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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当天晚上

那只跟随大雁一起飞走的大雄鹅可骄傲了,因为他不但可以在南部平原的上空来来回回地飞,还可以戏弄地上的那些家禽。可是,甭管多高兴,到了下午,他开始感觉到累了。他努力地深深吸气,努力地加速挥翅,却仍然渐渐地落在队伍后面了。

飞在队伍末尾的几只大雁发现雄鹅没跟上来,便呼唤起飞在最前面的领头雁来:“凯布讷山的阿卡!凯布讷山的阿卡!”

“怎么啦?”领头雁问。

“白鹅掉队啦,白鹅掉队啦。”

“跟他说,快点飞,快比慢省力气!”领头雁答道,然后照样加快速度往前飞。

雄鹅当然想尽力按照领头雁的建议做,可他实在精疲力竭,没过一会儿,就朝着耕地和牧场四周的柳树丛坠了下去。

“阿卡!阿卡!凯布讷山的阿卡!”飞在末尾的大雁看见雄鹅苦苦挣扎,便又叫了起来。

“又怎么啦?”领头雁有点生气了。

“白鹅掉下去啦,白鹅掉下去啦。”

“跟他说,飞高些,高比低省力气!”领头雁还是没有放慢速度,像之前一样往前冲。

雄鹅很想遵照她的提议,可当他想往上升时,却只觉得喘不过来气,肺都要炸了。

“阿卡,阿卡!”末尾的大雁们又叫起来。

“你们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飞吗?”领头雁更生气了。

“白鹅要摔到地上去了。”

“跟他说,没力气跟上队伍,倒不如滚回家去!”领头雁气呼呼地喊道。她根本没有减速的念头,还是照样疾飞。

“哼,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雄鹅思忖道。他一下子明白了,原来,大雁们根本就没打算带他一起去拉普兰,只是带他出门遛个弯罢了。

雄鹅虽气愤不已,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没法儿向这些大雁证明,即便是家鹅也很了不起!最最叫他受不了的,就是不巧碰上了那只凯布讷山来的大雁阿卡。她老当益壮,经验丰富,世上最棒的大雁都愿意跟着她,就连家鹅也听说过她的鼎鼎大名。可是,最瞧不起家禽的,也是阿卡和她的雁群。雄鹅很想让他们知道,家鹅和大雁其实不相上下。

雄鹅落在队伍后面,慢慢地飞,一边休息,一边盘算,到底是该掉头回家,还是继续跟上。这时,他背上的那个小人儿说话了:“亲爱的雄鹅,亲爱的莫顿,你明知道自己不行呀。你从来就没飞过,何况跟着大雁去拉普兰呢。赶紧回家吧,要不然你准会摔死!”

可是主人家的这个男孩儿,正是雄鹅最讨厌的家伙。竟然连这个倒霉蛋都认为他不行,那么他偏要下定决心,坚持下去。“别多嘴!再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扔到泥坑里去!”他叫道。一气之下,增了力气,雄鹅又飞起来了,赶上了雁群。

当然,一直这么快地飞,雄鹅还是坚持不住的,不过这倒也不需要了。因为太阳一往下落,大雁们就降低了高度。还没等尼尔斯和雄鹅闹明白怎么回事儿,他们就已经落在维姆布湖的湖边了。

“他们可能是想在这儿过夜吧。”尼尔斯想着,从雄鹅背上跳了下来。

眼前是宽大的湖面,脚下是狭长的湖滩。湖面并不好看,因为那上面覆盖着整整一层乌漆墨黑、凹凸不平的冰壳,上面满是裂缝和大大小小的孔洞——春天的湖面正是这副模样。

冰壳已经裂开了,四分五裂地浮在水面上,黝黑发亮的流水像长带子似的环绕在四周。不过,没有完全消融的冰,仍然散发着冬季的凛冽和寒意。

湖对岸似乎是一片开阔的田野,但雁群选择的落脚处,却是一片茂密的松林。冷杉和松树仿佛有股力量,能把冬天牢牢地拴住。其他地方的冰雪都融化了,露出了地面,但松树的枝条下面却仍然覆盖着积雪。这些积雪化了又冻上,反反复复,已经变得像冰块一样坚硬了。

尼尔斯以为自己来到了北极荒原,心里别提多难过了,简直想号啕大哭一场。他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真是饿极了。可上哪儿弄吃的去呢?正是三月里,不管是地里还是树上,都没长出可吃的东西来呢。

唉,他到哪里吃,他去哪里睡?谁能为他遮风挡雨,谁能帮他叠被铺床?还有,要是野兽来了,谁能保护他?

