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实证学派罪犯矫正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建立在否定与批判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相关理论基础之上。意大利实证学派理论的发展,依托于同刑事古典学派在相同理论观点上的理论争鸣。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意大利实证学派的理论之所以形成鲜明的学派特征,得益于两个学派之间在理论探讨中的相互批评,相互借鉴,甚至是相互融合的过程。质言之,深入解析刑事古典学派与意大利实证学派,在诸如刑事责任,刑罚目的、刑罚措施、矫正措施等一系列刑事理论的学理博弈,是更为透彻理解意大利实证学派学术造诣的捷径。因此,笔者拟通过这一章的分析与论述,全面解构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的理论发展脉络,尽力还原学术发展史中,意大利实证学派理论的发展动向,以期更为客观剖析意大利实证学派关于罪犯矫正理论体系构建的学术发展历程。
不可否认,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理论用冷静的眼光检视法律与社会诸多复杂多变的经验事实,其价值观念更为理性、客观和公正。比如,精妙绝伦的刑法规则适用于判断与评估犯罪人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再比如,法治国原则下,运用构成要件理论分析罪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法律规则运用的严谨与细致。较之刑事古典学派理论体系的缜密与细腻,意大利实证学派则在尊重刑法典条文基础之上,通过人文哲学普遍现象决定论的观察视角,使得传统意义上,古典学派口中形而上学的逻辑前提得以从法典中释放,也就是说,实证学派的理论在尊重法典条文以及决定论前提下,充分还原犯罪人主体作为普通社会成员的自主选择权,并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建立在这种自主性选择之上。由于实证学派诞生之初,哲学与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都在进行着一场自然哲学运动,这一次的哲学变革紧紧围绕着科学实证哲学,彰显出朴素的实验和调查至上的哲学命题。自然哲学革命要求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普遍运用逻辑归纳法等科学规则追求科学的真谛,同时还要求在理论研究过程中尽量真实呈现,那些客观世界中本来就存在的物质现象,在尊重自然因果法则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解释真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经验事实。这些经验事实包括我们的身体和精神,也包括社会成员个体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当然,在这场哲学思想的变革中,对实证学派的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犯罪人类学的诞生,犯罪社会学的建立乃至实证学派关于社会防卫理论体系的建立,都体现了这种尊重社会本质,尊重犯罪人基本权益,恢复社会安定秩序的哲学思辨与哲学分析方法。
概言之,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的理论主旨为“犯罪—犯罪归因—刑法处罚”,而实证学派的理论主旨则为:“犯罪—犯罪人格—矫正处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