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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化大生产的降临

社会化大生产也称机械大生产,是指生产过程本身的社会化,是同小生产相对立的组织化、规模化生产的方式。企业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集中起来,通过内部专业化的分工和规模化的生产,形成了“大生产”的样态;与外部生产单元进行协作,使生产过程各环节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形成了“社会化”的本质;利用市场自动调节功能,整体呈现出生产社会化的效果。

“社会化大生产”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相对于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而言,集中的大规模的生产就是大生产。马克思把缺少分工和产品交换的经济形态叫作“自然经济”,在这种生产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少,而与自然的关系多,也就是小生产。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主要的、区别于以前一切社会生产的特征,就在于大生产的发展,从简单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再到机器和大工业的发展,这是一个生产不断社会化的过程。

二是大规模生产既为社会化服务,也被社会化所支配,生产与社会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的过程中,生产单元的规模通过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而得以扩大,形成了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分工。广泛的分工协作让各个企业、各个行业的生产十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生产的社会化同生产分散化和自给化相比具有很多优越性,实现了生产率和生产力的双提升。资产阶级正是依靠生产社会化带来的效益而完胜自然经济下的小生产。

社会分工的发展在大机器生产的背景下,出现了两大主体——工厂(资本家)和工人阶级。资本在追逐利润和效率的同时出现了高度集中的趋势,资本家为了充分利用机械化带来的效应,集中各种经济资源来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了早期的生产单位——工厂的诞生和壮大,也造就了一批从事工业生产的产业工人。两者在生产上虽相辅相成,但在利益上却博弈不断,经过百年的斗争与妥协,形成了现代劳动关系的两大主体,也铸就了现代劳动法的基本模式。

(一)工厂模式的扩张

欧洲虽然在封建社会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生产组织和经营组织,但它们尚不具备工厂和企业的性质和形式。早在工业革命之前,欧洲的手工业生产也存在自己的组织——行会,还有包销商进行控制,但行会和“包销商”都不属于企业。具体而言,封建行会是手工业者自行成立的组织,担负着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产销总体控制的任务,但并不对手工业者的生产进行管理。 封建行会曾经对手工业生产起到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大批手工业者扩散到乡村,分散的工场手工业在乡村迅速发展起来,居于城市当中的行会对手工业生产的控制力进一步减弱。随之,“包销商”渐成市场的主导力量。“包销商”最早是在14世纪末的英国毛纺织业中出现。起初,“包销商”只是协调生产者和购买者,仅从事买卖,不参与制造,到15世纪以后,他们开始直接支配生产活动,不仅在城市里掌控一部分工匠的生产加工活动,还控制着大量分散于乡村的帮工和农村手工业者。 但历史上“包销商”大多并不直接持有生产资料,所以尚不具备资本家的属性。

在马克思看来,手工工场并不是真正的企业,单有协作也不能称之为企业,它要演变为资本主义企业还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足够的资本和自由劳动力的储备;二是技术的储备,尤其是机器大工业导致工厂制度的出现。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当中,劳动力被固定在封建领主的土地上无法自由流动,资本也以土地的形式掌握在封建领主的手中,无法形成工业化的生产力。科技与技术研究也被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思想所禁锢,技术生产力迟迟得不到释放和推动。

封建社会和传统生产方式的没落带来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储备。自15世纪末起盛行的圈地运动使大量的自耕农丧失了其赖以生存的耕地,大片零散土地被整合,被新兴贵族用以从事畜牧业,也就是欧洲历史上有名的“羊吃人”的阶段。失去土地的自耕农涌入城市,其中不少都转化为乞丐、流浪者。因此,15世纪末和16世纪,整个西欧都颁布了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迫使曾经的自耕农们从事雇佣劳动,成为最初的以贩卖劳动力为生的劳动者。诚如马克思所言,“独立自耕农的稀薄化,就带来了工业无产者的浓密化”

