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便是婚姻。婚姻使人类得以繁衍,社会得以延续。
人类社会所有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婚姻关系则是基础,它不仅关涉男女两性问题,而且还涉及生育、亲情、伦理、抚养、教育、继嗣、遗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研究一个时代的婚姻问题,实际上就是打开了管窥该时代的一个窗口。《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正是以汗牛充栋的民国老画报和卷帙浩繁的档案为资源,以婚恋为独特视角,通过征婚、订婚、结婚、离婚、情殇五个板块,讲述一个个民国时期的婚恋故事,揭示民国人物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近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
民国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个新旧交替的特殊时期。一方面,旧事物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新事物在悄然萌生、滋长、蔓延;另一方面,旧事物仍有一定的生命力,仍在做最后的挣扎,新事物则不断地适应民国土壤,在艰难生长。于是,就出现了新旧杂陈、中西碰撞的现象。民国时期的婚姻问题亦是如此。一方面,传统婚姻观念发生动摇,沿袭数千年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传统六礼婚仪,发生了根本改变。以陈独秀、李大钊、鲁迅为代表的新式知识分子,对传统婚姻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猛烈抨击,铲除封建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娼妓、反对纳妾的呼声此起彼伏。而蔡元培、章士钊、郭沫若、蒋百里等则身体力行,站在新式婚姻的潮头,引领婚恋的方向。他们最先开始接纳西式婚仪,从凤冠霞帔到洁白婚纱,从六礼之仪到教堂神父,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婚姻的主导权开始下移至男女当事人,父母只有把关权而无决策权。另一方面,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加之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新式婚姻仅局限于先进知识分子群体和社会精英,大多数人仍然恪守成规,阻挠破坏新式婚姻,传统婚姻仍占据社会主流,内陆、农村等相对闭塞的地区尤为突出。更有一些觉悟了的知识分子在理论上倡导新式婚姻,但在实践中却屈从于父母意志,就连柳亚子、胡适、梁思成、林徽因等社会名流也都经历过包办婚姻的困扰。胡适为了给好友蒋梦麟做证婚人,不得不从家中的窗子爬出;国民政府的最高统帅蒋介石的婚礼也是中西合璧。于是,民国时期就呈现出明媒正娶、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自由恋爱、新式婚礼共有,一夫一妻、妻妾成群、嫖娼宿妓并存的奇怪现象。
我国最早刊登征婚广告的人当数蔡元培和章太炎两位先生。1900年前后,蔡元培先生留洋归来,公开刊登启事向全国征婚。他不仅绅士开明而且尊重女性,他的征婚条件既约束自己又为女性着想。相比之下,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则保留了一些旧时文人的老情调。随着以民办报刊为主体的民族报业的日趋兴旺和新闻出版业的全面发展,20世纪20年代,征婚广告开始屡见报端。而随着男女平等、妇女解放思想的深入人心,一些新女性也不甘人后而主动出击,刊发征婚广告。
订婚,又称定婚、婚约,是定亲的演变,是民国以前的重要婚俗。定亲的时代,有的是指腹为婚,有的是孩提时期的娃娃亲,自然毫无爱情可言,两个互不相识的年轻男女由着家长们做主,对于爱的憧憬无疑是极其模糊的。进入民国,订婚仍是男女婚娶的一个必要程序,“结婚是人生的终身大事,订婚是终身大事的决定”,其重要地位几乎超越了结婚仪式。民国的订婚经历了父母做主,父母为主兼与当事人议定,及当事人做主征得父母同意的三个阶段。
民国时期,男女成婚最重要的形式就是举行婚礼,结婚证书可以没有,婚礼必不可少。但婚礼仪式在悄然改变,逐渐趋向简约文明。新式文明婚礼最先在上层社会和知识界盛行,婚礼只是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吃上一顿喜宴,喜宴上的演讲取代了传统的闹洞房;还有人在请帖上根本不写明是婚宴,来宾到场方知真相;更有如画家王君异者,仪式上无双方家长、无装饰、无婚书、无礼金,直截了当,一吃而散。1929年圣诞节,国民革命军第十路航空司令刘沛泉与南京女子中学女教师王素贞,在上海虹桥机场乘坐沪蓉航线民用第一号飞机,在空中举行的浪漫而刺激的婚礼,是中国的第一场空中婚礼。1935年,孙志超与徐綦在上海第六号渡轮上举行的婚礼,成为中国的第一场水上婚礼。同年,在上海市政府大礼堂,57对新人举行了中国第一场集体婚礼。
自古以来,男子不仅可以娶妻,还可以纳妾,妻亡后更可以续弦。而女子,由于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等封建思想的束缚,夫亡后则要守节,孤独终老。1930年12月,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在法律上改变了数千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思想,反映了男女平等的精神,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然而,1935年熊希龄、张海若、齐燮元相继娶了小自己近20岁的毛彦文、杨嗣馨、华泽愉,这三桩婚事在当年轰动一时,舆论界一片赞美、艳羡之声;就在同一年,43岁的黎元洪孀妾危文绣改嫁30岁出头的王葵轩,却引来以黎氏家族为代表的封建卫道士们的一片责骂,甚至被青岛市市长驱逐出境,最终,屈服了的王葵轩被迫与危文绣分手。另外,从貂斑华的订婚风波、筱丹桂的服毒自尽、阮玲玉的香消玉殒等个案中亦可以看出,男女平等、婚姻自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民国以前,男子可以出妻,而不闻女子出夫,解除婚姻关系一直是男人的专权。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旧思想的影响,二是因为家庭财产悉数归于男方所有。民国以后,女子放开缠足,走出家门,步入学校,有了工作,在经济上、人格上获得独立,家庭生活不美满的女性开始主动提出离婚。1931年8月,更因淑妃文绣拿起法律的武器,与末代皇帝溥仪在天津成功离婚,不久遂在平津一带掀起一波女性离婚潮。当年的妇女不仅有了摆脱痛苦、选择幸福的愿望,并且开始付诸行动。
因此可以说,民国时期的婚姻变革具有文化变革的特征,其直接与社会变革联系起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世界的国,在天地的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一曲《国家》唱出了国与家的密切联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稳固是国家稳定的根本,婚姻美满是家庭稳固的基础。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此书,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加珍惜自己的婚姻,更加珍爱自己的家庭,更加热爱我们的国家。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每对眷属都能白头偕老,愿每个家庭都能幸福美满,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