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旭,当代作家。自20世纪70年代末写作至今。著有长、中、短篇小说多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蹒跚文字,数十年了。见识不多,教训不少。聊作记录,以诫未来。
——题记
1980年,中国作协恢复文学讲习所,按序列为第五期。这一期时间很短,只有四个多月,但我们十分幸运地听到了许多前辈名家的讲课。其中,曹禺先生讲的那堂课,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课之一。
此前不久,曹禺先生访问英国时看了歌剧《阿芒得斯》,那堂课他着重讲的是这部歌剧的观感。
《阿芒得斯》主题是庸才对天才的扼杀。宫廷音乐家阿沙利瑞作为一个平庸的音乐家,对音乐天才莫扎特怀有浓烈而又深沉得仿佛爱情的嫉妒和恨意。演员惟妙惟肖地再现了庸才和天才之间一场关于宽恕与嫉妒的争斗。
然而,如果仅止于此,那就只是一个平常的嫉妒故事。高潮在于歌剧的结尾:阿沙利瑞临死时,宣布自己是莫扎特的“谋杀者”!更令人震惊的是,剧终前,主角阿沙利瑞走到台前,面对整个大厅的观众,大声问:
你们谁又不是扼杀天才的刽子手?
复述这句台词的时候,坐在讲台后面的曹禺先生“腾”地站起,模拟那位演员,声色俱厉,抬手指着前方。
不知其他人是什么感觉,我的感觉是突然被人揭去了假面,暴露出了深藏的阴暗和肮脏。从小我就是那么自卑,心胸狭隘,暗中嫉妒一切比我强的人。所以没有成为阿沙利瑞那样的“刽子手”,不过是因为不具备他的地位和权力。
在曹禺先生观摩的英国歌剧《阿芒得斯》中,天才莫扎特陨落了,而“谋杀”天才的阿沙利瑞也不免让人同情。见证天才的辉煌,何其有幸;生活在天才的阴影下,又何其不幸。凡夫俗子的茫然、绝望和嫉妒,撕咬着他的灵魂。作为同行,他其实是最懂也最爱莫扎特的人,可惜他自己也许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嫉妒也“扼杀”了他自己。这真是一个无解的悲哀。
曹禺先生讲的是一堂文学课,对我来说,是一堂人生课,让我认识到,嫉妒本身其实是一种仰望,而被嫉妒,则是成功的标志。许多事终非强求可得,嫉妒的人因而是可怜的,他们被追名逐利的偏执与欲望扭曲,享受不到阳光的美好,体会不了人生的乐趣。更有甚者,嫉妒作为一种心灵的疾病,会扩散到身体各处,引起种种莫名其妙的不良反应,是摧毁人性和健康的毒药。嫉妒固然有可能伤害别人,但首先伤害的是自己。
自那以后,我虽然不敢说对别人的成就绝对没有醋意,但会努力强化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留心嫉妒,那是一个绿眼的妖魔!”(莎士比亚)决不苦痛煎熬,傻乎乎地做伤害自己的事。
网上看到一个故事:一个放羊的与一个砍柴的聊了一整天,羊吃饱了,该回家了,砍柴的这才记起来,自己还没动手砍柴呢。
小学,下午放了学,我们一帮小屁孩跟着班上成绩最好的一个同学疯玩儿,天黑好久了才回家。突然记起还得硬撑着瞌睡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心里直后悔,但领着大家玩儿的那位同学却每次都若无其事,而且每次考试都是满分。一开家长会,老师和所有同学的家长都一个劲夸他聪明,天资高。我们羡慕得要命。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每天下午在课堂上就把当天的作业都做完了,回家吃过晚饭又抓紧时间把第二天要上的课预习了一遍。一个人再聪明,天资再高,也还是下了功夫的。
庄子寓言《徐无鬼》讲了一个石匠的故事:某人在自己的鼻尖抹上蝇子翅膀大小的一点白粉,石匠拿起斧头,“运斤成风”,把那人鼻尖上的白粉完全削去,而鼻子不受一点伤害。挺神的。
石匠怎样能做到这一点,庄子在这个故事里没有解释,但在他讲的另一篇故事《达生》里,我们可以找到原因。
《达生》讲道:孔子在去楚国的路上,经过一片树林,看到一个驼背老人举着一根长竹竿粘知了,轻而易举,信手“粘”来,竟没有一只能逃脱。孔子惊奇,问老人有什么窍门。老人回答:你看我站在这里,就如木桩一样稳稳当当;我举起手臂,就跟枯树枝一样纹丝不动——
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得!
尽管身边天地广阔无边,世间万物五光十色,而我的眼睛里只有知了的翅膀。外界的什么东西都不能分散我的注意力,影响不了我对知了翅膀的关注,怎么会粘不到知了呢?
