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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的内容研究

早期正一道是道教产生时间最早、影响深远的派别。早期正一道的时日禁忌情况,我们可以从其自身的经典和外部的记载进行一些探讨。

关于早期正一道的文献记载,从数量上来看比较少。一般认为,《老子想尔注》《玄妙内篇》《老子变化经》《汉中入治朝静法》《千二百官仪》《正一法文经章官品》《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大道家令戒》《玄都律文》《女青鬼律》 等文献属早期正一道的内部文献。《赤松子章历》《太上宣慈助化章》等包含了一些早期正一道的内容。这些文献并非没有分歧。例如,《老子想尔注》通常被看作早期正一道的重要文献,其作者或认为是张道陵,或认为是张鲁或张道陵祖孙三代,但大部分学者承认《老子想尔注》是早期正一派的文献。但也有学者认为《老子想尔注》与《正一法文》的相同之处和分歧之处几乎一样多,故《老子想尔注》是否为早期正一道的典籍还须存疑。

这些文献当中,与时日禁忌相关的更是寥寥无几。一些经文已经不存于世。如《玄妙内篇》今已轶,从零星保存的轶文来看,其主要内容是老子的神化和“化胡说”后期加入养生之术, 几乎与时日禁忌无涉。《老子变化经》的内容也主要是神化老子,其中提到“立春癸巳,放纵罪囚”,“立春癸巳”属时日范畴,但此处并不是禁忌内容。整篇经文完全没有提到时日禁忌,与之相关的吉凶观也未有涉及。《老子想尔注》和《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大道家令戒》没有直接相关时日禁忌内容,有少量涉及对禁忌的态度。《汉中入治朝静法》和《千二百官仪》是东汉早期天师道经典,今天并无完整保存,只是散见于其他道书当中。《正一法文经章官品》是《千二百官仪》的一个节抄本,是道士上章请求天官收鬼赐福的章本。这些文献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赤松子章历》。《赤松子章历》是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思想最集中的体现,此经中有很大的篇幅在标注适合上章的日期和不宜上章的日期。《玄都律文》是以律法的方式规定道士的日常行为和宗教行为等,涉及道教科仪中的时日禁忌。《太上宣慈助化章》为唐末杜光庭编撰,其中包含了一些早期正一道的部分章文,但是并没有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的内容。

一 《赤松子章历》所见时日禁忌

(一)时日禁忌内容

关于《赤松子章历》的形成时间,《道藏提要》认为是在南北朝时期,大源忍尔认为是在唐末以前。一般认为,该经文包含了早期正一道章仪的重要内容。《赤松子章历》属历忌之书,历忌之书的特点是“并非只讲忌,而是宜、忌兼讲” 。《赤松子章历》主要讲章仪,但其中包含了早期正一道上章、设醮、书符和受道的合宜时日和禁忌时日。

章仪在早期正一道的科仪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刘仲宇先生将上章看作正一盟威道中与斋法和醮法相平行的一种仪式,并引《隋书·经籍志》证明其观点。《隋书·经籍志》:“其洁斋之法,有黄箓、玉箓、金箓、涂炭等斋。为坛三成,每成皆置绵蕝,以为限域。傍各开门,皆有法象。斋者亦有人数之限,以次入于绵蕝之中,鱼贯面缚,陈说愆咎,告白神祇,昼夜不息,或一二七日而止。其斋数之外有人者,并在绵蕝之外,谓之斋客,但拜谢而已,不面缚焉。而又有诸消灾度厄之法,依阴阳五行术数,推人年命书之,如章表之仪,并具贽币,烧香陈读。云奏上天曹,请为除厄,谓之上章。夜中,于星辰之下,陈设酒脯饼饵币物,历祀天皇太一,祀五星列宿,为书如上章之仪以奏之,名之为醮。” 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唐代以前,道教的科仪包括斋仪、章仪和醮仪。章仪的作用是消灾度厄,上章的理论与阴阳、五行、术数、推命等理论相关,仪式过程包括烧香、读章表。

《赤松子章历》属于根据事件来编排宜忌之日的历忌之书。根据章奏内容的不同而各有分别。“且世人求贡章奏,或为家国,或为己身,或为眷属,或为先亡,种种不同,具如分别。” 《赤松子章历》中记录了数种章名,包括天旱章、请雨得水过止雨章、却虫蝗鼠灾食苗章、收鼠灾章、收除虎灾章、解咒诅章、消怪章、禳灾却祸延年拔命却杀都章、本命谢过口启章等内容。从这些章名来看,早期正一道的上章仪式处理的事件范围十分广泛,几乎包括了当时人一生中可能遇到的所有灾难和厄害。

《赤松子章历》在开篇给出了早期正一道内部对于上章时日禁忌的解释:

赤松子问天老平长:己丑上章,何不报?平长答云:见扶章赍到天门,门闭。复问:一日一夜何时开,何时闭?平长具答,悉如科文。且世人求贡章奏,或为家国,或为己身,或为眷属,或为先亡,种种不同,具如分别。又云人生年命悉有星宿管系,若为恶事记名黑簿,令人精神恍惚,梦寐不安,既多迍邅,更减年算。若清心信向之士,崇尚道法,求乞章符,奏即罪灭福生,增添禄寿,先灵迁达,愿念从心。

从这段经文可以得知,道教上章的目的是灭罪生福,增添禄寿,利及祖先。上章的目的能否顺利达到,关键在于能否在合适的时候上章。经文给出上章时日禁忌原因有三。一是天门关闭,所以上章文无法到达。为了实现消灾度厄的目的,须慎选时日上章。二是每个人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因此上章时间应该有所区别。三是每个人的年命都有星宿管辖,所以上章时间也应该有所区别。

(二)时日禁忌原理

《道藏·洞玄部》所收的《赤松子章历》共六卷,第一卷和第二卷有大量择日的内容,包括章、醮、符的凶吉。仅时日禁忌类的就超过了三十多项,包括天门闭时、五音呈章利用、六甲章符日、月忌、弦望式、血忌、九空、天狼籍日、道父母忌、天官朝礼天门、推斗击时、每月凶妨、四时凶日、十二时辰、阴杀所在、天纲忌用、杀师忌日、宅神将军游、将军太岁游、天狗下日、太岁天狗下食、十二天狗、十二属凶日、帝酷杀日、天地闭塞日、天父日、天母日、四季日、要安凶吉和相刑自刑日等。笔者已在过去研究中,详细地考证了这些时日禁忌形成的原因。总体来讲,禁忌的理论原理来自阴阳观念、五行理论、天象变化反映的天人相应的观念、巫术思维、神煞思想等,具体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赤松子章历》禁忌及其理论来源

上表是笔者的一个粗略的划分。事实上,一个禁忌可能有多个理论原理,可归入上表中的不同位置,因为禁忌的原因复杂多元,并有不同的系统的解释,或是后世解释禁忌时将它视作神煞。比如太岁天狗下食又可以归入神煞,将军太岁游又可列入民间信仰。有的禁忌虽以天人相应的观念为基础,但是在解释某日某时不利所用的也是阴阳或五行的思想。因此,在归类时,笔者尽量根据其理论依据来分,如阴阳、五行、天人相应、时空相配等原理。然而,有的禁忌难以考察其理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某日可能上章吉,设醮凶。比如六甲章符日中己巳日即是上章吉,设醮凶。

除了禁忌时日外,《赤松子章历》也标注了很多吉日吉时。如三元日适合修斋,三会日宜上章,五腊日可斋戒、沐浴、朝真、行道,受道倍日部分时日宜受道。那么禁忌时日和吉日相冲突时,比如某日从天干地支上看属某一禁忌日,从数字计日来看又属某吉日,早期正一道将如何处理呢?《赤松子章历》中似乎并没有相关的原则,也没有将禁忌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只是单纯地列出了一些宜忌时日,这可能因为早期正一道的禁忌体系还不完善。

1.阴阳观念

以阴阳观念为基础的禁忌有天门闭时。天门的观念在先秦、两汉的文献中有不少的描述。早期正一道中存在天门的思想。《赤松子章历》中显示天门有开闭时间,当天门不开时,上章不能通达。《赤松子章历》描述了对天门的想象:法师存想自己上天门,天门之外有许多宝树,过日月黄道五六里可以远远地隐隐约约看到紫云。等到达紫云处,就看见天门了。天门有一丈八尺,有众多护卫。天门之内又有阙门、凤凰阁门、太上所在的宝殿。天门内神灵众多,有周将军、直使功曹、传章玉童、正一三天法师、仙童、太上、真人侍卫、太一神。天帝常在戊戌日从天门出游。《赤松子章历》中“天门闭时”根据当日地支不同,关闭时刻不同。子日、寅日、辰日、午日、申日、戌日天门闭时相同,均为辰、午、申、戌、子、寅时。而丑、卯、巳、未、酉、亥日天门闭时相同,均为卯、巳、未、酉、亥、丑。规律为当日地支为阳,天门闭的时辰为阳;当日地支为阴,天门闭的时辰为阴。即阳日阳时闭,阴日阴时闭。天门开时则是除天门闭时之外的其他时辰,即阳日阴时开,阴日阳时开。阴阳观念是道教的重要理论。在道教的宇宙观中,万物乃阴阳之造化,《道德经》有“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为万物之源头,人亦秉阴阳二气而生。《赤松子章历》中有:“臣某伏按:人生禀阴阳之正气,受形气于父母,血胤连属,逮乎七世,傍贯伯叔,至于兄弟,莫不善恶同源,荣枯相继。” 阴阳互相成就,缺一不可。早期道教经书《太平经》中有:“道无奇辞,一阴一阳,为其用也。” “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 《赤松子章历》中明确表达了阴阳相配的观点:“臣按受阴阳造化而生,虽承九天之业,假备四大而成,生时相给,终毕相还,阴阳相配,雌雄相随,阳唱阴和,男行女从。” 道教认为,阴阳需要相配,方能生养万物。所以,日和时的地支均为阳或均为阴,天门关闭;日和时的地支一阴一阳时,天门打开。正如《易传》所言“一阴一阳之谓道”,日支和时支一阴一阳时,道教的天界之门打开。

阴阳观念是中国古人对事物的认识,认为事物有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阴阳观念在《易传》中表达为阴爻和阳爻,代表着阴阳二气,用以解释宇宙和人类的一切现象。道教思想建立在阴阳五行思想之上。在早期正一道中,阴阳观念主要表现为阴阳和谐、阴阳相须。从《道德经》中“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抽象表达,到早期道经《太平经》“天下凡是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明确提出阴阳相配才能生养,再从思想观念的阴阳相配,落实到宗教否定性行为——禁忌当中,阳日阳时、阴日阴时成为禁忌,不能章醮。阴阳观念在道教发展过程中从思想发展为日常的行为,说明阴阳观念对于道教的影响深刻。不过,《赤松子章历》中对阴阳观念的理解还是比较简单的。

2.五行思想

《赤松子章历》中以五行思想为基础的禁忌包括每月凶妨、十二属凶日、相刑自刑、天地闭塞日、五音利用。

(1)五行与地支相配:正五行

每月凶妨为“正庚申,二辛酉,三庚戌,四癸亥,五壬子,六癸丑,七甲寅,八乙卯,九甲辰,十丁巳,十一戊午,十二丁未。右十二月此日,不可上章,害师” 。这一禁忌所使用的原理是地支五行相冲思想。汉代以来用夏历,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观察此禁忌,正月地支为寅,而禁忌的日子地支为申。二月地支为卯,禁忌日地支为酉。三月地支为辰,禁忌日地支为戌。四月地支为巳,禁忌日地支为亥。五月地支为午,禁忌日地支为子。六月地支为未,禁忌日地支为丑。七月地支为申,禁忌日地支为寅。八月地支为酉,禁忌日地支为卯。九月地支为戌,禁忌日地支为辰。十月地支为亥,禁忌日地支为巳。十一月地支为子,禁忌日地支为午。十二月地支为丑,禁忌日地支为未。其规律是当月地支与禁忌日的地支相冲。比如一月禁忌庚申,寅与申冲。地支相冲是指地支处于相对的位置上。相冲的地支直接对立,正面冲突。十二支相冲有六种:子(水)午(火)相冲,寅(木)申(金)相冲,卯(木)酉(金)相冲,巳(火)亥(水)相冲。因土旺四季,辰、未、戌、丑本属土,但因为在不同的季节,又有四季的属性,即辰既有土也有木的属性,未既有土也有火的属性,戌既有土又有金的属性,丑既有土又有水的属性,故有辰(土/木)戌(土/金)相冲,丑(土/水)未(土/火)相冲。 地支与阴阳五行相配,如下表所示。

地支的阴阳五行属性

然而为何正月禁忌庚申而不是所有的申日,这似乎很难解释。观察禁忌日的天干,我们也难以发现规律。十二月禁忌的天干依次为:庚、辛、庚、癸、壬、癸、甲、乙、甲、丁、戊、丁。庚、癸、甲、丁均出现了两次,辛、壬、乙、戊出现一次,十天干中丙和己没有出现。禁忌日的天干确定原则还需进一步研究。

(2)五行合、冲、刑、害

十二属凶时是根据属相不同而有所禁忌。《赤松子章历》:“子生人不用午时;丑生人不用未时;寅生人不用申时;卯生人不用酉时;辰生人不用戌时;巳生人不用亥时;午生人不用子时;未生人不用丑时;申生人不用寅时;酉生人不用卯时;戌生人不用辰时;亥生人不用巳时。右巳(已)上神相冲,章醮不用。” 规律是与出生年支五行相冲的时支不用。

相刑自刑是“子刑卯,卯刑子,巳刑申,申刑寅,寅刑巳,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辰午酉亥自刑,右四辰自刑。章醮切须看之” 。“刑”,也是地支的一种五行关系。与冲相比较,“刑”这种关系是一种间接对立或非正面的冲突,五行之间相互克制。“刑”这种关系被看作凶。“受刑见害,气不合也。” 《协纪辨方书》引《曾门经》从五行的角度来解释自刑相刑:“巳酉丑金之位,刑在西方,言金恃其刚,物莫与对。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言火恃其强,物莫与对。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言木恃荣华,故阴气刑之,使其凋落。申子辰水之位,刑在东方,言水恃阴邪,故阳气刑之,使不复归。所以子刑卯,丑刑戌,寅刑巳,卯刑子,巳刑申,未刑丑,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为自刑也。” 《协纪辨方书》将刑这种关系用图表达得十分清楚。

自刑相刑图

五行之间的关系,由简单的生克关系,发展为更加细致的关系:合、冲、刑、害。 刘增贵先生认为,五行的害、合关系在秦简《日书》已经出现。而在西汉京房八宫卦气说中有具体的应用。隋朝萧吉的《五行大义》中有合、刑、害、冲、破等五行关系。刘增贵先生在其论文《睡虎地秦简〈日书〉〈土忌〉篇数术考释》中将相冲、相合和相害的关系用一张图来表达,如下图所示。

六冲、六合、六害图

资料来源:刘增贵:《睡虎地秦简〈日书〉〈土忌〉篇数术考释》,2007年12月,第691页。

从早期正一道的时日禁忌中可以看出,道教亦引入了五行学说的合、冲、刑、害的关系。《赤松子章历》中有以地支相冲为禁忌,有以地支相刑为禁忌。早期正一道也清楚五行相合的关系。《赤松子章历》有:“六合日: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子与丑合。” 五行相合的关系,既包括相生的关系,也包括不相互妨害的情况。如土和金的关系既是相生,又是相合:“土上见金,母子气合” ,“辰与酉合”即土与金合。六害是“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戌酉相害,亥申相害”。《赤松子章历》:“五刑六害七伤九厄之月,及以衰年衰月,魁纲杂杀,千凶万患,妨损非一。” 宋代道经《上清灵宝大法》言“六害”为本命对日,不可行道烧香,“六害”的关系可通过上图十分直观地看出来。

(3)五行与四季配属

天地闭塞日也是以五行为理论基础。天地闭塞日包括六塞日和六闭日。天地闭塞日不可上章,亦不能设醮。其原因在于闭塞日章、醮不能通达。六塞日是所有天干为“壬”的日子,六闭日是所有天干为“癸”的日子。“壬”“癸”属天干的最后两位,五行与四季相配,春木,夏火,长夏土,秋金,冬水。“壬”“癸”五行属水,与冬相对应。而冬季的特点则是“藏”。《史记·太史公自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上古文献《礼记·月令》中对于冬季的描写为“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塞而成冬”。“壬”“癸”既然与冬天同属水,也拥有和冬天同样的特点——闭塞。故天干为“壬”日子被称为六闭日,天干为“癸”的日子为六塞日。闭塞,即无法交通。在天地闭塞日上章和设醮,无法通达。

(4)纳音五行

五音利用是按照古代五音来分别列出五行的状态,虽未明言禁忌事项,但是被列入《赤松子章历》当中,可知为早期正一道行事之参考。《赤松子章历》中“五音利用”原文为:

宫音属土,长生申,七月。沐浴酉,八月。冠带戌,九月,小墓。临官亥,十月。帝王子,十一月。衰丑,十二月。病寅,正月。死卯,二月,白虎。墓辰,三月,大墓。绝巳,四月。囚死午,五月。废休未,六月。破杀寅卯,本音亥子,刑杀亥子,季杀丑未。