在自耕农转化为劳动者的过程当中,他们自身的消费需求也为资本创造出了国内市场,形成了生产与生活需求社会化的现实。在自然经济时期,农民家庭生产的绝大部分是供自己消费的生活资料和生产原料。自耕农失去仅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无法完成自给自足的生产,只能从市场购买,为了能够挣到换取生活必需品的资金,不得不从事手工业生产,从而构成了现代生产的源头。

劳动者的生产与交换使资本得以进一步积蓄。资本积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领主、贵族对于自耕农土地的掠夺,还包括宗教改革期间对于寺庙所有土地的掠夺。二是地理大发现以来,欧洲资本家对于南美、非洲及亚洲的殖民掠夺。在欧洲外部直接由劫掠、奴役、杀戮等手段所蓄积的财富,全部流回欧洲,转化成为资本。三是在前二者的基础上,积累了一定财富的资本家雇用失地农民,收容他们从事工资劳动。

在实现了劳动力和资本储备后,手工工场已经初具企业之形态——协作。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工场主开始把手工业者集中在同一个场所,相互配合开展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便有了分工和协作。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全程独立完成,而是拆分为不同步骤,按照生产阶段分配给各个手工业者,共同完成一项任务,而这也正是现代企业的组织雏形。

在大工业的不断影响下,以往的生产形态不断瓦解和分离,组织体系更加完备、分工更为明确的工厂制逐渐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主要载体。工厂制最显著的特点是从手工业作坊式的对生产成果的要求,转变为对工业加工式的生产过程的要求,企业直接规定和监督劳动者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及如何生产,从而建立了指令性制度。工厂对劳动者的指挥权是机械化大生产的显著特点和必然结果,所有劳动者就如同一台大机器的零部件,配合开展劳动。每一个人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这就大大提高了组织效能,自此集中生产的形式——工厂工作制——便被固定了下来。

机器的使用既是工业革命的起点,也是手工工场最终发展成为资本主义企业的起点。机器让劳动逐步实现了“以自然力代替人力,以自然科学之意识的应用,代替经验的例规” 。劳动者需要以机器为中心开展劳动,资本和人力都在向机器集中,也让现代大工业代替了传统手工业。因此,第一次工业革命波及之处,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机器数量迅猛增加,几乎全部生产领域都被机器生产所占据。

综上所述,建立在机器基础上的工厂大工业改变了原有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逐渐成为经济与社会的主流。机器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生产集中化的必然趋势,也催生了工厂这一生产单位。资本和技术的高度集中是工厂得以设立的物质基础,而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则为大生产的开展提供了支撑。工厂的出现是资本聚集和生产模式变化带来的必然效果。在马克思看来,规模化的企业分工协作不仅是生产社会化的起点,也逐步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到处都成为起点。这种普遍化使小规模的分散的劳动过程向大的社会规模结合的劳动过程的转化也普遍和加速起来,从而使资本的积聚和工厂制度的独占统治也普遍化和加速起来”。

(二)工人阶级的壮大

关于工人阶级的形成,各种理论众说纷纭但大同小异,基本指标和因素都包含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马克思曾指出,“工业变革的最重要的产物是英国无产阶级” ,但这一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正如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提出的那样,工人阶级的形成是一个动态过程,其中既有主观的因素,又有客观的条件,“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各个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

客观条件方面,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工业革命催生了工人阶级。英国工人阶级始于18世纪后半叶,随着蒸汽机和棉花加工机的发明而开始。 珍妮纺纱机及之后更多先进发明的使用,先是使纱的生产费用降低,布匹的价格随之下降,导致市场对布匹的需求增加,对织工数量的需求更多了,于是资本家为了扩大自己的利益,提高了织工的工资以招揽更多的织工。“这样,兼营农业的织工阶级就逐渐完全消失而成为新兴的纯粹的织工阶级,他们仅靠工资生活,没有一点财产,甚至连名义上的财产(一块租来的土地)也没有,于是他们就变成了无产者(working men)。” 这是一个必然的历史结果,也是英国工业无产阶级产生的根本原因,而最早启动工业革命的英国也最先出现了产业工人这一群体。