其实,我身边就有现成的例子。
那年在京开会,一块上过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的几个,常常天南海北地聊大天。上海作家王安忆从来都默默坐在一边,有天突然站起来,说我回房间去改稿子,便离席而去。
那篇稿子,就是引起广泛好评的中篇小说《小鲍庄》。
原来大家东拉西扯的时候,她一直在琢磨小说。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一则短文,引用了鲁迅的话:世界上哪有什么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了。
先天的禀赋自然是有的,鲁迅说“哪有什么天才”是出于谦虚。但即便是“天才”,也是会“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的。
道理很简单,只是难做到。一年一年过去,一拨一拨在我后面开始写作的同行一次一次轰动文坛,而我天资不够,又不努力,总是在给自己找不安心坐下来读书学习的理由,那就只能是哀叹“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了。
记不起是从哪年开始,因为憋不出小说,无聊中抓起毛笔胡乱涂鸦。不几时,不管走到哪里,只要有人铺纸,就肆无忌惮地横刷竖抹。围观者出于客套,胡乱喝彩,我皆当真,一脸得色。直到京城一位朋友寄来一堆古代名家字帖,供我鉴赏研习,翻过几册,我如梦方醒,一身冷汗淋漓,从此罢笔,再不敢气壮如牛地糟蹋笔墨纸砚了。如果非写不可,就用钢笔给对方留言纪念。
比书法更让我露怯的是旧体诗。参观留言,题赠友人,纪念感言,喜欢“即兴”“匆就”,或五言或七言,或绝句或律诗,张嘴就来,甚是自鸣得意。让我又一次大汗其颜的是山东一位诗人。某年他领我走访李清照故里,我见他爱好旧体诗,便从手机翻出几首拙作以示同好。他读后说了一些好话,我一眼就看出是言不由衷,便再三表示希望听到他的心里话。
他沉吟良久,说:“旧体诗是有格律的。”我马上就听懂了,我这些“旧体诗”是没有“格律”的。之后,我再不敢当场“即兴”了,如果写文章忍不住夹杂几句,就把初稿发给朋友中的行家,请他们规范斧正。这样做了几次,我意识到十分不妥,一是如此麻烦朋友没有道理,二是纯属欺世盗名。于是狠下决心,除非真的弄清了旧体诗的子丑寅卯,再不敢没羞没臊地冒充旧体诗人了。
反思类似恶习,盖出于卖弄心理作祟。
卖弄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内容很丰富,方式也很多。我这种所谓“文人”,喜欢卖弄的自然是才华。
一个人卖弄什么,其实表明他正缺什么。
初中毕业就下乡务农,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只因时势使然,走上写作道路。阅读面稍宽,发现鲁迅那一代作家,几乎个个学贯中西。鲁迅倡导白话文,却有着极其深厚的古文功底,文稿的毛笔字,既温柔敦厚,又遒劲如刀刻,入木三分。他的旧体诗,我也是无比崇拜,于是像动物园的猴子学人样,毛手毛脚地做大师状,却又心浮气躁,下不了苦功,结果只能是表现自己的轻佻可笑。行家即使不拆穿,心里是难免鄙视的。
卖弄是因为虚荣。虚荣的背后,是自身的迷失。活了一辈子不知“卖弄”为何物,那不只是可笑,而是可悲!
有一个著名比喻,将作者与作品比作鸡与蛋:读者读作品不必知道作者如何,如同吃鸡蛋不必知道那母鸡长什么样。
这个比喻很幽默,但跟所有的比喻一样不尽精确。鸡蛋吃了就吃了,的确不必知道鸡,但了解作者对理解作品还是有一定帮助的,问题只在别自我吹嘘或听任别人夸张。然而,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避免。
有家文学刊物发稿,要求提供作者简介。我以为自己写得足够详细了,但刊物出来后却发现编辑加上了许多虚张声势的称谓、名头,令我羞愧无地。
刊物那样做,无疑是为我好,使我那些平庸的文字得以刊行。所谓吃蛋不必管生蛋的鸡的比喻,是有前提的:要么蛋是绝对的好蛋,什么样的鸡生的都无所谓;要么鸡是人人皆知的好鸡,下的一定是好蛋。如果两者都不具备,那就只好加上尽可能多的、不着四六的名目,来广告这鸡是好鸡,使读者认为其下的蛋也一定是好蛋。
这样一想也就释然,心里并且滑过一个不无卑劣的念头:反正我是被动的,真有人信也没什么不好。此后再有这样的事,也就听之任之了。
却终于几乎当众出丑。
