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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鹅场应具备的外部条件

1.鹅场环境

鹅场空气环境质量、舍区生态环境、无害化处理及排污设施应符合规定。鹅场应设有病鹅、污水及废弃物无公害处理设施。场区实行雨污分流,对场区自然降水采用有组织的排水;对场区污水应采用暗管排放,集中处理。

2.道路

场区道路要求在各种气候条件下都能保证通车,防止扬尘。应分别有人员行走和运送饲料的清洁道、供运输粪污和病死鹅的污物道及供产品装车外运的专用通道。清洁道也作为场区的主干道,宜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也可用平整石块或石条路面,宽度为3.5~6米。污物道路面可同清洁道,也可用碎石或砾石路面、石灰渣土路面,宽度一般为2~3.5米。场内道路一般与建筑物长轴平行或垂直布置,清洁道与污物道不宜交叉。道路与建筑物外墙最小距离,当无出入口时以1.5米为宜,有出入口时以3米为宜。

3.地面

鹅舍内地面标高应高于舍外地面标高0.2~0.4米,并与场区道路标高相协调。场区道路设计标高应略高于场外路面标高。场区地面标高除应防止场地被淹外,还应与场外标高相协调。场区地形复杂或坡度较大时,应作台阶式布置,每个台阶高度应能满足行车坡度要求。

4.绿化场区

绿化率不低于30%。树木与建筑物外墙、围墙、道路边缘及排水明沟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米。 yWePgxm+xovE1muEEJazObIx9r8RX1/yXLIsJfyABqvS5Kz3Q0xjLgK6qCUXFt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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