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说的“故事”,已经是被文字或其他符号讲述过的结果,是一种“被呈现出来”的文本样式,即“文本”(text)形式。这些讲述方式包括:
主人公的确定:这是谁的故事?
事件顺序的编排:故事是如何发展的?结果如何?经过如何?
冲突的设置:事件为什么发生?内驱力是什么?
悬念的设置:阻碍事件发展的因素是什么?主人公实现目标的困难在哪里?
视角/视点的选择:在文本内,谁来叙述(包括亲历、见证、在场性思考)这个故事比较合适?
移情:我们的见解/感情寄托在哪里?准备让读者喜欢谁?
声音:有必要暴露作者自己的态度吗?
类型:怎么样让自己的故事既找到自己的读者、知音,又保证在同类故事中脱颖而出,不至于让听众(读者)生厌、说“陈词滥调”?
“马甲”:故事是独立的,也是可变形的,因此这个故事用什么文体表达效果才最优化?小说、电影、小品,还是散文?
…………
不同的文体对故事要素的要求不尽相同。
散文对主人公/人物、事件/动作两个要素的要求可能相对要弱一些,但同时会强化见解/情感。事情发生了,但是草草收场;心动,不行动;秋天第一片落叶缓缓飘向池塘,没有引起自然灾害,也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却在敏感的作者心中引发久久的回响。这些都是散文常见的内容。许多散文,比如小品、随笔,就是讲一个小故事,然后加上一点见解与感想。这样也好,短小精悍、精致精美。而诗歌,可以完全不见故事的踪迹,呈献到我们眼前;引起心灵震颤的是感情,但是我们知道:“这里面一定有故事。”的确,有些故事,诗人不讲出来,我们也能体会得到,比如“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因为在抒情诗里的故事是那些原型故事、人生普遍性故事,它们不仅存在于诗人那里,也存在于我们(读者)这里。如果是小说,我们对主人公/人物和事件/动作两个要素的要求多一些。比如,我们希望知道主人公/人物的详细信息、动机、行动中的感受,也想知道这个事件背后的原因,几个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行动的详细过程,行动的结果对他人、社会和世界的影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反应等。如果是戏剧,我们更想在长则150分钟(或者更长)、短则十几分钟的时间内,不做停留地了解一个故事的全过程,这就对冲突、戏剧性以及戏剧语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抒发见解/情感环节,在剧本中,作者几乎被剥夺了直接发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