某次坐火车,一排三座的另外两位女士正头靠头地读一本文学期刊。我忍不住偏头瞄了一眼,她们看的正是我新近发表的一篇小说,一阵窃喜,不料,却突然听到捧着刊物的那位很尖锐的一声:这人也太没劲了,作者简介说这么多跟文学不相干的东西!另一位更激烈:不是没劲,是下作。越是写得不怎样的,越是在这些地方动脑筋。
我像遭了雷击,眼前一黑。稍稍清醒,赶紧起立溜走——那作者简介前面同时刊发了我的“玉照”——也不知编辑是从哪里找来的——笑得那么开怀那么愚蠢。
离开座位的时候我两腿发软:但愿她们没有认出我,或者认出了只是骂骂而已,不要当众揭发。
从此,再遇到必须刊发“作者简介”的要求,我绝对坚持由我本人提供文字,对方可以删,不可以加。然而,这样的固执还是会有完全相反的结果。
客居异乡后,一位认识我的当地同行看我拿欠发达地区工资在发达地区过日子,好意帮我,推荐我参加当地一个基层文学社团的评奖工作。主办方为了证明评委的资格,需要公布评委简历。他们觉得我提供的资料过于简单,不足以与评委之职相称。因为我坚持不肯增加内容,推荐我的那位朋友很生气:
人家请你,是看得起你。你既然接受了,就有义务支持人家的工作。希望评委简历详尽,是为了证明评委会的权威性。你那样做,除了让已经提供详尽资料的其他评委难堪,说穿了,还不就是想显得自己单凭名字就可以走遍天下!就算我不这么看,别人也会这么认为……
我张口结舌,无从解释,只能敬谢不敏,退出评委会了事。
那笔本来可以到手的评委费虽然说不上多么丰厚,但好歹是一点福利,事后不免心疼。但权衡利弊,觉得朋友说的“想显得”只是一种推测,比起直截了当的“是下作”来,还不至太难以忍受。
至少在二十年前,我发表过一则《自律四戒》,其中第四戒是“戒得意”。举了好几个例子,下面是其中之一:
1991年,我被调到省作协做协会工作,应邀去参加一个地区的文学座谈会。会上有人要求我谈一谈自己的写作。这是我一直忌讳的事,但现在端了协会的饭碗,责无旁贷,只能从命。
散了会回到房间,一个陌生青年径直走到我跟前。我笑脸相迎,以为他来追星,不料他一字一句清清楚楚让我决不会误会地说:“我刚刚听了你的讲话,你以为你的小说写得好吗?我告诉你,很差!”说完就转身走了。我像桩子似的钉在那里,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事后方知这是一位乡村才子,最近在外省发表过很精彩的小说。我于是检点刚才会上谈自己写作的话,一定是尾巴又没有夹紧,说着说着就露出了该死不死的张狂劲儿。
在这一“戒”的结尾,我咬牙切齿地说:禅宗有一个“当头棒喝”的公案。对一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有当头棒喝肯定比没有好。唯愿未来的日子,我一能完全戒除得意恶习,二能真的有所长进。
然而“恶习”岂是那么容易“戒除”的?尤其像我这样一个根器浅薄的人,没过几年就好了伤疤忘了疼,遑论“长进”。
参与省文联的行政工作不久,美术家协会的一位画家建议我去看他们协会的一个创作基地,是一处小庭院,就在省城,市文化部门管理的一个省内外书画家雅集的场所。庭院深处拐角的一间库房保存了过往书画家留下的许多书画作品,场所负责人决定分期分批陈列,供同行交流切磋,供有兴趣的闲人浏览,为此让我题写陈列馆的牌匾。
文艺社团中,有名气的书画家大多自适自足,不致太看重行政职务。他们善意地错把我当作有点雅好的人,看得起我,我自然是不胜荣幸之至。笔墨纸砚是现成的,我那时写毛笔字又正在瘾头上,毫不迟疑,提笔一挥而就。
那个匾很无耻地在那个拐角的库房门头寂寞地招摇了好多年,直到有一天新上任的市文化局长视察下属单位时责令撤掉。
省美协那位也已退休的画家只告诉了我这个消息,没有再往下说。他显然有点意外:那位局长专心从政前曾经很爱好过文学的。我也知趣地没有再往下问,心里虽然有一点复杂,但很清楚,如果探究就只能探究我自己的犯贱欠揍。谁让你撅起屁股?认真起来,我倒是应该感谢那位局长。他那个责令,就像《儒林外史》里范进岳丈的那一巴掌,打回了我一度走失的清醒。
常言道事不过三。这种程度的得意忘形,已经有过两次了,决不能有第三次。作为曾经的酒徒,我念叨得最多的一句李白诗句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经此之故,再犯酸的时候,我把“须”字改为了“休”字——人生得意休尽欢,并自嘲是李白的“一字师”。
因为这个改动,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一个人经历多了难免世故。但我以为,世故并不都是坏事。因为,一,人总该越活越明白;二,也总该尽量少给别人造成不快——如果不能给别人带去快乐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