随着更多更先进的机器在其他行业中被投入使用,产业工人队伍更加壮大。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这些发明(这些发明年年都有改进),机器劳动在英国工业的各主要部门战胜了手工劳动,从那时起,英国工业的全部历史所讲述的,只是手工业者如何被机器驱逐出一个个阵地。” 产业工人所在领域不断扩张,渐渐在人数上与农村的农民、城市居民旗鼓相当,成为一股不容小觑的社会力量。最后,工人阶级第一次真正成为居民中的一个固定的阶级。

工人阶级之所以能形成一个阶级,除了不断壮大的群体之外,利益和特质的同一性更是其阶级性的内核。马克思认为,是因为市场的高度同质化,带来了工人的同一性,从而催生了工人阶级。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让劳动者的利益越来越一致,逐渐形成了相关的组织,来代表自己的群体争取共同的利益。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马克思提出“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劳动者。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来说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中,这批人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

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级对工人们的压制反过来又强化了工人的同一性。马克思从德国和其他欧洲大陆国家的经验出发,证明了除社会和经济环境外,还存在另一个因素——国家压制,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压制使工人阶级趋向同质化。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国家对工人运动的全面压制降低了劳动者用行会和小团体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的可能性,导致所有的工人——不论来自什么地区及从事什么行业和工种——在劳动力市场上都处在基本相同的不利地位,从而强化了组团自救的做法,促成了工人的同一性,而这种同一性正是阶级团结的基础。这也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阶级的政治性遥相呼应,“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 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把阶级同一性的政治标尺确定下来了,即“联合”。

整体而言,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程度与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程度是一致的,尤其是工厂制度的广泛应用增进了工人阶级的觉醒。恩格斯指出,“工厂制度渗入某个劳动部门越深,这个部门的工人参加运动的也就越多;工人和资本家的对立越尖锐,工人中的无产阶级意识也就越发展,越明朗”。 例如,在产业工人、矿业工人、农业工人当中,产业工人最先受到机器的冲击,最先受到资本主义最残酷的剥削,也最先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在工人运动中的投入程度与抗争意识也是最强的。此外,恩格斯还认为,工人阶级的觉醒与人类意识的觉醒是一致的。“所有的工业工人都被卷入了反对资本和资产阶级的各种斗争;他们一致认为,他们是‘工人’——这个头衔使他们引以为自豪,并且是宪章派集会上通常的称呼——他们构成了同一切有产阶级相对立的、有自己的利益和原则、有自己的世界观的独立的阶级,在他们身上蕴蓄着民族的力量和推动民族发展的才能。”

总体而言,工人阶级出现的决定因素,既包含“客观”的一面,又包含“主观”的一面。客观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方式的转变使大批手工业者和农民转化为工厂工人参与到工业生产当中;资本雇佣劳动,使劳动者从处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中的佃户转化为雇佣劳动者或以挣工资谋生的人。主观方面包括:工人的自我意识(个体意识和阶级意识)和社会意识的发展;工人们从个体走向团结、合作,建立维权组织,联合起来以集体性的行动来反抗剥削、争取权益。正是在客观和主观条件的共同作用下,英国率先出现了工人阶级,并逐渐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工人阶级。

(三)劳动从属性的强化

企业在广泛采用机器生产的情况下,在生产单元内部出现了严密分工和标准流程,在外部也实现了生产单元之间的社会分工。马克思曾指出,“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 而新的生产方式正是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劳动,与封建社会中的主仆关系和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劳动关系相比,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1.劳动的社会化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劳动形式已经不再是孤立的个体劳作,而是“完全不以单个工人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工人从属于资本,变成了社会构成的要素,但是这些社会构成并不属于工人。因而这些社会构成,作为资本本身的形态,作为不同于每个工人的单个劳动能力的、属于资本的、从资本中产生并被并入资本的结合,同工人相对立”。 在社会化劳动的初期,资本代表社会同分散的工人进行集体交换,“资本给各种独立的和分散在各处的手工织工、纺工等活干” ,工人们生产的产品及创造的剩余价值便积累了起来。对于工人们而言,他们实现了一种形式上的劳动联合,但这种联合并非工人们自主自愿的行为。由于工人群体是和单个资本家交换,因此资本的集中也带来了交换的集中。在资本主义的起步阶段,资本家将工人集中在工场之中进行生产,并通过监工、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对工人的劳动进行监管,后发展为资本依靠工人的联合来进行生产,工人的集体力量和社会力量也因此逐步显现出来了。由此,劳动逐步从独立性和个体性走向了联合性和社会性。

