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有三种不同的屯田做法。第一种是“民屯”,朝廷将“狭乡”——人口密度较高地区的人,搬迁到空地、荒地较多的地方。“民屯”在史书上留下许多记录。例如洪武四年(1371年)就有牵涉到17200多户、将近10万人口的大迁徙。
要能动员这么多的人口进行迁徙,很明显一方面牵涉到朝廷的巨大权力,另一反面反映出人民的弱势。只有在近世的社会条件下,朝廷权力直接压在人民之上,没有任何中介缓冲,人民才会乖乖听话,要他们去哪里就去哪里。
另外,动员迁居是一回事,能让搬过去的人留下来是另一回事。屯居的人愿意留下来,也就表明提供了新的农业技术,让他们可以在之前的荒地上种出作物来,有把握得到温饱。
“民屯”之外还有“军屯”。明代的军事体制,不再依赖民间服役,另行维持了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其方式就是让这些军户保有半农半兵的身份,平常不打仗不出征时,就在土地上进行生产。在“军屯”土地上的耕种收获,不只是要在平时养活部队,最好还能有余粮可以贡献给朝廷支配。
不过这样的计划后来发现太乐观了,“军屯”分配到的土地质量通常不佳,士兵又难免要被调动去防边守卫,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达到开荒的效果就已经很不错了,不太容易有更高的成果。
还有第三种是“商屯”。“商屯”衍生自上一册中讲到的“开中制”。要将农业富庶地区的产物运送到遥远的边境去,路程太远耗费太大,所以朝廷就规定只要能将粮食在边境缴纳,就可以换取盐券,拿着盐券到南方去换盐。于是就鼓励了商人到边境附近招人垦荒生产,省下了运输成本。于是可以“开中”缴交粮食,附近地区的荒地便因此获得了开垦。
各种不同做法,都使得农业生产面积扩张,并有连带的人口效应。再加上朝廷对于家族亲属关系的重视,又增添了人口动能。
中国社会没有强烈的宗教倾向,主要因为很早就建立了以家族传承来解决死亡焦虑的观念。家族是比个人更重要的存续单位,有了子孙能够保障祭祀不断,给了中国人最大的安慰与满足。不过在压抑死亡焦虑的同时,却升高了对于“无后”的焦虑,转移了焦虑的理由。也因此有儿子来传宗接代这件事,在中国家族系统中取得了近乎宗教性的重要性。愈是重视家族的时代,对于多生儿子确保家族传承就愈讲求。
明朝就是这样的时代,而且这份社会价值还一直延续到清朝。生愈多小孩愈好,不只是家族内部的价值观念,还衍生为政治良莠的标准。地方官被称为“父母官”,最直接的统治关系被亲属化了,连带地“父母官”的最基本责任是要让人民“富庶”。“富”是有钱可以过好生活,“庶”则指的是人口众多,追求家家户户都能生养很多小孩。
一个人口减少的县,不会是政治上成功的地方。在任时能够促进县内人口增长,相对在政治上是公认的重要成就。
多重因素加在一起,促成了近世后期在人口增加幅度及速度上的特殊发展。从1400年到1900年,这500年间,中国的人口很可能增长了5倍。5倍还不是最惊人的数字,从绝对数量上看,这500年间,中国大约增加了3亿人口,从1400年时不到1亿,暴增为1900年时的4亿到4.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