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普遍认为,礼仪起源于鬼神信仰。在西周时期,我国古代礼仪已基本成形。据专家的研究,在殷周时就出现了“德”的观念和与之配合的“礼”的规范。此后,春秋时期的孔子,成了礼仪的集大成者。而孟子又对孔子所倡导的礼的核心“仁”进一步发挥,提出“仁政”“仁义”见解。这就形成了后来归纳出的“孔孟之道”的说法。到了宋明两朝,传统礼仪与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使礼仪与礼教混杂难分,维护当时封建秩序的目的也更为明显,对人们的观念和行为的约束也更为严苛。
显而易见,以上见解对我们认识传统礼仪的产生、定形极富意义。但问题在于,这种见解的依据,是已经见诸文字的各类史料,而这种史料,包括至今还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论语》《孟子》《礼记》等,它们的基础又是什么呢?或者说,是什么样的社会现状、什么样的人类活动,才使得先贤们有了如此丰富的见解和总结呢?
关于中国文学史的多个版本在介绍文学艺术起源时有一个共同观点:文学艺术起源于劳动。例如《淮南子·道应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歌也。”它证明了诗歌的产生与劳动的关系。由此我想,礼仪的源头,恐怕也还在先民们的生活实践之中。
为了追本溯源,我们不妨介绍一种远古时期的社会现象。《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古时的人们对父母亲的去世,起初是并不安葬的,只将尸体放到野外的某个山沟里就算完事了。但过了些时日,当逝者的后辈再经过那个山沟时,看到有狐狸在啃食其父母亲的尸体,有苍蝇、蚊子在叮咬其父母亲的尸体。此时,逝者后辈的额头立刻冒出了冷汗,眼睛只向别处看,不敢再看其父母亲的尸体。逝者的后辈并不是因为有人责怪他们才流汗,而是他们内心不忍,情不自禁地直冒冷汗。于是他们赶忙回家去,拿上竹篓、锄头,把父母亲的尸体埋了起来。这种埋法,就是“葬”礼的开始。尽管它还很不完备,但毕竟有了可贵的基础,形成了初步的程序和规矩。
杨荣国先生在他的《中国古代思想史》一书中论及周朝时“孝”的思想的产生时,也介绍了一种很实际的例证。书中说:武丁的儿子孝己,对父母亲很孝顺。只因他母亲早死,他父亲误听他后母的话,将他放逐而死了。后来虽然有许多人哀悼他,但卜辞之中,只有兄己、父己之名,却并无“孝己”之名,故《世本》和《史记》中均未记载其名其事。国学大师王国维研究,兄己、父己,其实就是孝己。他为什么被称作孝己,正是因孝顺父母而得名。
上述两例证明,“礼”和文学艺术一样,也源于生活。“礼”之始,程序、规矩只是雏形,后经不断地总结、丰富,直到大家觉得较为完备、没有缺漏时,它就成为一种正式的礼仪。这种礼仪一旦定形,它自然也就规范着其时及其后的人们的观念与行为。正因为此,世间也才有了“礼出于俗,礼化为俗”的说法。
至此,实际上我们已经触及了礼仪的部分内涵。当然,如果要科学地、较为系统地评说礼仪内涵,还须借助古今群贤的有价值的见解。
在历史典籍中,就“礼仪”二字而论,涉及“礼”的篇什比比皆是,而谈“仪”者则相对较少。因为,在古人心中,礼就包含了仪,仪也离不开礼,故而也就常谈礼而少谈仪。那么,“礼”究竟是什么呢?虽然,它的字面意思只表祭祀——古“禮”一字中,左边部分表示恭敬的态度,右边部分表示祭祀的器物(多指盛酒器具和装载其他祭品的用具),但所包含的实际内容,却十分丰富。
《中国礼仪大词典》中,对“礼”的定义是:“礼指特定民族、人群或国家基于客观历史传统而形成的,以确定、维护社会等级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典章制度、行为方式。”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简明古汉语字典》介绍,“礼”的义项有祭祀、尊敬、礼节、礼物、制度、行为规范等。《辞海》当中对“礼”的解释,也大致相同。
综合诸家阐释以及《论语》《孟子》,特别是《礼记》当中的阐说或介绍,我们对于“礼”的内涵,可以归纳出以下几项:
第一,它是一种典章制度。它着眼于国家大局,往往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因而被视为“国之基”“君之大柄”。比如《周礼》侧重言说古代的政治宗法制度就是一个明证。
作为典章制度的“礼”,主要功能在于保持社会全局的稳定与安宁,维护天子之国及诸侯分封国的宗族式统治,以避免“礼崩乐坏”,根基动摇。
