展变得愈来愈严重、愈来愈夸张,那就是在衣服上奢侈浪费,产生了许多和原有皇族、官职象征无关的新奢靡表现方式。
从1370年代开始,朝廷就多次发出对“衣着逾制”的警告,最后一次的相关禁令,出现在1541年。这次的禁令则是特别针对“云巾”“云履”。这里的“云”指的不是一个世纪前的“大云纹”了,而是一种特别的材质。“云”指的是“云缣”,这道禁令管的,不是外表花纹,而是某些最为贵重的特殊材质。
“云缣”是一种丝织品,织得特别松软,感觉上比一般的丝还要更轻。这当然牵涉到高度复杂的织工技术,可以做出特殊的皱纹,会有波浪的效果。这么贵重的布料,却有人用来做“云巾”“云履”,那明显是夸示。
这时期最贵重的衣服材质除了“云缣”之外,还有“吴绸”,即苏州的丝绸;“宋锦”,这是带绣花的衣料;“驼褐”,骆驼毛织成的,是最好的毛料。
禁止用“云巾”“云履”,那就不是在管“逾制”了,而是针对奢侈风气。将这种大家都看得出来很贵重的材质用在做佩巾,甚至做鞋上,这明显的用意与效果就是炫富。到这时候,炫富的情况已经超越“逾制”了,想要自我标榜、得到社会地位的人,不再是去穿不属于其身份的衣服,因为这种做法太普遍了,大家都这么做,以至于身份和衣着相连的“制”已经丧失意义了。所以要凸显身份就要穿别人穿不起的衣服,或者像《凤还巢》戏中朱千岁那样,以别人无法负担的方式来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