可列表如下。

五音五行长生十二宫

六甲纳音是中国较为古老的术数文化。饶宗颐先生解释说:“纳音的手续,是把六十甲子,按照六甲的次序,配合十二律、五行之五音而成……一阳生于子,起于甲子之仲,一阴生于午,起于甲午之仲,由子、午以推阳与阴之律,阳律起于甲子而终癸亥,阴律起甲午而终癸巳,以五音十二律,纳于六十甲子,起于甲子,乙丑,则子为黄钟,丑为大吕,自此隔八相生而为壬申癸酉,由下再隔八而为庚辰辛巳,终于丁亥,再下为戊子己丑乃入于火行的范围。” 笔者根据饶宗颐先生对朱元升《三易备遗》的勘误制作下表。

六十甲子纳音表

六十甲子纳音表-续表

《赤松子章历》中“五音利用”主要是按照五行的属性,列出五行在每月所处的状态。后世选择书也将它称为“五行寄生十二宫”。五行理论认为,五行在一年十二个月的状态各不相同,与人的生命周期一致:出生、成年、壮年、衰老、生病、死亡、入葬。《五行大义》称“论生死所”,分别为:受气、胎、养、生、沐浴、冠带、王、临官、衰、病、死、葬。比较《赤松子章历》与《五行大义》《星历考原》描述五行状态略有不同。

五行寄生十二宫

各书名称虽异,但是内容实则大致相同。《赤松子章历》和《星历考原》以“出生”为一个阶段的开始,而《五行大义》以“受气”为始。以《赤松子章历》为例分析这十二种状态:长生,即出生。沐浴比喻刚出生不久,容易受到伤害,是婴幼儿阶段。冠带比喻长大成人,是青年阶段。临官是出任官职,中年阶段。帝王是壮实,如人之壮年。衰,开始衰退。病,继续衰退,出现病况。死,死亡。墓,安葬。绝,《五行大义》中“受气”,即旧气已绝尽,新气已受。《赤松子章历》中“囚死”和“废休”在生命阶段的描述中较为难解,《五行大义》和清代《星历考原》都称为“胎”和“养”,指代人的胎儿阶段和滋养。五行关系还有“旺相休囚死”之说,指五行在四时中,一个五行处于旺;一个五行处于相,即次旺;一个五行处于休,即休息无事;一个五行处于囚,即衰落被囚;一个五行处于死,即被克制得毫无生气。如春,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其规律是“当令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被我克者死”。即春属木,木是“当令者”,木旺。“我生者相”,木所生者为火,故火相。“生我者休”,水生木,水是生我者,故水休。“克我者囚”,金克木,故金囚。“被我克者死”,水克土,故土死。如下图所示,其中粗线为生,细线为克。

五行生克图

《赤松子章历》中“五音利用”既有“五行寄生十二宫”的术语,又有“旺相休囚死”的术语,一种可能是编撰者混淆了两种关系,另外一种可能是编撰者想要综合两者关系,用“旺相休囚死”来表达“五行寄生十二宫”。然而这样的表达因为较为牵强难读,后被世人放弃。“五音利用”中的本音、破杀、刑杀和季杀也是五行理论的应用。本音是指五行干支纳音,即每个五行所搭配的地支。如商音金,本音为申酉。《郭氏元经·报蚕室篇》:“吊看蚕室到何处,本音旺神日用之。”注解:“本音:以本年五虎遁,遁得本命蚕食干支,其干支纳音即是蚕食本音。如甲子年蚕室在未,五虎遁正月起丙寅,至未遁得辛未,辛未纳音为土,土旺于辰戌丑未,所以宜辰戌丑未日修其方。” 破杀、刑杀和季杀是需要避忌的神杀。白虎、大墓、小墓亦是神杀。古代五音占卜常用来相宅。东汉王充《论衡》提及:“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遭祸。” 五音也可根据姓氏的音属来占卜人命。《星命集成》录“五音看命法”:“五音姓氏与人命原不相属,况隐避更改不一,今阴阳家选择,亦参之以备一说。故余于人命亦取本音五行各至旺处为贵,如商音属金,旺在申酉,德在辰巳;角音属木,旺在寅卯,德在戌亥;徵音属火,旺在巳午,德在丑寅;宫羽音属土、水,旺在亥子,德在申未。五音贵旺若人遇之如命有气不遇恶杀加临,主平生贵盛,虽在刑杀,亦宜有禄,假令徵姓人四五月生为旺,十二正月生为德,余准此。其辨五音,舌为徵,齿为商,牙为角,喉为宫,唇为羽。以人之姓氏呼之,如其音在舌,则为徵姓,余准此推。又古人看命之法,以十二相生加三十六禽就知其人平生发达,及食禄之方,或宜于朝,或宜于外,或宜于水,或宜于山,或江湖海畔而南北东西有定分焉。其术微妙又不专子平看也,故术者必兼诸家之长,方尽其理。”

《赤松子章历》中宫音土本音错误,误为亥子,应为辰戌丑未。寅音刑杀缺。小墓、大墓的标注时间与《协纪辨方书》同。白虎时间与《协纪辨方书》不同,且徵音未标注白虎。可能《赤松子章历》的编撰者或抄写者对此禁忌缺乏深入的了解,不知禁忌的具体事项,故常有错误发生,且未标注禁忌何事。五音相关的“五姓修宅”放在《协纪辨方书》中的附录部分,不入正编,此法被评价为“历代以来诸儒驳论不胜枚举……至其配年之法,既取生克,又取墓、绝、胎,且气绝、白虎既兼取鬼贼,而宫姓巳午年又为小通,商姓寅卯年、羽姓巳午年又为害财,则皆不取。其配月之法,小通惟取两月,或取生我或取我生。皆无义例,亦不足辨矣。”

五行是中国思想中除阴阳以外的另一阐释世界的理论。五行最初与阴阳相独立,后来阴阳与五行相互结合成为一个系统。五行最初被认为是五种基本的物质:水、火、木、金、土。后来归纳出五种物质不同的属性,并将万事万物划分为五类。五行与干支相配、与四季相配,并赋予了五行之间相互的关系,从最初的相生相胜,到合、冲、刑、害的正五行关系,再发展到五行寄生十二宫、五行纳音等占卜方法。从《赤松子章历》中“天地闭塞日”禁忌可见,天干、季节与五行的简单配属关系。每月凶妨、十二属凶日、相刑自刑等禁忌则反映了地支与五行的配属关系,及五行之间的相冲、相刑关系。“五音利用”禁忌反映的是五行纳音占卜术,即五行与五音、五姓、六十甲子、月支之间的关系。

关于天干和地支的运用频率,在五行关系中,地支的运用更多,天干的运用更少。可能是天干之间的关系也较为简单,可以说明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对地支的重视程度高于天干。关于正五行和纳甲五行的运用频率,以正五行为基础的禁忌更多,关于纳音五行的记载不是很准确,且未说明禁忌事项,以此为基础的禁忌较少,说明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对正五行的重视程度高于纳音五行。

3.天象变化反映的天人相应的观念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天象变化。《周易·系辞上》:“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即上天显示各种天象来暗示吉凶,圣人能够根据天象变化作六十四卦并且推定吉凶。因此,在古人看来,天象变化并非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上天旨意的体现。天象异常时,古人惊恐万分,认为或是灾难来临。

《赤松子章历》中源自天象变化的时日禁忌包括:五音呈章利用/推斗击时(建除术)、四时凶日(疑为建除术之月厌)、天狗下日和十二天狗和弦望式(月相为依据)。这些禁忌可以分为三种类别:一种是以星象变化为依据的方术——建除术,一种是以月相变化为依据,一种为气象异常。

(1)建除术

建除术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择方术。建除术在秦汉时期颇为流行,《史记·日者列传》有建除家,可见西汉时期,建除术已发展成为日者中的一个影响较大的流派。建除术以北斗的位置变化来占卜吉凶。北斗七星因为形状似斗而得名,天枢、天璇、天玑、天权形似斗身,即斗魁。玉衡、开阳、摇光三颗星形似斗柄,即斗杓。从地球上看,北极星的位置变动不大。因此古人认为北极星不动,古人在生活中通过北极星来进行定位和导航。北斗七星因为形状独特,方便辨识,离北极星近,受到极大关注。古人观察到北斗七星围绕着北极星旋转,随着时间的推移,斗柄所指方向不同,即所谓“斗转星移”。斗柄所指的方向,代表着季节的不同。“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北斗星在古人心中的地位很高,《史记·天官书》:“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斗在古代方术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建除术将斗柄所指的方位称为建,处于建之后一位地支为除。十二地支与方位相配合:

十二地支配方位图

汉用夏历,正月建寅。故正月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二月卯为建,依次类推,如下表所示。

十二月建除

建除术在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中均有记载,如放马滩秦简、睡虎地秦简、孔家坡汉简、九店楚简和《淮南子·天文训》等。然而建除术在不同文献中的名称并不相同,饶宗颐先生认为建除术在当时有很多家,“而以配十二辰则无二致” ,刘乐贤先生通过对出土文献的研究,认为简帛建除法有楚系和秦系,汉代流行的建除是秦系建除,后世流行的建除也是秦系。 《赤松子章历》中建除十二值的名称与后世十二值的名称完全相同,与秦系大体一致,与楚系差别很大。在秦汉的文献中,建除法似乎特别强调年、月、日、时当中的“日”,每月的某日为建日或除日或其他日等,以“日”为基本单位进行占卜,如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建日:良日矣,可为啬夫,可以祝祠,可以畜六生,不可入黔首。” 然而《赤松子章历》中不仅包括某日的凶吉,还特别强调年、月、日、时当中的“时”。如:“除日可呈章十二通,利上治病,分解冢墓殃考连达子孙,不上保护钱财。忌酉时。”

五音呈章利用是按照建除术的建日、除日、平日、定日、执日、破日、危日、成日、收日、开日、闭日,依次列举可以上章的数量、宜忌上章的类型、上章禁忌时刻。如“建日,可呈章九通,利上开化大道、收捕凶殃鬼贼,不上诛符庙,伤一门及师。忌申时,斗击下,他仿此” 。推斗击时的内容比五音呈章利用要更加简单,只按照建、除、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给出了禁忌时:“建日忌申时,除日忌酉时……不可上章治病。” 比对两种禁忌,每日所列的禁忌时完全相同,唯一差别在于“推斗击时”每日禁忌内容相同,均为禁忌上章治病。这两种禁忌的依据,在《赤松子章历》中解释为“斗击下”。“随斗击”为《汉书·艺文志》描述阴阳家擅长的事项之一:“阴阳者,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陈朝爵《汉书艺文志约说》案云:“《淮南》所云‘顺招摇’盖即‘随斗击’之说。” 饶宗颐先生更加详细地解释了“斗击”:“北斗七星,其杓端有两星,即招摇和玄戈。《淮南子·天文训》:‘太阴所居,不可背而可乡(向),北斗所击,不可与敌。’又云:‘凡用太阴,左前刑,右背德,击勾陈之冲辰,以战必胜,以攻必克。’所谓斗击,指北斗对冲之辰……‘击太岁’后人称为岁破,指太岁所冲之辰,如子年在午,丑年在未,为最凶之神,谓子午冲,丑未冲也。招摇、玄戈为北斗杓端内外之两星,其所击之(十二)辰及星宿,即所谓的‘斗击’是也。” 斗击之辰所代表的空间和时间均被看作不祥。兵阴阳家认为随着斗柄转动的方向出击为大吉。攻击斗柄所指的方向是顺天而为,可以取得胜利。这种吉凶观在当时十分流行。《吴子·治兵》:“必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招摇在上,从事于下。”《淮南子》引《易林》:“魁罡所当,初为败殃。”《赤松子章历》避忌的斗击时“建日忌申时,除日忌酉时……”应该是以正月为例来进行说明,其余则可类推。因为正月地支为寅,寅为建,寅之对冲为申,故“建日忌申时”。斗击之地,为必败之象。斗击时亦是破败之时,不宜上章治病,可能是担心治病效果不好。以正月举例,在古文献中亦十分常见。如《淮南子》有:“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巳为平,主生;午为定,未为执,主陷;申为破,主衡;酉为危,主杓;戌为成,主少德;亥为收,主大德;子为开,主太岁;丑为闭,主太阴。”亦是以正月为例,并未完全列出其余月份。

四时凶日的根据可能是建除术中的厌。四时凶日,《道藏》仅《赤松子章历》和《灵宝玉鉴》有载,其他文献几乎未见记载。而《赤松子章历》和《灵宝玉鉴》几乎内容完全相同,应该同出一源,或因都抄自某书,或后出之书将传世之书内容抄入。四时凶日,《赤松子章历》和《灵宝玉鉴》均记为:“春三月酉,夏三月午,秋三月亥,冬三月子。右四时日,不可上章,害师。”《赤松子章历》未见其他版本,又没有可供对读的材料,从文字本身看不出四时凶日中的酉、午、亥、子有何规律:它们分别处于地支的第十、第七、第十二和第一位。我们假设其中“亥”为“卯”之误字,那么就可以解释得通了。春酉、夏午、秋卯、冬子正是月厌,后世将其称为“天狗头”。月厌和月建同为建除术中的术语。建除术有阳建和阴建。《论衡校释》中引《周礼占梦》疏:“《堪舆》天老曰:假令正月阳建于寅,阴建在戌。”

北斗之神有雌雄,运行方向不同。月建为雄所在,月厌为雌所在。《淮南子·天文训》:“北斗之神有雌雄,十一月始建于子,月从一辰,雄左行,雌右行,五月合午谋刑,十一月合子谋德。太阴所居辰为厌日,厌日不可以举百事。” 王引之认为“太阴所居辰”应为“雌所居辰”。“雌,北斗之神右行者也,月徙一辰。太阴则左行而岁徙一辰。两者各不相涉。”

下图内圈为雌北斗运行图。外圈为雄北斗运行图。雌雄北斗于十一月和五月相逢,即“五月合午谋刑,十一月合子谋德”。内圈中寅的位置为正月,厌在戌。二月,厌在酉。三月厌在申。正、二、三月为春,忌酉,则是折中取中间之意。后世选择书将四时凶日称为“天狗头”。《选择求真》:“最忌月厌。月厌正月从戌起,戌为天狗,士遂以天狗名之,戌酉申者,春季之厌也,折中而取酉,谓之春季月厌正位,命为‘天狗头’,犯之者,小姑无子。夏午秋卯冬子,同此例也。”

月厌图

资料来源:《协纪辨方书》,李零主编,刘乐贤点校《中国方术概观·选择卷》,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第185页。

天狗下日和十二月天狗在《赤松子章历》中每月禁忌完全相同,但有细微区别:

天狗下日

正亥,二子,三丑,四寅,五卯,六辰,七巳,八午,九未,十申,十一酉,十二戌。

右天狗下日,不可用之。

十二月天狗

正在亥食巳,二在子食午,三在丑食未,四在寅食申,五在卯食酉,六在辰食戌,七在巳食亥,八在午食子,九在未食丑,十在申食寅,十一在酉食卯,十二在戌食辰。

右每月天狗下食时,不可醮祭,鬼杀人,上章即通,但取其方上土,泥鼠穴及蚕室四壁,大吉利。

“天狗下日”与“十二天狗”禁忌

天狗下日和十二天狗的逐月禁忌日,是建除法的收日。民间通书《玉匣记》中有“天狗下食”一条包含两行内容,按正月至十二月的顺序排列,一行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另一行为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第二行所列禁忌日与《赤松子章历》中一致。然而,《玉匣记》并没有说清楚列出两行时间的具体含义。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玉匣记》所包含的“天狗下日”既包括第一行的内容也包含第二行的内容,即正月天狗下食是正月的子日和未日。第二种可能是《玉匣记》将所见的两种不同说法列出,一种说法是禁“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另一种说法是禁“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玉匣记》还有一条“八座地破(收日同)”禁忌日与《赤松子章历》天狗下食禁忌日一致。 在建除法中,收日一般并不以为凶。《淮南子·天文训》中有:“亥为收,主大德。”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和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均言此日宜入人民、马牛等,并未言不吉。今人朱传珂认为收日为“皇帝八座,小凶。此日有利于收获之事,开始的事业则不利,忌出行、葬礼” 。可能是以《玉匣记》为依据。就笔者目前所见文献,在《赤松子章历》后,《玉匣记》是较早记载天狗下食为“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的。《玉匣记》是一种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占卜星象类的居家常备之书。《玉匣记》大约成书于明宣宗宣德八年。《道藏》有《许真君玉匣记》,题为“耕笔斋吴子谨书序”,托许逊所作。 周绍良先生收藏的《玉匣记》书前有宣德八年(1433)宾云道人江应玄序,亦托名许逊著,序言曰:“近姑苏道友倪守贞得之于异人。”周绍良先生推论:“事实这书就是江应玄或倪守贞所伪造的。” 可见,《玉匣记》在明宣德年间至少有两个版本,在民间已较为流行。

《赤松子章历》还有一禁忌与天狗有关,与上述“天狗下日”和“十二天狗”时间完全不同,名为“太岁天狗下食”的禁忌:

岁在子,狗在寅,下食卯时。巳未酉吉。岁在丑,狗在卯,下食辰时。午申子吉。岁在寅,狗在辰,下食巳时。未酉亥卯丑吉。岁在卯,狗在巳,下食午时。辰申戌子寅吉。岁在辰,狗在午,下食未时。巳酉亥丑卯吉。岁在巳,狗在未,下食申时。辰午子戌寅吉。岁在午,狗在申,下食酉时。卯未亥丑吉。岁在未,狗在酉,下食戌时。辰午申戌寅吉。岁在申,狗在戌,下食亥时。卯巳未酉亥吉。岁在酉,狗在亥,下食子时。辰午申戌吉。岁在戌,狗在子,下食丑时。卯巳未酉亥吉。岁在亥,狗在丑,下食寅时。午申戌子吉。

右太岁天狗下食,章醮宜须避之。

列表如下。

“太岁天狗下食”禁忌

《赤松子章历》中“太岁天狗下食”以太岁为依据,给出天狗所在和下食的时刻以及吉时。这一名称在其他文献中未见记载。学界对“太岁天狗下食”的研究也很少,笔者仅见日本学者丸山宏有提及:“除天仓日和自刑日等以外,能看见关于上章日时的很多规定,其中有所谓太岁天狗下食等,我认为来源于民间历的禁忌,也可见反映显然是建除家的历的禁忌规定。我想六朝至唐道士依据的历和民间日者的历有密切的交流,特别是道士们在和民众直接接触的上章仪礼中,对民间的禁忌颇有考虑。” 从上表中可以发现,“太岁天狗下食”有规律可循,以太岁地支为首位依序往后数,天狗在第三位,下食则在第四位。太岁在月建。“太岁”是人们想象出来的星宿,它与岁星运行方向正好相反。“太岁”在古代文献中记载有多种名字,清人王引之《太岁考》考证有六种不同的名称:太岁、太阴、岁阴、天一、摄提、青龙。 太岁与岁星的运行规律相反,岁星右行,太岁左行。《协纪辨方书》举例:“若上元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五星同在牵牛之初,是岁星与日同次之月也,十一月斗建子,子有太岁。至下年岁星移向子,十二月日月会于玄枵,十二月斗建丑,丑有太岁。自此以后皆然也。故引《乐说》以证太岁在月建之义也。” 按照建除术,从建开始的第三位为满日。因此《赤松子章历》“太岁天狗下食”禁忌中以满日为天狗。以满日为天狗,后世的择日书中也有从者。《协纪辨方书》引《枢要历》:“天狗者,月中凶神也。其日忌祷祀鬼神,祈求福愿。□历例曰:‘天狗者,常居月建前二辰’。”《协纪辨方书》并不认同满日为天狗的说法,认为只有当戌日值满,即申月戌日才是天狗,才是禁忌之日。《协纪辨方书》认为《枢要经》的依据是:“详考其义,盖天狗者,戌日值满也。天官家谓太白余气散为天狗。满既是戌,建必是申,满之为满也,以三为数之极也,天之刑神当令之时而又居盛满之极……若满在戌日,则从申至酉悉属金行,其为神也乃蓐收司刑之神,而非降福之神矣,故忌之也。” 这一解释十分复杂,既包含建除术的名称,也有地支的五行属性,还有数的象征意义,可备一说。“天狗下食时”不易解释,可能因为天狗在和天狗下食时有一定的间隔时间,但这间隔不会过久。对民间而言,“天狗在”就提示人们应当警惕,做好应对措施。天狗禁忌成因十分复杂,和民间禁忌之间的关系尤为密切。

《赤松子章历》中以建除术为禁忌原则,主要是出于对北斗星等星宿以及与之相关的神灵的敬畏和崇拜。重视北斗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特点,道教亦体现了这一特色。在《赤松子章历》中,有月建、月厌、收日、满日等与建除术相关的时日禁忌,这些禁忌产生以北斗运行作为理论基础。说明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对北斗的重视程度很高,和早期正一道在日常行为中对北斗的崇拜相一致,也证明宗教肯定性行为(朝拜)与否定性行为(禁忌)之间具有一致性。

(2)月相变化

《赤松子章历》中与日月相变化的禁忌有弦望式:

上弦八日、九日,下弦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大月八日、二十二日,小月九日、二十三日,不可用。

弦、望是描述月相的名称。按照天文学的描述:“从地球上看,月亮离日90度时的月相为弦,因月相呈半月状如弓而得名。在日东为上弦,日西为下弦。当月亮与日黄经相差180度时,月相呈满月,为望” 。除了弦、望之外的月相,还有晦、朔。晦是指一月之初,朔是一月之末。中国古代所用的历法为农历,或曰阴历。但事实上,农历是一种阴阳合历,即既以太阳为参考,又以太阴(月亮)为参考。晦、朔、弦、望通常被看作特殊的时刻,需要特别注意。古人认为月相变化与气的消息有关。《天原发微》曰:“一息之间,便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气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气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气之盈日沉于下,而月圆于上也。” 弦望式禁忌的原因,是气之不定。这一时期需特别小心。中医禁忌在气不定时针刺。《黄帝内经》有:“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节之气。气定乃刺之。” “气定乃刺之”是中医针刺的原则之一。晦、朔、弦、望为后世针刺之四忌。

另外,从太阳和月亮的交会状态而言,弦望被认为是“不相会合”。郝大通《周易参同契简要释义》曰:“日月会而合。不相会合,而成弦望……日月相衡谓之望,四分之一谓之弦。此者不相会合之时也。” 日月是阴阳的象征,日月不相会合事实上表达的是阴阳不能相通。本书在前讨论“天门闭时”曾言“阴阳相须”才能生生不息,才是吉时。而阴阳不相通之时则被看作不祥。道教认为,人应当效法天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那么日月不相会合时当然也是夫妇的禁欲之时,故在房事活动中亦禁忌弦望。

《赤松子章历》中以天象变化为基础的时日禁忌,反映的是早期正一道的天人相应的观念。通过对《赤松子章历》的分析,可见,早期正一道重视观察天象变化。从数量方面讲,以北斗为主要参照的禁忌较多,以月相为基础的禁忌较少。前者的系统中涉及的星体更多,比如有岁星这些实际存在的星体,也有太岁等人们想象出来的星体,具有较多的组合性。月相变化,也可以太阳为参照,也可以根据月相自身的变化设立禁忌,比如中医典籍《黄帝内经》用针数量可以根据月相来增减,《黄帝虾蟆经》以月亮自身变化为依据避灸刺法等。北斗和月相都有足够丰富的变化,但是早期正一道记载以北斗为参照的建除术类禁忌更多,说明该教派对北斗和建除类禁忌更加重视。

(3)气象异常

《赤松子章历》列出了修斋吉日三元日和三会日后,言:“右此日宜上章言功,不避疾风暴雨,日月昏晦,天地禁闭。” 意思是除了三元日和三会日,其他日子均需要避开疾风暴雨、日月昏晦和天地禁闭。

疾风暴雨气象不能上章的缘故在于异常天象的意义。异常天象在古代并不是自然现象,而被认为是人世统治的反映。如《淮南子·览冥训》认为君主德薄时奏《白雪》,引来神物,却是风雨暴至。说明异常气象预示统治不力。

4.时空相配

(1)奏章向背

《赤松子章历》有奏章向背,依据经文制作下表。

《赤松子章历》“秦章向背”归纳

《赤松子章历》“秦章向背”归纳

此处根据奏章的时间和事由给出方向的宜忌。道教奏章人员可以根据事由和时间来选择奏章的向背。在空间的表达上,此处用了几种方式。一是常见的东、南、西、北的空间表达。第二种是天门、地户、人门、鬼门的方式表达。第三种是用地支的方式来表示,如寅地、巳地。

天门、地户、人门、鬼门称为“四门”或“四维”,分别是指西北、东南、西南和东北。这种方式常见于六壬法,将空间分为八个部分,分别用八卦的卦名来指称。上海博物馆所藏的六朝铜制六壬式盘,上有:“西北天门乾、东南地户巽、西南人门坤、东北鬼门艮。” 何琳仪先生认为,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解读四门:“在式盘‘四门’中,天与地相对,人与鬼相对。这两组既对立而又统一的关系,共同构成支撑宇宙的‘四维’。” 通过乾、巽、坤、艮等卦名,可知“四门”观念与《周易》思想有关。道教中很早就在科仪活动中采用“四门”的观念。《正一醮宅法》的醮宅仪式在地上标注出四门位置:“醮法于宅中庭方二丈四尺,画地为坛,四季上开天门、地户、人门、鬼门,皆以箭为之,当方色 ,三重栏之,门安两灯。” 道教认为可以通过步伐与空间位置的配合来开闭四门,如“开天门,闭地户,留人门”等。可见,“四门”的表述不是为了增加神秘性,而是在道教仪式中通过赋予方位的名称而使得道教活动能实现通达天地、把握时间的意义。

寅地和巳地是用地支表达的方位。这种方法是将空间分成十二部分,每一部分对应一个空间。其中,酉为正西方,子为正北方,卯为正东方,午为正南方。道教认为,每个空间有一个守护神,有不同的形象。如,西南至西北申上神,“猴头人身,白衣,左手捉箭,右手持弩”。

厌虎、厌蛇宜向寅地和巳地源于虎与寅、蛇与巳的对应关系。求长生朝天门,求富贵消灾厄朝地户,治病朝鬼门,消口舌诅咒朝人门,源于道教对于天门、地户、鬼门、人门的认识。天门管理长生事务;地户管理土地的丰歉等与财富等相关的事务;鬼门主管疾病事宜,因为道教认为疾病的流行是因为瘟鬼作祟,散布瘟疫;人门主要管理人际关系等与人相关事务。除此之外,一些宜忌不能解释原因。虽不能一一解释原因,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类宜忌的原则是,时间和空间须配合,事情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日中奏章要向东,而夜里奏章要向北,时间的变化,带来道教科仪活动朝向的改变。时间和空间两者相互配合,不同的事由要根据情况选择不同的时间和方位,否则会影响奏章的效果。时空配合在春秋战国时期《吕氏春秋·十二纪》和《礼记·月令》就已经用于农业方面了。有学者提出“月令派”这一概念,来指称“按时序(月份)来阐明各种事物的做法和传统”的派别。 道教产生之时,时空配合已是成熟理论,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

按照冯时先生的看法,时间和空间的一致性是由时空关系所决定的:“中国传统的时空关系表现为空间决定时间,空间体系建构的目的不仅在于定准方向,更在于建准时间,因此空间体系事实上是作为时间体系的基础存在的。” 从逻辑上看,时间和空间具有内在一致性。

(2)宅神将军游

《赤松子章历》多处提到宅神,并记录了宅神将军游的时间、宅神游去来的时间。

宅神将军游

正、二、三,三月游北方。四、五、六,三月游东方。七、八、九,三月游南方。十、十一、十二,三月游西方。

右将军游方,不可犯之。

宅神游去来

壬戌去甲子来。丁卯去辛未来。戊寅去壬午来。丙戌去庚寅来。丙申去辛丑来。戊申去辛亥来。甲寅去己未来。

右宅神游去来,若醮宅,神在有福。

凡宅神,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天,正月五日下。三月未上天,四月二十七下。五月未上天,六月二十七下。余时并在宅。又云:宅有二十四神,甲乙丙丁庚辛壬癸。

右巳(已)上章醮请乞,遇神在,请福无不应矣。

宅神将军和宅神是否是同一神灵,《赤松子章历》并没有说明。在同样属于早期正一道的道教经典《正一醮宅仪》中,宅神将军有五位,分别是东方宅神青土将军、南方宅神赤土将军、西方宅神白土将军、北方宅神黑土将军、内方宅神黄土将军。 宅神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宅神”是包括将军等多位宅内神灵的通称。《赤松子章历》说宅神有二十四位。宅神将军属于广义宅神的一种。狭义“宅神”仅指五方宅神。如《正一醮宅仪》有章文“谨启五方宅神,五土将军,宅内众官等” 。狭义上,宅神与将军所指不同。

从引文可见,将军往四方出游,每三个月换一个方位,一年游遍四方。宅神定期出游,定期上天并返回。宅神定期出游的具体时间见下表。

宅神游去来时间

无论是宅神游去来时间或是上天的时间,均不能看出宅神外出的规律。但是,宜忌的规则是,宅神在家时宜上章、醮宅。宅神将军所游之方不得冒犯。

讲求时间与空间的配合,是这类宜禁的原则。时间和空间的配合,事实上正是在构建一个和谐统一的系统。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把握,达到把握自己命运的目的。杨庆堃先生指出:“凭借对事件发生之际时空的控制,占卜和风水体现了一种宗教观念的和谐体系,包括信仰‘天’‘地’具有预定万事万物发生过程的力量。正因为人们相信上天能够控制个人生活的命运,所以他们接受了‘天命’的观念和皇权至高无上的神圣性。否则,作为一种政治宗教仪式,对天的崇拜有可能远离民众日常的经验生活。从这种意义上讲,阴阳五行神学体系具有连接国家事务的超自然的基础和人们日常生活的作用。” 诚然,人们相信上天可以控制人的生活,然而并不意味人在上天面前完全被动,道教认为可以通过时日禁忌等择吉避害的方法,使时间和空间的配合更加和谐,事情可以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事实上,很多道教时日禁忌不仅考虑时间,一般也会考虑空间的因素。时空配合所遵照的方法或有不同,如五行理论或是其他理论。无论采用哪种理论,一定要遵照时间和空间和谐一致的原则。

5.巫术思维

道教的时日禁忌使用了巫术的思维。弗雷泽将巫术分成两类,相似律和接触律。殗秽禁忌正是接触律的表达。殗,有病、死亡、污浊之意。

《赤松子章历》有“身经殗秽,不得书章”,并有不同情况殗秽的日期:

殗秽

科曰:家有死亡,无论大小,妇人生产,大丧,殗一百日。生产,女子伤身,殗一百日。入产妇房,殗三日。小儿及奴婢死,殗一月。六畜死,殗一日。在外即无殗。期丧四十日。大功缌麻,月内殗,出月即解。往丧家哭泣,其日殗。久丧无殗。丧家祭食,产妇三日,及满月之食,并不可吃。右已上诸殗,不可修斋、设醮、上章,如在别处遇者,但以符水解之。

死亡是最为严重的殗秽,死亡对象的身份和地位不同,导致殗秽禁忌天数的差别。妇人生产被看作非常严重的秽污。

对于此文本的解读,姜守诚教授指出“这里将‘奴婢’乃至‘六畜’都视作家庭成员” 。笔者持不同意见。从文本来看,前文有“家有死亡,无论大小”,后又提小儿和奴婢,两者死亡的殗秽时间不同,说明小儿和奴婢不被包括在“家”中,“家”的范围排除了小儿和奴婢。“小儿”的含义不是指小孩子,而应该是成年人。学者指出“小儿”在汉代的用法,可指代成年人,有亲昵义,有轻蔑义。 此处小儿与奴婢并称,说明小儿与奴婢的地位基本相同。《后汉书·彭宠传》有称呼成年奴仆为“小儿”,可证小儿即与奴婢地位相当的成年人。

每一种文化都有洁净与不洁事物的区别。道格拉斯认为“理性行为都离不开分类。分类的活动是一种普同人性” ,并以圣经中的饮食禁忌为例,指出“那些对于不洁动物的禁止不是基于憎恨,而是关于规则的精细理智结构的一部分。这个规则结构反映了上帝与人之间所立的约法” 。道教的殗秽禁忌,同样也是一种分类方式。它将死亡、生产划为一类,古代妇人生产死亡率极高。这样的分类方式并不消极,而是积极地构建出道教的规则。道教贵生恶死,道教核心理念是长生不死,所以通过各种宗教活动来强化这一理念,如在书符时遇到“生”“死”二字的处理:“不得悬生露死,谓死字不居行首,生字不在行下,当度其行间。”

根据殗秽禁忌的时间长短,可以推出这一禁忌的三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与己身的关系亲密程度,越亲近的人的死亡,殗秽禁忌的时间越长,对自身的影响越大。依据上文,可以排出下面的亲疏顺序:家人死亡=妇人生产=大丧>小儿、奴婢死亡>大功、缌麻所服对象死亡>六畜死>往丧家哭泣。家人死亡、妇人生产、父母死亡是与自身关系最为密切的事情。家中奴婢的死亡也是与己身关系紧密的事情。大功、缌麻是古代丧礼的丧服。中国古代的丧服根据死者与己身亲疏关系分为五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这是一套十分复杂的礼法系统,古代学者为了清楚表达丧服制度,绘制了不同的五服图,包括元代龚端礼的鸡笼图、菱形宗枝图和朱子学派的宗枝图等,宋代以前可能还有大量的丧服图类。 从表面看道教遵从世俗礼法,因为采用了大功、缌麻等术语。然而,早期正一道却并没有完全按照五服的礼法系统来制定自己的行事规范。 大功、缌麻两种丧服所表达的亲属关系本来有两级之差,道教统一处理为“殗一月”。道教在五服关系上的模糊处理,符合早期道教的宗教特色:不如儒家那样严格区分亲属关系的亲疏程度,又没有完全抛弃世俗礼法。大功、缌麻代指的五服关系中较远的亲属关系。这些亲戚的死亡对自己的影响程度较低。家中家畜的死亡和去丧家哭泣虽然与己身关系不大,但是毕竟接触过亡者,死亡的污秽会因为接触而传染。