劳动目的发生了变化,逐渐脱离了自给自足的模式,转而服务于整个社会而且依赖于社会。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每个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 。因此,每个人若要获得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就必须服从于社会交换,向他人出让自己的活动或产品,这便需要工人的劳动和劳动产品具有社会性。劳动的目的是获取更多的交换价值,而具有这种交换价值的物品便是货币。人们为了获取货币,不得不按照社会的需要和生产的要求从事交换价值的生产,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劳动的社会化。

2.生产资料的集中化

通过资本的原始积累,多数人的分散小资产转化成为少数人的集中大资产。对于资本家来说,只有将曾经的生产者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封建制度所给予的一切生存保障完全剥夺,劳动者才会成为劳动力的出让人,“自愿”地服从管理转化成为雇佣工人。马克思曾言:“共同地同时使用生产条件使它们的相对价值降低,虽然它们所体现的绝对价值量提高了。” 资本家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将劳动者和劳动资料相分离,从而掌握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再用生产资料来吸引劳动力为之服务,进一步创造和积累资本,使得资本家购买更多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集中程度得到了再次加强。

资本家为了便于充分利用生产资料,将其集中到一处进行生产。在恩格斯看来,生产资料的集中使用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有力杠杆。资产阶级从15世纪开始经过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大工业这三个阶段,将过去小生产分散的生产资料集中和扩大。恩格斯曾指出,“资产阶级要是不把这些有限的生产资料从个人的生产资料变为社会化的,即只能由一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就不能把它们变成强大的生产力”。 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下,通过生产资料的集中使用,工厂能够采取更细致的分工,能够更全面地应用和改进机器,让生产资料得到进一步的节约,使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加速了生产资料的集中。由于生产与经济的发展,蒸汽动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机器大工业的发展需求,正是这个时候,即19世纪上半叶,物理学对电磁运动规律的发现,为电能的利用提供了理论的准备。到19世纪下半叶,电能的利用已经进入了实际应用领域,由此引发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在这一阶段,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生产部门的生产组织形式进一步发生变化。如果说,在蒸汽时代,生产资料的集中只是社会化大生产与手工工场相比存在的成本优势,那么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生产资料集中已使得社会化大生产与手工工场之间出现了本质上的区别。以电力为驱动的机器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应用,实现了工厂生产全流程的电气化,让生产资料的进一步集中成为可能,也成为必要。工厂可以一站式地完成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生产,节省了转运和组织的成本,而且也能够充分体现出规模化的效应。

3.劳动的从属化

劳动者在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对雇主(企业)的从属。从属性是现代劳动关系的一个核心特点,主要体现为劳动者在人身和财产上对雇主的依附,对雇主劳动指令的遵从。对于从属性,马克思将其分成了两个层面——形式上的从属和实质上的从属。事实上,劳动者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从属性逐渐转化为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从属性蕴含着雇主对劳动者的照顾义务,并成为劳动法介入劳动关系的抓手。

(1)形式上的从属

从形式上看,劳动对资本的从属,也就是劳动者对雇主的从属,表现为以获取剩余价值为基础而产生的人身上的依附。马克思认为,这种形式上从属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劳动者作为其自身劳动能力(劳动产权)的所有者,以出卖劳动力的卖家身份,同拥有货币(资本产权)的资本家进行交换,存在经济上的依附关系。因此,劳资双方都作为各自产权的所有者,互为买家和卖家进行交易。虽然劳资双方在形式上是自由人,但买卖关系的建立让双方互负义务、互相依存。 第二,劳动者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因而对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形成了人身上的依附关系。资本家拥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拥有的劳动力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互之间都不完全占有生产要素,相互之间都要依靠对方来获取利益,尤其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对资本在人身上的从属性更为明显。

