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实证学派认为,犯罪学研究首先必须是一门立足基础科学的研究。犯罪学的科学性,以学科应用的综合性为表征。这种学科应用的综合性则通过对犯罪发生的原因,犯罪人的多元综合矫正措施进一步予以细化。正是由于意大利实证学派的学术努力,在犯罪学研究中充分利用统计学研究范式,展开广泛的社会调查与社会对策研究,使得这样一种研究系统延续至今,仍然为世界各国的犯罪学研究中最为主要的研究载体。意大利犯罪学界通常将这种研究过程,称之为“criminologia investigative”。这一词,也同样源于菲利教授在《犯罪社会学》一书中首次将这种研究过程命名为“criminalistica”。 [1] 可以说,意大利实证学派的研究,拉开了现当代犯罪学实证研究的序幕。不过,笔者以为,实证学派犯罪学理论研究发展的进程中,更为重要的学术贡献则在于开创了以综合性预防犯罪、控制犯罪为犯罪学价值取向的学术研究之路,将犯罪对策性研究贯穿于意大利实证学派理论研究之始终。实证学派通过多学科研究的范式,探寻矫正犯罪人的最佳模式和多重路径。学派通过建构社会防卫理论体系,搭建犯罪学理论研究、刑法学理论研究同社会实践实证学派的沟通桥梁,并将罪犯矫正政策纳入社会政策研究之中。
除此之外,意大利实证学派将犯罪人“危险人格”研究,作为将“犯罪人”与“犯罪是现象”“犯罪原因”与“罪犯矫正”连接起来的“桥梁”。“危险人格”理论作为贯彻意大利实证学派犯罪社会学研究与犯罪生物学研究的科学命题,赋予了该学派罪犯矫正理论的核心使命与价值观念:罪犯矫正从根本上来看,是对犯罪人异于常人的“危险人格”进行复合式刑罚矫正的系统。这项理论研究,推动了犯罪学界刑罚个别化理论的发展,也推动了犯罪学界、刑法学界对那些具有被害人格的被害人进行更为广泛的研究。在犯罪人人格研究的基础之上,实证学派对犯罪人心理方面的关注,使得犯罪人心理的表现同罪犯执行刑罚过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科学矫正、综合矫正的矫正理念融入罪犯矫正的过程之中。综上所述,实证学派将犯罪现象,犯罪人,危险人格的学理研究融入科学发现过程之中,将更有利于推动刑事司法实践朝着更为高效,更加有利于罪犯矫正政策推广的方向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