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各种各样的情绪,我现在可以以定义的形式提供一个关于情绪的恰当有效的假设。
1. 情绪本身,如快乐、悲伤、尴尬或同情,是形成独特模式的化学反应和神经反应的复杂集合。
2. 当正常脑感知到情绪刺激物(ECS)时,这种反应就产生了。情绪刺激物无论是客体还是事件,是实际出现的还是想象和回忆中的,都会引发情绪。这是一种自动的反应。
3. 脑在进化过程中就具备了以特定的动作对特定的情绪刺激物做出反应的能力。然而,情绪刺激物并不局限于进化中出现的那些。它还包括许多在生命历程中学习到的其他经验。
4. 这些反应的直接结果是身体自身状态的暂时改变,以及映射身体和支持思维的脑结构的状态的改变。
5. 反应的最终结果,是直接或间接地将有机体置于更有利于生存和幸福的环境中。 21
尽管反应过程各阶段的划分以及与这些阶段相对应的权重可能看起来并不符合常规,但此定义包含了情绪反应的经典成分。这一过程从评估阶段开始,以发现能产生情绪的刺激开始。我的研究重点在于感知到刺激之后,心理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即评估阶段的尾声。出于明显的原因,我也将情绪-感受循环的下一个阶段即感受,排除在情绪本身的定义之外。
可能有人会说,为了功能的纯粹性,评估阶段应该被排除在外,因为评估是导致情绪的过程,而不是情绪本身。但是,彻底删除评估阶段将会模糊而不是阐明情绪的真正价值——能激发情绪的刺激和一系列反应之间的智能联系,可以极大地改变我们的身体功能和思维。如果不进行评估,那么对情绪现象的生物学描述就会容易受到质疑,即认为没有评估阶段的情绪是毫无意义的事件。我们将更难以看到情绪是多么美丽、多么令人惊叹的智慧,以及它们能多么有力地为我们解决问题。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