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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呈现“遍地开花,百花齐放”之态。

基础性的国家信用平台建设趋于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三大平台鼎立的局面。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发挥着全国信用信息共享“总枢纽”作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2017年年底全面建成以来,拓展了涉企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开放共享,实现了政府部门间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的联动响应;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帮助公众节约融资成本、创造融资机会以及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门性的信用平台相继建立。在解决司法“执行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开通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并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改版升级。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平台、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环保产业信用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用平台、“互联网+”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等专门性信息平台相继成立。

市场主体的信用平台发展迅速。央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在时隔3年后于2018年11月开始全面重启。截至2019年2月,全国共有133家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包括132家企业征信机构和1家个人征信机构,涌现出以百行征信、新华信用等为代表的大型征信企业。 z6SOGiE2qUiZw67Ne79+/sJNeCtKFjh1wCCPgTWBOjKY/5LzSItghS+n1TBw5T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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