太阳不见踪影,湖上泛起了寒雾,黑暗从天而降,森林里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恐惧和不安也悄然而至。

眼下,在天空里感受到的那股兴奋劲儿已经消失殆尽,尼尔斯忐忑地四下搜寻,望着他的那些旅伴——他们是他仅有的依靠了。

这时,尼尔斯看见那只雄鹅的情况比自己还要糟。他一直趴在着陆的地方,像是马上就要断气了似的。他的脖子耷拉着瘫在地上,眼睛紧闭,气若游丝。

“亲爱的雄鹅,亲爱的莫顿,”尼尔斯说,“去喝点儿水吧!这儿离湖边只有两步路。”

可是雄鹅一动不动。

过去,尼尔斯一向喜欢折磨动物,对这只雄鹅也很不好,但此刻,雄鹅是他唯一的依靠,要是失去他,那可不得了。他害怕了。

尼尔斯赶紧动手,又是推又是拽,他要把雄鹅带到水边去。雄鹅又大又沉,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成功了。

雄鹅先是把脑袋扎进了水里,然后在泥浆里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儿,接着便仰起头来,甩掉眼睛上的水珠,深深吸气,在芦苇和水藻间游了起来。

大雁们早就落到湖面上了,他们心无旁骛,既不照看雄鹅,也不管他背上的那个小人儿,而是径直扑进水里,又是洗澡,又是理毛,这会儿正悠然浮着,大嚼起半腐烂的水草和浮萍来。

雄鹅运气不错,一眼就瞥见水里有一条鲈鱼,一个猛子把它抓住,然后游到岸边,放到了尼尔斯面前,说:“送给你。谢谢你帮我下水。”

在这整整一天里,尼尔斯头一次听到了友好亲切的话。他高兴极了,简直想扑上去抱住雄鹅的脖子,不过还是没有冒冒失失地那么做。他很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份馈赠,虽然一开始觉得生鱼没法儿吃,但饥饿还是逼得他不得不生吞下去了。

尼尔斯摸摸身上,看自己的那把小刀还在不在——嘿,它还好好地挂在裤腰后的纽扣上,当然,也变得非常非常小了,跟火柴棍儿差不多长。不管怎么说,只要能用它清理掉生鱼的皮和内脏就行了。不一会儿,他就把那条鲈鱼全吃光了。

吃饱之后,尼尔斯反而有些局促了,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居然能生吞活剥地吃东西了。“看来,我已经不再是人,而是变成真正的小精灵了。”他想。

尼尔斯吃鱼的时候,雄鹅一直站在他身边,静静地看着,直到尼尔斯咽下最后一口,才压低声音说:“我们碰上了一群高傲的大雁,他们瞧不起所有的家禽。”

“是呀,我也看出来了。”尼尔斯说。

“要是我能跟着他们一路飞到拉普兰,让他们见识见识,家鹅也是很了不起的,那该多光荣啊!”

“是——呀——”尼尔斯支吾着,他其实并不相信雄鹅真能做到,可是也不愿意说出口反驳他。“可是,这么长的旅程,靠我自己恐怕很难坚持下来,”雄鹅说,“所以我想问问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好帮帮我?”

