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容量瓶法)
用容量法测定细集料(天然砂、石屑、机制砂)在 23 ℃时对水的表观相对密度和表观密度。本方法适用于含有少量大于 2.36 mm部分的细集料。
(1)天平:称量 1 kg,感量不大于 1 g。
(2)容量瓶:500 mL。
(3)烘箱:能控温在(105±5)℃。
(4)烧杯:500 mL。
(5)其他:干燥箱、浅盘、铝制料勺、温度计、洁净水等。
将缩分至 650 g左右的试样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分成两份备用。
(1)称取烘干的试样约 300 g( m 0 ),装入盛有半瓶洁净水的容量瓶中。
(2)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已保温至(23 ±1.7)℃的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塞紧瓶塞,在恒温条件下静置 24 h左右,然后用滴管添水,使水面与瓶颈刻度线平齐,再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质量 m 2 。
(3)倒出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表面洗净,再向瓶内注入同样温度的洁净水(温差不超过 2 ℃)至瓶颈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质量 m 1 。
注: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期间的温差不得超过1 ℃。
(1)细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按式(1.20)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 3 位:
式中: γ a ——细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
m 0 ——试样的烘干质量,g;
m 1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m 2 ——试样、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2)表观密度 ρ a 按式(1.21)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 3 位:
式中: ρ a ——细集料的表观密度,g/ cm 3 ;
ρ w ——水在 4 ℃时的密度,取 1.000 g/ cm 3 ;
a T ——试验时的水温对水的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ρ T ——试验温度为 T 时水的密度,g/ cm 3 。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值大于 0.01 g/ cm 3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1)什么叫相对表观密度?
(2)水温对水的密度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