第二,它是做人处事的一种道德规范。孔子提出“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第二十》)《礼记》也评说道:“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可见,礼仪的道德规范作用,实在不可轻视。按照先贤们的说法,不追求道德修养,不奉行礼仪规范,人就不可能安身立命,也就不能称其为人了。提到这个高度,应该是到达极致了吧。
作为道德规范的“礼”,其主要功能在于促进世人提高道德修养,成为“君子”,以“修身”作基础,进而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抛开个人功利目的来说,这种道德规范的修养,无疑具有跨越时空的积极意义。孔子早就说过:“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第八》)意思是:恭敬而不符合礼的规定就会烦扰不安,谨慎而不符合礼的规定就会胆怯退缩,勇敢而不符合礼的规定就会违法作乱,直率而不符合礼的规定就会尖刻伤人。老夫子这几句充满哲理的告诫,即使在今天,不也使我们受益无穷吗?
第三,它是全社会都应该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为了保持正常的人际交往,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孔子既是对弟子也是对世人提出了基本的行为准则,这就是有名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第十二》)孔子据此特意告诫他的弟子们说:这就是修行仁德的具体方法。如果说孔子的提法还有些笼统的话,那么《礼记》中的许多提法就非常明确、非常具体了。比如《礼记·曲礼上》中,对人们日常的行为举止的规范,几乎达到了不厌其详的地步。像“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意思是凡与客人走台阶,若走东台阶,就先迈右脚。若走西台阶,则先迈左脚)之类,实在就太过琐碎了,稍不留神,岂不举步无“礼”了吗?
很显然,作为行为准则的“礼”,它的基本功能是按照社会通行的规矩来约束自身,使每个人能够安分守己,不讨嫌,不添乱,从而既利于与人的和谐相处,又利于保持全社会的安宁平静。如此,每个人的生存环境就会日益改善。
第四,它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实际内容而安排的趋于程式化的仪式。这种仪式,在特定环境或特定事项中是不可或缺的。因为,“礼”离开了仪式,它的内容便难以表现,无法让“礼”的承受者感知、理解、接受;另外一种情况是,“礼”的对象虽然已经离世,无法感知“礼”的内容,但通过相应的仪式,“礼”的对象的关系人(亲属、朋友、同事等)却可感知、理解“礼”的内容,得到安慰或鼓舞。这就是民间所说的“给活人看”。
第五,它是表示和好、感谢、慰问、恭敬等情绪的礼品。“礼”的这种内涵,民间称为“送礼”。它的一般做法是在某方家中有了婚丧嫁娶之事时,特意奉送礼物或礼金,以表示特有的关切。
“送礼”之举,意在表“情”,所以一般都是互有来往的,老百姓把它叫作“送人情份子”。因为大家都明白一条古训:“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记·曲礼上》)。正因为如此,礼物或礼金的相送,大致遵奉对等的原则。至亲之间,则根据个人经济情况自行决定,并无一定之规。至于送礼物,有些则是有特殊讲究的。这在其后章节中会有专门介绍,此处不赘述。
通过不同方式传输“礼”的信息,它的功能虽因对象、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拉近关系、联络感情、平安相处这一主线,却是十分清楚的。因此,它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可轻视。
前面介绍了礼仪的五项基本内涵后,对于礼的本质,我们应该有一个大概的认知了。但是,如何科学评价礼仪或者叫作“礼”的本质,却不简单。
