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律师事务所发布一条招聘实习律师的广告,招聘条件之一是“家境殷实”。年初还有一则消息引发争论:某律师发广告招徒弟,徒弟付学费万元可跟学四个月。
许多人由此感慨:这年头,做律师也要拼爹拼娘拼家境。
年轻(实习)律师,想叩开职业大门,跨过律界门槛,真的不容易。有专业,有学历,有学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外加一堆获奖证书;会外语,会驾驶,有留学背景;这些还不够,还要家境殷实,能付得起拜师费,甚至还要求属相、星座相合。这,真是不可思议。
不过,话又说回来,律师是化解纠纷、解决矛盾、预防风险的职业,是公民权利的维护者,是民间矛盾的缓冲阀,是“社会医生”。能胜任者必须是“超人”——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超出常人,要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丰富的社会经验,还要有超强的心理素质和高超的处事待人能力。
一名法科毕业生,即使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经验、阅历尚浅,如同白纸一张,料理个人的大事小情也许尚不能游刃有余,何谈从容淡定地为当事人、客户出谋划策、答疑解惑、指点迷津?稚嫩律师走向成熟,除了自己努力之外,还需要律师事务所、老律师在经验、技能、技巧方面的传、帮、带。对于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老律师而言,培养一名律师需要付出很高成本,数年的教导才能出徒。如果让律所或师傅承担全部培养成本,似乎也不太合理。
律师业与传统作坊有近似之处。律师如同工匠,向客户提供私人订制的专业法律服务,这个过程体现出律师的知识、经验、风格、气度、修养等,个性特点非常明显。这一点,尤其在刑事律师身上体现得更充分。
在传统手工作坊里,匠人师傅手把手带徒弟,千锤百炼数年后,徒弟方可出师、独当一面。此时,匠人师傅却开始焦虑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师傅培养的是竞争者,市场份额被瓜分。
不可否认,律师行业中师傅也存在这种焦虑,师傅和徒弟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刺猬取暖的距离。律所在招聘实习律师时,担心培养对象日后跳槽成为竞争对手,便提高招聘条件。心存忐忑的老律师招徒弟时干脆明码标价索要学费,一手钱一手货,公平交易,都不吃亏。
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招聘怪象。这种矛盾之存在,与我国律师行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也有关系。
放眼大洋彼岸,我们看看美国律师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
我有一位律师朋友曾在乔治城大学读JD(法律博士),每到实习季来临时,各大律所派驻招聘组入住学校附近酒店,请前来咨询面试的学生吃饭、喝咖啡、聊天,当然也要查看成绩单。律所筛选、锁定目标学生,然后发出offer,邀请其来所带薪实习。实习结束后,律所和目标学生继续保持密切联系,每逢节日都寄来礼物,邀请其参加律所活动,继续表达诚意期望其毕业后加盟。
学生毕业后,可能会选择这家律所,也可能不会,但律所很淡定。如果目标学生决定加盟,律所便为该学生支付律师资格考试费、考前辅导班费用,还预付工资让其先休假再工作。
加盟律所后,律所对其按照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等逐年进行系统培养,指定专业导师和心灵导师,进行阶梯式培养直至合伙人,薪酬丰厚并逐年递增。律师跳槽也不乏见,对此,律所依然很淡定,开数场party相送。律师跳槽后,同位阶律师迅速补位,律所工作不受影响。
如此一比较,中美律师培养真是大不相同。
在美国,承担选择、聘用、培养律师责任的是律师事务所,而我国指导年轻律师的责任多由律师个人或律师团队承担。
二者比较,律所作为培养主体,在财力、经验、管理、人员、行政、课程方面具有优势和实力,而且能够体系化、阶段化。律所将培养新人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举全所之力对新律师进行培养,让新律师迅速成长,为律所创造效益。
美国律所在培养律师时,根据新律师的特点和兴趣,为其指定专业律师进行业务指导,指定心灵导师促使其适应和融入,培养其归属感和认同感。辅导老师“奉所命行事”,其对新人的辅导也属工作范畴并计算工作时间,新律师一边学艺一边参与导师的业务,既分担了导师的工作量,还可以从律所得到可观薪酬。大家其乐融融,皆大欢喜。
美国律所培养模式,能够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各得其所。这种培养模式保留了传统师傅带徒弟模式的精华,既培养了新律师,也消除了师傅的顾虑。师傅教会徒弟后,多了帮手,减轻了负担。
我们国家律师制度发展三十余年,律师事务所以中小所为主,如同小作坊,原始积累比较薄弱,新律师培养多呈现为坊间师傅带徒弟模式。师傅一人兼数职:开店、办案兼带徒弟。出徒前,徒弟获得的报酬补贴都源自师傅个人收入。徒弟能够独当一面并且有自己的客户后,就希望单飞,师徒关系面临解体。这种小作坊式的培养模式,一开始就在师徒之间埋下矛盾的种子,双方缺少黏合度,容易发生矛盾,甚至分崩离析。
近几年,北上广一些建所时间长、规模大的律所,在培养律师方面尝试借鉴美国的培养模式。他们招聘法学院优秀毕业生,对其进行系统培训,让其逐渐参与辅导老师(或分管合伙人)的业务,逐渐认同律所文化,双方黏合度很高,跳槽率比较低。律所在培养新人方面投入大,回报也高,律所实力增强、队伍壮大,在市场上竞争力越来越强,呈良性循环。
律师行业的发展,需要代际传承,“传、帮、带”精神是法宝。在行业代际传承中,一味要求师傅“爱的奉献”,太过苛刻;一味要求徒弟像学徒工一样打工,也有失公平。只有让律师事务所承担起培养新律师的责任,才能化解师徒间的尴尬和矛盾,理顺各种关系。当然,律所承担这项责任的前提是需要具备足够的实力,并且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和博大的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