尼尔斯很是意外,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尽快回家,所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我还以为咱俩是死对头呢。”他说。但雄鹅似乎把以前的事儿全忘了,只记得男孩儿刚刚救了自己的命。

“我只想赶快回家,回到老爸老妈身边。”尼尔斯说了实话。

“哦,到了秋天,我一定会把你送回去的,”雄鹅说,“一直送到你的屋门外。”

尼尔斯盘算起来:“躲一阵子再回去见老爸老妈,这主意好像也不错。”他动心了,刚要张口同意,就听到背后传来呼啦啦的一阵巨响。大雁们从湖面飞上了岸——步调一致,整齐划一——并且甩掉了身上的水珠。然后他们排成一队,簇拥着领头雁,朝尼尔斯和雄鹅走过来了。

雄鹅仔细地打量着大雁,心里突然不好受起来。他原以为大雁和家鹅模样相像,好似远房亲戚。可实际上,大雁的个头要比他小很多,而且没有一只是白色的,全是灰色的,有些还有褐色的杂毛。雄鹅害怕看他们的眼睛——那些黄色的眼睛闪着光,仿佛一团火焰燃烧其间。雄鹅生来就被妈妈教导,要不紧不慢,要仪态万方,要一步三晃,这样的姿势才最好。可大雁们呢,大雁根本不会“走”——他们总是小跑着,跳跃着。雄鹅看到他们的脚,更是震惊无比。这些脚掌又宽又大,趾间的蹼都磨破了,伤痕斑斑。看得出来,大雁们从不在意脚下踩着什么,也从不会绕开麻烦走捷径。他们仪表堂堂、玉树临风、广受尊敬,可只要看看他们的脚就会知道,他们其实出自荒野,过的是艰苦的日子。

“有什么要求就大大方方地说,但是千万别告诉他们你是谁。”雄鹅只来得及低声说出这一句,大雁们就已经来到跟前了。

大雁站在这一人一鹅面前,不住地弯着脖子行礼,雄鹅也照样回礼。打招呼的仪式一结束,领头雁就开口说道:“现在我们想听听,您究竟姓甚名谁?”

“关于我,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雄鹅说,“我是去年春天在斯堪诺尔出生的。秋天,我被卖到了西威曼豪格村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一直住到现在。”

“这么说,你的血统也挺一般,”领头雁说,“那么到底是哪儿来的勇气,让你竟敢加入我们大雁的行列?”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想叫你们这些大雁看看,家鹅也不是毫无出息。”雄鹅说道。

“行啊,那我们就等着瞧了。”领头雁说,“我们已经见识了你的飞行本领,不过,你或许更擅长别的运动。游泳是不是很拿手?”

“不不不,这我可不敢吹牛。”雄鹅说,在他看来,领头雁似乎打定主意,不管他怎么答,都要把他哄回家,“我最远也只能游过一个小泥塘。”他继续说。

“那么短跑呢?想必是位健将?”领头雁又问。

“不不不,我从没见过哪只家鹅擅长奔跑,我自己也不例外。”雄鹅这么一说,场面似乎比刚才还要尴尬。

雄鹅断定,领头雁肯定会推三阻四,无论如何也要叫他离开,可没想到,她竟然说:“你这么实话实说,倒是很有勇气。有勇气的人一定是个好旅伴,哪怕他一开始什么也不会。再待几天吧,让我们好好看看你的本领,怎么样?”

“这正合我意!”雄鹅高兴极了。

这时,领头雁用扁嘴巴一指:“可是,跟你一块儿来的是谁?我还从没见过这模样的家伙。”

“他是我的伙伴,”雄鹅说,“他生来就是放鹅娃,长途旅行带上他很有用。”

“好吧,对家鹅来说可能有点儿用,”领头雁说,“怎么称呼他呢?”