第二个因素是随着死亡时间的增加,污秽程度会降低,直至污秽完全消失。文中有“久丧无殗”。

第三个原则是距离亡者越远,污秽程度越轻。“在外即无殗”。如果死亡不是在自家发生,而是在其他地方遇到的话,污染程度低,可以用符水解秽。

殗秽禁忌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身边人的死亡或生产,另一种是路遇死亡或生产。自己身边人的死亡或生产不可以进行道教活动,如修斋、设醮和上章。只是路上所遇死亡或生产的话,污染程度更低,可以通过宗教行为消除污染。故殗秽的本质和其他污秽一样,都是“位置不当的东西”。正如道格拉斯所言:“如果把关于污秽的观念中的病源学和卫生学因素去掉,我们就会得到对于污秽的古老定义,即污秽就是位置不当的东西……简言之,我们的污染行为是一个反应,它声讨任何一种可能混淆或抵触我们所珍视的分类的物体或观念。” 在此例中,身边人的生产和死亡不能进行道教活动,而路遇死亡则可以通过符水的方式解秽后进行道教活动。可见身边人的生产和死亡,于道教的修斋、设醮和上章等活动而言,是位置不当的东西。即道教的修斋、设醮和上章等追求生命长久的活动与死亡、生产等完全矛盾、互相排斥。

上文的“殗秽”是针对道教教团内部的祭酒等道士而言进行道教活动的规定。然而,殗秽并不限于道士,对于一般民众而言,家中有死亡或生产,也有殗秽。一般民众所遇殗秽,可通过道教祭酒等上章来解除。《赤松子章历》记录了请求解除凡俗之人殗秽的《生死解殗洗荡宅舍章》。章文节选如下:

今缘住宅生产死亡,恐有殗秽。宅中十二时辰,行年本命,害气相侵。今诣臣求乞章奏,洗浣宅庭,殗秽消荡,内外光明,神龙备卫,防保人口。唯专一心,上凭大道,乞求章文,解除殗秽,洗荡宅舍,安稳无虞,具如所陈。臣以凡愚,不明气候,辄承辞旨,伏地拜章一通,上闻天曹。谨为上请东方青帝解殗君、南方赤帝解殗君、西方白帝解殗君、北方黑帝解殗君、中央黄帝解殗君,官将百二十人下,为洗浣肉人,解除殗秽。玉女使者,官将百二十人,各赍真精之水、五和之香,荡洒某家井灶等,大殗入海,小殗入江,千殗万秽,应时消灭。上请仙花玉女一千二百人,与东方青龙主水使者、南方赤龙主水使者、西方白龙主水使者、北方黑龙主水使者、中央黄龙主水使者,各赍真精之水,洗浣弟子某家住宅神灵,内外清净,并请敕河伯吕公子、营校尉督,一切水官将吏,更相传送,除解某家内外神真,皆令清净,利佑人口。大小若干人,乞无灾瘴,宅舍安宁,向去前途,五瘟不染,行年四出,常保无虞,以为效信,恩惟太上,云云。

综上,殗秽禁忌的遵从对象既包括道教内部的道士,又包括世俗之人(肉人)。殗秽具有强烈的传染性,殗秽的污浊程度受三个因素影响:一是由己身与亡者或生产者的亲疏程度,关系越亲密,己身越污秽;二是死亡或生产发生的时间,时间越近越污秽;三是己身与死亡或生产发生的空间,距离越近越污秽。殗秽禁忌的产生是因为死亡、生产事件的发生,而这些事件危害了道教的斋醮等求长生活动,故为污秽。身心混浊会导致邪恶来害人。唐代道教将此解释为“夫神气清虚,神灵所守。身心混浊,邪来害人。入静思真,要须防患,不履众恶,吉祥止焉” 。不清除污秽,则不能祈得吉祥。

6.神煞观念

神煞是古代方术中的星神,包括吉、凶两种。吉者称神,凶者称煞。古人将星神与时间相对应,通过神煞之所在来判断吉凶。与前文所述的建除术和月相有所不同,神煞思想更加突出神煞的自身吉凶特征。《赤松子章历》中的禁忌主要是凶煞,如阴杀、天纲和将军太岁。

(1)阴杀

《赤松子章历》中列出了阴杀所在的具体时间:

阴杀所在

正月在寅,癸亥。二月在巳,辛酉。三月在午,庚戌。四月在未,癸亥。五月在寅,壬子。六月在卯,癸丑。七月在辰,甲寅。八月在亥,九月在巳,乙卯。十月在丑,丁巳。十一月在酉,丙午。十二月在酉,丁未。

右十二月此日,阴杀,可避之。

就目前笔者所见资料,阴杀时间有几种不同的记录,包括道教内外的文献。《赤松子章历》逐月同时用地支和天干地支表示。宋代灵宝派《灵宝玉鉴》逐月用地支表示。道教外部的一些占卜类书籍也记有阴杀:

各书载“阴杀”时间

各书载“阴杀”时间

《断易大全》列出“阴杀”的两种时间。由上表可见,几种文献所记录的方式几乎都不同。只有《断易大全》的一种记录方式与《卜筮全书》的记录相同。

除逐月列出阴杀所在的方式,道教内外还有阴杀的其他推算方式。如唐代《太乙金镜式经》有《推飞行四杀》:“古法曰:‘若攻其域名与飞行四杀并合,必有屠城之象,常当以阴主加域名,地主下为灾杀,又以域名合神加域名,灾杀下为天贼杀。月杀者,孟月酉、仲月己、季月丑。阴杀下为天吏杀。常以阴主加岁、月、日、时。地主下为灾杀。又以岁、月、日、时合神加阴主。灾杀下为鬼杀。月杀下为天败杀也。” 《太乙金镜式经》属太一式或称太乙式,雷公、太一、六壬并称“三式”。

宋元间东华派斋醮科仪书《灵宝领教济度金书》是依出生年支来判定阴杀所在:“阴杀,则子午生人见午,丑未见辰,寅申见寅,卯酉见子,辰戌见戌,巳亥见申是也。阳杀,则寅申生人见戌,卯酉见子,辰戌见寅,巳亥见辰,子午见午,丑未见申是也。”

可见,阴杀在道教内外均未达成统一的看法。

阴杀与星象相关。明代《禽星易见》将阴杀解释为阴谋星,即女星泊于未位。《禽星易见》属星命学演禽术,是将二十八星宿与二十八种禽类相配,来占卜凶吉。女星与土蝠相配。“女禽在天,号阴谋星,其宿有四角,位居宝瓶,青州、齐国分野,乃飞禽,即飞鼠也。常居屋角、岩穴之中。自惊蛰后九月前有气。其禽虽小,诸禽难伏,喜天晴,怕寒冷。日伏夜游,遇四元己卯为将星,利用四火时吉……泊卯为妖女鹰纲,泊未曰阴杀,又曰蝠怀阴险。” 《断易大全》中释“阴杀”为“阴谋病患”,即以“阴谋星女星”星象为理论基础。

虽然多种书籍记载阴杀时间均不相同,然而阴杀都属于凶煞。早期正一道对“阴杀”的态度是“可避之”,而非绝对禁忌。故在后世的道教罕有记载,仅在灵宝派传播,而灵宝派内部的诠释也并不一致,说明其禁忌流行程度低。

(2)天纲忌用

《赤松子章历》有:

正月在未,二月在申,三月在酉,四月在戌,五月在亥,六月在子,七月在丑,八月在寅,九月在卯,十月在辰,十一月在巳,十二月在午。

右已上天纲,切须避之。

纲,是指渔网上提网的总绳。古人将天喻为网,即“天网”,天网横有纬线,纵有经线,与渔网类似。天纲则是比喻在天网中位处中央天极附近,起到控制作用的北斗星。

早期正一道将天纲看作北斗所主之煞。《女青鬼律》:“北斗主煞,南斗注生,煞是天纲,生是三台,自如人身,上应天地,法之日月,道在不远,三五来反,超然其可贵也。” 民间《搜神记》也有“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人受胎,皆从南斗过北斗” 。煞,即死。北斗是管理死亡的星宿。

在民间的术数里,天纲是吉神。如《阴阳五要奇书》天纲在十二星次中为上吉,是七政(日、月、金、木、水、火、土)的枢纽,有“主宰阴阳,调化神煞,纪纲造化,比之尊帝,发福尤重,极为妙用” 。《卜筮全书》中天纲所在的日子为“地解”,吉神。农书《四时纂要》天纲所在的日子为“小耗”,是凶神。

《赤松子章历》对“天纲”禁忌的规定是“切须避之”。从措辞上看,十分严格。而在术数系统中凶吉不定。可见,道教的禁忌和术数系统的凶吉未必相同。

(3)将军太岁

《赤松子章历》有“将军太岁游”:

甲子东游五日,己巳日还。丙子南游五日,辛巳日还。庚子西游五日,乙巳日还。壬子北游五日,丁巳日还。戊子中官游五日,癸巳日还。

右将军太岁去来,切须避之。

将军太岁也属于早期正一道的神煞系统。《太上老君说阳宅八经》 《太上安镇九垒龙神妙经》 把“将军太岁”列为恶煞。《黄帝宅经》:“又此二宅修造,唯看天道、天德、月德、生气到即修之,不避将军太岁、豹尾、黄幡、黑方及音姓宜忌。顺阴阳二气为正。此诸神杀及五姓、六十甲子皆从二气而生,列在方隅,直一年公事,故不为灾。” 可见将军太岁是煞。道教在方位上,把将军太岁安排在下方。《道门科范大全》在安宅仪式上要向十方诸多神灵忏谢,包括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南、西北、上、下十个方位。“将军太岁”与“豹尾黄幡”等被安排在下方神煞中。

将军太岁究竟何指?

敦煌民间故事《燕子赋》讲到避将军太岁:“仲春二月,双燕翱翔,欲造宅舍,夫妻平章。东西步度,南北占详,但避将军太岁,自然得福无殃。” 《燕子赋》的创作年代为唐开元天宝年间。可见,避将军太岁是唐代民间通行的建造时日禁忌。项楚先生引清代《陔余丛考》认为“将军太岁”是方士巫术的称谓,实际就是指太岁。翻检《陔余丛考》:

太岁避忌之法,汉已有之。其大将军之称,欧阳公《集古录》载李康碑云:岁在亥,大将军在酉。公谓出于阴阳家,前史所未尝见。周密以为,即张晏所谓岁后二辰为太阴者也。《抱朴子》有诺皋太阴将军之称。术家盖本此。按《汉书》王莽号其将军曰岁宿,则以太岁为大将军并起于新莽矣。(按:《集古录》所云,则大将军系岁后二辰,今术家则即以太岁为大将军)。

从上文可见,太岁将军有两种解释,一种大将军不是太岁,大将军在岁后两辰;另一种是认为太岁就是大将军。然而邓文宽先生专门撰文《敦煌写本〈燕子赋〉(甲种)“将军”释词》讨论“将军”之意。他认为《燕子赋》中“将军”就是指“大将军”,而“太岁”与“大将军”不同。他列出了太岁、大将军、太阴在不同年份的方位,来说明三者不同。

敦煌文献P.3594有“推太岁游图法”,图中所载太岁出游时间与《赤松子章历》中完全一致。陈于柱教授整理出推太岁游图法如下:

太岁游图法

资料来源:陈于柱:《敦煌写本宅经校录研究》,民族出版社,2007,第464页。

P.3594图下有文:“太岁太阴常同游,游后本位地修造吉。告还日立停,如作未了,更待后游日。重做妨其。太岁游在之处,不须修造动土,审看慎之,大吉。不忌之,便家长大凶。” 即太岁所在之地不能修造。

《佛说天地八阳神咒经》中也列了“大将军太岁”。 官方修订的择日历《星历考原》等有“太岁已下神杀出游日”,与《赤松子章历》所载时间完全一致。说明这一禁忌在官方、民俗生活、佛教等领域均有着重要影响。

太岁将军游的时间规律是每逢子日出游,每次出游五天。甲子日东游,丙子日南游,庚子日西游,壬子日北游,戊子日中游,其出游方向是由子日的天干的五行属性决定的。甲属木,方位配东;丙属火,方位配南;庚属金,方位配西;辛属水,方位配北;戊属土,方位配中。出游五天,《星历考原》解释为:“五者生数之极,故各出游五日,共五五二十五也。” 《协纪辨方书》解释为“其以五日为断者,天数五,地数五,五者数之终也”

“将军太岁游”究竟禁忌何事?在《赤松子章历》中并未明确提出。考虑到这一禁忌安排的位置,处于“宅神将军游”、“宅神游去来”、“河伯土公游”和“宅神上天的时间”之间,可能是编撰者认为它们的内容相近。宅神在时醮宅有福,上章醮请无不应;河伯土公在时谢土有福。与之内容相近的“将军太岁游”应该也是禁忌上章醮请。另外,记有“将军太岁游”的其他道经——《太上老君说阳宅八经》、《太上安镇九垒龙神妙经》和《黄帝宅经》均属于宅经。因此,禁忌事项应与宅神相关的宜忌一致。

凶煞系统的产生以星象学为基础,但是具体推算的过程仍待进一步的研究。此类禁忌在道教应用中简单快捷地处理为煞,从时间上直接避忌。

7.道教神灵信仰观念

《赤松子章历》的一些禁忌来源于道教神灵信仰观念,如天官朝礼天门、道父母忌、十二时辰和杀师忌日。

(1)天官朝礼天门

《赤松子章历》中有“天官朝礼天门”:

正月二日,二月九日,三月十日,四月十一日,五月十一日,六月十一日,七月二日,八月十三日,九月十三日,十月八日,十一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三日,闰月十一日。

右件日,不可拜章。

天官在早期正一道的信仰体系中非常重要。“官”在道教信仰中有几种意思:官府义、道士、鬼神。 “天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天官”是指仿照人间的官吏体系建立起来,位处天上、属于神圣世界的官员体系。如《赤松子章历》有“五方天官”等。《正一法文经章官品》有“天官扬秩君官一百二十人,君吏一百二十人”“天官五行君官将一百二十人”“天官五行三五七九君官将一百二十人”等。天官的职能范围较广,包括“监察考召山川社稷土地之主”来收除虎狼 ,消灭“旱魃之鬼”、辟除“蝗虫鼠灾”、解“咒诅”、消怪、分解厄难、安宅、收捕五瘟疫疠鬼贼、解除五墓殃注灾厄、催生等。《正一法文经章官品》的内容主要是记述各位神灵的职责。狭义的“天官”则是指三官信仰中与“地官”“水官”并称的“天官”。《赤松子章历》中“为天地神祇言功章”有“天官役使吏兵及天地水三官”,前一个“天官”是广义使用;后一个“天地水三官”即狭义使用。

天官朝礼天门之日不可拜章,原因主要是众多天官聚集在天门,没有时间处理人间事务。根据《赤松子章历》,早期正一道在书章后封章时书“谨诣三天门下,请进”,即章文送达的地方是三天门下。天门在《赤松子章历》中已有描述,如“门度一丈八尺”,有周将军驻守,仙童传章、玉童接章和引入、穿着朱衣玄冠的太一呈章,太上览章后交由太一办理和署名。而后仙童收章表分付日直曹官。《登真隐诀》中三天门为玉帝之所在:道民入静后所祈祷的内容最终送达玉帝处“守静四面玉女,(二朝时并云及侍经神童玉女。)并侍卫火烟,书记(某)所言,径入三天门玉帝几前。(二朝云上清宫太微天帝道君几前,上清上宫太上高圣玉晨道君几前。)” 道教有仙品等级不同的神,几种道经都认为三天门有最高级别的神在,故天官需要定期朝礼天门,即朝礼最高神。

早期道经有三天,虽没有十分具体的表述,然而却是后世三天门思想发展的基础。宋代《灵宝玉鉴》详述三天门的名称、位置、神将、神吏、接受上章类别,如下表所示。

三天门神吏

三天门神吏-续表

《灵宝玉鉴》中洞华天门和正阳门接受上章的类型缺失。元末明初所辑的《道法会元》洞华天门接受上章类型“为禳兵火三灾,水旱妖孽、星怪鬼魔,不祥之事”;正阳门接受上章类型“为国王帝主祈求景福、求嗣或四鄙兵贼、灾疫、社稷大事普及幽显” 。即根据上章的类别,选择上章的天门。

天官朝礼天门时间每月一天,然而从时间上却看不出规律。可能天官朝礼天门时间是来自道教信仰系统的规定,无须解释为何是这一天。天官朝礼天门时不上章的原因,主要反映了道教信仰者以现实世界的经验想象神仙世界。

(2)道父母忌

《赤松子章历》题名“道父母忌”下有:

丙寅丁卯道父忌,丙申丁酉道母忌。戊辰戊戌南帝忌,壬辰壬戌北帝忌。

道父母是早期正一道信仰内容之一。几种道教经典均述道父、道母。

《上清黄书过度仪》是早期正一道房中修炼仪式的经文。在仪式过程中,向各方神灵祈求过度,众多神灵中包括道父和道母:

配甲

第十一配十二尊名言,甲寅明文章,道父赞厥又纵厥十某,甲申扈文长,道母阐 尤戎拘。师言:(今有男女生某甲,从臣妾乞丐过度)。弟子言:(臣妾今从师某乙,乞丐更相过度)共奉行道德,乞丐阴阳和合,生炁布流臣妾身中,撤除死籍,著名长生玉历,过度九厄,得为后世种民。次呼甲子王文卿,师父康(可囊夏堂),甲午卫上卿,师母妞(乃丑切),次呼乙亥庞明心,道父槖颠托,乙巳唐文卿,道母 (该罢切),次呼乙卯戴公阳,道父契欺制,乙酉孔利公,道母妈 (慈卒、慈律二切)。次呼甲辰孟非卿,道父杵祗藻东实,甲戌展子江,道母㜇(知御切)。次呼乙丑龙季卿,道父 宁琦男尾,乙未杜仲阳,道母媤。

《上清黄书过度仪》因文字古老、大量使用术语、缺乏图解的原因十分难读。上段引文在整个经文中尤其难读。葛兆光先生曾经对这一段进行了考察,认为其中“脱讹尤多”,他认为“阐 尤戎拘”应为“ ,柽尤切”,“槖颠托”疑为“橐,颠托切”,“契欺制”疑为“契,欺制切”等。 六甲和六乙一共十二个,与诸神的配属关系整理如下:

甲寅—道父赞厥又纵厥十某

甲申—道母

甲子—师父康

甲午—师母妞

乙亥—道父橐

乙巳—道母

乙卯—道父契

乙酉—道母妈

甲辰—道父杵祗藻东实

甲戌—道母㜇

乙丑—道父 宁琦男尾

乙未—道母媤

从上文可见,道父、道母有多位,且与师父、师母并列。道父、道母的名可能都是单名,但因为时间久远,加上早期正一道以戒律的方式要求对道父母的名讳保密,否则要受到惩罚,所以道父、道母在流传过程中讹误。《女青鬼律》:“二十二者,不得妄以经书授与俗人,道父母名讳,泄漏真要诀语俗人,天夺算三百。” 是否知晓道父、道母的真名,是道门中人和俗人的区别所在:“三五七九之日,慎行生炁。子依吾图局,不犯三炁,如可仙,化民一千。不知道父母真名故为俗人。道士虽知《黄书契令》,不知二十四神人,故为伪人。” 《洞真黄书》有六甲、六乙与道父、道母名的对应的图:

配十二尊图

资料来源:《道藏》第33册,第594页。

李零先生指出,干支配神共六十位,“男神三十,女神三十,两两相配” 。然而,道父、道母是否有六十位,其具体数量无法确切知道,也可能就是十二位。因为《元辰章醮立成历》和《六十甲子本命元辰历》并没有“道父”和“道母”。而且《洞真黄书》中六甲、六乙已占据了四方。

早期正一道中道父忌的时间为丙寅丁卯,道母忌的时间为丙申丁酉。按照六十甲子纳音,丙寅、丁卯为炉中火,居卯位,丙申丁酉为山下火,居酉位。卯在空间上属正东,酉在空间上属正西。标题“道父母忌”则包括道父忌,道母忌,南帝忌,北帝忌。空间上分别属于东、西、南、北。但是南帝、北帝忌的干支纳音所对应的不是正南和正北,南帝忌戊辰大林木,巳位;戊戌,平地木,亥位。北帝忌壬辰长流水,巳位;壬戌大海水,亥位。如下面“六十花甲纳音图”所示。所以道父母忌的理论依据还需要进一步的发掘和研究。

六十花甲纳音图

来自佛教的资料认为,道教中“道父”“道母”是合气之后所赠物名:“道姑、道男冠、女官、道父、道母、神君、种民,此是合气之后,赠物名也。” 然而,我们认为,“道父”“道母”与“道姑”“女官”等一般修道人士不同,应为更高位阶的神灵。“建斋为道真、为道种、道父、道母、真人、神人、仙人、圣人,或共为道,同共饮食,长生无极。” 引文中道教名号的排列遵循从低到高的原则,那么道父、道母的位阶当高于道种,低于真人。

上清派将道父、道母解释为身中之神。如上清派经典《黄庭内经景》有“黄庭内人服锦衣”,唐代道士梁丘子注为“黄庭内人谓道母,黄庭真人谓道父,人身备有之” 。其他诸注本未作此解,包括题名吕祖所作《太上黄庭内景玉经》、明代李一元注的《黄庭内景经》。《上清三真旨要玉诀》有“欲饮食,先说姓名,建身为道,身为天府,道父道母,真人仙人,神人圣人,我合共饮食,神男玉女,侍在左侧,持我仙箓,生生无极。右出《道要》中”

明代编辑的道经《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将道父、道母解释为人身之外的神,道父、道母之炁可以与人体之气相结合。《解结塞死户法》曰:“师曰:凡人身中真炁与诸天炁合,人以胎生,胎中复受邪炁,与正炁混杂,故人身中有十二结、三十九死尸,当先解十二结、三十九死户,则人之真炁,上与天通,户解结有经,塞死户,有《大洞三十九章》:雄一雌一回风混合之道。雄一帝君、雌一帝君,乃两目中瞳人也。雄一长四寸在人之下唇内,坐以听诵经。雌一亦长四寸,在上唇内,坐以听诵经。况人之三田,每田有四结,并十三死户,解结之法,诵解结经,请道父道母之炁,先解下田结去了;次解中田;后解上田。” 《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更加清楚地指出人身之气可以与道父、道母之气合一:“解结之后,合道父、道母之炁为一身,归于黄庭。”

上清派的道父、道母忌与早期正一道的时间有所不同。上清派以戊辰和戊戌为道父、道母忌。《上清童初五元素府玉册正法》有“元君入靖法”,称“道家以六戊日不烧香,如有急切祈告者,惟戊辰、戊戌乃道父、道母之忌。余戊日亦听从便也” 。以戊辰和戊戌为道父、道母忌可能是后世流传之误。因为《赤松子章历》早出,其中“道父母忌”下包括道父忌、道母忌、南帝忌、北帝忌。《赤松子章历》中有“戊辰戊戌南帝忌”,故后世误将戊辰、戊戌作为道父道母忌。这种讹误流传较广,宋代官方征集编订的中医全书《圣济总录》有:“戊辰戊戌日不带符法:凡戊辰、戊戌日不得带符,皆道父、道母忌日,勿用之。” 表明宋代中医界也以戊辰戊戌为道父母忌。

唐代道士张万福是整理科仪的重要人物。他认为在他生活的年代,道父母忌已被误解。《洞玄灵宝道士受三洞经诫法箓择日历》有:“昔尝游江、淮、吴、蜀,而师资付度,甚自轻率。至于斋静,殊不尽心。唯专醮祭,夜中施设。近来此风少行京洛,良由供奉道士多此中人,持兹鄙俗,施于帝里。又云靖忌:道父母忌,不入靖烧香,愚人景慕,用为奇诀。其道父母靖忌,上禁祭酒奏章设醮,元不及三洞上法,至如戊辰、己巳、戊戌、己亥,随日流行,而十斋、八节、五通太素朝第山等天之定日,求仙要领,若与之会得不朝真者乎?此盖济世之小道,非修身上法,汝之弟子宜识之焉。” 张万福认为南方醮仪是鄙俗,道父母忌的原意是对祭酒的规定,而不是对于“三洞上法”即斋戒的要求。道父母忌等被看作“济世小法”,而非“上法”。张万福在道教界影响较大,或是受他影响,后世对道父母忌并不重视,以至于流传错误。

(3)十二时辰

《赤松子章历》中有:

十二时辰

正月、四月、七月、十月,鸡鸣、食时、未、戌(神在门);平旦、隅 中、申、亥(神在外);日出 、午、酉、子(神在内)。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卯、午、酉、子(神在门)。鸡鸣、辰、未、戌(神在外);寅、巳、申、亥(神在内)。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寅、巳、申、亥(神在门)。卯、午、酉、子(神在外)。辰、未、戌、丑。(神在内)。

右十二月十二时辰,所在不可犯。

上段文字使用了时辰的两类名称。一是以地支称,如未、戌等;一种是以天色及对应的物象和人的活动称,如鸡鸣、食时。两类称呼虽不同,但指的时间相同,其对应关系如下。

地支纪时法与天色纪时法对应

将上文两种称呼统一用地支来表示,则可将上述引文内容制作下表。

“十二时辰”禁忌

将月份和时辰全部按顺序排列入下表。

“十二时辰”逐月禁忌

可见,神在的位置随着月份和时辰而变化。月份分为孟、仲、季月,孟月、仲月和季月每个时辰神在位置各不同,孟月包括孟春、孟夏、孟秋、孟冬,每个时辰神在位置相同。神在位置的变动有规律:……内→门→外→内→门→外……根据月份,起始位置不同,孟月从内始,仲月从门始,季月从外始,均遵循此规律。

兵阴阳家根据神在位置选择不同的军事策略。如《太白阴经》“推突围法”:“又曰:‘被围时,神在内,可守;神在门,相伤;神在外,可出。’” 《武经总要》引《神枢经》曰:“闻贼来追欲避难者,神在内宜右避,神在门宜中避,神在外,宜左避。” 《虎钤经》引《金匮经》:“《金匮经》曰:战不战,视勾陈……又说曰:斗加孟,神在内,宜止;加仲,神在门,两相伤;加季,神在外,宜出战,必大胜。”

“十二时辰”所用之法当为六壬法。六壬法常用于推断吉凶,如在军事中。六壬法出现时间甚早,汉代时已是风行之法。《论衡·难岁篇》曰:“或(式)上十二神,登明、从魁之辈,工伎家谓之皆天神也,常立子、丑之位,俱有冲抵之气。” 根据六壬法,有十二神,分别是神后、大吉、功曹、太冲、天刚 、太一 、胜先 、小吉、传送、从魁、河魁、登明 。分别对应十二支和五行,如下表所示。

十二神与地支五行对应

古代典籍以阴阳分析十二神的名称。《五行大义》引《玄女拭经》曰:“子神后者,子为黄钟,君道,故称后,阳之始也。阳动于内而未形,故称神也。丑大吉者,万物至丑,皆萌得阳生,故大吉也。寅功曹者,万物至寅,其功已见。曹众也。众物功既见于寅也。卯太冲者,万物至卯,其皆太冲其心皮抽萼也。辰天刚者,当斗星之柄,其神刚强也。巳太一者,纯乾用事,天德在焉,故太一神后也。午胜先者,阳气大威,阴气时动。惟阳在先为胜也。未小吉者,万物毕熟成,故为小吉也。申传送者,传其成物,送与冬藏也。酉从魁者,从斗之魁第二星也。戌河魁者,河当首也。当斗魁首也。亥微明者,水体内明,不见于外。徵其阳气至子方明也。神后主妇女,大吉主田农,功曹主迁邦,太冲主对吏,天刚主杀伐,太一主金宝,胜先主神祀,小吉主婚会,传送主掩捕,从魁主死丧,河魁主疾病,徵明主辟召。”

早期正一道已将六壬法纳入道教的体系。《赤松子章历》“谢土章”里有“十二时辰将吏”,并列出“天刚、太一、胜先、小吉、传送、从魁、河魁、登明、神后、大吉、功曹、太冲”等名。

道藏中六壬法使用较多。《黄帝授三子玄女经》用六壬法来占卜嫁娶时辰。俞正燮考证该书成于秦汉间,遂古相传。 道藏中保存着一些六壬法的经典或与六壬法密切相关的经典,如《黄帝龙首经》《黄帝太乙八门入式诀》《黄帝金匮玉衡经》《玄精碧匣灵宝聚玄经》《太上六壬明鉴符阴经》《洪恩灵济真君礼愿文》等。六壬法在道教占卜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六壬法涉及之神灵也在道教神灵中有一席之地。在《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的“神位门”有六壬之神,被称为“功曹神君”等。

道教法术认为神将可以捉鬼。属天心正法的《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有《十二神将捉鬼枷缚考责法》,请十二神将捉拿病人身中鬼以给人治病。 道教还给十二神将分别配有下级神,登明将下有津梁神,河魁将下有天都神,从魁将下有玉靡神,传送下有天马神,小吉下有天井神,胜先下有花萼神,太乙下有天车神,天罡下有天枢神,太冲下有三光神,功曹下有天良神,大吉下有紫微神,神后下有玄枢神。 然而宋元时期,很多人已经不知道十二将下的神。《道法会元》卷七十七《天罡说》:“师曰:取天罡气毕,然后呼召十二月将神。夫将与神者,变现无方,神功莫测,上达天心,下推地理,中变人伦。世无不察。今人只知有天罡将了,却不知下有神矣。所谓神逐将灵,神无将不行,将无神不动是也。” 十二将与神相互支持,缺一不可。

《赤松子章历》中“十二时辰,所在不可犯”,其理论依据是神在之处不可侵犯。

8.民间禁忌

《赤松子章历》很多禁忌直接来源于民间,比如血忌、九空、天狼籍日、天父日、天母日、龙虎日、罪至日、受死日。除此以外,还包括建除术的白虎、太岁等禁忌。

(1)血忌

血忌在汉代已是较为流行的禁忌。王充《论衡》数次提到“血忌”。《四讳篇》言当时社会禁忌血忌日祭祀:“诸工技之家,说吉凶之占,皆有事状。宅家言治宅犯凶神,移徙言忌岁月,祭祀言触血忌,丧葬言犯刚柔,皆有鬼神凶恶之禁。人不忌避,有病死之祸。” 《讥日篇》曰:“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 《辨祟篇》曰:“血忌不杀牲,屠肆不多祸。” 可见,汉代“血忌”禁忌杀牲、祭祀等。东汉时期,血忌成为历注内容。出土文献中,永元六年(94)的木简历注中有“血忌”一项,居延新简有“血忌”。历注表明血忌在东汉民众生活中属于重要禁忌。

就血忌这一禁忌来源,邓文宽先生根据血忌只见于秦汉时代历注,而不见已出土的各种“日书”,推论“这些丛辰项目,当源自另外一些已轶的《日书》,或者与《日书》性质相同的术数文献”

血忌,主要禁忌见血,杀牲要见血,故禁之。道教设祭不用牺牲,并不见血,为何也有“血忌”禁忌?这与中国古代传统祭祀相关。古代国家祭祀要杀牲,不同的祭祀用不同的牺牲,太牢用牛、羊、豕。少牢用羊、豕。古代民众生活中也杀牲献祭。《诗·豳风·七月》:“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道教设祭并不用牺牲。道教称祭为“醮”:“牲牷血食谓之祭,蔬果精珍谓之醮。醮者,祭之别名也。” 道教早期文献《女青鬼律》有“血食鬼”,可见道教反对用牺牲祭祀的态度。虽然道教反对牺牲血食,但因血忌禁忌已入历注,且国家祭祀、民间禁忌均用牺牲,因此国家祭祀和民间祭祀均会见血,可能国家祭祀和民间祭祀禁用血忌。道教设祭虽不见血也仍禁血忌,其中一个原因是道教不敢与当时政权公然对立。丁若木在分析道教祭祀虽反对杀生祠祀,但对淫祠的规定不包括天子祭天等内容,是出于对封建政权的忌惮。“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投鼠忌器,不敢过分冒犯封建专制政权,因为上述内容是统治者推行的祭祀之礼的核心。” 另外一个原因是,道教的禁忌祭祀时间与民间禁忌祭祀的时间相一致,更加容易获得民众的好感和信任。若在民众熟知的血忌日进行道教祭祀,可能会引起民众对道教的怀疑。若道教信仰者对民众作更进一步解释,可能会引起道教与民众常识的冲突。为避免冲突,道教禁血忌是简单的处理方式。

血忌的时间,在《赤松子章历》中为:“正丑,二未,三寅,四申,五卯,六酉,七辰,八戌,九巳,十亥,十一午,十二子。右十二月血忌日,不可用。”永元六年历简有“闰十一月十一日甲午破血忌天李”。十一月午日血忌,和《赤松子章历》一致。检视后世文献,包括道教文献《云笈七签》的《摄生月令》 、敦煌文献唐元和四年乙丑岁(809)具注历日 和择日通书《协纪辨方书》 等记载的血忌时间都完全相同。说明血忌是一种十分流行并且被人们广泛接受的禁忌。血忌禁忌在流传过程保持原貌的原因与中医有关。中医文献中,血忌禁针刺。通常针刺不会见血,但也会因为手法或个人身体原因等出血。早期中医文献《黄帝虾蟆经》记有血忌。并言:“一名‘致忌’。一名‘禁忌’。其日不可灸刺,见血忌凶。此日天之厨乎?”其后众多医书转载,如唐代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元代窦桂芳的《黄帝明堂灸经》、明代高武的《针灸聚英》、明代杨继洲的《针灸大成》等。血忌在中医针刺文献中的记载,会更多促进针刺在实践中遵行此禁忌。从某种角度讲,中医对于血忌禁忌的世代延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九空

《赤松子章历》中“九空”为:

正辰,二丑,三戌,四未,五卯,六子,七酉,八午,九寅,十亥,十一申,十二巳。

右十二月九空日,不可用。

《论衡·讥日》:“葬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刚柔,月之奇耦。’”九空在东汉时期为流行禁忌,《论衡》反映出来九空禁忌是丧葬方面的事项。《道藏》有几处提到九空禁忌。一是《赤松子章历》,二是宋代《云笈七签》所收的《摄生月令》,三是《太上洞渊神咒经》。《赤松子章历》和《摄生月令》是按月列出九空所在的地支,所记录的时间除了八月不同,其余全部相同。然而这两种文献均未说明九空日禁忌哪些事情。《太上洞渊神咒经》有《召诸天神龙安镇墓宅品》,言九空不能修造坟墓。《召诸天神龙安镇墓宅品》以元始天尊与太上道君对话的方式谈论世间饥寒贫苦者的苦难来源:“如是饥寒贫苦之者,或是先世劫剥,深害善人。或乃窃盗修造等物,见危不救,见厄不扶。或待人力数多。或倚连仓积谷。或托家盈财帛。或凭富厚钱银。或言人多宅狭。或嫌厅堂低小。不避身杀命灾,不识财衰禄绝。率意修换,干犯二黑、五黄,宅绝身衰,营运九空、四废。或乃葬埋眷属,只畏呼妇杀儿,不取亡人利益年月,营墓之所。又是死人五鬼三灾,致令生人受生殃祸,使其人丁凶暴。或乃交往恶徒。或时恃凶凌弱。或时抵突长者。或则骂父欺孃(娘),致被木石所伤,亦遭蛇虎所害。或遭雷霹。或被灾火焚烧,殟瘴疫殂,兵伤狱死,连年诉讼,横失钱财,所作不成,所求难遂,田蚕失力,眷属不和,六畜不孳,累岁迍澶,连年不泰,求安无路可寻。” 其中,造成生活饥寒的原因列了数条,包括先世作恶,或者在修墓时犯“二黑”“五黄”“九空”“四废”等禁忌。修墓时犯“九空”等禁忌,会导致与道德败坏相同的后果,可见道教对“九空”禁忌的重视。

“九空”在唐代民间也有流行,主要禁忌内容为不可作灶、种植、上官、求财。唐代类书《艺文类聚》保存了当时作灶法,特别提到九空作灶凶:“《杂五行书》曰:作灶法,当辰巳间隙地取土,先掘去上五寸,以水美酒一升,合和泥之。以癸亥日修之,此日安灶自如也。作灶法,广四尺,长五尺,欲安两釜,长七尺。子孙富贵。作灶余泥,不可泥井。井余土,不可泥灶,大凶。勿以壬癸庚辛,反支,九空,血忌破危,闭建寅日,皆凶。灶君名禅,字子郭,衣黄衣,披发,从灶中出,知其名呼之可得除凶恶贾市。不知其名,见之死。猪肝泥灶,令妇孝。灶君以壬子日死,不用此日治灶。” 《杂五行书》被其后很多书籍引用,如《齐民要术》《酉阳杂俎》《艺文类聚》《太平广记》等。《杂五行书》记有刘宋武帝之女寿阳公主始创梅花妆,刘宋武帝在位时间为420~422年,《齐民要术》成书时间为公元5世纪。 《杂五行书》的成书时间当在刘宋武帝登基以后,《齐民要术》成书之前。《杂五行书》有九空忌作灶,说明南北朝时期九空禁忌在民间流行。唐代亦遵从此禁忌。唐代农书《四时纂要》记正月诸凶日有九空:“辰为九焦,又为九空,不可种莳;上官、求财为坎坷。

元代九空禁忌时间有争论。元代曹震圭《历事明原》记载,当时“历家”认为九空与九焦、九坎相同。而《历例》记九空与九焦、九坎不同。曹震圭认为“历家”有误。曹震圭解释“九空”为“墓库破散之神也。库破则空,冲则散。假令寅、午、戌月火库在戌,辰能冲散也;亥、卯、未月木墓在未,丑能冲散也;申、子、辰月水墓在辰,戌能冲散也;巳、酉、丑月金墓在丑,未能冲散也” 。曹震圭的推算方式是以“五行寄生十二宫”理论为依据。寅、午、戌为火之三合。因为按照五行寄生十二宫的理论,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寅、午、戌火之三合。三合是“异位而同气” 。辰能冲散火,故寅(正月)、午(七月)、戌(十一月)的九空为辰。其他各月均按此法推算。曹震圭记的九空时间与《赤松子章历》不同,而被他批评的“历家”所记的九空时间与《赤松子章历》和后世所传九焦、九坎同。实际上是曹震圭之误。然而《历事明原》影响较大,清代《钦定协纪辨方书》采用了曹氏的说法。

明代九空禁忌仍在通书中流行,禁忌时间仍和《赤松子章历》相同,而禁忌内容为禁开仓库。据《永乐大典》,明代流通的通书九空时间与《赤松子章历》同。刘宗孟《历法统宗》开库凶神包括“九空空亡”,释为“百忌,开仓库凶”。 明代何士泰编《历法集成》开库店肆凶日包括“九空空亡” 。两书所记“九空”均与《赤松子章历》同。《历法集成》后被明代熊宗立收入《类编历法通书大全》。

综上,九空来自民间禁忌。汉代时民间禁忌九空下葬,道教亦禁修造坟墓。之后九空禁忌在道教中虽有记载,却记载不多,禁忌内容不详。九空禁忌在民间虽一直流行,但禁忌事项不一致——南北朝和唐朝时期忌修灶、耕种、上官、求财,元明时期,禁开仓;禁忌时间记录不同——曹震圭与其他历家的不同。故九空禁忌应该流行范围不广,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版本。

(3)天狼籍日

《赤松子章历》按月列出天狼籍日:

正子,二辰,三午,四酉,五子,六卯,七午,八未,九子,十卯,十一午,十二酉。

右十二月狼籍日,不可用。

“天狼籍日”这一说法并不多见,笔者仅在《赤松子章历》中见过。故研究者认为“天狼籍日”实际为“天火狼籍日”,其依据是农书《四时纂要》“天火日”和“狼籍日”为同一天。 《武经总要》有“天火狼籍日”的记载。

宋代《武经总要》记载“天火狼籍日”的时间为“正、五、九月在子,二、六、十月在卯,三、七、十一月在午,四、八、十二月在酉” ,禁忌事项为用兵。“天火狼籍”在后世通书中有记载。明朝《臞仙肘后方》中天火狼籍为历注内容,并有禁忌事项:“前三条俱忌朱雀黑道,天牢黑道,天火狼籍,独火月火……” 前三条即指筑修城池建营寨、造仓库、修仓库。清代《象吉通书》记“天火狼籍”为凶日,忌耕种 ,忌竖造宅舍 ,忌盖屋泥饰 ,忌造作门楼 ,天火狼籍的时间逐月为正子、二卯、三午、四酉、五子、六卯、七午、八酉、九子、十卯、十一午、十二酉。

“天火”“狼籍”分别记载在古代文献中,且较为多见。如上文提到的唐代农书《四时纂要》记正月“子为狼籍,巳为天刚,亥为河魁,不可为百事,嫁娶、埋葬尤忌。他月仿此” 。“子为天火,巳为地火,不可起造、种莳。” 《四时纂要》天火与狼籍时间相同。

元代以来,出现两种不同时间天火的记载。一种认为“正月在子,顺行四仲”。即正子、二卯、三午、四酉、五子、六卯、七午、八酉、九子、十卯、十一午、十二酉。如清代《星历考原》引《玉帐经》曰:“天火者,月中凶神也。其日忌苫盖、筑垒垣墙、振旅兴师、会亲、娶妇。”历例:“天火者,正月在子,顺行四仲。” 其解释“天火”为“天道自然”之火:“寅、午、戌月在子。盖子中藏阳气之火,其势最弱,待寅、午、戌月火势兴旺以显其光,故子中有霹雳火也,是水中之火见之于天也。亥、卯、未月在卯。盖卯中有伏焰之火也,火气既生于寅,至卯而木旺反蔽其焰而成炭,又待亥、卯、未月木再生之,故卯内有炉中火也。申、子、辰月在午。盖午中有正旺之火,其势最大,物莫敢侵其光,反暗待申、子、辰月水势将兴,反制其光,上下俱明,故午中有天上火也。巳、酉、丑月在酉。谓酉中有长生丁火如硫黄煤炭之类,故待巳、酉、丑月金石之气而再发旺也,故酉中有山下之火也。且子中之阳火、卯中之木火、午中之旺火、酉中长生丁火,莫非天道自然,故以名之。” 另一种认为“逆行四仲” ,即正子二酉三午四卯五子六酉七午八卯九子十酉十一午十二卯。《钦定协纪辨方书》反驳了上述的观点,指出“古人立义命名纯一不二”,认为“寅、午、戌火既取子水,申、子、辰水既取午火,则亥、卯、未木必不取卯木而取酉金,巳、酉、丑金必不取酉金而取卯木,可断也。子水何以有火?曰子中之火乃真火。于人身验之,命门为真火;于海验之,无月之夜一海皆火。盖坎中一画是为纯阳,故寅、午、戌之火局根于子也。出乎震则为龙、为雷,而人乃见水中之火焉。不知其不见者乃子水之天火也。知乎此,则申、子、辰水之以午为天火一而非二,取左手以例右手可矣……是故天火亦应逆行四仲”

记载狼籍日具体时间的文献并不多。然而狼籍在明代由一种凶日变成狼籍星。明代《星学大成》多处提到狼籍星,并用它进行占卜。如“金星逢天耗、狼籍二星,女命全见,主克尽外家财帛、人口之类” 。明代通俗小说《封神演义》中,汜水关总兵韩荣被封为狼籍星,可见狼籍禁忌在民间仍然有一定影响。

“天火”和“狼籍”在道教中均被视为凶日。南宋类书《事林广记·道教类》曰:“及夫日辰如遇天火、狼籍、天罡、河魁、长短星、九丑、招摇、阴阳错绝、孤阴、孤阳、往亡、归忌、孤神、寡宿、五离、白虎、月建、月破、亥日及外有所谓土鬼暗金伏断等日,皆日之至凶者。又岂可不讲与重避而加慎之。” 在中国文化中,“天火”和“狼籍”二词本非褒义。“天火”,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为灾。《左传·宣公十六年》:“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故“天火”之名,意味着不祥,靠自身的力量无法避免。故“天火”为凶日。“狼籍”,《资治通鉴》引《苏鹗演义》曰:“狼籍者物杂乱之貌,狼所卧籍之草皆秽乱。” 顾名思义,此二日为禁忌日。

各种文献中所记载的天火、狼籍的时间均与《赤松子章历》略有不同。《赤松子章历》中天狼籍日二月为辰,八月为未。而其他后世通书中天火、狼籍看上去更加有规律:或从正月开始子、酉、午、卯,然后循环;或是从正月开始子、卯、午、酉,然后循环。故《赤松子章历》中的“天狼籍日”可能与天火、狼籍日时间相同,道教人士在传抄时出了错误。

天火日、狼籍日在后世出现多种版本,时间不统一的原因可能与知识分子对它的认识有关。

南宋储泳认为狼籍是“小而缓”的禁忌,可以略去,否则不胜其烦。“太史公言阴阳家多拘忌。信哉斯言!将尽从之,则彼可此否,不胜其牵制;将尽弃之,则祸福显验有不可诬者,然则何为而可?余为之断曰:大而紧者避之,小而缓者略之。合于理者从之,背于理者去之。如太岁一星(出元经非岁建也)、九梁、会煞之类。此大而紧者,所当避忌。如蚕室、太阴、狼籍流财之类,此小而缓者,可以略去,不必尽求合也。” 《周易参同契》的注者储泳字华谷 ,善于术数。他的看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识分子及其道教界的态度。

虽然狼籍、天火在后世衰落,但并未完全从民间消失,仍然是择日的参考。清朝末年新思想的倡导者魏源在《海国图志》介绍“西洋自来火铳制法”时说制作火药要选择天火日。

综上,《赤松子章历》中“天狼籍日”应为“天火”和“狼籍”的合成,或在书写时有遗漏。《赤松子章历》中天火狼籍的时间记载应是书写错误。天火、狼籍是来自民间的禁忌,忌用兵、筑修城池建营寨、造仓库、修仓库、竖造宅舍,盖屋泥饰、造作门楼、耕种,特别是嫁娶、埋葬,正如《四时纂要》中所言“不可为百事”。此禁忌在道教经典中较少记载,说明这一禁忌对道教影响较小。

(4)天父日、天母日

《赤松子章历》中天父日、天母日不能上章。天父日和天母日每月各四天:

天父日:三日、九日、十五日、二十七日。右此四日不上章。

天母日:四日、十日、十六日、一十八日。右此四日不上章。

天父日、天母日属于中古民间的一种历法表述。这种历法将一个月三十天分为六类,从每月一日开始依次是太阳日、太阴日、天父日、天母日、天帝日和天王日。天王日后又从太阳日开始循环。这种历法在中古时期民间时常使用,比如用于占卜婚嫁凶吉。《法藏敦煌西域文献》P.2905《推择日法》有:

每月一日、七日、十三日、十九日、廿五日,此是太阳日,嫁娶子孙,官迁,六十年安乐。

月二日、八日、十四日、廿日、廿六日,此是太阴日,嫁娶凶。

月三日、九日、十五日、廿一日、廿七日,此是天父日,嫁娶大吉利。

月四日、十日、十六日、廿二日、廿八日,此是天母日,嫁娶贫弊,凶。

月五日、十一日、十七日、廿三日、廿九日,此是天帝日,嫁娶安乐,男女□□。

月六日、十二日、十八日、廿四日、卅日,此是天王日,嫁娶大吉利。

右件事宜明好看之吉凶矣。

敦煌文献的研究者未见《赤松子章历》的记载,故言:“此种方法中的‘天父’、‘天母’等不见于其他记载,或者与佛教道教的影响有些关系,但这种方法显然没有流行起来。” 诚然,这种方法和道教有关系。然而此方法究竟来自道教还是来自民间呢?《道藏》中只有《赤松子章历》记有“天父日”“天母日”。敦煌文献也只有一处记载此方法——王晶波教授指出“以太阳、太阴等六类日子定吉凶的内容在敦煌占卜文献中仅此一见” 。敦煌文献记载此方法更加完整。另外,还有其他民间文献提及了此方法。

《三元宅经》有这类日子占卜移徙、安宅吉凶的记载。《三元宅经》有太阳日、太阴日、□父日、天帝日、天王日。 其时间与敦煌文献P.2905完全一致。《三元宅经》也被敦煌文献P.2615a引用。 《黄帝宅经》也提到《三元宅经》,而《黄帝宅经》的成书时间,研究者认为“内容部分是历代流传下来,在唐五代时期进行了综合,而在宋以后又托名为黄帝所作,是名《黄帝宅经》” 。《三元宅经》反映了唐代前后的思想。

这种简单方便的占卜方法,从地域上来看,其传播范围很广,传至千里之外的西北边塞城市——黑水城,今天的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附近。

《俄藏黑水城文献》TK190《推占法》用这种方法进行占卜入宅、出行求财、五谷下种、买卖等吉凶:

天地日:一百卅年,富贵大吉。天父日:大富贵,宜子孙,富贵。

天母日:不出三年,岁大凶。天王日:七十年,富贵,宜六畜。

推入宅吉凶法

大阳日:入宅富贵,出宅大吉。大阴日:入宅见病死,失财,大凶。

天王日:入宅不宜人口,凶。天父日:入宅家口平安,大吉。

天母日:入宅有口舌,失财,病。天地日:入宅宜家口平安,九年,吉。

推出行求财吉凶法

大阳日:道路开通,所求皆吉。大阴日:病不煞,失财,大凶。

天地日者:外财入,大吉。天父日:四路通,所求皆遂。

天母日:遭横事,并失财,凶。天王日:半路病,大凶。

推五谷下种子法

大阳日:得收万倍。大阴日:不成,焦厄。

天地日:多收万倍。天父日:半生半不生,不成。

天母日:盈仓,大吉利。天王日:少收,不成。

推买卖吉凶法

大阳日:利生一倍。大阴日:折本。

天王日:得利,少吉。天父日:得利,吉。

天母日:无利,失财,凶。天地日:称意,吉。

这一方法流传的主要原因在于简单易行。研究者将这种卜法称为“占验立成的卜法”,其特点是“几乎没有相关知识的介绍,也没有占卜程序,只是卜算结果和相应结论的组合”, 使用这一方法的人群主要是对术数知识掌握较少、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相对更低的一般民众。

敦煌文献P.2905《推择日法》中天父日和天母日关于嫁娶吉凶刚好相反,天父日吉则天母日凶。黑水城文献TK190《推占法》所占的四类事宜也符合这种规律:入宅,天父日吉,天母日凶;出行,天父日吉,天母日凶;五谷下种,天父日凶,天母日吉;买卖,天父日吉,天母日凶。按照此规律,关于道教上章事项,天父日、天母日应该吉凶交错,隔日为吉。然而《赤松子章历》却将天父日、天母日均列为上章不吉,不知何据,可能从阴阳的角度进行理解,将天父日、天母日看成独阳、孤阴,故不宜上章。《赤松子章历》只列了天父日、天母日,未提及太阳日、太阴日等,或许因为道教对此方法了解不多、不深所致。因此,可以推测此法来自民间,而非道教。

综上,天父日、天母日源自民间的、与历法相关的择吉方法,该体系包括太阳日、太阴日、天父日、天母日、天帝日和天王日。在敦煌和黑水城文献均有记载,人们使用此法进行婚嫁、占卜入宅、出行求财、五谷下种、买卖等事宜的占卜。道教采用了部分内容作为宗教活动的指导。

(5)龙虎日、罪至日、受死日

《赤松子章历》在“要安凶吉”记龙虎日、罪至日和受死日不宜或不能章醮:

龙虎日章醮,诸天不降,少福。

罪至日章醮,诸天烦恼,有理不申,大凶。

受死日章醮,诸天书罪,主人受殃,大凶。

龙虎日、罪至日和受死日属于同一种占卜吉凶的方法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十二种日子的循环,《赤松子章历》逐月列出了具体的名称和时间。

“要安凶吉”逐月所在

这一择吉方法在民间十分流行。为了方便人们记忆和使用,有人将此择吉法编成了诗:

正寅二申三起卯,四酉五辰六戌先。

七巳八亥九起午,十子十一未上传。

十二月从何处起,却来丑上起回旋。

要安玉堂与金堂,龙虎罪至敬心连。

普护福生并受死,圣心益后续世言。

此诗见于《象吉通书》,此书在民间影响颇大。中医古籍出版社出版此书时将它喻为与“《鳌头通书全书》《协纪辨方书》统称为择吉典籍中三大扛鼎之作”。事实上,今天此书仍然是浙江、福建一带常用的风水信仰的重要参考书。

这种择吉方法最晚在北宋开始流行。《武经总要》:“凡受死日凶:正戌,二辰,三亥,四巳,五子,六午,七丑,八未,九寅,十申,十一卯,十二酉。凡龙虎日凶:正巳,二亥,三午,四子,五未,六丑,七申,八寅,九酉,十卯,十一戌,十二辰。凡罪至日凶:正午,二子,三未,四丑,五申,六寅,七酉,八卯,九戌,十辰,十一亥,十二巳。” 南宋时此法的名称已成为历注内容。黑水城出土《宋嘉定四年辛未岁(1211)具注历日》廿七日丙午注为“要安”、廿九日戊申注为“金堂”。

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择吉均考虑了此法。如中医方面,元代以前的《铜人针灸经》针灸择吉“天医、要安并吉” 。置产室忌受死日。 在农业方面,受死日忌蚕事。明代《吴中小志》有“一切蚕事,并忌大小耗并受死日” 。渔业方面,忌受死日行船。 在婚嫁方面,结婚嫁娶纳婿应选宜后、续世,忌受死。 甚至在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务领域,在择吉时也特别忌讳受死日。明代《大统皇历经世》有袭爵受封、施恩封败和上官到任“忌受死、伏断、九丑、灭没、赤口……”

这种择吉方法不仅在汉族广泛使用,而且在少数民族文化中亦有影响。黔北仡佬傩仪式冲傩时间选择避“受死日”,其时间与《赤松子章历》一致。 广东连南县瑶族“订婚,请外家吃三餐饭时,忌用空亡、受死日,否则会遭疾病或伤亡”

正如道教其他禁忌一样,龙虎日、罪至日、受死日并非完全禁忌所有道教活动。受死日是法师造令的好日子。《道法会元》曰:“法官造令取癸亥日及诸亥日、十恶大败日、受死日等,造令极妙。” 民间禁忌也正好相似。受死日宜塞鼠穴。 当代出版的辞典释“受死日”为“旧时迷信日。百事忌,唯宜捕猎” 。受死日,在道教活动中宜法师造令和在民间活动中宜打猎和塞鼠穴有相似意义。道教的令牌有驱鬼、伐恶等功能,受死日造令牌,意为要令牌所对付的对象受死。民间塞鼠穴和捕猎选受死日,也是为了让鼠和猎物受死。可见受死日禁忌在道教和民间禁忌的原理相同。

道教记载“要安吉凶”这一方法较早和较为完整——列出了十二日的具体名称和时间。道教中最早的关于“要安吉凶”的完整记录是道藏本的《赤松子章历》。此后,《上清灵宝大法》《灵宝济度金书》等科仪类道书也记录了“龙虎日”和“受死日”。就笔者所见的列出十二日的具体名称和时间的民间文献是清代的《象吉通书》。虽然从时间上看,道教的记载更早,但仍将此方法列为民间禁忌。因为道教中虽列此法,却并未有理论来解释此禁忌,故推测它是外来禁忌。民间有此方法的大量应用,故将此法判定为民间禁忌。

源自民间的时日禁忌比较难以指出它的理论依据。血忌、九空、天火、狼籍等是曾经流行的历注事项;天父日、天母日是立成占卜系统中的两天,未见任何理论解释,且不能从名称和时间上推测出理论依据;龙虎日、罪至日和受死日是另外一种占卜体系的名称。民间在使用这些禁忌时多以名称进行联想,比如血忌禁见血,九空禁止进行与仓库、丰收相关的事项,受死日禁止可能威胁生命的事项。然而也并不能全部作此解释,比如天父日、天母日、龙虎日就很难根据名字来联想禁忌事项。民间时日禁忌的特点是方便立成,不需要大量的理论支撑,方便民众理解和运用。正是如此,民间时日禁忌有相应的特点:从空间上看,方便传播,如天父、天母禁忌,在道教(汉文化的代表)和边地文化中都有采用。然而,这些禁忌在历史上由于缺乏理论依据,人们难以理解其原理。从时间的延续性上看,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如天父、天母禁忌中古以后鲜有记载。而同样是立成的占卜方法,受死日等由于能够通过名称联想的方法被人理解,在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上看,都比难以理解的天父、天母禁忌更加有影响。

(6)杀师忌日

《赤松子章历》中有:

杀师忌日

正月巳,四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月寅,五日、十九日、二十一日、二十八日。三月酉,六日、十二日、二十七日。四月申,一日、八日、十三日、十五日。五月辰,六日、十四日、二十三日。六月戌,七日、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九日。七月未,七日、十五日、二十三日。八月丑,二日、十一日、十四日、二十六日。九月午,六日、七日、八日、九日、二十五日。十月寅,二日、七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十一月卯,二日、九日、十二日、十三日、二十五日。十二月酉,四日、七日、二十日、二十八日。

右天杀日,上章避之。

以上忌日既包括用地支来表示的日子,又包括以数字来表示的日子。从地支方面看不出规律,十二个地支并未全部出现,每个月都不忌子和亥,寅在二月和十月均为忌日,酉在三月和十二月均为忌日。从数字上来看,似乎也看不出来规律。

笔者仅见《灵宝玉鉴》有“杀师避忌”,时间为“正月未日,二月申日,三月酉日,四月戌日,五月亥日,六月子日,七月丑日,八月寅日,九月卯日,十月辰日,十一月巳日,十二月午日”。《灵宝玉鉴》也有天杀,用地支表示:“正月,天杀在戌……二月,天杀在午……三月,天杀在午……四月,天杀在未……五月,天杀在寅……六月,天杀在卯……七月,天杀在辰……八月,天杀在亥……九月,天杀在子……十月,天杀在丑……十一月,天杀在申……十二月,天杀在酉。” 《灵宝玉鉴》的杀师避忌看起来更有规律,从未开始,按十二支的顺序依序排列。从时间上看,《灵宝玉鉴》较《赤松子章历》后出,可能是当时的编撰者也不能理解《赤松子章历》“杀师忌日”的依据,故改之。又或者编撰者另有所据。

由于资料有限,我们很难断定“杀师忌日”的具体内涵。“师”到底是指什么?《赤松子章历》有道父母忌,六甲六乙十二个干支对应的十二个神中,十个被称为道父、道母,甲子、甲午被称为师父、师母。既然道父、道母有忌,同属一个系统的师,也有可能有忌。然而,道父忌是丙寅、丁卯,道母忌是丙申、丁酉,按照干支标注。若“师”指的是和道父母同一系统的神,那么应该按照同样的规则。然而杀师忌日却是按月进行避忌。故推断,这里的“师”并非是道父母系统中的神。

风水术中有杀师山、杀师水、杀师日子等,要避忌。在风水术中,“杀师”即是对风水师不利的意思。风水活动由风水师负责,同样,道教的上章活动也是由专门的人士——法师来负责。按照《宗教大辞典》和《简明道教辞典》,法师是指“道士学法精进能主持行法事者”或者“精通道法,为人师者也叫法师”。早期正一道的上章仪式中,法师是仪式的主持者和展演者。其中,祭酒和道官可以上章。 道教认为,只有受过箓的道官才能够传送章文,传递章文需要“出官”。法师在上章仪式中起主导作用。法师要斋戒沐浴,整理衣冠,再入靖室进行存想,按照早期正一道书符的要求虔诚地书写章文,选定了上章时间后,进行上章仪式。其中“出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即祭酒和道官将体内之神召唤出来。体内之神能够沟通人间和天曹。因为体内之神在人体之内,清楚人的祈愿,又因其是神,能够通达天曹。然而,只有受过箓的道士的身体内才有神灵,才能将神灵请出。故杀师忌日应该是指对早期正一道上章仪式的主导者——法师不利的日子。风水术与道教关系紧密,道教在吸收风水术的基础上形成了道教风水学,民间风水术也受到道教影响颇多。风水师和部分道士都从事风水活动,因此在禁忌方面可能会相互影响。

9.速查类

速查类的时日禁忌是指在一类禁忌名称中包含多种时日宜忌,方便使用者快速翻阅选择。如六甲章符日,是根据天干地支逐日标注出上章、设醮和书符的凶吉,方便法师选择吉日。月忌综合了两种禁忌,方便法师避忌凶日。

(1)六甲章符日

根据《赤松子章历》所载“六甲章符日”制作下表:

六甲章符日

六甲章符日-续表1

六甲章符日-续表2

从上表可以查询早期正一道主要活动的凶吉,包括上章、设醮、书符和厌劾百鬼。选择正确的时间会得吉得财等。如果选择了不利的时间,则会导致失火,妻、子等凶的后果。厌劾百鬼的效果也不相同,适当的日子厌鬼则百鬼去千里或万里,不适当的日子则鬼不去。上章、设醮、书符和厌鬼的凶吉标准不同,因此适合某项活动的日子不一定适合其他活动。比如甲子上章凶,设醮、书符吉,厌劾鬼不去。只有少数的日子是四项活动皆吉或皆凶:戊辰、戊戌皆凶;庚午、丙子、甲申、丙戌、戊子、己丑皆吉。

那么《赤松子章历》中其他诸种时间禁忌,是否与六甲章符日符合呢?如“道父母忌”丙寅、丁卯、丙申、丁酉、戊辰、戊戌、壬辰、壬戌不可烧香启奏。查上表中,戊辰和戊戌上章、设醮、书符、厌劾均凶。丙寅、丁酉上章凶,丁卯、丙申、壬辰、壬戌上章吉。可见,六甲章符日与“道父母忌”所禁忌的日子并不一致。只有戊辰和戊戌在道父母忌和六甲章符中皆凶,但《赤松子章历》也有戊戌作符得福之说。《赤松子章历》“天老问三皇”:“天老问三皇曰:何以用戊戌作符?三皇对曰:戌者,天门也。戊者,土中官君像也。天帝常以戊戌日从天门来游,观见此日作符,欢悦,赏赐所愿。戊者,土也,必得官爵,封侯食土邑矣。用午时佩之。午为太阳之精,纯金之光也。金紫高位之像。” 可见六甲章符与道父母忌、“天老问三皇”等内容并不相符。那么六甲章符日的内容可能另有所据,但因在其他文献中未见,故很难推测其理论依据。

(2)月忌

《赤松子章历》“月忌”是依月标注出不可章醮的日子,绘制成表,如下。

《赤松子章历》“月忌”

此表中第二列的内容为“每月凶妨”的时间,第三列的内容是“天官朝礼天门”的时间。即这张表整合了“每月凶妨”和“天官朝礼天门”时间。另外加上了戊辰、庚辰、壬辰、乙巳、辛巳、癸巳、己巳和丁巳。这些日子不可上章和设醮。前文已述,天官朝礼天门的时间看不出规律。同样,每月凶妨也看不出规律。但无论如何,主持道教活动的法师可以根据这张表进行避忌。

速查类的禁忌,似乎是早期正一道试图对不同时日禁忌进行整理的一种努力方式。然而,早期正一道所涉及的道教时日禁忌实在是过于繁多,造成整理工作异常复杂,导致最终并未完成对所有禁忌的整理。但通过这种速查类的禁忌,法师们可以较方便地根据天干地支获得某日的吉凶,再结合自身的道教知识储备进行更详细、更专业的择日。

《赤松子章历》是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的重要典籍,集中整理了早期正一道的大量时日禁忌内容。但正如《赤松子章历》所言:“尔后年代绵远,宝章缺失,今之所存,十得一二。”毕竟《赤松子章历》记录有限,我们还需要从早期正一道的其他资料中发掘时日禁忌。

二 《玄都律文》所见时日禁忌

《玄都律文》是早期正一道在刘宋时期编制的。据小林正美的分析,其中引用了“禁制三十六条”,他认为“诸多灵宝斋法在刘宋末期也被天师道所施行”。 张泽洪先生将《玄都律文》和《女青鬼律》归为蜀中正一道的戒律条文。 因此,笔者认为《玄都律文》所反映的时日禁忌应该是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无论来源如何,《玄都律文》的禁忌得到了早期正一道的认同。

《玄都律文》有几条时日禁忌,包括戊辰、戊戌禁忌,避秽禁忌,相刑自刑日和天租米输送时间禁忌。其中,避秽禁忌、相刑自刑日与《赤松子章历》相似,仅内容有细微调整。戊辰、戊戌禁忌可以从《赤松子章历》中归纳出来,天租米输送时间禁忌主要和早期正一道政教合一的制度相关。

(一)避秽禁忌

《玄都律文》的入治避秽禁忌有:

律曰:男官、女官、箓生、道民家有秽污,不过晦朔,不得入治。哭亦三日秽,三年之丧未满百日,不得入治拜礼、奏表、章书。违律者,考坐,罚算一纪。

与《赤松子章历》相比较,这里明确指出了遵从禁忌的人,既包括入道者,也包括一般道民。此处的秽污没有指明包括哪些内容,根据《赤松子章历》,应该包括死亡和生产。父母之丧的秽污禁忌时间相同,均为一百日。《玄都律文》言“三年之丧,未满百日,不得入治拜礼、奏表、章书”。《赤松子章历》言“大丧,殗一百日”。

《玄都律文》中“哭”这种秽污的范围更加扩大。《赤松子章历》中殗秽也包括哭,但仅包括特定情况下的哭:“往丧家哭,其日殗。久丧无殗。”可以认为,其日殗的原因在于见到过死亡。哭通常与不吉利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人们在悲痛难过时通过哭这种情绪来宣泄自己的情感。比如祭奠亡人要哭。因此,在汉语中,“哭”引申为“吊唁”。《淮南子》曰:“桀辜谏者,汤使人哭之。”高诱注曰:“哭,犹吊也。” 然而,吊唁只是哭的一种用法。《玄都律文》去掉了“往丧家”三个字,即将任何情况下“哭”均归为秽污。表面上看,因为“哭”代表不祥,民间有很多关于哭的禁忌。比如婚礼、寿礼等喜庆的日子忌哭,春节忌哭。由于哭经常和死亡联系在一起,尤其是成人之哭,故哭被认为预示着灾难的发生,甚至是死亡的到来。

道教忌讳哭泣,认为哭泣会打扰神灵。南北朝上清经《洞真高上玉帝大洞雌一玉检五老宝经》曰:“兆存金华洞房雌一之精,常当别室寝处,不杂服用,禁忌哭泣,令金房炁襄,亦不欲哭泣之声,令三素戚扰。” 三素,即三元君。哭泣会让三元君悲伤被扰。南北朝灵宝派道经《洞玄灵宝道学科仪》规定了学道之人的丧礼仪制:“若道士、女冠祖父母期年之丧,不得临尸,于别房制哀,哭五日,不得受吊。伯叔兄弟皆如祖父母,五日未殡者,在哀也。儿妇下流,不得哭哀。毕,沐浴复旧,而不得制世服。犯者失道,罪剧上科。若己父母,听哭展哀,哀百日竟。复巾服,变衣作浅黄色,心丧三年。无复哀哭。若日有远近,同师尊制几筵,小功五月,缌麻三月服。及四海周游共事等死皆听殡敛讫,往问讯,依悒惨怆,而不得哭也。道法无吊问,既在人门,理不容顿却,此为灵宝世间科也。” 灵宝派规定只有父母、祖父母、伯叔兄弟之丧可以哭,儿妇等地位卑微和共事之人死亡不能哭。

这一时期,道教反对哀伤过度,即使是亲友辞世。《庄子》被道教尊为《南华真经》,其中有一个“秦失吊老聃”的故事: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

曰:“然。”

“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

“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是庄子赞成的态度。“齐同生死”则哀乐的情绪不能侵入心中。道教对待死亡和哭泣,深受道家的影响,唐代成玄英疏《南华真经》:“秦失初始入吊,谓哭者是方外门人,及见哀痛过,知非老君弟子也。” 成玄英是初唐道士。可见,初唐道门明确认为,道士不应该在丧礼时哀痛过度,而哀痛过度的表现就是大哭。

道教将哭作为一种秽污,实际上表达了道教乐观豁达的态度。道教淡泊名利、无为不争,不在乎俗世的金钱、地位,积极争取修道成仙。道教认为,日常生活的琐事、小事不用斤斤计较,就连对于道教最为紧要的死亡问题上,也主张不要过度的悲伤。哭表达悲伤难过的情绪,道教看来天下没有太多值得悲伤难过的事情。故《洞玄灵宝道学科仪》规定只有父母、祖父母去世等可以哭泣,表达对父母等长辈之恩的感激。平常的哭泣被看作秽污,不符合道门形象。

