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改革,深化市场化并购重组改革,优化再融资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致力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为推动资本市场信用建设做出了很大努力。具体来看,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立体式的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制度正在构建。修订后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扩充了诚信信息覆盖的主体范围和信息内容范围,建立健全了重大违法失信信息公示的“黑名单”制度、市场准入环节的诚信承诺制度、主要市场主体诚信积分管理制度、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制度、市场主体之间的诚信状况查询制度,事后监管的诚信约束不断加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正在形成,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诚信约束与协同监管体系日臻完善。
资本市场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基础得以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退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持续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证监会重点查办了以下四类严重违法违规案件: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案件;严重积聚市场风险,危害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违规案件;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影响市场功能发挥的案件;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恶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的案件。监管执法的科技化水平逐步提高,量罚标准得到细化和明确,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
跨地区、跨境监管合作日趋频繁。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与64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机制,有利于加强预判重大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及时了解境外机构相关情况,有效防范和处置跨境金融风险。通过为北向投资者配发识别码,实现看穿式监管与间接持有体系的对接。签署《上海与伦敦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涉及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和跨境转换等行为得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