“他有好几个名字……”雄鹅吞吞吐吐的。他不想泄露尼尔斯的真名,可又一时编不出来。“哦,对对,他叫拇指哥儿。”雄鹅急中生智。

“他是个小精灵吗?”领头雁追问。

“哎呀,你们大雁一般什么时间睡觉啊?”雄鹅急匆匆地打断他,想要出其不意地换个话题,糊弄过去,“一到这个钟点儿,我的眼皮就开始打架啦。”

跟雄鹅讲话的这只领头雁显然上了年纪。她全身的羽毛都是灰白色的,一丝深色的杂毛都没有。她的头更大,腿更粗,脚上的伤痕更多。羽毛发硬,肩膀消瘦,脖颈细长,这些都是岁月的痕迹。唯独那双眼睛没有遭受时光的侵袭,还是炯炯有神——甚至比其他大雁更精神。

她神气地转过身,对着雄鹅说:“家鹅先生,难道你不明白吗?我是凯布讷山来的大雁阿卡!飞行时离我最近的两位伙伴,右边的是来自瓦西亚尔的亚克西,左边的是来自诺利亚山的卡克西!第二排,右边的是从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左边的是从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飞在他们后面的乌维克山的维茜和斯恩格利的库西。记住,这几只大雁,连同飞在队伍末尾的那六只——左边三只,右边三只——都是最最高贵的高山大雁!我们可不是随随便便的流浪汉,能和不知姓名、不知来历的家伙混在一起、睡在一起!你可别打错了算盘!”

领头雁阿卡正在长篇阔论,尼尔斯却突然往前跨了一步。雄鹅谈到自己时那么坦坦荡荡,谈到他的时候却那么躲躲闪闪,这叫他很不好受。

“我并不想隐瞒自己的来历,”他说,“我叫尼尔斯·霍尔格松,是个农民的儿子。直到昨天,我都是个普通的人,可今天早上……”他一说到自己是个“人”,领头雁就立刻往后退了三步,其他的大雁则退得更远,全都伸长了脖子,怒不可遏地冲着他叫唤。

“刚才在湖边,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起了疑心,”阿卡说,“现在你最好马上离开这儿。我们绝不允许有人类混在队伍里!”

“这可不应该呀,”雄鹅若有所思地说,“你们大雁怎么会怕这么一丁点儿大的小人儿呢?明天他肯定会回家去的,今晚还是跟我们一起过夜吧。让这可怜的小人儿自己去对付夜里的黄鼠狼、狐狸呀,咱们怎么忍心呢!”

领头雁走近了几步,显然还是克制不住心里的恐惧。“我可领教过人类的坏——甭管大的小的都一个样,”她说,“不过,既然你为他说话,那么就叫他发誓,绝不伤害我们,便留他过一夜吧。但我们的宿营地,你们恐怕吃不消,因为我们打算到那边的浮冰上去休息。”

她原以为雄鹅听了这话会心里打鼓,没想到他面不改色地说:“你们可真聪明,选了个安全的地方安营扎寨。”

“他明天必须得回自己家去,一言为定。”领头雁说。

“那我也得离开你们啦,”雄鹅说,“我发过誓,绝不抛弃他。”

“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领头雁不以为然。她说着便挥动翅膀,朝着浮冰飞去。其他的大雁也一只一只地跟着她飞走了。

尼尔斯心里很难过,看样子,他的拉普兰之旅就要结束了;而且在这么寒冷彻骨的地方过夜也叫他惶惶不安。“简直不能更倒霉了,”他说,“在冰上露宿会把我冻死。”

但雄鹅心情不错。“别担心,”他说,“你现在只要赶快收集干草就行,能抱多少就抱多少。”于是,尼尔斯去拢了满满一怀的干草。雄鹅叼住他的衬衫领子,拎着他飞到了浮冰上。大雁们个个都把嘴巴塞在翅膀下,已经睡着了。

“把干草铺在冰上,免得我站在上面把脚丫冻住。你帮我,我帮你,咱俩共渡难关。”雄鹅说。

尼尔斯照做了。雄鹅再一次叼住尼尔斯的衣领把他拎起来,塞到了自己的翅膀底下。“你在这儿待着应该挺暖和、挺舒服的。”雄鹅说着,把翅膀夹紧了。男孩儿被绒毛裹得严严实实,没法儿答话了。而且,他真的累极了,一眨眼的工夫就睡熟了。 MdrdRhhm58H1sS0vgIekKrcuGNeu3j4qQsIFEsavT+zNZt2bQlPfvo9IXi247w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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