一般而言,根据孔子“礼者,敬人也”和《礼记·曲礼上》中的“夫礼者,自卑而尊人”可以认为礼的本质就是“敬人”。但实际上,敬人还只是一种外化了的现象,或者说还只是一种手段。进一步探究,便可以发现敬人的目的在于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根据荀子的“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之类的言论,特别是根据始自殷、周时期的奴隶主统治阶级和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竭力宣扬“德”“礼”等思想观念、行为规范的功利目的,学界的基本认识是:我国古代礼仪的主旨,是维护利于统治集团的等级制度,认同并坚持人的等级差异。这种认识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统治集团倡导礼仪虽然别有用心,但这并不能掩盖礼仪在民间流传的实际功能——优化人与人相处的关系。所以中国人民大学的金正昆教授评判说:“我国古代礼仪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它提出了礼仪的一些基本原则,制定了人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并且强调‘礼之用,和为贵’,这些都是可以为现代礼仪所借鉴的。另一方面,它并不尊重人,而在于维护封建统治制度。这些糟粕,自然必须为现代礼仪所否定。”(《社交礼仪教程》第 2 版)。毫无疑问,金先生的这种奉执“扬弃”精神的评判,是很有代表性的,也是非常中肯的。
根据“扬弃”二字的基本精神,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好扬弃工作,达到该扬者扬、该弃者弃的目的,必须在三个方面多下功夫。
其一,任何人都很难超越历史,超越宏观环境。因此我们分析评判历史人物时,必须认真审视他们所处的那个“现时代”,从而给他们以充分的理解。同理,在评判以讲仁、讲儒、讲理为终身乐事的孔子、孟子、董仲舒、朱熹等人物时,也应充分考虑他们生存时代的社会总貌,猜度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辨析他们心中的情感大趋势。如此,对他们的言辞、作为才能有比较公允的评说。不然,可能就会“因人废言”,或“因言废人”。比如孟子为什么由孔子所提的“仁”的观念出发,大讲特讲“仁政”“仁义”之说,只要看看他所处时代的诸侯国的统治者们都在忙些什么,也就心明如镜了。他对统治者们实在是“恨铁不成钢”,希望给他们帮个忙呀!反过来看,如果诸侯国的统治者们真能施行“仁政”,对天下百姓讲“仁义”,那岂不是一件好事?可惜孟子的学说,统治者们并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只是你征我伐,争夺地盘,称王称霸,雄踞天下。综上所述,如果完全认为孟子的主张一无是处,恐怕也不是公允之论。
其二,要尽可能科学、准确地理解古人谈论礼仪的言论,做到既要精当,又要留有余地。就拿前面提到的荀子的那句话来说,“等”“差”“轻重”“称”几个关键词,是否都在表示等级差异,我看倒不一定。先秦之时,词汇量较少,有些词往往包含着多种义项,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以一概全,不甚精准;进一步说,生活中由于社会地位、年龄大小、财富多寡而导致的人的差异,难道真的不存在吗?如果我们联系古训中关于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的人性总结,那么我们对于荀子的说法,也许就能理解多于批判了。
其三,对于先贤们的言论,要有整体的、宏观的把握。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的言论,受时代及个人认识水平的局限,不可能皆是至理名言。有时候,说不当的、有缺陷的甚至完全错误的话,也在所难免。研读先贤的言论时,常常遇到这种实例,也就有了一点感悟。我认为,评判某人的言论,只有着眼于整片森林而不是只盯着几片黄叶或一两棵枯木,才能出语中肯,令人信服。比如《论语》这部书,誉之词甚多,毁之词也不少,甚至于说起孔子,有人奉为至圣大贤,也有人认为“孔家店”里没有什么好东西。持这种观点者,大概是只记得孔子说过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等几句话,就愤愤不平而已。实际上,总体而言,《论语》的价值是不可否定的。故而钱文忠教授才评论说:“《论语》教给生活在现代的我们的,主要是一种人生的境界,一种人生的智慧,一种人生的态度。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非常有把握地讲,《论语》有穿越时空的永恒的价值。而不是说,《论语》是一部万宝全书,我们读了《论语》,就可以解决我们面临的一切问题。”(《钱文忠解读〈三字经〉》)笔者认为,钱教授这种立足于宏观和本质的评判之说,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值得我们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