(二)相刑自刑

《玄都律文》也有相刑自刑:

律曰:上章,求财富贵,用天仓日,戊子是求爵位,用天府日上,不用自刑日。午酉亥辰,皆自刑。寅刑巳,戌刑未,子刑卯,申刑寅,卯刑子,巳刑申。违律被罚,考病五十日也。

《玄都律文》自刑、相刑的干支关系与《赤松子章历》完全相同,只是通过律法的形式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措施——罚生病。

(三)戊辰、戊戌禁忌

《赤松子章历》有大量的天干地支禁忌,戊辰、戊戌没有单独列出。虽然被命名为“南帝忌”,然而和南帝忌并列的还有北帝忌、道父忌、道母忌,每种忌两个日子,也就是说戊辰和戊戌与其他六个日子处于同一地位。《玄都律文》中戊辰和戊戌禁忌被单独凸显出来。《玄都律文》一文提及时日禁忌的地方并不多,然而有三处提到戊辰和戊戌,可见这一禁忌在六朝正一道的重要地位。

《玄读律文》有两条涉及戊辰、戊戌禁忌:

律曰:戊辰、戊戌日不得颂,正心守一念道,眼无妄视,口无妄言,心无妄念,耳无妄听,违律夺算五十。

律曰:道士、女官、主者、箓生朔望皆朝拜,鸡鸣皆起,严敬整容,冠带朝拜,衣帻袴褶,入治依位号执笏朝拜,讫,便简阅如旧法。出朝于师,皆五拜,问讯起居安否而退。其戊辰、戊戌不朝。违律罚算一纪。

律曰:入治上章,避戊辰、戊戌,不上章秽污法。

《玄都律文》规定戊辰、戊戌不能颂、不朝拜、不上章,正心守一念道,眼、口、心、耳保持清净,否则将受到惩罚。颂和朝是早期正一道常见的科仪。《洞玄灵宝三洞奉道仪科戒营始》中有“常朝仪”,“可旦夕常行”,包括入堂、上香、颂、三上香等步骤,说明“颂”和“朝”都是日常行道的重要内容。据吉冈义丰考证《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为梁代经典,它收录了道教科仪戒律。考虑到这些科仪戒律不是一时形成,可能梁代以前已有这些科仪。从用词上看,《玄都律文》规定“朔望皆朝拜”,即朔日和望日必须朝拜,除了戊辰和戊戌。《洞玄灵宝三洞奉道仪科戒营始》用“可旦夕常行”,即非强制性,可以长期进行。颂和朝在很多科仪活动中都有涉及,如章仪、醮仪等。不能颂、不能拜事实上禁止了大部分的道教行为。

为何在《玄都律文》中戊辰和戊戌禁忌受到如此重视呢?《赤松子章历》戊辰、戊戌并无单独列出,只是“六甲章符日”中逐日列了六十甲子每天从事上章、设醮、书符、厌劾的凶吉,要通过认真阅读比对,才能得出“戊辰戊戌从事章、醮、符、厌均凶”的结论。《玄都律文》将戊辰和戊戌单独列出,可能因为《赤松子章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速查表类的时日禁忌,速查表类的禁忌因为其自身便捷性受到了道门人士的欢迎,故在戒律条文中将戊辰、戊戌这一道门人士通过速查表总结出来的禁忌单列出来。

戊辰、戊戌禁忌在道教历史发展过程中影响很大,唐代道教类书《三洞珠囊》将戊辰、戊戌禁忌纳入,并解释原因:“戊辰戊戌日,不可用。戌为天门,辰为地户,戌将是狗,辰将是龙。戌是中王神也。其日太上丈人诣太上老君,对校天下男女应生者,注玉历。九老丈人诣九老君,对校天下男女,应死者注死籍;道德丈人诣道德君,对校天下男女,为功德者记名左契;天帝丈人诣天帝君对校天下男女,为罪过者著名右契;仙都丈人诣仙都君,对校天下男女,应得仙者,上名仙箓;天师还天曹校梀(初角反)簿箓,分别善恶。此日闭天门、塞地户,龙游五岳,狗行河梁,中黄犬神备守天门,中黄丈人备守地户。外事一断,其日不得烧香、行道、关启章奏。汝曹妄有触耗此日者,中黄大神收摄汝曹魂魄,付候狱栲掠六十日。关启章奏,不得通闻,六十日。考竟遣魂魄还汝曹身中,令汝曹 轲,衰耗亡失,疾病口舌皆由于此。若戊戌日卒有疾病县官者,当正心端坐,思过悔请,吾自悬知汝心,自为汝曹宽停考罚,明日汝曹有文书陈乞,即下赦恕之书汝曹也。” 经文的口吻似神灵对道教信众说教。它解释戊辰、戊戌不可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辰和戌为天门地户。戊辰、戊戌天门地户关闭,太上丈人、九天丈人、道德丈人、天帝丈人、仙都丈人等低阶神拜见他们各自的上级神灵太上老君、九老君、道德君、天帝君、仙都君,天师还天曹,对校功过,登记生死之时。由于此日所做事情非常重要,不能疏漏,一旦出错将会导致天渊之别,故断绝外事。如果世人通过烧香、行道、上章等打扰众神,打扰者灵魂将受到牢狱拷打多日后才回到肉体,打扰者将患疾病遭口舌之灾。如果戊戌日确实生病了,就端正身心,神灵自然能够悬知其心,为病者争取减轻惩罚,他日上章时再下赦恕之书。《三洞珠囊》要求世人戊戌日“正心端坐,思过悔请”和《玄都律文》要求的眼、口、耳、心清净一致。

《三洞珠囊》是类书,包含当时各道派的内容。戊辰、戊戌禁忌的解释究竟出自何派,很难从《三洞珠囊》的道派归属来判断。我们从戊辰、戊戌禁忌的解释本身来看,涉及了太上丈人、太上老君、九老丈人、九老君、道德丈人、道德君、仙都丈人、仙都君、天师等神灵。我们试图通过判断神灵的道派推测是哪个道派给出的这一解释。太上丈人、太上老君、天师等在早期正一道文献中有载,如《上清黄书过度仪》等。九老君和仙都君被分为两位神在《道藏》中比较少见。早期正一道的九老仙都君是一位尊神,在《真灵位业图》中属太清三天东宫之真宫,排序仅次于太清尊神。灵宝派经典《太上洞房内经注》有九老君,上清派《皇天上清金阙帝君灵书紫文上经》有“五老上真仙都君”,不知是否为仙都君。“九老君”和“仙都君”被分作两个神,在道教中很少见,且分属不同道派。说明戊辰、戊戌的解释者从思想上讲没有完全归属于某一个道派。另外,南北朝时期上清经《太上洞房内经注》的主要内容为道教存思术,也有“忌戊辰、戊戌日,不得颂此。颂出《正一玄都律》第九卷” ,证明南北朝时期上清派也尊行此禁忌。

戊辰、戊戌禁忌的原因和阴阳五行理论相关。早期道教中,戌为天门,辰为地户,戊是中央土。阴阳二气的消息变化,引起天地万物的变化。“天门地户”之说在西汉时期已经流行。西汉《焦氏易林》“损”卦:天门地户,幽㝠不观,不知所在。近代易学家尚秉和先生解读为:“损上艮,故曰‘天门’;下兑,故曰‘地户’。” 他举了《暌之晋》《井之鼎》《未济之困》等多例证明艮为天门,举《既济之损》《大壮之离》等证兑为地户。早期道经《太平经》中也有辰、戌为天门地户之说:“辰戌之岁,天门地户,天土地土,自当所生。”

《黄帝内经·素问·五运行大论》有:

夫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

帝曰:愿闻其所始也。

岐伯曰:昭乎哉问也!臣览《太始天元册》文,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黅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昴、毕;玄天之气,经于张、冀、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轸,则天地之门户也。

《五运行大论》是唐代王冰所补。从上文看,天门地户之说来自《太始天元册》。《太始天元册》一般被认为是上古之书。民国著名中医学家恽铁樵认为《太始天元册》的“太虚寥廓,肇基化元”等文字风格绝似《阴符经》《道德经》。 易学家潘雨廷先生推断《太始天元册》成书在《参同契》之前。 可见,天门地户之说所传确实很久。上段引文从天文学的角度,对五气的运行做出解释,丹天之气、黅天之气、苍天之气、素天之气、玄天之气在二十八星宿所组成的圆圈内运动。二十八星宿是古人为了观测天象,在天赤道和黄道附近选取二十八颗恒星来作为标志。二十八星宿又分为四宫,对应四神兽,每宫七宿。东方苍龙包含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南方朱雀包括井、鬼、柳、星、张、翼、轸七宿;西方白虎包含奎、娄、胃、昴、毕、觜、参七宿;北方玄武包括斗、牛、女、虚、危、室、壁七宿。人们可以通过太阳所在的位置判断季节,二十八星宿可以与地支、节气相配,因为《周易》卦象所表示的是阴阳二气的变化,因此,易学家也将卦象与之相配。明代易学家来知德将二十八星宿、十二地支和节气的二分二至与八卦相配。

封配方图

资料来源:(明)来知德:《来注易经图解》,杜永明、柯誉点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第580页。

结合上图可以直观地理解内经中言“奎壁、角轸,则天地之门户也”。太阳运行到奎宿、壁宿时是春分,对应的地支是戌,意味着阴阳二气在此时合并。当太阳运行至角宿、轸宿时是秋分,对应地支是辰,阴气顺阳。明代医家张景岳以天文学中太阳运行之象来解释天门地户:“予尝考周天七政躔度,则春分二月中,日躔壁初,以次而南,三月入奎娄,四月入胃昴毕,五月入觜参,六月入井鬼,七月入柳星张;秋分八月中,日躔翼末,以交于轸,循次而北,九月入角亢,十月入氐房心,十一月入尾箕,十二月入斗牛,正月入女虚危,至二月复交于春分而入奎壁矣。是日之长也,时之暖也,万物之发生也,皆从奎壁始;日之短也,时之寒也,万物之收藏也,皆从角轸始。故曰春分司启,秋分司闭。夫既司启闭,要非门户而何?然自奎壁而南,日就阳道,故曰天门;角轸而北,日就阴道,故曰地户。”

笔者曾以十二消息卦之卦象说明天门地户。

十二消息卦

十二消息卦是以十二个卦象与十二个月相配。戌所对应的是剥卦,从卦象上看,剥卦的初爻至第五爻均为阴爻,上爻为阳爻。表明阳气即将被剥尽。《说文解字》对“戌”的释义:“戌,灭也。九月,阳气微,万物毕成,阳气下入地也。”然而因为阴阳二气的矛盾运动,天道循环,周而复始,万物毕成之时,是生机的丧尽,同时也是生门的开启,是为天门。同样,辰所对应的是夬卦,其卦象为初爻至第五爻为阳爻,第六爻为阴爻。此时阳气已达最盛,盛极必衰,在万物生命力极度彰显之时,同时蕴含着生机的衰退,故为地户。戊的五行属性为土,故为中宫土神。

不管早期道教具体以哪种说法来诠释天门和地户,都不离阴阳五行理论。

戊辰、戊戌禁忌在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民间禁忌也有密切的互动,如民间有“戊不动土”的习俗。清代的地方志记载颇多。至今在一些偏远地区的汉族聚集地仍有保留,如四川阿坝州松潘县小河乡。

(四)天租米输送时间禁忌

《玄都律文》有天租米输送时限的规定,在截止日前输送有功,截止日当日无功无过,超过截止日未输送会有灾祸。因此可以说,早期正一道禁忌逾十月五日不缴纳天租米。

律曰:制男官、女官、箓生、道民天租米是天之重宝,命籍之大信,不可轻脱,祸福所因,皆由此也。七月七日为上功,八月为中功,九月为下功,十月五日输者无功无过,皆输送本治。违法则命籍不上吏守人,上延七祖,下流后代,家长罚算二百日,户口皆各罚二纪。

道民缴纳天租米是早期正一道实行的经济管理制度。早期正一道的创始人张道陵、其子张衡、其孙张鲁在蜀中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张道陵建立了二十四个教区,称为二十四治,分布在今天的四川地区和陕西南部。道书称二十四治是“应天二十四气,合二十八宿,付天师张道陵奉行布化” 。据北周道书《无上秘要》:

续表

上表中为首次设立的二十四治。随后又增设了四治:刚氐治、白石治、具山治和钟茂治。张衡又立八品配治,来配中八品治。随着早期正一道的发展,张鲁掌教时又增设了八品游治。各治重要程度不同。其中首治阳平治地位最为特殊。《正一法文传都功版仪》:“……阳平治都功版,非天师之胤不受。所以云系天师若干世孙,异姓当言系天师王甲此师名……自阳平治以下任意传授。” 阳平治只有天师后人才可以署理。僧人释道宣在《二教论·明典真伪》注曰:“依张鲁《蜀记》,凡有二十四治,而阳平一治最为大者。今道士上章及奏符厌皆称阳平,重其本故也。”

天租米,即信米。早期正一道收纳信米是学界公认的事情。《三国志·张鲁传》有“从受道者出五斗米,故世号‘米贼’”。《后汉书·刘焉传》:“受其道者辄出米五斗,故谓之‘米贼’。”然而,究竟是所有信徒被强制缴纳还是部分信徒自愿缴纳或是治病后作为酬金缴纳仍需讨论。《后汉书》李贤注有“时巴郡巫人张修疗病,愈者雇以五斗米,号为‘五斗米师’”。缴纳信米是自愿还是强制,可能需要分阶段讨论。如果是强制缴纳的话,应该有现实生活中强制的手段,无须通过宗教戒律和宗教惩罚来进行规劝。胡文辉据《华阳国志》和《水经注》提出,五斗米道的米是“当地所有百姓都得交纳的费用,实质上属于税收性质——不过张鲁政权以‘鬼道’治民,故以‘供道’形式隐蔽地收税而已” 。蒋朝君博士提出的观点“张陵老祖天师收取信众的五斗信米的做法,具有较大偶然性……张鲁天师的时候,交纳五斗米成了一种常态,是所有五斗米信众必须要交纳的” 比较客观。

《玄都律文》提到天输米的关键时间节点是七月七日和十月五日。七月七日缴纳有上功。十月五日缴纳无功无过。早期正一道有三会日。《陆先生道门科略》《斋戒箓》《犹龙传》等大部分道书记载正月七日上会,七月七日中会,十月五日下会。《赤松子章历》上会时间是正月五日。三会日是早期正一道盛大吉日,这三日既不需要避忌异常天象,也不需要顾虑是否天地禁闭,均可以上章言功。《赤松子章历》言:“其日,天帝一切大圣俱下,同会治堂,分形布影,万里之外,响应齐同。” 三会日聚集道众进行斋会,上章言功。上会日所修斋为举迁赏会斋,中会修庆生中会斋,下会修建功大会斋。早期正一道的道民都“编户著籍”,三会日当天,道民前往治师处进行核实,主动申报死亡者和新生儿,更新道民名簿。“令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一年三会,民各投集本治师,当改治箓籍,落死上生,隐实口数,正定名簿,三宣五令,令民知法。” 《玄都律文》选取七月七日和十月五日作为缴纳天租米的关键时间点,因为此时是道民聚会之时。十月五日之后,只有等到第二年上会日才会大规模的聚集道民了。从水稻生长时间来看,四川地区的水稻成熟时间一般在七八月,十月还未缴纳的话,显然是对缴纳天租米有意拖延。故言“七月七日为上功,八月为中功,九月为下功,十月五日输者无功无过”。

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天租米的缴纳时日禁忌主要出于早期正一道管理的实际需要。天租米为当时的政教合一的统治提供了经济基础。按期收纳了信米,政权的统治才足够牢固,才能够承担宗教、政治和军事方面的开支。也就是说,早期正一道为了保障其经济基础,给予所收纳的米信仰的意义,即天租米关乎道民命籍。逾期不交,会使祖先后世的命籍受影响,家长和家庭成员都会遭到减寿的惩罚。早期正一道从信仰的角度解读禁忌,并强化它的管理制度。

《玄都律文》通过宗教戒律的形式展现早期正一道的时日禁忌。《玄都律文》中时日禁忌的内容并不多,较之《赤松子章历》少了很多,说明虽然早期正一道存在大量的时日禁忌,但并非所有的禁忌地位相同。有的禁忌非常重要和严格,如果违背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有的禁忌相对宽松一些。

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的内容主要见于《赤松子章历》和《玄都律文》。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看到早期正一道的时日禁忌内容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因为信仰而产生的禁忌,绝大部分属这种禁忌;另一种是因为政治治理需要而产生的禁忌,通过信仰的方式给禁忌披上神圣的外衣,这类禁忌在早期正一道中记载较少。前一类因信仰所产生的禁忌中有不同的信仰基础:阴阳五行理论、天人感应观念、时空相配理论、巫术思维、神煞神灵观念、民间禁忌等。总而言之,早期正一道时日禁忌从内容上看,十分庞杂,从来源上看,非常多端。这也符合道教甚至宗教的发展规律。每一种宗教在创教初期,都会大量吸收其他思想来丰富自身的理论。 l0ARa4EFI9Ha9+X6A9Ew1lCABA6fe6OzMI06CYXQh8FtYR1Xx981wG5/x/48ox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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