相较于奴隶制、农奴制和佃农制等人类社会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从属关系,劳动对于资本的从属主要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具体来看,劳动从属的形式更加自由,从属只是物质性的,它所涉及的也仅仅是劳动者和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而不涉及社会关系上和生活关系上的地位。易言之,脱离工厂和生产过程这一时空条件,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从属性就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各自的独立性。而在奴隶社会,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全方位的,奴隶主是通过直接强制来管理奴隶的所有方面。奴隶所进行的劳动,并不是为了其自身的生存,而是为了避免遭到奴隶主的鞭笞。相较于奴隶、徭役等,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是为了工资,为了自身的生存而劳动,其追求的是一定量的交换价值,在形式上存在经济上的从属和隐性的从属。

(2)实质上的从属

科学和机器的深度整合和广泛应用,不仅带来了劳动关系形式上的变化,而且带来了劳动过程的变化,让劳动对资本的从属也从形式上转变成了实质上的从属。马克思认为,劳动对资本实质上的从属是在创造与绝对剩余价值不同的相对剩余价值的一切形式中发展起来的。 大规模的集中劳动与小规模分散劳动相比,劳动相对价值更容易积累,产生的剩余价值也更多。为了便于大规模集中生产的顺利开展,资本对生产方式和劳动过程的控制就更为严厉和严密,让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时刻都在资本家的监督和控制之下。

劳动在资本家的严密监管下开展,在实质上已经从属于资本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就彻底丧失了自主性。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不仅在经济上完全依附于资本,而且在工作时间内在人身上也必须完全听命于资本。劳动者提供劳务系受雇主之指示,雇主透过劳动契约将劳动者纳入其事业组织当中,并决定其劳动义务之给付地点、给付时间与给付量等。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无法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其需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并接受雇主的监督。可以说,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资本家通过发放工资购买劳动力的方式建立了经济上的从属性,再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把控建立了人身上的从属性,从而实现了对劳动者的全面控制。

4.法律上的从属性

劳动法正是基于当时社会化大生产的现实,将从属性设置为劳动关系的核心特点,也作为劳动法工具落地的主要法理依据。在劳动法律层面上,从属性亦可称控制性,即劳动者从属于雇主,雇主控制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有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三种理解。 首先是人格从属性,这是相对于人格独立或自主决定而言的,强调的是劳动者受到雇主控制程度较高,全面听命于雇主的劳动过程导致了劳动者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劳动者从事何种劳动,运用何种手段劳动,劳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均受到雇主的高度控制。

其次是组织从属性,强调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被纳入雇主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成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必要环节。由此,劳动者就成为雇主的劳动组织成员,在劳动中承担作为劳动组织成员所应负的责任,例如,遵守劳动组织规章制度、保守劳动组织的商业秘密等。同时,劳动者对外的活动也代表着组织的行为,劳动成果或行为对第三人或顾客产生任何伤害,由其所属的组织对外承担责任。因此,雇主对劳动者行为施以更为严格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劳动者的组织从属性。

再次是经济从属性,强调的是劳资之间经济实力的差异性。劳动的经济从属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种是组织体内部的经济从属性,即马克思所指出的劳动者在出卖劳动力时在形式上表现出来的从属性。在同一个组织体内,劳动者的经济实力相对于雇主而言处于弱势,依赖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和工作岗位,从事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借以谋生和增加财富。 经济从属性所涵盖的范围与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基本相同。另一种是组织体外部的经济从属性,是两个有独立主体资格者之间的经济从属性,即在同一生产经营链条的不同环节之间,弱势经营者的经营机会,以及经营中的价格和利润,均由强势经营者控制,由此导致弱势经营者得到的利润极低,甚至几乎得不到利润。 本书主要关注的是劳动关系当中的从属性,故而只针对第一种类型的从属性进行分析,即劳资之间的经济从属性。 wlp3bMgSHnUUS+e7YOAXRJziIJ3UU+yUK53w0ksXErFWEa2ELokmnMinWNme1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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